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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五陰誦第一(雜含)=行擇攝第一(攝事分)
A1五陰誦第一(雜含)=行擇攝第一(攝事分)
【論】

[4]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經。

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決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呾理迦。


【論】

戊二、事契經3 
己一、略標列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


己二、隨別釋2 
庚一、釋四差別4 
辛一、雜阿笈摩2 
壬一、釋相3 

癸一、辨相應2 

子一、事相應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


  所說相應等者:所說行相相應,是名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等,即此釋句。攝釋分說:行相者,謂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緣起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又說行相是所說相。(陵本八十一卷四頁6175)由是此言所說相應。


子二、眾相應


又依八眾說眾相應。


  又依八眾說眾相應者:意地中說:眾會事者,所謂八眾。一、剎帝利眾,二、婆羅門眾,三、長者眾,四、沙門眾,五、四大天王眾,六、三十三天眾,七、焰摩天眾,八、梵天眾。(陵本三卷十六頁260)此應準知。


癸二、明結集


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柁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


癸三、略顯義2 子一、標列


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三、是所為說。


子二、配釋3 丑一、是能說


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


丑二、是所說


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


丑三、是所為說


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


壬二、結名


如是一切,麤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辛二、中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


辛三、長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


辛四、增一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庚二、釋阿笈摩


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 。


己三、總結名


是名事契經。


戊三、聲聞大乘相應契經2 己一、明攝


於十二分教中,除方廣分,餘名聲聞相應契經。即方廣分,名大乘相應契經。


己二、指義


此分別義,如前應知。


丁三、廣指所餘


如是四種契經,由餘未顯了義令顯了等二十種契經,如其所應,當知其相。


丙三、廣辨三事3 丁一、素怛纜事摩怛理迦4 戊一、出所為


從是已後,依此所說四種契經,當說契經摩怛理迦,為欲決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


戊二、釋得名


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怛理迦。


【論】總嗢拕南

總嗢拕南曰:

界、略教、想行,速通、因、斷支,二品、智事、諍,無厭、少欲住。


【論】總嗢拕南

戊三、明所攝 

己一、行擇攝 

庚一、總嗢柁南

總嗢柁南曰:

 界略教想行 速通因斷支 二品智事諍 無厭少欲住


【論】別嗢拕南

別嗢拕南曰:

界、說、前行、觀察、果,愚相、無常等定、界,二種漸次應當知,非斷非常,及染淨。


【論】別嗢拕南

庚二、別嗢柁南 

辛一、界攝 

壬一、頌標列

別嗢柁南曰:

 界說前行觀察果 愚相無常等定界

 二種漸次應當知 非斷非常及染淨


B1 釋界等十一門
B1 釋界等十一門
1界2說3前行
1界2說3前行
【雜】

一[5];一[6](一)

[7]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見[8];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見;正見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二——四[9];二——四()

如觀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五[10];五(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當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者,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如是受……。想……。行……。識,當正思惟,觀識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於識正思惟,觀識無常者,則於識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如是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11]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林科】(表【林崇安-經文科】,下同)

經文(內一)【S12-14,51】無常經

(0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a)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2b) 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03)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印一)

(04)如觀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05)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二~四)(光一)(大一)


經文(內二)【S52】正思惟經

(0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a)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當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者,〔則〕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2b) 如是受、想、行、識,當正思惟,觀識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於識正思惟,觀識無常〔如實知〕者,則於識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03)如是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04)如是正思惟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05)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五)(光二)(大二) 

【論】
【論】
【論】界

「界」:有四種所化有情,先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何等為四?謂於先有、先世、先身、先所得自體中,聽聞常見增上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增上力故,於今由彼為因,由彼為緣,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如說由常見,如是由斷見,由現法涅槃見,由薩迦耶見,廣說亦爾。此中,世尊由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增上力故,尋求彼先勝解及彼後界。如其所應,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多分為轉四種法教。或為餘智未成熟者,令彼智成熟故;智已成熟者,令彼解脫諸煩惱故。為初邪界有情,說因滅故行滅,由行盡門說無常性,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為隨第二邪界有情,說因集故行集,由行起門說無常性,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為隨第三邪界有情,由諸行苦門轉正法教,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為隨第四邪界有情,若離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由諸行空門轉正法教;若即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由無我門轉正法教,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

【論】界
【韓科】(表【韓清淨科判】,下同)

壬二、長行釋 

癸一、界 

子一、辨邪界 

丑一、標

有四種所化有情先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


丑二、徵

何等為四?

丑三、釋 

寅一、舉由常見

謂於先有、先世、先身、先所得自體中,聽聞常見增上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增上力故,於今由彼為因、由彼為緣,數習邪解脫見所集成界。


寅二、例由斷見等

如說由常見,如是由斷見、由現法涅槃見、由薩迦耶見,廣說亦爾。


子二、明調伏 

丑一、總顯

此中世尊,由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增上力故,尋求彼先勝解及彼後界,如其所應,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多分為轉四種法教。

  多分為轉四種法教者:謂說無常、苦、空、無我,是名四種法教。如其所應,調伏常見,乃至薩迦耶見邪勝解界。如下自釋,義可了知。

或復 為餘智未成熟者,令彼智成熟故;智已成熟者,令彼解脫諸煩惱故。


丑二、別辨 

寅一、為說行盡無常

為初邪界有情,說因滅故行滅,由行盡門說無常性,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


寅二、為說行起無常

為墮 第二邪界有情,說因集故行集,由行起門說無常性,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


寅三、為說行苦

為墮 第三邪界有情,由諸行苦門轉正法教,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


寅四、為說行空無我

為墮 第四邪界有情,若離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由諸行空門轉正法教;若即諸行起薩迦耶見行者,由無我門轉正法教;為調伏彼邪勝解界故。


【論】說

「說」:復次,善說法律,略由三種不共支故,不共外道,墮善說數。一者、宣說真實究竟解脫故,二者、宣說即彼方便故,三者、宣說即彼自內所證故。云何真實究竟解脫?謂畢竟解脫及一切解脫,即是見道果及此後所得世出世修道果。此中見道果,由畢竟故得名真實而非究竟,於一切解脫,猶有所應作故。又解脫有三種:一、世間解脫,二、有學解脫,三、無學解脫。世間解脫,非是真實,有退轉故。有學解脫,雖是真實而非究竟,猶有所作故。當知所餘,具足二種。云何方便?謂於諸行中,依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修無常想,依無常修苦想,依苦修空、無我想,因此得入諦現觀時,由正觀察所知境故,獲得正見。由此正見為依止故,修道位中,遍於諸行住厭逆想。彼於住時,雖由彼相應受憶念思惟,不現前境明了現前而不生喜;由不生喜增上力故,彼於行時,即於彼受所緣境界不生染著。彼於一切所求境界得處中故,尚不希求,何況耽著!彼由如是若住、若行,於喜貪纏速能滅盡,心清淨住。又即於彼,如所得道極多修習為因緣故,永拔彼品麁重隨眠,獲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即是心善解脫。云何自內所證?當知有四種相。若於有學解脫轉時,由二種相內慧觸證:謂我已盡諸惡趣中所生諸行,又我已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又我已住能究竟盡無退轉道。若於無學解脫轉時,即由如是二種相故,內慧觸證:謂我已作為斷其餘一切煩惱所應學事;我今尚無餘一生在,況二、況七!又隨所樂,亦能為他如實記別。如是名為自內所證。


【論】說

癸二、說 

子一、標列

復次,善說法律略由三種不共支故,不共外道,墮善說數。一者、宣說真實究竟解脫故;二者、宣說即彼方便故;三者、宣說即彼自內所證故。


子二、隨釋 

丑一、真實究竟解脫 

寅一、徵

云何真實究竟解脫?


寅二、釋 

卯一、約二種解脫辨 

辰一、標舉

謂畢竟解脫及一切解脫,即是見道果,及此後所得世出世修道果。


辰二、料簡

此中見道果,由畢竟故得名真實,而非究竟,於一切解脫猶有所應作故。


卯二、約三種解脫辨 

辰一、標列


又解脫有三種。一、世間解脫,二、有學解脫,三、無學解脫。


辰二、料簡

世間解脫非是真實,有退轉故。有學解脫雖是真實,而非究竟,猶有所作故。當知所餘,具足二種。

當知所餘具足二種者:謂無學解脫應知。


丑二、方便 

寅一、徵

云何方便?


寅二、釋 

卯一、真實解脫方便

謂於諸行中,依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修無常想;依無常,修苦想;依苦,修空、無我想;因此得入諦現觀時,由正觀察所知境故,獲得正見。


卯二、究竟解脫方便 

辰一、住厭逆想

由此正見為依止故,修道位中,遍於諸行住厭逆想。


辰二、滅喜貪纏 

巳一、別辨 

午一、於住時

彼於住時,雖由彼相應受,憶念思惟不現前境明了現前,而不生喜。


午二、於行時

由不生喜增上力故,彼於行時,即於彼受所緣境界不生染著。彼於一切所求境界,得處中故,尚不希求,何況耽著。

得處中故者:謂於無記捨中行平等故。


巳二、總結

彼由如是若住、若行,於喜貪纏速能滅盡,心清淨住。


辰三、永拔隨眠

又即於彼如所得道極多修習為因緣故,永拔彼品麤重隨眠,獲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即是心善解脫。


丑三、自內所證 

寅一、徵

云何自內所證?


寅二、釋 

卯一、標四相

當知有四種相。


卯二、辨二位 

辰一、有學位 

巳一、標

若於有學解脫轉時,由二種相,內慧觸證。


巳二、釋

謂我已盡諸惡趣中所生諸行,又我已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又我已住能究竟盡無退轉道。

除其七生二生一生者:七生,謂於預流果。二生,謂於一來果。一生,謂於不還果。


辰二、無學位 

巳一、標

若於無學解脫轉時,即由如是二種相故,內慧觸證。


巳二、釋

謂我已作為斷其餘一切煩惱所應學事,我今尚無餘一生在,況二、況七。又隨所樂,亦能為他如實記別。


寅三、結

如是名為自內所證。

【論】前行

「前行」:復次,即彼解脫有二種前行法:一者、見前行法,二者、道果前行法。見前行法者,謂由解脫及彼方便,自內所證增上力故,從他言音,起聞、思、修所成妙善如理作意,未入正性離生能入正性離生,得如實見,出世正見。道果前行法者,謂得如是正見已,復起所餘正思惟等,或同時生,或後時生道前行法,為斷所餘諸煩惱故。

【論】前行

癸三、前行 

子一、標列

復次,即彼解脫有二種前行法。一者、見前行法,二者、道果前行法。


子二、隨釋 

丑一、見前行法

見前行法者,謂由解脫及彼方便自內所證增上力故,從他言音,起聞思修所成妙善如理作意,未入正性離生能入正性離生,得如實見出世正見。

  謂由解脫等者:此說不共外道善說法律,名增上力。此說解脫及彼方便自內所證,是其三種不共支故,義如前知。


丑二、道果前行法

道果前行法者,謂得如是正見已,復起所餘正思惟等,或同時生、或後時生道前行法,為斷所餘諸煩惱故。



4觀察5果
4觀察5果
【雜】

六[1];六(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七;七(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比丘!於色[2]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八;八(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3]:「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4]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九;九(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經文(內三)【S24】無知經

(0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a)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2b) 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3a) 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

(3b) 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

(04)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六)(光三)(大三)


經文(內四)無知經

(0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a)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2b) 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3a) 〔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3b) 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04)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七)(光四)(大四)


經文(內五)無知經

(0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a)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不明、不離欲。

(2b) 如是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於苦不得解脫。

(3a) 諸比丘!於色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

(3b) 如是受、想、行、識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

(4a) 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

(4b) 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

(5a) 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

(5b) 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

(06)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八)(光五)(大五)


經文(內六)無知經

(0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a)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2b) 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3a) 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3b) 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04)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九)(光六)(大六)

【論】
【論】
【論】觀察

「觀察」:復次,為欲證得所未得解脫故,應觀察八事:謂於諸行中,愛味、過患、出離觀察,及聞、思、思擇力、見道、修道觀察。於諸行中觀察愛味時,能善通達諸行愛味所有自相。即於諸行觀察過患時,能善了知三受分位過患共相,謂於是中甚少愛味、多諸過患。如是了知愛味染著、多諸過患共相應已,於所愛味一切行中,隨所生起欲貪煩惱,即能除遣、制伏、斷捨。於此欲貪不現行故,說名為斷,非永離欲故名為斷。又於彼事心未解脫,若於隨眠究竟超越,乃永離欲,心得解脫。是名一門觀察差別。又修行者,於彼諸行正觀察時,先以聞所成慧,如阿笈摩,了知諸行體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空及無我。彼隨聖教如是勝解,如是通達,既通達已,復以推度相應思惟所成微細作意,即於彼境如實了知。即由如是通達了知增上力故,於彼相應煩惱現行,現法、當來所有過患,如實觀察,由思擇力為依止故,設復生起而不實著,即能捨離。彼由如是通達了知及思擇力多修習故,能入正性離生。既入正性離生已,由修道力漸離諸欲。彼由思擇、見道二種力故,隨其所應,斷諸煩惱,謂不現行斷故,及一分斷故;由修道力,究竟離欲。如是由前二種漸離欲貪,由修道力心得解脫。

【論】觀察

癸四、觀察 

子一、略標列

復次,為欲證得所未得解脫故,應觀察八事。謂於諸行中愛味、過患、出離觀察,及聞、思、思擇力、見道、修道觀察。

應觀察八事等者:一、觀察愛味,二、觀察過患,三、觀察出離,四、觀察聞慧,五、觀察思慧,六、觀察思擇力,七、觀察見道,八、觀察修道,是名觀察八事。如下別釋,義可了知。


子二、隨別釋 

丑一、初三事2

寅一、辨 

卯一、觀察愛味

於諸行中觀察愛味時,能善通達諸行愛味所有自相。


卯二、觀察過患

即於諸行觀察過患時,能善了知三受分位過患共相。謂於是中甚少愛味,多諸過患。


卯三、觀察出離 

辰一、標差別

如是了知愛味染著多諸過患共相應已,於所愛味一切行中,隨所生起欲貪煩惱,即能除遣、制伏、斷捨。


辰二、釋斷捨

於此欲貪不現行故,說名為斷,非永離欲故名為斷。又於彼事心未解脫,若於隨眠究竟超越,乃永離欲,心得解脫。


寅二、結

是名一門觀察差別。


丑二、後五事 

寅一、由聞慧

又修行者,於彼諸行正觀察時,先以聞所成慧,如阿笈摩,了知諸行體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空及無我。


寅二、由思慧

彼隨聖教如是勝解、如是通達。既通達已,復以推度相應思惟所成微細作意,即於彼境如實了知。


寅三、由思擇力等 

卯一、別辨3 

辰一、思擇

即由如是通達了知增上力故,於彼相應煩惱現行現法、當來所有過患,如實觀察。由思擇力為依止故,設復生起而不實著,即能捨離。


辰二、見道

彼由如是通達了知及思擇力多修習故,能入正性離生。


辰三、修道

既入正性離生已,由修道力,漸離諸欲。

由修道力漸離諸欲者:此中諸欲,謂三界欲貪應知。


卯二、料簡2 

辰一、簡差別

彼由思擇、見道二種力故,隨其所應斷諸煩惱,謂不現行斷故,及一分斷故。由修道力,究竟離欲。


辰二、結略義

如是由前二種,漸離欲貪;由修道力,心得解脫。

【論】果

「果」:復次,有二種煩惱斷果及苦滅果:一者、見所斷果,由證彼故,能自了知我已永盡捺落迦、傍生、餓鬼,我今證得預流無退墮法,乃至廣說。二者、修所斷果,由證彼故,能自了知我最後身暫時支持,第二有等永不復轉。復有二種苦滅:一者、現在為因,未來苦滅;二者、過去為因,現在苦滅。復有二種苦滅:一者、心苦滅;二者、身苦滅。復有二種苦滅:一者、壞苦、苦苦苦滅;二者、行苦苦滅。復有二種苦滅:一者、非愛業果苦滅;二者、可愛業果苦滅。復有少分已見諦迹諸聖弟子,雖已超過諸惡道苦所有怖畏,由未永盡一切結故,其心猶有於當來世共諸異生老死怖。為斷彼故,而能發起猛利樂欲,乃至正念,及無放逸,勤修觀行。

【論】果

癸五、果 

子一、總標

復次,有二種煩惱斷果及苦滅果。


子二、別辨 

丑一、煩惱斷果 

寅一、見所斷果


一者、見所斷果。由證彼故,能自了知:我已永盡捺落迦、傍生、餓鬼,我今證得預流無退墮法,乃至廣說。

我今證得預流無退墮法等者:謂已安住能究竟盡無退轉道,是名證得預流無退墮法。又自了知:我已永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是名廣說應知。


寅二、修所斷果

二者、修所斷果。由證彼故,能自了知:我最後身暫時支持,第二有等永不復轉。

第二有等永不復轉者:此中等言,等取生老死等苦法應知。


丑二、苦滅果 

寅一、辨苦滅 

卯一、約因辨

復有二種苦滅。一者、現在為因,未來苦滅;二者、過去為因,現在苦滅。


卯二、約依辨

復有二種苦滅。一者、心苦滅,二者、身苦滅。


卯三、約受辨

復有二種苦滅。一者、壞苦、苦苦苦滅,二者、行苦苦滅。


卯四、約果辨

復有二種苦滅。一者、非愛業果苦滅,二者、可愛業果苦滅。


寅二、辨彼果

復有少分已見諦跡諸聖弟子,雖已超過諸惡道苦所有怖畏,由未永盡一切結故,其心猶有於當來世共諸異生生老死怖。為斷彼故,而能發起猛利樂欲,乃至正念及無放逸,勤修觀行。


6.愚相
6.愚相
【雜】

一〇[1];一〇(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於苦不得解脫。諸比丘!於色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2]無常及苦、空,非我、正思惟,無知等四種,及於色喜樂。

【雜】
【論】愚相

「愚相」:復次,有二種愚夫之相。何等為二?一者、於所應求不如實知;二者、非所應求而反生起。何等名為是所應求?所謂涅槃諸行永滅。而諸愚夫,於當來世諸行不生都無樂欲,於諸行生唯有欣樂。由是因緣,於所應求,及諸行生所有眾苦不如實知。何等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非所求者,謂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彼於如是諸行生起,反生欣樂;於生為本一切行中,深起樂著;於生為本所有諸業,造作積集。由是因緣,於有生苦,及生為本老、病、死等眾苦差別,不得解脫。如是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論】愚相

癸六、愚相

子一、標

復次,有二種愚夫之相。


子二、徵

何等為二?


子三、列

一者、於所應求不如實知,二者、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子四、釋2 

丑一、於所應求不如實知2 

寅一、是所應求

何等名為是所應求?所謂涅槃諸行永滅。


寅二、不如實知

而諸愚夫,於當來世諸行不生都無樂欲,於諸行生唯有欣樂。由是因緣,於所應求及諸行生所有眾苦不如實知。


丑二、非所應求而反生起3 

寅一、徵

何等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寅二、釋 

卯一、非所求

非所求者,諸 老、病、死、非愛合會、所愛別離、所欲匱乏、愁、歎、憂、苦種種熱惱。


卯二、反生起

彼於如是諸行生起反生欣樂,於生為本一切行中深起樂著,於生為本所有諸業造作積集。由是因緣,於有生苦及生為本老病死等眾苦差別不得解脫。


寅三、結

如是名為非所應求而反生起。


7無常等定8界
7無常等定8界
【雜】

一一[1];一一(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色無常,況現在色!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於現在色厭、離欲、正向滅盡。如是過去、未來受、想、行、識無常,況現在(受、想、行、)識!聖弟子如是觀者,不顧過去識,不欣未來識,於現在識厭、離欲、正向滅盡」。

一二——一四[2];一二——一四()

如無常,(如是)苦,空,非我,亦復如是。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
【論】
【論】無常等定

「無常等定」:復次,於諸行中,有四決定:一、無常決定,二、苦決定,三、空決定,四、無我決定。云何諸行無常決定?由三種相,當知過去、未來諸行尚定無常,何況現在!何等為三?謂先無而有故,先有而無故,起盡相應故。若未來行,先所未有定非有者,是即應非先無而有,如是應非無常決定。由彼先時施設非有,非有為先,後時方有,是故未來諸行無常決定。若現在從緣行生已決定有者,是即應非先有而無,未來諸行便應非是無常決定;現在諸行亦應不與起盡相應。由現在行從緣生已,非決定有,以有為先施設非有,是故過去諸行無常決定。如是現在諸行,因未來行先無而有,因過去行先有而無,由此施設起盡相應。是故說言:當知去、來諸行無常性尚決定,何況現在!是名諸行無常決定。云何諸行苦性決定?謂去、來諸行尚是生等苦法,何況現在!所以者何?過去諸行是已度苦,未來諸行是未至苦,現在諸行是現前苦,是名諸行苦性決定。云何諸行空性決定?謂去、來諸行尚定空性,何況現在!所以者何?未來諸行其性未有,由此故空;過去諸行其性已滅,由此故空;現在諸行雖有未滅,諦義、勝義性所遠離,由此故空,是名諸行空性決定。云何諸行無我決定?謂去、來諸行尚定無我,何況現在!所以者何?未來諸行非我之相,未現前故;過去諸行非我之相,已越度故;現在諸行非我之相,正現前故,是名諸行無我決定。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常:一、由過去世已滅壞故,二、由未來、現在世是應滅壞法故。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是苦:一、是生等苦法故,二、是三苦性故。此諸苦相,如前應知。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是空:一、畢竟離性空故,二、後方離性空故。畢竟離性空者,謂諸行中我我所性畢竟空故。後方離性空者,謂於已斷一切煩惱心解脫中,一切煩惱皆悉空故。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我:一、諸行種種外性故,二、諸行從眾緣生不自在故。復由十相,當知諸行四相決定:謂由敗壞,變易,別離,相應法性相故,非可樂,不安隱,相應遠離,異相相故。如是等相,如前聲聞地已廣分別[3]。

【論】無常等定

癸七、無常等定

子一、標列

復次,於諸行中有四決定。一、無常決定,二、苦決定,三、空決定,四、無我決定。


子二、隨釋 

丑一、由三相 

寅一、無常決定 

卯一、徵

云何諸行無常決定?


卯二、釋 

辰一、標

由三種相,當知過去、未來諸行尚定無常,何況現在。


辰二、徵

何等為三?


辰三、列

謂先無而有故,先有而無故,起盡相應故。


辰四、釋 

巳一、先無而有 

午一、反顯

若未來行先所未有定非有者,是即應非先無而有,如是應非無常決定。


午二、正成

由彼先時施設非有,非有為先,後時方有,是故未來諸行無常決定。


巳二、先有而無 

午一、反顯

若現在行從緣 生已決定有者,是即應非先有而無,未來諸行便應非是無常決定,現在諸行亦應不與起盡相應。


午二、正成

由現在行從緣生已,非決定有,以有為先,施設非有,是故過去諸行無常決定。


巳三、起盡相應

如是現在諸行,因未來行先無而有,因過去行先有而無,由此施設起盡相應。


辰五、結

是故說言:當知去來諸行無常性尚決定,何況現在。是名諸行無常決定。


寅二、苦性決定 

卯一、徵

云何諸行苦性決定?


卯二、釋 

辰一、標

謂去來諸行尚是生等苦法,何況現在。


辰二、徵

所以者何?


辰三、釋

過去諸行是已度苦,未來諸行是未至苦,現在諸行是現前苦。


辰四、結

是名諸行苦性決定。


寅三、空性決定 

卯一、徵

云何諸行空性決定?


卯二、釋 

辰一、標

謂去來諸行尚定空性,何況現在。


辰二、徵

所以者何?


辰三、釋

未來諸行其性未有,由此故空;過去諸行其性已滅,由此故空;現在諸行雖有未滅,諦義、勝義性所遠離,由此故空。


辰四、結

是名諸行空性決定。

諦義勝義性所遠離者:謂現在行,相雖可得,非性實有。如幻化事雖現可見,非真實故。


寅四、無我決定 

卯一、徵

云何諸行無我決定?


卯二、釋 

辰一、標

謂去來諸行尚定無我,何況現在。


辰二、徵

所以者何?


辰三、釋

未來諸行非我之相,未現前故;過去諸行非我之相,已越度故;現在諸行非我之相,正現前故。


辰四、結

是名諸行無我決定。

現在諸行等者:現在諸行,相雖可得,而非是我,唯彼行相正現前故。由是道理,無我決定。


丑二、由二相 

寅一、無常決定

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常。一、由過去世已滅壞故;二、由未來、現在世是應滅壞法故。


寅二、苦決定

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是苦。一、是生等苦法故;二、是三苦性故。此諸苦相,如前應知。

此諸苦相如前應知者:生等諸苦各由五相,如有尋有伺地決擇中說應知。(陵本六十一卷十四頁4933)又佛世尊說三苦性,所謂苦苦、壞苦、行苦,已如前知。(陵本六十六卷一頁4937) 


寅三、空決定 

卯一、標列

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是空。一、畢竟離性空故;二、後方離性空故。


卯二、隨釋 

辰一、畢竟離性空

畢竟離性空者,謂諸行中,我、我所性畢竟空故。


辰二、後方離性空

後方離性空者,謂於已斷一切煩惱心解脫中,一切煩惱皆悉空故。


寅四、無我決定

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我。一、諸行種種外性故;二、諸行從眾緣生,不自在故。

又由二相當知諸行決定無我者:此中義顯,離蘊、即蘊計我都不可得,如次配釋二相應知。


丑三、由十相

復由十相,當知諸行四相決定。謂由敗壞、變易、別離、相應、法性相故,非可樂、不安隱、相應、遠離、異相相故。如是等相,如前聲聞地已廣分別。

復由十相等者:聲聞地說: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陵本三十四卷一頁2734)今依彼義,隨應當知。謂此敗壞即是滅壞無常,變易即是變異無常,別離即是別離無常,相應即是合會無常,法性即是法性無常,非可樂即是不可愛苦,不安隱即是不安隱苦,相應即是結縛苦,遠離即是無所得空,異相即是不自在無我,由是故說諸行四相決定。

【論】界

「界」:復次,依出世道作意修中,有五離繫品界:一者、斷界,二者、無欲界,三者、滅界,四者、有餘依涅槃界,五者、無餘依涅槃界。謂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無欲界。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此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即此五界,由一切行永寂靜故,名諸行止。由我、我所、我慢、執著及與隨眠皆遠離故,說名為空。由一切相皆遠離故,名無所得。於斷界中,一切隨順有漏法上所有貪愛皆遠離故,名為愛盡。於無欲界,所有欲貪皆遠離故,名為無欲。於滅界中,及於有餘依、無餘依涅槃界中,如其所應皆永滅故,皆寂靜故,隨其次第,說名為滅,亦名涅槃。又於斷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厭。於無欲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離欲。於滅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滅。


【論】界

癸八、界 

子一、辨品類 

丑一、標列

復次,依出世道作意修中,有五離繫品界。一者、斷界,二者、無欲界,三者、滅界,四者、有餘依涅槃界,五者、無餘依涅槃界。


丑二、隨釋 

寅一、初二界

謂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無欲界。


寅二、後三界

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此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


子二、出異名 

丑一、諸行止

即此五界,由一切行永寂靜故,名諸行止。


丑二、空

由我、我所、我慢、執著及與隨眠皆遠離故,說名為空。

由我我所等者:此中我、我所行,謂薩迦耶見。言我慢者,謂即此慢。即彼諸纏,名為執著。即彼麤重,名為隨眠。如攝異門分說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八頁6332)


丑三、無所得

由一切相皆遠離故,名無所得。


丑四、愛盡

於斷界中,一切隨順有漏法上所有貪愛皆遠離故,名為愛盡。


丑五、無欲

於無欲界所有欲貪皆遠離故,名為無欲。


丑六、滅及涅槃

於滅界中,及於有餘依、無餘依涅槃界中,如其所應皆永滅故、皆寂靜故,隨其次第,說名為滅,亦名涅槃。


子三、明修習 

丑一、修厭

又於斷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厭。


丑二、修離欲

於無欲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離欲。


丑三、修滅

於滅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滅。


9二種漸次
9二種漸次
【雜】
一五[1];一五(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解脫者真實智生: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六[2];一六(一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二種漸次

「二種漸次」:復次,為心解脫勤修習者,有二種漸次:一、智漸次,二、智果漸次。云何智漸次?謂於諸行中,先起無常智,由思擇彼生滅道理故。次後於彼生相應行,觀為生法、老法,乃至憂、苦、熱、惱等法。由是因緣,一切皆苦,此即依先無常智生後苦智。又彼諸行,由是生法乃至是熱、惱法故,即是死生緣起,展轉流轉,不得自在行相道理,故無有我,此則依先苦智生後無我智。如是觀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名智漸次。云何智果漸次?謂厭,離欲,解脫,遍解脫。云何厭?謂有對治現前故,起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云何離欲?謂由修習厭心故,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此由伏斷增上力故。云何解脫?謂即於此伏斷對治多修習故,永拔隨眠。如是名厭,離欲,解脫第一差別。復有差別:謂於厭位,斷界極成滿故名厭。即依止厭,除非想非非想處,於餘下地得離欲時,施設離欲位,故名離欲。於非想非非想處得離欲時,施設解脫位,故名解脫。是名厭,離欲,解脫第二差別。云何遍解脫?謂由如是煩惱雜染解脫故,生等諸苦雜染亦普解脫,是名遍解脫。如是由智增上力故,於諸行中起厭,由習厭故得離欲,由習離欲故得解脫及遍解脫,如是名為智果漸次。

此中復有四種邪執,何等為四?一、見邪執,二、慢邪執,三、自內邪執,四、他教邪執。見邪執者,謂於諸行中執我、我所。慢邪執者,謂於諸行中起我慢執。前見邪執,障諦現觀;後我慢邪執,障修所斷煩惱等斷。自內邪執者,謂獨處空閑,不正分別為依止故,執有實我,或見邪執,或慢邪執。他教邪執者,謂由他教起邪執者,謂此是我,此是我所,我慢行轉。又於內起不正分別,執我、我所名內邪執,亦名非他教邪執。如是一切邪執永斷,當知是名智果。

【論】二種漸次

癸九、二種漸次 

子一、標列

復次,為心解脫勤修習者,有二種漸次。一、智漸次,二、智果漸次。


子二、隨釋 

丑一、智漸次 

寅一、徵

云何智漸次?


寅二、釋 

卯一、無常故苦

謂於諸行中,先起無常智,由思擇彼生滅道理故;次後於彼生相應行,觀為生法、老法,乃至憂苦熱惱等法;由是因緣,一切皆苦。此即依先無常智,生後苦智。

乃至憂苦熱惱等法者:略無死法,說乃至言。略無愁歎,故置等言。


卯二、苦故無我

又彼諸行,由是生法乃至是熱惱法故,即是死生緣起展轉流轉不得自在行相道理,故無有我。此即依先苦智,生後無我智。


寅三、結

如是觀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名智漸次。


丑二、智果漸次 

寅一、徵

云何智果漸次?


寅二、釋 

卯一、明漸次 

辰一、列四種

謂厭、離欲、解脫、遍解脫。


辰二、隨別釋 

巳一、厭離欲解脫 

午一、第一差別 

未一、釋 

申一、厭

云何厭?謂有對治現前故,起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


申二、離欲

云何離欲?謂由修習厭心故,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此由伏斷增上力故。


申三、解脫

云何解脫?謂即於此伏斷對治多修習故,永拔隨眠。


未二、結

如是名厭、離欲、解脫第一差別。


午二、第二差別

復有差別。謂於厭位斷界極成滿,故名厭。即依止厭,除非想非非想處,於餘下地得離欲時,施設離欲位,故名離欲。於非想非非想處得離欲時,施設解脫位,故名解脫。是名厭、離欲、解脫第二差別。


巳二、遍解脫

云何遍解脫?謂由如是煩惱雜染解脫故,生等諸苦雜染亦普解脫,是名遍解脫。


辰三、結得名

如是由智增上力故,於諸行中起厭;由習厭故,得離欲;由習離欲故,得解脫及遍解脫。如是名為智果漸次。


卯二、明所斷 

辰一、出邪執 

巳一、標

此中復有四種邪執。


巳二、徵

何等為四?


巳三、列

一、見邪執,二、慢邪執,三、自內邪執,四、他教邪執。


巳四、釋 

午一、初二種 

未一、辨相 

申一、見邪執

見邪執者,謂於諸行中執我、我所。


申二、慢邪執


慢邪執者,謂於諸行中起我慢執。


未二、料簡


前見邪執,障諦現觀;後我慢邪執,障修所斷煩惱等斷。


午二、後二種2 未一、別辨相2 申一、自內邪執


自內邪執者,謂獨處空閑,不正分別為依止故,執有實我,或見邪執、或慢邪執。


申二、他教邪執


他教邪執者,謂由他教,起邪執著,謂此是我、此是我所,我慢行轉。


  謂此是我等者:我及我所,是見行相。依見起慢,是慢行相。此中兼說,二俱起故。


未二、簡自他


又於內起不正分別,執我、我所,名內邪執,亦名非他教邪執。


辰二、明智果


如是一切邪執永斷,當知是名智果。

10非斷非常
10非斷非常
【雜】
一七[1];一七(一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云何有常!如是諸比丘!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色,厭於受、想、行、識。厭者不樂,不樂則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八[2];一八(一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色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色,云何有常!受……。想……。行……。識無常,若因、若緣生諸識者,彼亦無常,無常因、無常緣所生諸識,云何有常!如是比丘!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苦者則非我,非我者則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非斷非常

「非斷非常」:復次,由三種相應,知諸行非斷非常。何等為三?一、以無住行為因故,二、生已無住因故,三、未來諸行因性滅故。此中諸行因無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當知諸行非常。能生未來諸行,現在因性滅故,當知諸行非斷。

復有四緣,能令諸行展轉流轉。何等為四?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即此四緣,略有二種:一、因,二、緣。因唯因緣,餘三唯緣。又因緣者,謂諸行種子。等無間緣者,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所緣緣者,謂五識身等以五別境為所緣,第六識身等以一切法為所緣。增上緣者,謂五識等以眼等各別所依為增上緣,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意識身等以四大種身,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又先所造業,望所生愛非愛果,當知亦是增上緣。如是資糧望道,道望得涅槃,當知亦是增上緣攝。

【論】非斷非常

癸十、非斷非常 

子一、出三相 

丑一、標

復次,由三種相,應知諸行非斷、非常。


丑二、徵

何等為三?


丑三、列

一、以無住行為因故;二、生已無住因故;三、未來諸行因性滅故。

未來諸行因性滅故者:能生未來諸行種子,此名未來諸行。由現在行之所熏習,名彼因性。是即能熏現行名之為因,彼所熏種名之為果。現行雖滅,而種相續,由是義故,下自釋言:能生未來諸行現在因性滅故,當知諸行非斷。


丑四、釋 

寅一、成非常

此中諸行因無常故,生已住因不可得故,當知諸行非常。


寅二、成非斷

能生未來諸行現在因性滅故,當知諸行非斷。


子二、辨四緣 

丑一、標

復有四緣,能令諸行展轉流轉。


丑二、徵

何等為四?


丑三、列

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


丑四、釋 

寅一、略攝

即此四緣,略有二種。一、因,二、緣。因唯因緣,餘三唯緣。


寅二、別辨 

卯一、因緣

又因緣者,謂諸行種子。


卯二、等無間緣

等無間緣者,謂前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滅,後六識等及相應法等無間生。


卯三、所緣緣

所緣緣者,謂五識身等,以五別境為所緣;第六識身等,以一切法為所緣。


卯四、增上緣 

辰一、約根望識辨

增上緣者,謂五識等,以眼等各別所依為增上緣,及以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意識身等,以四大種身,及能生作意等為增上緣。


辰二、約業望果辨

又先所造業,望所生愛非愛果,當知亦是增上緣。


辰三、約資糧望道果辨

如是資糧望道,道望得涅槃,當知亦是增上緣攝。

11 染淨
11 染淨
【雜】
一九[1];一九(一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眾生於色不味者,則不染於色,以眾生於色味故,則有染著。如是眾生於受、想、行、識不味者,彼眾生則不染於(受、想、行、)識,以眾生味受、想、行、識故,彼眾生染著於(受、想、行、)識。諸比丘!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色,以色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色。如是受、想、行、識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受、想、行、)識。諸比丘!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以色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色。如是受、想、行、識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受、想、行、)識;以受、想、行、識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受、想、行、)識。諸比丘!若我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出、不離,永住顛倒,亦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比丘!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自證〕[2]得脫、得出、得離、得解脫結縛,永不住顛倒,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〇[3];二〇(一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若於色味隨順覺,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如是於受、想、行、識味,有求、有行,若於受、想、行、識味隨順覺,則於(受、想、行、)識味以智慧如實見。諸比丘!我於色患,有求、有行,若於色患隨順覺,則於色患以智慧如實見。如是受……。想……。行……。識患,有求、有行,若於識患隨順覺,則於識患以智慧如實見。諸比丘!我於色離,有求、有行,若於色(離)[4]隨順覺,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如是受、想、行、識離,有求、有行,若於受、想、行、識離隨順覺,則於受、想、行、識離以智慧如實見。諸比丘!我於五受陰,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不脫、不離、不出,永住顛倒,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比丘!我以如實知五受陰,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我於諸天、若魔、若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以[5]脫、以離、以出,永不住顛倒,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過去四種說,厭離及解脫,二種說因緣,味亦復二種。

【雜】
【論】染淨

「染淨」:復次,由三種事,二種相應,當觀察雜染、清淨。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如是一切總略為一,名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云何由二種相,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如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若愛味、若過患、若出離;盡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盡所有愛味,盡所有過患,盡所有出離。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生喜,是名於彼愛味,又此愛味極為狹小;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有愛味。又觀察諸行是無常、苦、變壞之法,是名於彼過患,又此過患極為廣大;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又復觀察於諸行中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是名於彼出離,又此出離寂靜無上,畢竟安隱;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又即此愛味,即此過患,即此出離,於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審諦觀察,當知是名於彼觀察盡[6]所有性,所謂愛味、過患、出離。

又為了知如是三事體性是有,應知三種有情眾別:一、於諸欲染著眾,二、於諸欲遠離眾,三、於諸欲離繫眾。於此三處,復有三種世間愚癡:謂若天世間,若沙門、婆羅門,若諸天、人。如是三種世間,由三因緣應知安立:一、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謂若魔、若梵世間;二、由勤修得彼因故,謂若沙門、婆羅門;三、趣種種業因果故,謂若諸天、人。又於此三處,隨其所應,能斷、作證。有二種道,離四倒心,謂已入見地,及於上修道多修習住。又此二種道,有四種相心解脫果:一、貪、瞋縛解脫相,二、欲貪滅、斷、出離相,三、九結離繫相,四、生等諸苦解脫相。此中前三相,顯示因處煩惱解脫;後一相,顯示果處諸苦解脫。於此義中,譬如有人處在囹圄,為種種縛之所繫縛:所謂或木、或索、或鐵;又置餘人令其防守;或設有彼從幽縶處逃至遠所,還執將來;或有尚不令彼轉動,況得逃避;或有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妙欲在幽縶處,令彼自然心生樂著,無欲逃避。如是彼人為一切種縛之所縛,為善方便守之所守,為最堅牢繫之所繫。復為怨家隨欲加害,所謂打拍,或復解割,或加杖捶,或總斷命。若有能脫是四縛者,乃得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如是於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為種種縛所繫縛者,當知即譬貪、瞋、癡縛。其守禁者,譬不正尋思,及未永拔煩惱隨眠;不正尋思故,尚不令動,況得離欲而遠逃避!煩惱隨眠未永拔故。雖世間道方便逃避,遠至有頂,復執將還。可愛妙欲,譬之九結,由彼結故,令於生死自然樂著,於自繫縛不欲解脫。彼既如是為種種縛極所密縛,善方便縛之所密縛,最堅牢縛之所密縛;復四魔怨,隨其所欲,以生等苦而加害之。若能從彼四種繫縛善解脫者,乃可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

【論】染淨

癸十一、染淨 

子一、明觀察 

丑一、總標

復次,由三種事、二種相,應當觀察雜染、清淨。

應當觀察雜染清淨者:謂當觀察一切雜染及清淨故。


丑二、別釋 

寅一、由三事 

卯一、徵

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


卯二、列

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


卯三、結


如是一切總略為一,名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


寅二、由二相 

卯一、徵

云何由二種相,觀察一切雜染、清淨?


卯二、列

一者、由如所有性故;二者、由盡所有性故。


卯三、釋 

辰一、辨二相 

巳一、如所有性

如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若愛味、若過患、若出離。


巳二、盡所有性

盡所有性者,謂於諸行中,盡所有愛味、盡所有過患、盡所有出離。


辰二、辨觀察 

巳一、如所有性攝 

午一、於愛味

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生喜,是名於彼愛味。又此愛味極為狹小。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1]愛味。


午二、於過患

又觀察諸行是無常、苦、變壞之法,是名於彼過患。又此過患極為廣大。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


午三、於出離

又復觀察於諸行中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是名於彼出離。又此出離寂靜無上,畢竟安隱。如是由二種相,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

欲貪滅欲貪斷欲貪出者:此中三相,如次配屬毗奈耶、斷、超越應知。攝異門分說:毗奈耶,由了相、勝解作意;斷,由遠離等作意;超越,由方便究竟果作意。(陵本八十三卷十七頁6328)


巳二、盡所有性攝

又即此愛味、即此過患、即此出離,於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審諦觀察,當知是名於彼觀察盡[2]所有性所謂愛味、過患、出離。


子二、顯體性 

丑一、約三種有情辨

又為了知如是三事體性是有,應知三種有情眾別。一、於諸欲染著眾,二、於諸欲遠離眾,三、於諸欲離繫眾。


丑二、約三種愚癡辨 

寅一、出種類 

卯一、略標列

於此三處,復有三種世間愚癡。謂若天世間,若沙門、婆羅門,若諸天人。


卯二、明安立

如是三種世間,由三因緣,應知安立。一、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謂若魔、若梵世間。二、由勤修得彼因故,謂若沙門、婆羅門。三、趣種種業因果故,謂若諸天人。

趣種種業因果故者:種種業因,是其能趣。彼果異熟,是其所趣。總此二種,說諸天人名為愚癡。


寅二、顯斷證

又於此三處,隨其所應能斷、作證,有二種道離四倒心。謂已入見地,及於上修道多修習住。

有二種道離四倒心者:見道、修道,名二種道。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貪相應於心,令心顛倒,名四倒心。有尋有伺地說: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陵本八卷五頁562)此應準知。


寅三、辨解脫 

卯一、辨相 

辰一、標列

又此二種道,有四種相心解脫果。一、貪瞋縛解脫相,二、欲貪滅斷出離相,三、九結離繫相,四、生等諸苦解脫相。


辰二、料簡

此中前三相,顯示因處煩惱解脫;後一相,顯示果處諸苦解脫。


卯二、舉喻 

辰一、出其四縛 

巳一、由種種縛

於此義中,譬如有人處在囹圄,為種種縛之所繫縛,所謂或木、或索、或鐵。


巳二、由善防守

又置餘人令其防守。或設有彼從幽縶處逃至遠所,還執將來;或有尚不令彼轉動,況得逃避。


巳三、由堅牢繫

或有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妙欲在幽縶處,令彼自然心生樂著,無欲逃避。


巳四、由怨加害

如是彼人為一切種縛之所縛,為善方便守之所守,為最堅牢繫之所繫,復為怨家隨欲加害,所謂打拍、或復解割、或加杖捶、或總斷命。


辰二、結名解脫

若有能脫是四縛者,乃得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


卯三、合法 

辰一、顯四縛 

巳一、貪瞋癡縛

如是於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為種種縛所繫縛者,當知即譬貪瞋癡縛。


巳二、善方便縛

其守禁者,譬不正尋思,及未永拔煩惱隨眠。不正尋思故,尚不令動,況得離欲而遠逃避。煩惱隨眠未永拔故,雖世間道方便逃避遠至有頂,復執將還。


巳三、最堅牢縛

可愛妙欲譬之九結,由彼結故,令於生死自然樂著,於自繫縛不欲解脫。


巳四、四魔怨縛

彼既如是為種種縛極所密縛,善方便縛之所密縛,最堅牢縛之所密縛,復四魔怨隨其所欲,以生等苦而加害之。


辰二、結解脫

若能從彼四種繫縛善解脫者,乃可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



B2 釋略教授等十一門
B2 釋略教授等十一門
1略教2 教果3 終
1略教2 教果3 終
【雜】

二一[1];二一(一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卻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今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修不放逸已,當復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比丘快說此言,云當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如是說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若隨使使者,即隨使死;若隨(使)死者,為取所縛。比丘若不隨使使,則不隨使死;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比丘白佛:「知已,世尊!知已,善逝」!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隨使使,色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為取所縛。世尊!若色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如是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比丘!色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於取解脫」。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在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即成羅漢,心得解脫。


【雜】
【論】嗢拕南

復次,嗢拕南曰:

略教、教果、終、墮數,三遍智斷、縛、解脫,見慢雜染、淨說句,遠離四具、三圓滿。


【論】嗢拕南
【論】略教

「略教」:由三因緣,有諸聲聞往大師所,請略教授。何等為三?謂唯多聞為究竟者,於諸餘行而厭背者,生如是解:但略聞法,足得自義,何藉多聞以為究竟!要修正行為貞實故。又棄捨多聞究竟欲故;又有怖畏於所入門多所作者,為善方便而得入故。或有即彼已於多法善聽、善思,彼作是念:我於多法已善聽、思,若我今者盡已聽、思所得諸法以為依止,於住心境及解脫境欲繫心者,將不令我作意散亂!若爾,住心尚不能得,何況解脫!又於如是所聞、所思一切法中,不得決定,當依何者速證通慧?當依何者速得出離?當緣何境而得住心?當緣何境而得解脫?彼既如是自不決定,若於大師,或眾所識如來弟子現前見已,便即往詣請略教授。


【論】略教

壬二、長行釋 

癸一、略教 

子一、標

由三因緣,有諸聲聞往大師所,請略教授。


子二、徵

何等為三?


子三、釋 

丑一、由生勝解

謂唯多聞為究竟者,於諸餘行而厭背者,生如是解:但略聞法足得自義,何藉多聞以為究竟。要修正行為真 實故,又棄捨多聞究竟欲故。

謂唯多聞為究竟者等者:謂如一類,先唯多聞以為究竟,於餘法隨法行而生厭背。今生勝解,欲修正行,不以多聞為其究竟,是故往大師所,請略教授。


丑二、由有怖畏 

寅一、怖多所作

又有怖畏於所入門多所作者,為善方便而得入故。

為善方便而得入故者:為得趣入所應入門,請略教授,以為依止。此無顛倒,名善方便。

寅二、怖心散亂

或有即彼已於多法善聽善思,彼作是念:我於多法已善聽思,若我今者盡已聽思所得諸法以為依止,於住心境及解脫境欲繫心者,將不令我作意散亂。若爾,住心尚不能得,何況解脫。


丑三、由不決定

又於如是所聞、所思一切法中不得決定,當依何者速證通慧?當依何者速得出離?當緣何境而得住心?當緣何境而得解脫?彼既如是自不決定,若於大師、或眾所識如來弟子現前見已,便即往詣請略教授。

【論】教果

「教果」:復次,當知正教授有四種自義果得:謂為此出家,及如此出家,即形相具足,事業具足,意樂具足,處捨取具足。依此故得無上得,現法得,自然得,內證得。


【論】教果

癸二、教果 子一、標

復次,當知正教授,有四種自義果得。


子二、釋 

丑一、正教授

謂為此出家及如此出家,即形相具足、事業具足、意樂具足、處捨取具足。

形相具足等者:誓受下劣形相,謂剃除鬚髮,捨俗形好,著壞色衣,是名形相具足。於所作事成就軌則,是名事業具足。唯為涅槃而求出家,是名意樂具足。誓受禁制尸羅,精勤無間修習善法,是名處捨取具足,斷除不善,修集諸善故。此中意樂具足,當知釋前為此出家;所餘具足,當知釋前如此出家。


丑二、自義果

依此故得無上得、現法得、自然得、內證得。

得無上得等者:得般涅槃,名無上得。即於此生得般涅槃,名現法得。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而證解脫,名自然得。解脫自性唯內所證,無諸戲論,名內證得。

【論】終

「終」:復次,有六種死:謂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過去死者,謂過去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現在死者,謂現在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不調伏死者,謂於過去世不調、不伏,有隨眠行展轉隨眠。世俗說言:士夫隨眠而命終已,於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自體而得生起。於現在世乃至壽盡,亦復如是不調、不伏,廣說乃至而命終已,未來自體復得生起。又能攝取有隨眠行。由攝取彼以為因故,便為生等眾苦所縛,亦為貪等大縛所縛。調伏死者,謂於現在世已調、已伏,無有隨眠而命終已,未來自體不復生起,亦不攝取有隨眠行。不攝取彼以為因故,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亦復解脫貪等大縛。同分死者,謂如過去不調、不伏,曾捨身命,於現在世亦復如是而捨身命,當知如此名同分死,名相似死,名隨順死。若於過去不調、不伏,捨身命已,於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身命,當知此名不同分死,不相似死,不隨順死。若於現在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時,如過去死,名同分死及隨順死;不如過去而命終時,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又此六種死,當知有二種相:謂諸行流轉過患相,及諸行還滅勝利相。若於過去及於現在,不調、不伏,同分而死,復於未來取生等苦,及為貪等煩惱縛者,名諸行流轉過患相。若於現在已調、已伏,不同分死,又於未來不取眾苦,解脫一切煩惱縛者,名諸行還滅勝利相。

【論】終

癸三、終 

子一、出種類 

丑一、標列

復次,有六種死。謂過去死、現在死、不調伏死、調伏死、同分死、不同分死。


丑二、隨釋 

寅一、過去死

過去死者,謂過去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


寅二、現在死

現在死者,謂現在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

過去諸行沒等者:諸行滅已,不相續生,是名為沒。又復將命終時,壽退、煖退,餘心處在,乃至一切壽量皆窮盡故,名命根滅。其識棄捨心胸處故,是名為死。如攝異門分釋應知。(陵本八十四卷十一頁68)


寅三、不調伏死 

卯一、釋因

不調伏死者,謂於過去世不調不伏,有隨眠行,展轉隨眠世俗言說 士夫隨眠而命終已,於現在世結生相續,有隨眠行所攝自體而得生起;於現在世乃至壽盡,亦復如是不調不伏,廣說乃至而命終已,未來自體復得生起,又能攝取有隨眠行。


卯二、顯果

由攝取彼以為因故,便為生等眾苦所縛,亦為貪等大縛所縛。

不調不伏有隨眠行者:謂過去世不清淨、不解脫死,是名不調不伏。由是因緣,諸行相續,為煩惱種之所隨逐,是名有隨眠行。即於是中,我執種子,名為世俗言說士夫隨眠。此復云何?謂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族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若苦若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是名世俗言說士夫之相。由是言說熏生我執,是故說名世俗言說士夫隨眠。從無始來展轉隨逐,由是說言展轉隨眠。


寅四、調伏死 

卯一、釋因

調伏死者,謂於現在世已調已伏,無有隨眠而命終已,未來自體不復生起,亦不攝取有隨眠行。


卯二、顯果

不攝取彼以為因故,解脫生等眾苦差別,亦復解脫貪等大縛。


寅五、同分死不同分死 

卯一、約曾捨身命辨 

辰一、同分死

同分死者,謂如過去不調不伏,曾捨身命,於現在世亦復如是而捨身命,當知如此名同分死、名相似死、名隨順死。


辰二、不同分死

若於過去不調不伏,捨身命已,於現在世已調已伏而捨身命,當知此名不同分死、不相似死、不隨順死。


卯二、約有無隨眠辨 

辰一、同分死

若於現在有隨眠行,展轉隨眠而命終時,如過去死,名同分死及隨順死。


辰二、不同分死

不如過去而命終時,不能攝取當所結生未來相續同分諸行,名不同分死及不隨順死 。


子二、略攝相 

丑一、標列

又此六種死,當知有二種相。謂諸行流轉過患相,及諸行還滅勝利相。


丑二、隨釋 

寅一、諸行流轉過患相

若於過去及於現在不調不伏,同分而死,復於未來取生等苦,及為貪等煩惱縛者,名諸行流轉過患相。


寅二、諸行還滅勝利相

若於現在已調已伏,不同分死,又於未來不取眾苦,解脫一切煩惱縛者,名諸行還滅勝利相。



4 墮落
4 墮落
【雜】

二二;二二(一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所問如上。差別者:「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若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不增諸數」。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時彼比丘白佛言:「世尊!若色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如是受、想、行、識,隨使使,隨使死;隨使使、隨使死者,則增諸數。世尊!若色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不增諸數。如是受、想,行、識,不隨使使,不隨使死;不隨使使、不隨使死者,則不增諸數。如是世尊!我於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如是乃至得阿羅漢,心得解脫。

【雜】
【論】墮數

「墮數」:復次,由八種相,得入於彼諸行生起,世俗言說士夫數中。謂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族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若苦、若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如是諸相,於菩薩地宿住念中,當知如前已廣分別[1]。

【論】墮數

癸四、墮數 

子一、標列

復次,由八種相,得入於彼諸行生起世俗言說士夫數中。謂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族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若苦若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


子二、指釋

如是諸相,於菩薩地宿住念中,當知如前已廣分別。

當知如前已廣分別者:謂如菩薩地說:何等名為八言說句?謂如是名、如是生類、如是種姓、如是飲食、如是領受苦樂差別、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所有壽量邊際。又說:隨言說句有六略行。一者、呼召假名,二者、剎帝利等色類差別,三者、父母差別,四者、飲食方軌,五者、興盛衰損,六者、壽量差別。(陵本四十九卷二十頁96)於中一一分別應知。

5 三遍智斷
5 三遍智斷
【雜】

二三[-1];二三(一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作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於略說法中廣解其義,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汝如是說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非汝所應之法,宜速斷除。斷彼法者,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所應,宜速斷除。受、想、行、識,非我所應,宜速斷除,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世尊!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佛言:「善哉!善哉!比丘!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斷除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二四[2];二四(一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偏袒右肩,為佛作禮,卻住一面,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作如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時彼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若非汝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我於如來略說法中廣解其義」。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3]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比丘!色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我,非我所應,亦非餘人所應,是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雜】
【論】三遍智斷

「三遍智斷」:復次,由三種相,於諸行中應知無我遍智及斷。何等為三?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亦如是,隨其所應。所謂諸行都無有我,無有我所,亦無有餘互相繫屬,當知如是於內、外、俱遍智及斷。此中由法住智,得決定遍智;數習此故,捨彼相應所有隨眠,得畢竟斷。當知此中,為於諸行未得遍智者,令得遍智故,如來大師說正法要。若於諸行已得遍智而未永斷者,為令唯於如先所得遍智數習得永斷故,復加勸導。

【論】三遍智斷

癸五、三遍智斷 

子一、出三種 

丑一、標

復次,由三種相,於諸行中,應知無我遍智及斷。


丑二、徵

何等為三?


丑三、列

一、於內遍智,二、於外遍智,三、於內外遍智。斷亦如是,隨其所應。


丑四、釋

所謂諸行都無有我,無有我所,亦無有餘互相繫屬。當知如是於內、外、俱遍智及斷。


子二、釋得緣 

丑一、標差別

此中由法住智得決定遍智,數習此故,捨彼相應所有隨眠,得畢竟斷。


丑二、明善巧 

寅一、令得遍智

當知此中,為於諸行未得遍智者令得遍智故,如來大師說正法要。


寅二、令得永斷

若於諸行已得遍智,而未永斷者,為令唯於如先所得遍智數習得永斷故,復加勸導。

6 縛
6 縛
【雜】

二五[1];二五(一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為佛作禮,而白佛言:「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思惟所以,善男子正信家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今作是說: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是結所繫法,是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是)結所繫法;是結所繫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是結所繫法,此法宜速除斷;斷彼法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二六;二六(二〇)

染[2]經亦如是說。

二七[3];二七(二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從坐起,為佛作禮,而白佛言:「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思惟所以,善男子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今作是說: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耶」?比丘白佛言:「如是,世尊」!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佛告比丘:「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比丘白佛言:「世尊!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如是受、想、行、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是故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若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如是受、想、行、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動者,則解脫波旬」。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雜】
【論】縛

「縛」:復次,於生死中而流轉者,有三種縛,由此縛故心難解脫。當知此唯善說法律能令解脫,非由惡說。何等為三?一者、除其愛結,餘結所繫諸有漏事;二者、愛結所染諸有漏事;三者、能生當來後有諸行。於此三縛,由三因緣,心難解脫。謂初、由種種故;第二、由堅牢故,可愛樂故;第三、由微細故。復由五相,為後有縛所繫縛者,當知有五我慢現行。謂由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自性故,因果故。當知此中,薩迦耶見以為依止。計我未來,或當是有、或當非有,以有非有為所緣境。此中非有為所緣境,唯有一種;有為所緣,乃有五種,謂我當有色,我當無色,我當有想,我當無想,我當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總收為一,合有六種所緣境界。言助伴者,謂動亂心。言自性者,恃舉行相為其自相,戲論自性為其共相,一切煩惱戲論性故。因果性者,謂能感生為因性故,造作業行愛隨逐故。


【論】縛

癸六、縛 

子一、由三種 

丑一、標

復次,於生死中而流轉者,有三種縛,由此縛故,心難解脫。當知此唯善說法律能令解脫,非由惡說。


丑二、徵

何等為三?


丑三、列

一者、除其愛結,餘結所繫諸有漏事;二者、愛結所染諸有漏事;三者、能生當來後有諸行。

餘結所繫諸有漏事者:謂九結中,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是名餘結應知。


丑四、釋

於此三縛,由三因緣,心難解脫。謂初由種種故,第二由堅牢故、可愛樂故,第三由微細故。


子二、由五相 

丑一、標列

復由五相,為後有縛所繫縛者,當知有五我慢現行。謂由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自性故、因果故。


丑二、隨釋 

寅一、初二相 

卯一、略標舉

當知此中,薩迦耶見以為依止,計我未來或當是有、或當非有,以有非有為所緣境。


卯二、隨難釋

此中非有為所緣境,唯有一種;有為所緣,乃有五種,謂我當有色、我當無色、我當有想、我當無想、我當非有想非無想。如是一切總收為一,合有六種所緣境界。

非有為所緣境等者:謂依自身有我慢者,彼於涅槃唯作是思:我當不有。不正了知: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名以非有為所緣境。此無差別,故唯一種,以緣無故。


寅二、後三相 

卯一、助伴


言助伴者,謂動亂心。


卯二、自性

言自性者,恃舉行相為其自相,戲論自性為其共相,一切煩惱戲論性故。


卯三、因果

因果性者,謂能感生為因性故,造作業行愛隨逐故。

7 解脫
7 解脫
【雜】

二八[1];二八(二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比丘名劫波,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說比丘心得善解脫,世尊!云何比丘心得善解脫」?爾時,世尊告劫波曰:「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心善解脫。善哉劫波!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劫波!當觀知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無常。正觀無常已,色愛即除;色愛除已,心善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無常。正觀無常已,識愛即除;識愛除已,我說心善解脫。劫波!如是比丘心善解脫者,如來說名心善解脫。所以者何?愛欲斷故,愛欲斷者,如來說名心善解脫」。時劫波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爾時,劫波比丘受佛教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心善解脫,成阿羅漢。


【雜】
【論】解脫

「解脫」:復次,由三種相,當知心善解脫:謂於諸行遍了知故;於彼相應諸煩惱斷得作證故;煩惱斷已,於一切處離愛住故。又於此中,由四種行,於諸行中能遍了知如所有性,謂無常等。由十一行,於諸行中能遍了知盡所有性,謂過去、未來等,如前廣說。

【論】解脫

癸七、解脫 

子一、標列三相

復次,由三種相,當知心善解脫。謂於諸行遍了知故;於彼相應諸煩惱斷得作證故;煩惱斷已,於一切處離愛住故。


子二、隨釋遍知 

丑一、於如所有性

又於此中,由四種行,於諸行中能遍了知如所有性。謂無常等。

謂無常等者:等取苦、空、無我應知。


丑二、於盡所有性

由十一行,於諸行中能遍了知盡所有性。謂過去、未來等,如前廣說。

如前廣說者:謂如前說:於諸行中,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審諦觀察。是名十一行相。今說能遍了知盡所有性,如彼應知。

8 見慢雜染9淨說句10遠離四具
8 見慢雜染9淨說句10遠離四具
【雜】

二九[1];二九(二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佛告羅睺羅:「善哉!善哉!能問如來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耶」?羅睺羅白佛言:「如是,世尊」!佛告羅睺羅:「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羅睺羅!當觀[2]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正觀。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如是,羅睺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3]者,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羅睺羅!比丘若如是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者,比丘是名斷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時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〇[4];三〇(二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5]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羅睺羅:「比丘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羅睺羅白佛言:「世尊為法主,為導,為覆,善哉!世尊!當為諸比丘演說此義。諸比丘從佛聞已,當受持奉行」。佛告羅睺羅:「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羅睺羅白佛:「唯然,受教」。佛告羅睺羅:「當觀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比丘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羅睺羅!比丘如是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者,超越疑心,遠離諸相,寂靜,解脫;是名比丘斷除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時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使、增諸數,非我、非彼,結繫、染[6]動搖,劫波所問,亦羅睺羅所問二經。


【雜】
【論】見慢雜染

「見慢雜染」:復次,有二種、五種雜染,并五種因相。如是二種,諸有學者應知、應斷,諸無學者已知、已斷。何等為二?謂見雜染,及慢雜染。此二當知五種差別,謂由行故,纏故,隨眠故。何等為五?一者、計我,二者、計我所,三者、我慢,四者、執著,五者、隨眠。當知此中,計我、我所、我慢三種為所依止,於所緣事固執取著,唯此諦實,餘皆愚妄。當知此中由纏道理,說名執著;即彼種子隨縛相續,說名隨眠。又有識身及外事等,當知是彼五種因相,謂計我因相,乃至隨眠因相。即此因相,復有二種:一者、所緣因相,二者、因緣因相。計我、我慢,以有識身為所緣因相;計我所,通以二種為所緣因相。彼執著,以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及彼隨眠為因緣因相;彼隨眠,以不如實了知諸行,煩惱諸纏數數串習為因緣因相。

復次,有四種有情眾,當知於中安立雜染。何等為四?一者、外道有情眾,二者、此法異生有情眾,三者、有學有情眾,四者、無學有情眾。外道有情眾中,具有一切。此法異生有情眾中,四種可得及彼因相,并執著因相一分,然執著不可得。有學有情眾中,計我、我所二種及我因相,執著、隨眠皆不可得;及我慢、執著并彼因相,然有我慢、隨眠可得。無學有情眾中,一切皆不可得。又外道有情眾,凡所有行,不為斷彼。此法異生有情眾,所修諸行,正為斷彼而未能斷,未見如實故。有學有情眾,已斷一分,為斷餘分復修正行;雖見如實,而不自稱我已能見,猶未獲得盡、無生智故。無學有情眾,一切已斷,於諸行中而自稱言我如實見。


【論】見慢雜染

癸八、見慢雜染 

子一、總標列

復次,有二種、五種雜染,并五種因相。如是二種,諸有學者應知應斷,諸無學者已知已斷。


子二、隨別釋 

丑一、出雜染 

寅一、二種自性

何等為二?謂見雜染及慢雜染。


寅二、五種差別 

卯一、標

此二當知五種差別,謂由行故,纏故,隨眠故。

謂由行故等者:於五種中,計我、我所及與我慢,是名由行。第四執著,是名由纏。第五隨眠,名由隨眠。


卯二、徵

何等為五?


卯三、列

一者、計我,二者、計我所,三者、我慢,四者、執著,五者、隨眠。


卯四、釋 

辰一、總顯所由

當知此中,計我、我所、我慢三種為所依止,於所緣事固執取著,唯此諦實,餘皆愚妄。


辰二、別釋後二

當知此中,由纏道理,說名執著;即彼種子隨縛相續,說名隨眠。


丑二、顯因相 

寅一、總標事

又有識身及外事等,當知是彼五種因相。謂計我因相,乃至隨眠因相。

又有識身及外事等者:自內所依,名有情數色,名有識身。非有情色,說名外事。等言,等取諸內外事。聲聞地中廣分別相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二十頁9)


寅二、廣為因 

卯一、標列

即此因相,復有二種。一者、所緣因相,二者、因緣因相。


卯二、別配

計我、我慢,以有識身為所緣因相。計我所,通以二種為所緣因相。彼執著,以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及彼隨眠為因緣因相。彼隨眠,以不如實了知諸行,煩惱諸纏數數串習為因緣因相。


子三、辨安立 

丑一、標

復次,有四種有情眾,當知於中安立雜染。


丑二、徵

何等為四?


丑三、列

一者、外道有情眾,二者、此法異生有情眾,三者、有學有情眾,四者、無學有情眾。


丑四、簡 寅一、簡有無 

卯一、外道有情眾

外道有情眾中,具有一切。


卯二、此法異生有情眾

此法異生有情眾中,四種可得,及彼因相,并執著因相一分,然執著不可得。

四種可得等者:前說五雜染中,唯除執著不可得,所餘計我、我所、我慢、隨眠四種可得,及彼四種所緣因相、因緣因相,并執著、隨眠因緣因相可得。於執著因相中,為簡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故言一分。


卯三、有學有情眾

有學有情眾中,計我、我所二種,及彼 因相、執著、隨眠皆不可得,及我慢執著并彼因相,然有我慢隨眠可得。

及彼因相執著隨眠等者:我及我所所緣因相,名彼因相。彼現行纏,名彼執著。彼種子縛,名彼隨眠。我慢現行,名我慢執著。我慢所緣因相,名彼因相。如是一切,於有學有情眾中皆不可得。


卯四、無學有情眾

無學有情眾中,一切皆不可得。


寅二、簡行斷 

卯一、外道有情眾

又外道有情眾,凡所有行不為斷彼。


卯二、此法異生有情眾

此法異生有情眾,所修諸行正為斷彼,而未能斷,未見如實故。


卯三、有學有情眾

有學有情眾已斷一分,為斷餘分,復修正行;雖見如實,而不自稱我已能見,猶未獲得盡、無生智故。


卯四、無學有情眾

無學有情眾一切已斷,於諸行中而自稱言我如實見。

【論】淨說句

「淨說句」:復次,有八種清淨說句,何等為八?謂由超過見、慢故,名二種超過意清淨說句;由斷彼因相故,名除相清淨說句;由斷彼執著故,名寂靜清淨說句;由斷彼隨眠故,名善解脫清淨說句。復次,有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於後有一切行中,由不現行道理,名已割貪愛,及轉三結。無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正[7]慢現觀故;及一切苦本貪愛隨眠永拔除故,名已作苦邊。如是一切總收為一,合有八種清淨說句。


【論】淨說句

癸九、清淨說句 

子一、標


復次,有八種清淨說句。


子二、徵

何等為八?


子三、釋 

丑一、初四種

謂由超過見、慢故,名二種超過意清淨說句。

超過見慢等者:超過我、我所見及與我慢,是名超過見、慢。超過此故,一切雜染皆不相應,名意清淨。

由斷彼因相故,名除相清淨說句。

斷彼因相等者:斷彼見、慢所緣因相,是名說名除相清淨。

由斷彼執著故,名寂靜清淨說句。由斷彼隨眠故,名善解脫清淨說句。


丑二、後四種 

寅一、有學

復次,有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於後有一切行中,由不現行道理,名已割貪愛及轉三結。


寅二、無學

無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止慢現觀故,及一切苦本貪愛隨眠永拔除故,名已作苦邊。

止慢現觀者:有學有情中,猶有我慢隨眠可得。無學現觀斷彼隨眠,慢永寂靜,說名為止。


子四、結

如是一切總收為一,合有八種清淨說句。



【論】遠離四具

「遠離四具」:復次,由四支故,具足遠離,名善具足。何等為四?一者、無第二而住,二者、處邊際臥具,三者、其身遠離,四者、其心遠離。謂於居家境界所生諸相,尋思、貪欲、瞋恚悉皆遠離,依不放逸防守其心。又由五相發勤精進,速證通慧:謂有勢力者,由被甲精進故;有精進者,由加行精進故;有勇捍者,由於廣大法中無怯劣精進故;有堅猛者,由寒熱蚊虻等所不能動精進故;有不捨善軛者,由於下劣無喜足精進故。又為斷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如其次第奢摩他、毘鉢舍那品隨煩惱故,願正止觀無有失壞[1]。

【論】遠離四具

癸十、遠離四具 

子一、總標列

復次,由四支故,具足遠離名善具足。何等為四?一者、無第二而住,二者、處邊際臥具,三者、其身遠離,四者、其心遠離。


子二、隨難釋 

丑一、遠離相等

謂於居家境界所生諸相尋思、貪欲、瞋恚悉皆遠離,依不放逸防守其心。


丑二、發勤精進 

寅一、略標

又由五相發勤精進,速證通慧。


寅二、列釋 

卯一、有勢力

謂有勢力者,由被甲精進故。


卯二、有精進

有精進者,由加行精進故。


卯三、有勇悍

有勇悍者,由於廣大法中無怯劣精進故。


卯四、有堅猛

有堅猛者,由寒熱、蚊蝱等所不能動精進故。


卯五、有不捨善軛

有不捨善軛者,由於下劣無喜足精進故。


丑三、遠離沈掉

又為斷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如其次第,奢摩他、毗鉢舍那品隨煩惱故,願正止觀無有失壞。

又為斷惛沈睡眠等者:惛沈睡眠能障奢摩他,名奢摩他品隨煩惱。掉舉惡作能障毗鉢舍那,名毗鉢舍那品隨煩惱。遠離此故,心得平等,由此釋前其心遠離。

11 三圓滿
11 三圓滿
【雜】

三一;三一(二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為佛作禮,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說多聞,云何為多聞」?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問我多聞義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當知若聞色,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如是聞受、想、行、識,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說多聞」。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三二[-1];三二(二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法師,云何名為法師」?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如來所說法師義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佛告比丘:「若於色,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若於受、想、行、識,說是生厭,離欲,滅盡,寂靜法者,是名法師。是名如來所說法師」。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三三;三三(二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作禮,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說法次法向,云何法次法向」?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法次法向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於色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如是於[2]受、想、行、識,[3]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三四;三四(二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得見法涅槃,云何比丘得見法涅槃」?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見法涅槃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佛告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如是(於)受、想、行、識,〔於識〕[4]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三五[5];三五(二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異比丘名三蜜離提,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如世尊說說法師,云何名為說法師」?佛告比丘:「汝今欲知說法師義耶」?比丘白佛:「唯然,世尊」!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比丘於色,說厭,離欲,滅盡,是名說法師。如是於受、想、行、識,〔於識〕說厭,離欲,滅盡,是名說法師」。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多聞、善說法,向法及涅槃,三蜜離提問:云何說法師。


【雜】
【論】三圓滿

「三圓滿」: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有三圓滿。何等為三?一、行圓滿,二、果圓滿,三、師圓滿。行圓滿者,謂為觸證斷、無欲、滅界故,聽聞正法,為他演說,自正修行,法隨法行,是名行圓滿。果圓滿者,謂即由此法隨(法)行增上力故,心善解脫;又能證得現法涅槃,是名果圓滿。師圓滿者,謂能引發一切梵行之法,皆用世尊為根本故,皆由世尊轉法眼故,皆以世尊為所依故。由如來出世,有彼教可知故,說世尊為彼根本。佛出世已,觀待彼彼所化有情,說正法眼,師及弟子展轉傳來,故說世尊轉正法眼。轉法眼已,若有於中生諸疑惑,唯依世尊乃能決了,故說世尊為所依止[6]。又說法師,略有二種:一者、由教,二者、由證。斯由從他聞正法已而宣說故;依證學道、無學道已而宣說故[7]。


【論】三圓滿

癸十一、三圓滿 

子一、標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有三圓滿。


子二、徵

何等為三?


子三、列

一、行圓滿,二、果圓滿,三、師圓滿。


子四、釋 

丑一、行圓滿

行圓滿者,謂為觸證斷、無欲、滅界故,聽聞正法、為他演說、自正修行法隨法行,是名行圓滿。


丑二、果圓滿 

寅一、斷果

果圓滿者,謂即由此法隨法 行增上力故,心善解脫。


寅二、智果

又能證得現法涅槃,是名果圓滿。


丑三、師圓滿 

寅一、約大師辨 

卯一、標列

師圓滿者,謂能引發一切梵行之法,皆用世尊為根本故,皆由世尊轉法眼故,皆以世尊為所依故。


引發一切梵行之法者:謂三十七菩提分法,說名一切梵行之法。如攝異門分釋應知。(陵本八十三卷三頁68)


卯二、隨釋 

辰一、由為根本

由如來出世,有彼教可知,故說世尊為彼根本。


辰二、由轉法眼

佛出世已,觀待彼彼所化有情,說正法眼,師及弟子展轉傳來,故說世尊轉正法眼。


辰三、由為所依

轉法眼已,若有於中生諸疑惑,唯依世尊乃能決了,故說世尊為所依止。

由如來出世等者:攝異門分說:由佛世尊是其最初現等覺故,諸法皆以世尊為本。(陵本八十四卷六頁668)與此義同。


寅二、約說法師辨

又說法師略有二種,一者、由教,二者、由證。斯由從他聞正法已而宣說故,依證學道、無學道已而宣說故。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五

B3 釋想行等十門
B3 釋想行等十門
1 想行2 愚相3 眼4 勝利
1 想行2 愚相3 眼4 勝利
【雜】

三六[1];三六(三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中。時有長者子,名輸屢那,日日遊行,到耆闍崛山,詣尊者舍利弗,問訊起居已,卻坐一面。語舍利弗言:「若諸沙門、婆羅門,於無常色,變易,不安隱色,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故沙門、婆羅門作如是想而不見真實?若沙門、婆羅門,於無常,變易,不安隱受、想、行、識,而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故沙門、婆羅門作如是想而不見真實?若沙門、婆羅門,於無常色,[2]變易,不安隱色,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所計而不見真實?於無常,變易,不安隱受、想、行、識,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所計而不見真實」?「輸屢那!於汝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輸屢那!若無常為是苦耶」?答言:「是苦」。「輸屢那!若無常,苦,是變易法,於意云何?聖弟子於中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於意云何?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答言:「無常」。「若無常是苦耶」?答言:「是苦」。「輸屢那!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於意云何?聖弟子於中見識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當知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如是於色、受、想、行、識,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舍利弗說是經已,長者子輸屢那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時長者子輸屢那見法,得法,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得無所畏。從坐起,偏袒右肩,胡跪合掌,白舍利弗言:「我今已度。我從今日,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為優婆塞。我從今日,已盡壽命清淨歸依三寶」。時長者子輸屢那,聞舍利弗所說,歡喜踊躍,作禮而去。



【雜】
【論】嗢拕南

[3]復次,嗢拕南曰:

想行、愚相、眼、勝利,九智、無癡與勝進,我見差別、三相行,法總等品、三後廣。

【論】嗢拕南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六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二


辛三、相行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想行愚相眼勝利 九智無癡與勝進

 我見差別三相行 法總等品三後廣

【論】想行

「想行」:於諸行中,修無常想行有五種:謂由無常性,無恒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變壞法性故。此中剎那剎那壞故無常;自體繫屬有限住壽故無恒;外事劫後決定無住故非久住;壽量未滿,容被緣壞非時而死故不可保;乃至爾所時住,於其中間不定安樂故變壞法。


【論】想行

壬二、長行釋 

癸一、想行 

子一、標列

於諸行中,修無常想行有五種。謂由無常性、無恆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變壞法性故。


子二、隨釋

此中剎那剎那壞,故無常。自體繫屬有限住壽,故無恆。外事劫後決定無住,故非久住。壽量未滿,容被緣壞,非時而死,故不可保。乃至爾所時住,於其中間不定安樂,故變壞法。



【論】愚相

「愚相」:復次,愚夫略有三種愚夫之相。何等為三?謂諸愚夫,於一切行,如上所說五無常性,不能思惟;於非真實勝、劣性中,分別勝、劣,稱量自他,謂己為勝,是名第一愚夫之相。如謂己勝,謂等,謂劣,廣說亦爾。與此相違,當知智者亦有三種智者之相。


【論】愚相

癸二、愚相 

子一、舉愚相 

丑一、標

復次,愚夫略有三種愚夫之相。


丑二、徵

何等為三?


丑三、釋 

寅一、舉謂己勝

謂諸愚夫,於一切行如上所說五無常性不能思惟;於非真實勝劣性中,分別勝劣,稱量自他,謂己為勝。是名第一愚夫之相。

於非真實勝劣性中者:諸行勝劣,唯是相待假立差別,故非真實。


寅二、例謂等劣

如謂己勝,謂等、謂劣,廣說亦爾。


子二、例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智者亦有三種智者之相。

【論】眼

「眼」:復次,由二種相,當知聖者慧眼清淨,謂由遠塵及離垢故。由見所斷諸煩惱纏得離繫故,名為遠塵;由彼隨眠得離繫故,說名離垢。又現觀時,有麁我慢隨入作意間無間轉,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緣平等,彼即斷滅,彼斷滅故,說名遠塵;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說名離垢。


【論】眼

癸三、眼 

子一、標列

復次,由二種相,當知聖者慧眼清淨。謂由遠塵及離垢故。


子二、隨釋 

丑一、約纏及隨眠辨 

寅一、遠塵

由見所斷諸煩惱纏得離繫故,名為遠塵。


寅二、離垢

由彼隨眠得離繫故,說名離垢。


丑二、約慢及餘煩惱辨 

寅一、遠塵

又現觀時,有麤我慢隨入作意間無間轉,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緣平等,彼即斷滅;彼斷滅故,說名遠塵。


寅二、離垢

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說名離垢。



【論】勝利

「勝利」:復次,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時,當知即得十種勝利。何等為十?一者、於四聖諦已善見故,說名見法。二者、隨獲一種沙門果故,說名得法。三者、於己所證,能自了知,我今已盡所有那落迦、傍生、餓鬼,我證預流,乃至廣說,由如是故說名知法。四者、得四證淨,於佛、法、僧如實知故,名遍堅法。五者、於自所證無惑。六者、於他所證無疑。七者、宣說聖諦相應教時,不藉他緣。八者、不觀他面,不看他口,於此正法、毘奈耶中,一切他論所不能轉。九者、記別一切所證解脫,都無所畏。十者、由二因緣,隨入聖教,謂正世俗及第一義故。

【論】勝利

癸四、勝利 

子一、標

復次,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時,當知即得十種勝利。


子二、徵

何等為十?


子三、釋 

丑一、見法等 

寅一、見法

一者、於四聖諦已善見故,說名見法。


寅二、得法

二者、隨獲一種沙門果故,說名得法。


寅三、知法

三者、於己 所證能自了知:我今已盡所有那落迦、傍生、餓鬼,我證預流,乃至廣說。由如是故,說名知法。

我證預流乃至廣說者:謂證預流無退墮法,及已永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是名廣說應知。


寅四、遍堅法

四者、得四證淨,於佛法僧如實知故,名遍堅法。


丑二、無惑無疑

五者、於自所證無惑。六者、於他所證無疑。


丑三、不藉他緣等

七者、宣說聖諦相應教時,不藉他緣。八者、不觀他面,不看他口,於此正法毗奈耶中,一切他論所不能轉。九者、記別一切所證解脫,都無所畏。


丑四、隨入聖教

十者、由二因緣,隨入聖教,謂正世俗及第一義故。

5 九智
5 九智
【雜】

三七[1];三七(三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時有長者子,名輸屢那,日日遊行,到耆闍崛山,詣舍利弗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時舍利弗謂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色不如實知,色集不如實知,色滅不如實知,色滅道跡不如實知故,輸屢那!當知此沙門、婆羅門,不堪能斷色。如是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不如實知,識集不如實知,識滅不如實知,識滅道跡不如實知故,不堪能斷識。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色如實知,色集如實知,色滅如實知,色滅道跡如實知故,輸屢那!當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斷色。如是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如實知,識滅如實知,識滅道跡如實知故,輸屢那!當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斷識。輸屢那!於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又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云:「是苦」。舍利弗言:「若色無常、苦者,是變易法,聖弟子寧於中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如是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又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聖弟子寧於中見識是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輸屢那!當知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於一切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聖弟子於色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聖弟子於識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時輸屢那聞舍利弗所說,歡喜踊躍,作禮而[2]去。

三八;三八(三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時有長者子,名輸屢那,日日遊行,到耆闍崛山,詣舍利弗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時舍利弗告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色不如實知,色集不如實知,色滅不如實知,色味不如實知,色患不如實知,色離不如實知故,不堪能超越色。若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不如實知,識集不如實知,識滅不如實知,識味不如實知,識患不如實知,識離不如實知故,此沙門、婆羅門不堪能超越識。若沙門、婆羅門,於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超越色。若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超越識。輸屢那!於汝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無常者為苦耶」?答言:「是苦」。「輸屢那!若色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於中寧有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於汝意云何?如是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答言:「無常」。「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輸屢那!若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於中寧有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當知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於一切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聖弟子於此五受陰,正觀非我,非我所。如是正觀,於諸世間無所攝受,無攝受者則無所著,無所著者自得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長者子輸屢那,聞舍利弗所說,歡喜踊躍,作禮而去[3]。


【雜】
【論】九智

「九智」:復次,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謂: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及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此中諸行流轉智者,略有三種因緣集故,一切行集所有正智:謂憙集故,觸集故,名色集故,隨其所應,若色集,若受等集,若識集。即此三種因緣滅故,三種行滅,是名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者,謂於愛味、過患、出離,如前應知。四聖諦中苦等四智,如前分別聖諦道理,應知其相。於異生位修前五智,聖速證後四聖諦智,由證彼故,能於諸行如實了知。又若於前諸智有闕,必定不能以諦道理遍知諸行,要當證得,方能遍知。若於諦理遍知行智有所闕者,必定不能於上修道,以對治力斷諸煩惱,超一切行。與此相違,乃能超越,是故說言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

【論】九智

癸五、九智 

子一、標列

復次,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謂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及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子二、隨釋 

丑一、釋九智 

寅一、初二智

此中諸行流轉智者,略由三種因緣集故,一切行集所有正智。謂喜集故、觸集故、名色集故,隨其所應,若色集、若受等集、若識集。

謂喜集故等者:如下說言: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陵本八十七卷一頁6)此應準釋。

即此三種因緣滅故,三種行滅,是名諸行還滅智。


寅二、次三智

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者,謂於愛味、過患、出離,如前應知。

謂於愛味過患出離等者:謂如前說:由三種事、二種相,應當觀察雜染、清淨。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陵本八十五卷十二頁66)


寅三、後四智

四聖諦中苦等四智,如前分別聖諦道理,應知其相。

如前分別聖諦道理者:聲聞地說: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如是十行,依證成道理能正觀察。(陵本三十四卷一頁7)當知此中,初五種行,無常智攝;次三種行,苦智所攝;次一種行,空智所攝;後一種行,無我智攝。如彼廣釋應知。


丑二、釋遍智 

寅一、由諦現觀

於異生位修前五智,能 速證後四聖諦智;由證彼故,能於諸行如實了知。


寅二、由諦道理

又若於前諸智有闕,必定不能以諦道理遍知諸行,要當證得方能遍知。


丑三、釋超越

若於諦理遍知行智有所闕者,必定不能於上修道,以對治力斷諸煩惱,超一切行。與此相違,乃能超越。


子三、總結

是故說言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

6 無癡住
6 無癡住
【雜】

三九[1];三九(二五六)

[2]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尊者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尊者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種種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尊者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為我說不」?舍利弗言:「隨仁所問,知者當說」。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所謂無明,云何是無明?誰有此無明」?舍利弗答言:「無明者謂不知,不知者是無明」。「何所不知」?「謂色無常,色無常如實不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不知;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不知。受、想、行,識(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實不知;(受、想、行、)識磨滅法,(受、想、行、)識磨滅法如實不知;(受、想、行、)識生滅法,(受、想、行、)識生滅法如實不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不知,不見,無無間等,愚,闇,不明,是名無明。成就此者,名有無明」。又問舍利弗:「所謂明者,云何為明?誰有此明」?舍利弗言:「摩訶拘絺羅!所謂明者是知,知者是名為明」。又問:「何所知」?「謂色無常,色無常如實知[3];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知;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知。受、想、行、識(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實知;(受、想、行、)識磨滅法,(受、想、行、)識磨滅法如實知;(受、想、行、)識生滅法,(受、想、行、)識生滅法如實知。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法者,是名有明」。是二正士,各聞所說,展轉隨喜,從座而起,各還本處。

四〇;四〇(二五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尊者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種種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尊者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言:「欲有所問,寧有少暇為我說不」?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說」。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所謂無明,復云何為無明?誰有此無明」?舍利弗答言:「無明者謂不知,不知者是無明」。「何所不知」?「謂色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滅道跡不如實知。受……。想……。行……。識不如實知,識集、識滅、識滅道跡不如實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不知,不見,不無間等,愚,闇,不明,是名無明。成就此者,名有無明」。又問舍利弗:「云何為明?誰有此明」?舍利弗言:「所謂明者是知,知者是明」。又問:「何所知」?舍利弗言:「色如實知,色集、色滅、色滅道跡如實知。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識滅、識滅道跡如實知。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法者,是名有明」。是二正士,各聞所說,展轉隨喜,從座而起,各還本處。

四一;四一(二五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言:「所謂無明,無明者為何謂耶?誰有此無明」?舍利弗言:「不知是無明」。「不知何等」?「謂色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不如實見,不無間等,若闇,若愚,是名無明。成就此法者,名有無明」。又問:「明者云何為明?誰有此明」?舍利弗言:「知者是明」。「為何所知」?舍利弗言:「色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4]。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如實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者,名為有明」。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雜】
【論】無癡

「無癡」:復次,修觀行者,由三處故,於諸行中無愚癡住。何等為三?一、於過去諸行,如實了知是無常性;二、於現在諸行,如實了知是滅法性;三、於未來諸行,如實了知生滅法性。彼由如是,於三世行無有愚癡,不染污心安樂而住,墮在明數。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有愚癡住,墮無明數。

復有三種煩惱異名,多分說在煩惱品中: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貪異名者,亦名為喜,亦名為貪,亦名為顧,亦名為欣,亦名為欲,亦名為昵,亦名為樂,亦名為藏,亦名為護,亦名為著,亦名為希,亦名為耽,亦名為愛,亦名為染,亦者為渴。瞋異名者,亦名為恚,亦名為憎,亦名為瞋,亦名為忿,亦名名損,亦名不忍,亦名違戾,亦名暴惡,亦名䖧螫,亦名拒對,亦名慘毒,亦名憤發,亦為怒憾,亦名懷慼住,亦名生欻勃。癡異名者,亦名無智,亦名無見,亦名非現觀,亦名惛昧,亦名愚癡,亦名無明,亦名黑闇。如是等名,當知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5]。憙貪差別,我今當說。緣依止受所生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所起染著,說名為貪。又於將得境生名喜;若於已得境生名貪。又於已得臨將受用名憙;即於此事正受用時名貪。又於能得境界方便名喜;即於境界名貪。又於後有名喜;於現境界名貪。又於所愛他有情類榮利名喜;於自所得榮利名貪。


【論】無癡

癸六、無癡 

子一、顯無癡住 

丑一、標

復次,修觀行者由三處故,於諸行中無愚癡住。


丑二、徵

何等為三?


丑三、列

一、於過去諸行,如實了知是無常性;二、於現在諸行,如實了知是滅法性;三、於未來諸行,如實了知生滅法性。


丑四、釋

彼由如是,於三世行無有愚癡,不染汙心安樂而住,墮在明數。


子二、辨有癡住 

丑一、例前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有愚癡住,墮無明數。


丑二、廣其差別 

寅一、舉三煩惱 

卯一、標列

復有三種煩惱異名,多分說在煩惱品中。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


卯二、隨釋 

辰一、辨異名 

巳一、貪異名

貪異名者,亦名為喜,亦名為貪,亦名為顧,亦名為欣,亦名為欲,亦名為昵,亦名為樂,亦名為藏,亦名為護,亦名為著,亦名為希,亦名為耽,亦名為愛,亦名為染,亦名為渴。


巳二、瞋異名

瞋異名者,亦名為恚,亦名為憎,亦名為瞋,亦名為忿,亦名為損,亦名不忍,亦名違戾,亦名暴惡,亦名蜇螫,亦名拒對,亦名慘毒 ,亦名憤發,亦名怒憾,亦名懷慼住,亦名生欻勃。


巳三、癡異名

癡異名者,亦名無智,亦名無見,亦名非現觀,亦名惛昧,亦名愚癡,亦名無明,亦名黑闇。


辰二、指前釋

如是等名,當知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

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者:攝異門分中黑品異門,廣說貪瞋癡應知。(陵本八十四卷十六頁6)


寅二、別釋喜貪 

卯一、標當說

喜、貪差別,我今當說。


卯二、辨行相 

辰一、約自體境界受辨

緣依止受所生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所起染著,說名為貪。

緣依止受所生欣樂等者:緣自體受,名依止受。緣境界受,名生受境。如是差別應知。


辰二、約將得已得境辨

又於將得境生名喜,若於已得境生名貪。


辰三、約臨受用正受用時辨

又於已得臨將受用名喜,即於此事正受用時名貪。


辰四、約能得所得境辨

又於能得境界方便名喜,即於境界名貪。


辰五、約後有及現境辨

又於後有名喜,於現境界名貪。


辰六、約自他榮利辨

又於所愛他有情類榮利名喜,於自所得榮利名貪。

7 勝進
7 勝進
【雜】

四二[1];四二(二五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共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時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云何方便求?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陰如病,如癰,如刺,如殺[2],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須陀洹果證」。又問舍利弗:「得須陀洹果證已,欲得斯陀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已得須陀洹果證已,欲得斯陀含果證者,亦當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斯陀含果證」。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言:「得斯陀含果證已,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得斯陀含果證已,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復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阿那含果證」。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言:「得阿那含果證已,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得阿那含果證已,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復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法精勤思惟,得阿羅漢果證」。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得阿羅漢果證已,復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摩訶拘絺羅!阿羅漢亦復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為得未得故,證未證故,見法樂住故」。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雜】
【論】勝進

「勝進」:復次,於諸行中如理修者,有四勝進。謂勝進想,略有三種:一、未得為得,二、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最初能得先所未得預流果故,當知是名未得為得。即此為依,復能契會上學果故,當知是名未會為會。即此為依,復能證得阿羅漢果,於諸惑斷能作證故,當知是名未證為證。若已證得阿羅漢果,更無未得為得,乃至未證為證故正勤修習,但為現法樂住正勤修習。又依自義,有三勝進想:謂於諸行中厭背想,過患想,實義想。厭背想者,復可四行:謂於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如病者,謂如有一因界錯亂所生病苦,修厭背想。如癰者,謂如有一因於先業所生癰苦,修厭背想。如箭者,謂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修厭背想。惱害者,謂於親財等匱乏中,因自邪計所生諸苦,修厭背想。如是名為修觀行者,於諸行中修厭背想。過患想者,復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無常,及思惟苦。實義想者,亦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空性,及無我性。此中先於過患想及實義想正修習已,然後方能住厭背想。當知此中先說其果,後說其因。


【論】勝進

癸七、勝進 

子一、依正修辨 

丑一、總標列

復次,於諸行中如理修者,有四勝進。謂勝進想略有三種,一、未得為得,二、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


丑二、隨別釋 

寅一、未得為得

最初能得先所未得預流果故,當知是名未得為得。


寅二、未會為會

即此為依,復能契會上學果故,當知是名未會為會。


寅三、未證為證

即此為依,復能證得阿羅漢果,於諸惑斷能作證故,當知是名未證為證。


寅四、為獲現法樂住

若已證得阿羅漢果,更無未得為得乃至未證為證故,正勤修習;但為現法樂住,正勤修習。


子二、依自義辨 

丑一、標列

又依自義,有三勝進想。謂於諸行中厭背想、過患想、實義想。


丑二、隨釋 

寅一、厭背想 

卯一、標列

厭背想者,復有四行。謂於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


卯二、隨釋 

辰一、如病

如病者,謂如有一,因界錯亂所生病苦,修厭背想。


辰二、如癰

如癰者,謂如有一,因於先業所生癰苦,修厭背想。


辰三、如箭

如箭者,謂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修厭背想。


辰四、惱害

惱害者,謂於親財等匱乏中,因自邪計所生諸苦,修厭背想。

於親財等匱乏中等者:謂於親屬有所衰亡,或於財寶有所衰失,或於無病有所衰損,名於親財等匱乏中。起不如理分別,名自邪計。


卯三、總結

如是名為修觀行者,於諸行中修厭背想。


寅二、過患想

過患想者,復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無常及思惟苦。


寅三、實義想

實義想者,亦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空性及無我性。


丑三、結說

此中先於過患想及實義想正修習已,然後方能住厭背想。當知此中,先說其果,後說其因。

9 三相行
9 三相行
【雜】

四三;四三(二六〇)

[1]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舍利弗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卻坐一面。時尊者舍利弗問尊者阿難言:「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阿難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舍利弗言:「阿難!所謂滅者,云何為滅耶?誰有此滅」?阿難言:「舍利弗!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舍利弗言:「如是!如是!阿難!如汝所說:此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阿難!此五受陰若非本行所作,本所思願者,云何可滅?阿難!以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雜】
【論】三相行

「三相行」:復次,由三種相,諸行滅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先所生起諸行滅者,謂於先世能感後有諸業煩惱之所造作,及由先願之所思求,今所生起諸行永滅。自性滅壞諸行滅者,謂彼生已,任性滅壞,非究竟住諸行永滅。一切煩惱永離繫者,謂諸煩惱無餘斷滅,由今滅故,後不更生。是故由此三相諸行滅故,說名寂滅,非永無相,其相異故;若永無相,不可施設說名寂滅[2]。

【論】三相行

癸九、三行相 

子一、標列

復次,由三種相諸行滅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


子二、隨釋 

丑一、先所生起諸行滅

先所生起諸行滅者,謂於先世能感後有諸業煩惱之所造作,及由先願之所思求,今所生起諸行永滅。


丑二、自性滅壞諸行滅

自性滅壞諸行滅者,謂彼生已任性滅壞,非究竟住諸行永滅。


丑三、一切煩惱永離繫

一切煩惱永離繫者,謂諸煩惱無餘斷滅,由今滅故,後不更生。


子三、結名 

丑一、顯正

是故由此三相諸行滅故,說名寂滅。非永無相,其相異故。


丑二、遮非

若永無相,不可施設說名寂滅。

非永無相其相異故者:諸行滅故,證得寂滅,一切白法之所顯發,故非無相,然與諸行相異。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由五相故,建立有為諸法差別。何等為五?一、後際未生故;二、前際已滅故;三、中際自相安住故;四、因緣相續故;五、果相續故。又由五相,建立無為諸法差別。何等為五?謂與上相違,應知即是此中五相。(陵本六十五卷十五頁98)其義應知。



8 我見差別
8 我見差別
【雜】

四四[1];四四(二六一)

如是我聞:一時,尊者阿難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時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尊者富留那彌多羅尼子,年少初出家時,常說深法,作如是言: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受、想、行、識生,生是我,非不生。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是故阿難!色生,生故計是我,非不生。如是受、想、行、識生,生故計是我,非不生。云何阿難!色是常耶?為無常耶?答曰:無常。又問:無常者是苦耶?答曰: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聖弟子於中復計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如是受、想、行、識,為是常耶?為無常耶?答曰:無常。若無常是苦耶?答曰: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復計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阿難!是故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如實觀察,[2]如是觀者,聖弟子於色生厭,離欲,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是受、想、行、識,生厭,離欲,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諸比丘!當知彼尊者於我有大饒益,我從彼尊者所聞法已,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我從是來,常以此法為四眾說,非餘外道、沙門、婆羅門出家者說」。

【雜】
【論】我見差別

「我見差別」: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生我慢:一、有分別我見,謂諸外道所起;二、俱生我見,謂下至禽獸等亦能生起;三、緣自依止我見,謂於各別內身所起;四、緣他依止我見,謂於他身所起。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者,謂由此見,觀自、他身,計有實我。由此二種我見為依,發生我慢。譬如清淨圓鏡,面上質像為依,發生影像;影像為依,於自依止發生劣、中、勝想。如是由邪分別故,緣自依止我見為緣,發生緣他依止我見。如依質像,發生影像。又此為緣發生我慢,方他謂己或勝、或等、或劣。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者,當知譬喻與前差別。如明眼人臨淨水器,自觀眼、耳,所餘如前應知其相。此一切種薩迦耶見,唯依善說法毘奈耶方能永斷,非餘邪教。如是如來及眾共知同梵行者,或諸弟子同梵行者,有大恩德。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或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報恩。又由第二,謂若有能即依如是差別句義,為利益故,勤修正行,如是亦名隨分報恩,彼所希望未滿足故[3]。


【論】我見差別

癸八、我見差別 

子一、辨種類 

丑一、略標

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生我慢。


丑二、別釋 

寅一、釋四我見 

卯一、有分別我見

一、有分別我見,謂諸外道所起。


卯二、俱生我見

二、俱生我見,謂下至禽獸等亦能生起。


卯三、緣自依止我見

三、緣自依止我見,謂於各別內身所起。


卯四、緣他依止我見

四、緣他依止我見,謂於他身所起。


寅二、釋生我慢 

卯一、分別我見為依 

辰一、標相

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者,謂由此見觀自、他身,計有實我;由此二種我見為依,發生我慢。

由此二種我見為依者:謂緣自、他依止我見,是名二種我見應知。


辰二、舉喻

譬如清淨圓鏡面上,質像為依,發生影像;影像為依,於自依止發生劣中勝想。


辰三、合法

如是由邪分別故,緣自依止我見為緣,發生緣他依止我見。如依質像,發生影像。又此為緣,發生我慢,方他謂己或勝、或等、或劣。


卯二、俱生我見為緣 

辰一、簡別

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者,當知譬喻與前差別。如明眼人,臨淨水器自觀眼、耳。


辰二、例同

所餘如前,應知其相。

當知譬喻與前差別等者:前說譬喻影像為依,發生我慢。今此不爾,自觀眼、耳,故與前別。發生我慢,如前應知。


子二、出能斷 

丑一、唯依善說

此一切種薩迦耶見,唯依善說法毗奈耶方能永斷,非餘邪教。如是如來,及眾共知同梵行者、或諸弟子同梵行者,有大恩德。


丑二、釋名報恩 

寅一、真實報恩

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或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報恩。

唯由如是一因緣故等者:謂依善說法毗奈耶,永斷薩迦耶見,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等真實報恩。謂佛世尊為我等故,行於無量難行苦行,求得此法。以此為依,證真解脫,是故說名真實報恩。


寅二、隨分報恩

又由第二,謂若有能即依如是差別句義為利益故,勤修正行,如是亦名隨分報恩,彼所希望未滿足故。

又由第二等者:前說永斷薩迦耶見,是為報恩第一因緣。此說勤修正行,是為報恩第二因緣。此名隨分報恩,於如來所梵行未立,彼所希望未滿足故。修所成地說:謂如正修法隨法行大師,為欲建立正法,方便示現成正等覺,云何令彼正修行轉;故彼修習正法行時,即是法爾供養大師。(陵本二十卷五頁76)其義應知。

10 法總等品三後廣
10 法總等品三後廣
【雜】

四五;四五(二六二)

[1]如是我聞:一時,有眾多上座比丘,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佛般泥洹未久。時長老闡陀,晨朝著衣持鉢,入波羅㮈城乞食。食已還,攝衣鉢,洗足已,持戶鈎,從林至林,從房至房,從經行處至經行處,處處請諸比丘言:「當教授我,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我當如法知、如法觀」。時諸比丘語闡陀言:「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闡陀語諸比丘言:「我已知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闡陀復言:「然我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見,是名見法」?第二、第三,亦如是說。闡陀復言:「是中誰復有力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復作是念:「尊者阿難,今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曾供養親覲世尊,佛所讚歎,諸梵行者皆悉識知,彼必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

時闡陀過此夜已,晨朝著衣持鉢,入波羅㮈城乞食。食已還,攝舉臥具,攝臥具已,持衣鉢,詣拘睒彌國。漸漸遊行,到拘睒彌國。攝舉衣鉢,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卻坐一面。時闡陀語尊者阿難言:「一時,諸上座比丘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時我晨朝著衣持鉢,入波羅㮈城乞食。食已還,攝衣鉢。洗足已,持戶鈎,從林至林,從房至房,從經行處至經行處,處處見諸比丘而請之言:『當教授我,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時諸比丘為我說法言:『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我爾時語諸比丘言:『我已知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然我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見,是名見法』?我爾時作是念:『是中誰復有力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我時復作是念:『尊者阿難今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曾供養親覲世尊,佛所讚歎,諸梵行者皆悉知識,彼必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善哉!尊者阿難!今當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時尊者阿難語闡陀言:「善哉!闡陀!我意大喜,我慶仁者能於梵行人前,無所覆藏,破虛偽刺。闡陀!愚癡凡夫所不能解,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汝今堪受勝妙法,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闡陀作是念:我今歡喜,得勝妙心,得踊悅心,我今堪能受勝妙法。爾時,阿難語闡陀言:「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計於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迦旃延!於此不疑、不惑,不由於他而能自知,是名正見、如來所說。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尊者阿難說是法時,闡陀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爾時,闡陀比丘見法,得法,知法,起法,超越狐疑,不由於他,於大師教法得無所畏。恭敬合掌白尊者阿難言:「正應如是,如是智慧梵行,善知識教授教誡說法。我今從尊者阿難所,聞如是法,於一切行皆空,皆悉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盡,涅槃,心樂正住解脫,不復轉還;不復見我,唯見正法」。時阿難語闡陀言:「汝今得大善利,於甚深佛法中得聖慧眼」。時二正士展轉隨喜,從座而起,各還本處。

輸屢那三種,無明亦有三,無間等及滅,富留那、闡陀。


【雜】
【論】法總等品

【論】法總等品

「法總等品」:復次,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拕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拕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拕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拕南。

復次,當知有二種法嗢拕南增上行欲:一者、勝解俱行欲;二者、意樂俱行欲。勝解俱行欲者,由四種法嗢拕南故,於諸行中而生樂欲。又於諸行寂靜生樂欲者,由意樂故,獨處空閑,作意思惟,由四種相,於彼寂靜其心退還。一者、於中由見勝利,不趣入故;二者、不信,彼得不清淨信故;三者、於彼所緣不生憙樂,不安住故;四者、於彼而起不樂勝解故。與彼相違,當知即是意樂俱行欲。又由二緣,依止無我勝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退還。一、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於作意時,由彼因緣念忘失故,又此忍欲未串習故。當爾之時,於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思惟我,我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俱行障礙而轉,由此緣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不作是念: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逐身見為依止故,發生變異隨轉之識,由驚恐故,於彼寂滅其心退還。


【論】法總等品

癸十、法嗢柁南 

子一、明建立 

丑一、標列

復次,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柁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


丑二、配釋 

寅一、無願

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柁南。


寅二、空

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柁南。


寅三、無相

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柁南。


子二、辨樂欲 

丑一、總辨四種 

寅一、標列

復次,當知有二種法嗢柁南增上行欲。一者、勝解俱行欲,二者、意樂俱行欲。


寅二、隨釋 

卯一、勝解俱行欲

勝解俱行欲者,由四種法嗢柁南故,於諸行中而生樂欲。

於諸行中而生樂欲者:謂於諸行無常及苦、無我及淨樂欲觀察故。


卯二、意樂俱行欲 

辰一、舉有退 

巳一、標

又於諸行寂靜生樂欲者,由意樂故,獨處空閑作意思惟。由四種相,於彼寂靜其心退還。


巳二、列


一者、於中由見勝利,不趣入故;

由見勝利不趣入者:謂於涅槃寂靜唯見功德勝利,而不樂修隨順正行故。


二者、不信彼得,不清淨 信故;

不信彼得不清淨信者:謂於涅槃不信能得,不於彼理起淨信故。

三者、於彼所緣不生喜樂,不安住故;四者、於彼而起不樂勝解故。


辰二、例俱行

與彼相違,當知即是意樂俱行欲。


丑二、別廣第三 

寅一、出退還 

卯一、標列二緣

又由二緣,依止無我勝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退還。一、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於作意時,由彼因緣念忘失故。

由彼因緣念忘失者:謂由無我忍欲不善串習為因緣故,令念忘失。


卯二、廣未串習

又此忍欲未串習故,當爾之時,於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思惟:我我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俱行障礙而轉。由此緣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不作是念: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逐身見為依止故,發生變異隨轉之識,由驚恐故,於彼寂滅其心退還。


寅二、明對治 

卯一、標列二法

復次,為斷如是驚恐,有二種法多有所作。一者、於諸有智同梵行所,如實自顯;二者、因善法欲,發解了心及調柔心。


卯二、別廣二心 

辰一、發解了心 

巳一、標列

又發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由三種相發生歡喜。一者、由補特伽羅增上故;二者、由法增上故;三者、由自增上故。


巳二、隨釋 

午一、補特伽羅增上

補特伽羅增上者,謂由覩見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大師,及所稱揚善說法者。


午二、法增上

法增上者,謂所說法能令出離煩惱業苦,及令信解最上深義。


午三、自增上

自增上者,謂有力能於所說法能隨覺悟。


辰二、發調柔心 

巳一、標列

又發如是調柔心者,謂有三見。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應所引發。


巳二、隨釋 

午一、釋三相 

未一、隨彼而轉

依彼而轉者,謂於諸諦未得現觀,為得現觀,依彼勝解俱行極善串習正見而轉。


未二、由彼遍知 

申一、總標舉

由彼遍知者,謂依隨順現觀正見,於三事執著 薩迦耶見,及彼隨眠斷、常兩見所依止性,并所得果能遍了知。

於三事執著薩迦耶見等者:謂於所取、能取及如是取,計我、我所,名於三事執著薩迦耶見,此為斷、常兩見所依止性。薩迦耶見種子隨縛,名彼隨眠。由是為因,生現行纏,名并彼果。


申二、隨難釋 

酉一、釋其三事 

戌一、標列

言三事者,一、若所取,二、若能取,三、若如是取。


戌二、隨釋 

亥一、所取

此何所取?謂五取蘊。


亥二、能取

誰能取?謂四取。云何而取?


亥三、如是取

謂四識住,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為二取心之所依處。

隨其次第等者:如前意地決擇中說:有四依取,以為所緣,令識安住。謂識隨色而住,緣色為境。廣說如經。(陵本五十四卷一頁 8)顯揚釋云:謂識隨色而住、緣色而住、依色而住,如是乃至隨行而住、緣行而住、依行而住。此中隨色而住者,謂執受所依故。緣色而住者,謂取 境界故。依色而住者,謂由麤重故。如是乃至隨行等三。(顯揚論十八卷三頁,68b)由是當知,此說隨其次第,為二取心之所依處。謂執受所依及取 境界,為所取心之所依處;麤重,為能取心之所依處。


酉二、指我執等

又即於彼所有諸纏,非理所引緣彼境界薩迦耶見生起執著,及彼隨眠,如前應知。

如前應知者:謂如前說:計我因相,乃至隨眠因相。彼彼差別應知。(陵本八十五卷十九頁67)


未三、應所引發

云何應所引發?謂住於彼,而能永斷薩迦耶見三事執著,及彼隨眠,於聖諦智不藉他緣。


午二、辨位別 

未一、辨 

申一、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

又若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於其三處起我執著,及有隨眠。於諸行中,若集、若沒不善知故,於處中行尚不能入,況得出離。


申二、隨順現觀正見住時

若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於三事中,所有我執皆已離繫,猶被隨眠之所繫縛。於諸行中,若集、若沒能善知故,遠離二邊,入處中行。雖未出離,堪能出離。


申三、已引發聖諦現觀時

若已引發聖諦現觀,由正見故,於三事中無我執著,遠離隨眠。於處中行先趣入已,後由此故,方得出離。


未二、結

當知如是三見轉時,有此差別。

【論】三

「三」:復次,為斷如是驚恐,有二種法,多有所作:一者、於諸有智同梵行所,如實自顯;二者、因善法欲,發解了心及調柔心。又發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由三種相,發生歡喜:一者、由補特伽羅增上故;二者、由法增上故;三者、由自增上故。補特伽羅增上者,謂由覩見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大師,及所稱揚善說法者。法增上者,謂所說法,能令出離煩惱業苦,及令信解最上深義。自增上者,謂有力能,於所說法能隨覺悟。又發如是調柔心者,謂有三見: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應所引發。依彼而轉者,謂於諸諦未得現觀,為得現觀,依彼勝解俱行極善串習正見而轉。由彼遍知者,謂依隨順現觀正見,於三事我執薩迦耶見,及彼隨眠,斷、常兩見所依止性,并所得果,能遍了知。言三事者:一、若所取,二、若能取,三、若如是取。此何所取?謂五取蘊。誰能取?謂四取。云何而取?謂四識住。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為二取心之所依處。又即於彼所有諸纏非理所引,緣彼境界薩迦耶見,生起執著及彼隨眠,如前應知。云何應所引發?謂住於彼,而能永斷薩迦耶見三事執著,及彼隨眠,於聖諦智不藉他緣。又若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於其三處起我執著及有隨眠,於諸行中若集、若沒不善知故,於處中行尚不能入,況得出離!若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於三事中所有我執皆已離繫,猶被隨眠之所繫縛;於諸行中,若集、若沒能善知故,遠離二邊,入處中行,雖未出離,堪能出離。若已引發聖諦現觀,由正見故,於三事中無我執著,遠離隨眠,於處中行先趣入已,後由此故方得出離。當知如是三見轉時,有此差別。

【論】三
B4 釋速通等十門
B4 釋速通等十門
1 速通
1 速通
【雜】

四六[1];四六(二六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國雜色牧牛聚落。爾時,佛告諸比丘:「我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云何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譬如伏鷄,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卵[2],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觜、以爪啄卵自生,安隱出㲉,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觜、以爪安隱出㲉。所以者何?以彼鷄母不能隨時蔭卵冷暖,長養子故。如是比丘不勤修習,隨順成就,而欲令得漏盡解脫,無有是處。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何等?謂不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若比丘修習隨順成就者,雖不欲令漏盡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所以者何?以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如彼伏雞,善養其子,隨時蔭卵,冷暖得所,正復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諸子自能方便安隱出㲉。所以者何?以彼伏雞隨時蔭卵,冷暖得所故。如是比丘善修方便,正復不欲漏盡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所以者何?以勤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譬如巧師、巧師弟子,手執斧柯,捉之不已,漸漸微盡,手指處現,然彼不覺斧柯微盡而盡處現。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不自知見今日爾所漏盡,明日爾所漏盡,然彼比丘知有漏盡。所以者何?以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譬如大舶,在於海邊,經夏六月,風飄、日暴,藤綴漸斷。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一切結、縛、使、煩惱、纏,漸得解脫。所以者何?善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說是法時,六十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嗢拕南

復次,嗢拕南曰:

速通、自體、智境界,流轉、善足行、順流,知斷相、想立、違糧,師所作等品後廣。

【論】嗢拕南

辛四、速通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速通自體智境界 流轉喜足行順流

 知斷相想立違糧 師所作等品後廣


【論】速通

「速通」:為欲證得未得真實究竟解脫,略有三法,能令獲得速疾通慧。一者、智力,二者、不放逸力,三者、數習力。智力者,謂若住彼,堪能無間永盡諸漏,當知即是有學智見。不放逸力者,謂已獲得如是知見,即依如是所得之道,方便勤修,於心防護惡不善法。數習力者,謂即依此方便勤修,常作常轉,終不謂我為於今日得盡諸漏心解脫耶,為於來日,為於後日?由此邪思,令心厭倦。無厭倦已,便無怯畏;無怯畏已,不捨加行,能盡諸漏。問:智、見何差別?答:若照過去及以未來非現見境,此慧名智;照現在境,此慧名見。又所取為緣,此慧名智;能取為緣,此慧名見。又聞、思所成,此慧名智;修所成者,此慧名見。又能斷煩惱,此慧名見;煩惱斷已,能證解脫,此慧名智。又緣自相境,此慧名智;緣共相境,此慧名見。又由假施設,遍於彼彼內外行中,或立為我,或立有情,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或立軍、林及舍、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若能取於自相、共相,此慧名見。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又緣無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智;緣有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見。又有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見;無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智。彼由如是若智、若見為所依止,方便修時,復更勤修四善巧事:一、觀察事,二、捨取事,三、出受事,四、方便事。觀察事者,謂四念住,為欲對治四顛倒故,如實遍知一切境故。捨取事者,謂四正斷,為欲斷除不善法故,及為修集諸善法故。出受事者,謂四神足,依四靜慮次第超出,始從憂根乃至樂故。方便事者,謂諸根、力、覺支、道支,當知即是能斷見、修所斷煩惱正方便故。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種所依能依義:所依義者,謂觀行者,正勤修習;能依義者,謂成就學諸無漏法而未清淨,餘無明㲉所纏裹故。又彼諸法,由清淨道後方清淨,此清淨道當知復有四種差別:一者、習近正法,正審靜慮;二者、親事善友;三者、以尸羅、根護、少欲等法熏練其心;四者、獨處空閑,用奢摩他、毘鉢舍那,勝正安樂以為翼從。又清淨者,謂即依彼清淨行道多修習故,令有學法,破無明㲉趣無學地。又為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略有五種漸次:一者、先集資糧以為依止;二者、以此為依,修奢摩他、毘鉢舍那;三者、以此為依,具諦現觀涅槃勝解;四者、以此為依,於劣少證不生喜足,亦不安住,於可厭法深生厭患;五者、以此為依,證得最後金剛喻定相應學心。

【論】速通

壬二、長行釋 

癸一、速通 

子一、出能得法 

丑一、標列

為欲證得未得真實究竟解脫,略有三法,能令獲得速疾通慧。一者、智力,二者、不放逸力,三者、數習力。

能令獲得速疾通慧者:謂能獲得漏盡通慧,速令諸漏永盡故。


丑二、隨釋 

寅一、智力

智力者,謂若住彼,堪能無間永盡諸漏,當知即是有學智見。


寅二、不放逸力

不放逸力者,謂已獲得如是智 見,即依如是所得之道方便勤修,於心防護惡不善法。


寅三、數習力

數習力者,謂即依此方便勤修,常作常轉。終不謂我為於今日得盡諸漏,心解脫耶?為於來日?為於後日?由此邪思令心厭倦。無厭倦已,便無怯畏;無怯畏已,不捨加行能盡諸漏。


丑三、別廣 

寅一、智見差別 

卯一、問

問:智、見何差別?


卯二、答 

辰一、約三世辨

答:若照過去及以未來非現見境,此慧名智;照現在境,此慧名見。


辰二、約二取辨

又所取為緣,此慧名智;能取為緣,此慧名見。


辰三、約三慧辨

又聞思所成,此慧名智;修所成者,此慧名見。


辰四、約斷證辨

又能斷煩惱,此慧名見;煩惱斷已能證解脫,此慧名智。


辰五、約二相辨

又緣自相境,此慧名智;緣共相境,此慧名見。


辰六、約假實辨

又由假施設,遍於彼彼內外行中,或立為我,或立有情、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 、緊捺洛、牟呼洛伽等,或立軍林及舍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若能取於自相、共相,此慧名見。


辰七、約尋伺辨

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


辰八、約無分別有分別辨

又緣無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智;緣有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見。


辰九、約有色無色辨

又有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見;無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智。


寅二、方便修事 

卯一、別辨 

辰一、標列

彼由如是若智、若見為所依止方便修時,復更勤修四善巧事。一、觀察事,二、捨取事,三、出受事,四、方便事。


辰二、隨釋 

巳一、觀察事

觀察事者,謂四念住。為欲對治四顛倒故,如實遍知一切境故。


巳二、捨取事

捨取事者,謂四正斷。為欲斷除不善法故,及為修集諸善法故。


巳三、出受事

出受事者,謂四神足。依四靜慮,次第超出始從憂根乃至樂故。

  依四靜慮等者: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如三摩呬多地說。(陵本十一卷十頁88)


巳四、方便事

方便事者,謂諸根、力、覺支、道支。當知即是能斷見、修所斷煩惱正方便故。


卯二、略攝 

辰一、標

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種所依、能依義。


辰二、釋 

巳一、所依義

所依義者,謂觀行者正勤修習。


巳二、能依義 

午一、略標相

能依義者,謂成就學諸無漏法,而未清淨,餘無明[穀-禾 卵]所纏裹故。

四種所依能依義者:謂依四善巧事正勤修習,成就學法,義各差別,由是說有四種所依、能依義。


午二、廣應修 

未一、由清淨道


又彼諸法,由清淨道後方清淨。此清淨道,當知復有四種差別。一者、習近正法,正審靜慮;二者、親事善友;三者、以尸羅、根護、少欲等法熏練其心,四者;獨處空閑,用奢摩他、毗鉢舍那勝正安樂以為翼從。


未二、證得清淨

又清淨者,謂即依彼清淨行道多修習故,令有學法破無明[穀-禾 卵],趣無學地。


子二、略攝漸次

又為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略有五種漸次。一者、先集資糧以為依止。二者、以此為依,修奢摩他、毗鉢舍那。三者、以此為依,具諦現觀涅槃勝解。四者、以此為依,於劣少證不生喜足,亦不安住,於可厭法深生厭患。五者、以此為依,證得最後金剛喻定相應學心。

2 自體
2 自體
【雜】

四七[1];四七(二六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於禪中思惟,作是念:頗有色常,恒,不變易,正住耶?如是受、想、行、識常,恒,不變易,正住耶?是比丘晡時從禪起,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於禪中思惟作是念:頗有色常,恒,不變易,正住耶?如是受、想、行、識常,恒,不變易,正住耶?今白世尊:頗有色常,恒,不變易,正住耶?頗有受、想、行、識常,恒,不變易,正住耶」?爾時,世尊手執小土摶,告彼比丘言:「汝見我手中土摶不」?比丘白佛:「已見,世尊」!「比丘!如是少土,我不可得;若我可得者,則是常,恒,不變易,正住法」。

佛告比丘:「我自憶宿命,長夜修福,得諸勝妙可愛果報之事。曾於七年中,修習慈心,經七劫成壞,不還此世。七劫壞時,生光音天;七劫成時,還生梵世空宮殿中,作大梵王,無勝、無上,領千世界。從是以後,復三十六反作天帝釋;復百千反作轉輪聖王,領四天下,正法治化。七寶具足,所謂輪寶,象寶,馬寶,摩尼寶,玉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千子具足,皆悉勇健。於四海內,其地平正,無諸毒刺。不威、不迫,以法調伏。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龍象,皆以眾寶莊嚴而挍餝之,寶網覆上,建立寶幢,布薩象王最為導首,朝、晡二時自會殿前。我時念言:是大群象,日日再反往來,蹈殺眾生無數。願令四萬二千象,百年一來。即如所願,八萬四千象中,四萬二千象百年一至。灌頂王法,復有八萬四千匹馬,亦以純金為諸乘具,金網覆上,婆羅馬王為其導首。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四種寶車,所謂金車、銀車、琉璃車、頗梨車,師子、虎、豹皮、雜色欽婆羅以為覆襯,跋求毗闍耶難提音聲之車為其導首。灌頂王法,領八萬四千城,安隱豐樂,人民熾盛,拘舍婆提王而為上首。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四種宮殿,所謂金、銀、琉璃、頗梨,摩尼琉璃由訶而為上首。比丘!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四種寶床,所謂金、銀、琉璃、頗梨,種種繒褥、氍氀、𣯾㲪、迦陵伽臥具以敷其上,安置丹枕。復次,比丘!灌頂王法,復有八萬四千四種衣服,所謂迦尸細衣,芻摩衣,頭鳩羅衣,拘沾婆衣。復次,比丘!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玉女,所謂剎利女,似剎利女,況復餘女。復次,比丘!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釜[2]食,眾味具足。比丘!八萬四千玉女中,唯以一人以為給侍。八萬四千寶衣,唯著一衣。八萬四千寶床,唯臥一床。八萬四千宮殿,唯處一殿。八萬四千城,唯居一城,名拘舍婆提。八萬四千寶車,唯乘一車,名毘闍耶難提瞿沙,出城遊觀。八萬四千寶馬,唯乘一馬,名婆羅訶,毛尾紺色。八萬四千龍象,唯乘一象,名布薩陀,出城遊觀。比丘!此是何等業報,得如是威德自在耶?此是三種業報。云何為三?一者、布施,二者、調伏,三者、修道。比丘!當知凡夫染習五欲,無有厭足,聖人智慧成滿而常知足。比丘!一切諸行,過去盡滅,過去變易,彼自然眾具及以名稱,皆悉磨滅。是故比丘!永息諸行,厭離,斷欲,解脫」。

「比丘!色為常、無常」?比丘白佛言:「無常,世尊」!「若無常者是苦耶」?比丘白佛言:「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寧復於中計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如是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比丘白佛言:「無常,世尊」!「若無常者是苦耶」?比丘白佛言:「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寧復於中計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比丘!於色當生厭[3],離欲,解脫。如是於受、想、行、識,當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常念土摶譬教授,獨一靜處,精勤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見法,自知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彼尊者亦自知法,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雜】
【論】自體

「自體」:復次,由五因緣,當知一切自體諸行皆悉無常,謂一切自體壽量有限。假使有人欲自祈驗,我今以手執持泥團或牛糞團,能經幾時。作是願已,隨取彼團。是人爾時任情所欲,能執不捨;乃至於後,欲棄即棄,欲持即持。非如所受必死之身,至壽盡際,尚不能遂己之所欲延一剎那,況乎久住?又、一切自體因所生故,彼因作故,是無常故。又、有自體廣大興盛,終歸磨滅而可得故。謂在色界、欲界天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又、由無倒阿笈摩故,謂佛世尊,於諸自體無常法性,現見現證而宣說故。復有三種諸受欲者圓滿差別,由是因緣,諸受欲者恒常戲論。何等為三?一、資產圓滿,二、自體圓滿,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當知復有三種因緣,能得如是圓滿差別:謂施;戒調伏諸根俱行;及欲界慈修所得果,慈為先導,慈為因處,於諸有情損害寂靜行相轉故。


【論】自體

癸二、自體 

子一、出無常 

丑一、標五因緣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一切自體諸行皆悉無常。


丑二、別釋其相 

寅一、第一因緣

謂一切自體壽量有限。假使有人,欲自祈驗:我今以手執持泥團、或牛糞團,能經幾時?作是願已,隨取彼團,是人爾時任情所欲,能執不捨,乃至於後欲棄即棄,欲持即持。非如所受必死之身,至壽盡際,尚不能遂己之所欲,延一剎那,況乎久住。


寅二、第二第三因緣

又一切自體因所生故,彼因作故,是無常故。

  因所生故等者:自體果相,名因所生。自體因相,名彼因作。有因果法,故是無常。此中總說第二、第三因緣,如次別配應知。


寅三、第四因緣

又有自體廣大興盛終歸磨滅而可得故。謂在色界、欲界,天、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


寅四、第五因緣

又由無倒阿笈摩故。謂佛世尊,於諸自體無常法性,現見現證而宣說故。


子二、廣圓滿 

丑一、出差別 

寅一、標

復有三種諸受欲者圓滿差別,由是因緣,諸受欲者恆常戲論。


寅二、徵

何等為三?


寅三、列

一、資產圓滿,二、自體圓滿,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


丑二、釋得緣

當知復有三種因緣,能得如是圓滿差別。謂施、戒、調伏諸根俱行,及欲界慈修所得果。慈為先導,慈為因處,於諸有情損害寂靜行相轉故。


  當知復有三種因緣等者:謂施能得資產圓滿,是為第一因緣。戒及調伏諸根俱行,能得自體圓滿,是為第二因緣。欲界慈修,能得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是為第三因緣。言欲界慈修者,謂慈無量定應知。

3 智境界
3 智境界
【雜】

四八[1];四八(二六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阿毘陀處恒河側。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恒河大水暴起,隨流聚沫。明目士夫,諦觀分別。諦觀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無堅實故。如是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色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大雨,水泡一起一滅。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水泡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受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春末夏初,無雲無雨,日盛中時,野馬流動。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野馬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想,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想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明目士夫,求堅固材,執持利斧,入於山林,見大芭蕉樹,𦟛直長大,即伐其根,斬截其峯,葉葉次剝,都無堅實。(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芭蕉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彼諸行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幻師、若幻師弟子,於四衢道頭,幻作象兵、馬兵、車兵、步兵。有智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幻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識無堅實故。」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

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周匝諦思惟,正念善觀察,

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於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

離於三法者,身為成棄物。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

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此身常如是,幻偽[2]誘愚夫,

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智境界

「智境界」:復次,當知於所知事,有七種如實通達智行:一、已得智,二、未得智,三、無顛倒智,四、是處非有知非有智,五、是處所餘知不空智,六、苦不淨智,七、速滅壞智。又由十五種相覺了諸行,能速斷滅一切行愚。何等十五?謂水界所生故,無我似我而顯現故,不住隨欲而造作故,覺了諸色猶如聚沫。三和合生相似法故,如雲、地、雨和合方便,覺了諸受喻若浮泡。於所知境,能顯,能燒,能使迷亂相似法故,覺了諸想同於陽焰。薩迦耶見根本斷故,多品自體因差別故,剎那量後時無暫停相似法故,覺了諸行譬芭蕉柱。有取之識,依四識住,發起種種自體隨轉相似法故,覺了諸識方於幻事。此廣分別,如前攝異門分應知[3]。


【論】智境界

癸三、智境界 

子一、智差別

復次,當知於所知事,有七種如實通達智行。一、已得智,二、未得智,三、無顛倒智,四、是處非有知非有智,五、是處所餘知不空智,六、苦不淨智,七、速滅壞智。


  有七種如實通達智行等者:無漏後得智,名已得智。無漏加行智,名未得智。無漏正智,名無顛倒智。於有知有,名是處所餘知不空智。餘文易知。


子二、彼境界 

丑一、標

又由十五種相覺了諸行,能速斷滅一切行愚。


丑二、徵

何等十五?


丑三、釋 

寅一、辨 

卯一、於色蘊

謂水界所生故,無我似我而顯現故,不住隨欲而造作故,覺了諸色猶如聚沫。

不住隨欲而造作者:謂速增減應知。


卯二、於受蘊

三和合生相似法故,如雲地雨和合方便,覺了諸受喻若浮泡。


卯三、於想蘊

於所知境能顯、能燒、能使迷亂相似法故,覺了諸想同於陽焰。


卯四、於行蘊

薩迦耶見根本斷故,多品自體因差別故,剎那量後時無暫停相似法故,覺了諸行譬芭蕉柱。

多品自體因差別故者:義顯作者、受者我等差別應知。


卯五、於識蘊

有取之識,依四識住,發起種種自體隨轉相似法故,覺了諸識方於幻事。


寅二、指

此廣分別,如前攝異門分應知。

  如前攝異門分應知者:攝異門分說:色如聚沫,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如幻事。(陵本八十四卷九頁677)如彼廣分別義應知。

4 流轉
4 流轉
【雜】

四九[1];四九(二六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佛告諸比丘:「(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有時長久不雨,地之所生,百穀、草木,皆悉枯乾。諸比丘!若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諸比丘!有時長夜不雨,大海水悉皆枯竭。諸比丘!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諸比丘!有時長夜,須彌山王皆悉崩落。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長夜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諸比丘!有時長夜,此大地悉皆敗壞,而眾生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長夜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比丘!譬如狗子繫柱,彼繫不斷,長夜繞柱輪迴而轉。如是比丘!愚夫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長夜輪迴,順色而轉。如是不如實知受……。想……。行……。(不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長夜輪迴,順識而轉。諸比丘!隨色轉,隨受轉,隨想轉,隨行轉,隨識轉。隨色轉故,不脫於色;隨受、想、行、識轉故,不脫於(受、想、行、)識。以不脫故,不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故,不隨色轉)。如實知受……。想……。行……。(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故,不隨識轉。不隨轉故,脫於色,脫於受、想、行、識,我說脫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流轉

「流轉」:復次,有二世間,攝一切行: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有情世間名種類生死,器世間名器生死。種類生死,不同其餘生死法故,望器生死,當知略有五不同分:謂器生死,共因所生;種類生死,但由不共,是名第一因不同分。又器生死,於無始終前後際斷;種類生死,於無始終相續流轉常無斷絕,是名第二時不同分。又器生死,或火、水、風之所斷壞;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三治不同分。又器生死,因無永斷;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四斷不同分。又器生死,斷而復續;種類生死,斷已無續,是名第五續不同分。又於生死,由五種相,一切愚夫流轉不息:一、由愛因故,二、由愛果故,三,由愛自性故,四、由因展轉故,五、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此中無明,是名愛因。能往善趣、惡趣諸業,是名愛果。由往善趣業故,愛結所繫,愚夫自然樂往;由往惡趣業故,愛鎖所縶,愚夫雖不欲往,強逼令去。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憙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後有愛者,是名有愛。喜貪俱行愛者,謂於將得現前境界,及於已得未受用境,並於現前正受用境所有貪愛。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來所希求境所有貪愛。當知此中由喜貪俱行愛故,名愛結繫;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故,名愛鎖繫。若於彼事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於彼事愛鎖所繫,名為流轉。又於長世因展轉來諸行相續,前際難知,後無窮盡,由是五相流轉愚夫,當知復由五相所縛:一、於彼處縛,二、由彼而縛,三、正是能縛,四、依彼故縛,五、有所領受。於彼處縛者,謂由能往善趣業故,於善趣柱而繫縛之;或由能往惡趣業故,於惡趣撅而繫縛之。又由喜貪俱行愛故,於自事柱而繫縛之。由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故,於自事撅而繫縛之。由彼而縛者,謂愚夫異生為無明縛。正是能縛者,謂自同類,於苦無厭相似法故。依彼故縛者,謂依後蘊而被縛故。有所領受者,謂領受彼生等眾苦。

【論】流轉

癸四、流轉 

子一、出二世間 

丑一、標列

復次,有二世間,攝一切行。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


丑二、釋相

有情世間名種類生死,器世間名器生死。


丑三、料簡 

寅一、標不同分

種類生死不同其餘生死法故,望器生死,當知略有五不同分。


寅二、釋其差別 

卯一、因不同分

謂器生死共因所生,種類生死但由不共,是名第一因不同分。


卯二、時不同分

又器生死,於無始終前後際斷;種類生死,於無始終相續流轉,常無斷絕;是名第二時不同分。


卯三、治不同分

又器生死或火水風之所斷壞,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三治不同分。


卯四、斷不同分

又器生死因無永斷,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四斷不同分。


卯五、續不同分

又器生死斷而復續,種類生死斷已無續,是名第五續不同分。


子二、廣初世間 

丑一、流轉相 

寅一、標列

又於生死,由五種相,一切愚夫流轉不息。一、由愛因故;二、由愛果故;三、由愛自性故;四、由因展轉故;五、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


寅二、隨釋 

卯一、愛因

此中無明,是名愛因。


卯二、愛果 

辰一、總標

能往善趣、惡趣諸業,是名愛果。


辰二、別辨

由往善趣業故,愛結所繫,愚夫自然樂往。由往惡趣業故,愛鎖所縶,愚夫雖不欲往,彊逼令去。


卯三、愛自性 

辰一、標列三

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喜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


辰二、略攝二

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


辰三、別釋相 

巳一、後有愛

後有愛者,是名有愛。


巳二、喜貪俱行愛

喜貪俱行愛者,謂於將得現前境界,及於已得未受用境,并於現前正受用境所有貪愛。


巳三、彼彼喜樂愛

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來所希求境所有貪愛。


辰四、釋異名 

巳一、愛結繫愛鎖縶

當知此中,由喜貪俱行愛故,名愛結繫;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故,名愛鎖縶 。


巳二、馳走流轉

若於彼事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於彼事愛鎖所縶 ,名為流轉。


卯四、因展轉及無窮盡

又於長世因展轉來諸行相續,前際難知,後無窮盡。


丑二、繫縛相 

寅一、標列

由是五相,流轉愚夫,當知復由五相所縛。一、於彼處縛,二、由彼而縛,三、正是能縛,四、依彼故縛,五、有所領受。


寅二、隨釋 

卯一、於彼處縛 

辰一、由業

於彼處縛者,謂由能往善趣業故,於善趣柱而繫縛之;或由能往惡趣業故,於惡趣橛 而繫縛之。


辰二、由愛

又由喜貪俱行愛故,於自事柱而繫縛之;由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故,於自事橛 而繫縛之。


卯二、由彼而縛

由彼而縛者,謂愚夫異生為無明縛。


卯三、正是能縛

正是能縛者,謂自同類於苦無厭相似法故。


謂自同類等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謂有一類,愚於現在已得自體,於六觸處為緣生受便起味著;由味著故,希求當來如是類受。由是當知,此說同類,謂於彼受。由是為緣,不於行苦生厭離想,是名於苦無厭。前後相似相續而轉,名相似法。


卯四、依彼故縛

依彼故縛者,謂依後蘊而被縛故。

謂依後蘊而被縛故者:此中後蘊,謂後有蘊。業因所生,故被彼縛。


卯五、有所領受

有所領受者,謂領受彼生等眾苦。

5 喜足行
5 喜足行
【雜】

五〇[1];五〇(二六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生死,不知苦際。諸比丘!譬如狗,繩繫著柱,結繫不斷故,順柱而轉,若住、若臥,不離於柱。如是凡愚眾生,於色不離貪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輪迴於色,隨色轉,若住、若臥,不離於色。如是受、想、行、識,隨受、想、行、識轉,若住、若臥,不離於(受、想、行、)識。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所[2]染,瞋恚、愚癡所[3]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我不見一色種種如斑色鳥,心復過是。所以者何?彼畜生心種種故色種種。是故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諸比丘!長夜心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當知!汝見嗟蘭那鳥種種雜色不」?答言:「曾見,世尊」!佛告比丘:「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是故當善觀察思惟於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癡所染[4];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如是比丘!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於色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樂著色故,復生未來諸色。如是凡愚,不如實知受……。想……。行……。(不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識;樂著識故,復生未來諸識。當生未來色、受、想、行、識故,於色不解脫,受、想、行、識不解脫,我說彼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有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於色;以不樂著故,不生未來色。如實知受……。想……。行……。(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故,不樂[5]著於識;不樂著故,不生未來諸識。不樂著於色、受、想、行、識故,於色得解脫,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等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喜足行

「喜足行」:復次,愚夫異生於有漏事,有四憙足,當知多分是諸外道。何等為四?一、於人身憙足,二、於欲界天身喜足,三、於生梵世喜足,四、於到邊際有頂喜足。愚夫於彼,隨其次第,若趨,若住,若坐,若臥。復有五種,一切愚夫愛所行路:一者、後有,二者、未來所求境界,三者、將得現前境界,四者、已得所有境界,五者、現前受用境界。當知於彼,如其次第趨等差別。應知此中趨[6]有二種:一於後有,二於未來所求境界。復有四種愛所行路:一者、意業希求境界,二者、身語二業,三者、獲得,四者、於所得中隨其所欲若轉若習;此是發業愛所行路,若求境界,或復諸有。當知於彼四種行路,如其次第趨等差別。如說趨等,於餘所說諸有漏事所有憙足愛所行路,憙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復有二種遊愛行路果相差別:一、心差別,二、身差別。心差別者,復有二種:一、品類差別,二、雜染差別。品類差別者,謂由自性故,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雜染差別者,謂由貪、瞋、癡等所有煩惱及隨煩惱。身差別者,亦有二種:一、種種身差別故,二、一種身差別故。當知此中心之所有雜染差別,能為二種身差別因。為斷彼故,諸修行者應以無倒數數作意勤修觀行。復由四種因差別故,令果差別:謂若於此差別,若由此差別,若即此差別,若如此差別。於此差別者,謂於善趣、惡趣所有差別。由此差別者,謂由貪、瞋、癡所染污心令彼差別。即此差別者,謂五種行所攝受身種種差別。如此差別者,謂於諸行流轉、雜染、清淨因緣,及清淨體,不如實知,生憙樂等,及趨走等種種差別。

【論】喜足行

癸五、喜足 

子一、出差別 丑一、略標列


復次,愚夫異生於有漏事有四喜足,當知多分是諸外道。何等為四?一、於人身喜足,二、於欲界天身喜足,三、於生梵世喜足,四、於道 邊際有頂喜足。


丑二、配釋相


愚夫於彼,隨其次第,若趨、若住、若坐、若臥。


子二、廣所行 丑一、五種 寅一、標列


復有五種一切愚夫愛所行路。一者、後有,二者、未來所求境界,三者、將得現前境界,四者、已得所有境界,五者、現前受用境界。


寅二、配屬


當知於彼,如其次第,趨等差別。


寅三、明攝


應知此中,趨 有二種。一、於後有,二、於未來所求境界。


丑二、四種 寅一、略標列


復有四種愛所行路。一者、意業希求境界;二者、身語二業;三者、獲得;四者、於所得中,隨其所欲若轉、若習。


  三者獲得等者:此中第三,謂於已得所有境界。第四,謂於現前受用境界。即於此中,喜貪俱行展轉增上,是名若轉、若習。


寅二、隨難釋


此是發業愛所行路。


寅三、配差別 卯一、舉趨等


若求境界,或復諸有,當知於彼四種行路,如其次第,趨等差別。


卯二、例說餘


如說趨等,於餘所說諸有漏事所有喜足、愛所行路,喜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


子三、辨行果 丑一、出差別 寅一、標列


復有二種遊愛行路果相差別。一、心差別,二、身差別。


寅二、隨釋 卯一、廣種類 辰一、心差別 巳一、標列


心差別者,復有二種。一、品類差別,二、雜染差別。


巳二、隨釋 午一、品類差別


品類差別者,謂由自性故、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


午二、雜染差別


雜染差別者,謂由貪瞋癡等所有煩惱及隨煩惱。


辰二、身差別


身差別者,亦有二種。一、種種身差別故;二、一種身差別故。


  身差別者亦有二種等者:梵世已下,身形異類,名種種身差別。第二靜慮已上一切諸天,身光等照,名一種身差別。義如聞所成地說應知。(陵本十四卷二十三頁67)


卯二、攝應修


當知此中,心之所有雜染差別,能為二種身差別因。為斷彼故,諸修行者,應以無倒數數作意勤修觀行。


丑二、明彼因 寅一、標列


復由四種因差別故,令果差別。謂若於此差別,若由此差別,若即此差別,若如此差別。


寅二、隨釋 卯一、於此差別


於此差別者,謂於善趣、惡趣所有差別。


卯二、由此差別


由此差別者,謂由貪瞋癡所染汙心,令彼差別。


卯三、即此差別


即此差別者,謂五種行所攝受身種種差別。


卯四、如此差別


如此差別者,謂於諸行流轉雜染、清淨因緣,及清淨體不如實知,生喜樂等及趨走等種種差別。

6 順流
6 順流
【雜】

五一[1];五一(二六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河水,從山澗出、彼水深駛,其流激注,多所漂沒。其河兩岸,生雜草木,大水所偃,順靡水邊。眾人涉渡,多為水所漂,隨流沒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復斷,還隨水漂。如是比丘!若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言色是我,彼色隨斷。如是不如實知受……。想……。行……。(不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識,言識是我,識復隨斷。若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於色。如實知受……。想……。行……。(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故,不樂著識。不樂著故,如是自知得般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順流

「順流」:復次,不能了達諸行無常,薩迦耶見為所依止,順流而行諸愚夫類,由五種相,當知順流而被漂溺。謂若於此漂溺,若由此漂溺,若依此漂溺,若如此漂溺,若漂溺時諸所有相。於此漂溺者,謂於善趣、惡趣而被漂溺,如從兩岸彼此往來俱被漂溺。由此漂溺者,謂由愛河浸淫之性之所漂溺。當知此愛,有五種相:一、遊諸境界,趣下分故;二、微細隨行,難覺了故;三、於諸境界難迴轉故;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亂身心故。依此漂溺者,謂依色等五種諸行而被漂溺,即於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行品類差別,數數攀緣順流漂溺。如此漂溺者,云何漂溺?謂於諸行如前所說流轉等事,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計為我及我所故。於漂溺時所有相者,謂彼如是被漂溺時,雖寶愛身欲使長久,由自性滅不能令住,如為漂溺。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逆流行者。

又聰慧者有十種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謂成就俱生慧故;又成就方便聞、思、修所成慧故;又成就故,無動搖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又能自依己所有性,未嘗為命依附於他;又有所求,無不安樂;又有所求,能依正行,皆悉以法,不以非法;又自所宜資產眾具,能正防守,不令散失;又觀過患而受用之;又於病緣所有醫藥,觀察思擇然後服行;又能善避非時死緣。如是十種聰慧者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論】順流

癸六、行順流 子一、正辨順流 丑一、標列


復次,不能了達諸行無常,薩迦耶見為所依止,順流而行諸愚夫類,由五種相,當知順流而被漂溺。謂若於此漂溺,若由此漂溺,若依此漂溺,若如此漂溺,若漂溺時諸所有相。


丑二、隨釋 寅一、於此漂溺


於此漂溺者,謂於善趣、惡趣而被漂溺。如從兩岸彼此往來,俱被漂溺。


寅二、由此漂溺 卯一、標由愛


由此漂溺者,謂由愛河浸淫之性之所漂溺。


卯二、廣愛相


當知此愛有五種相。一、由 諸境界趣下分故;二、微細隨行難覺了故;三、於諸境界難迴轉故;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亂身心故。


  當知此愛有五種相等者:初約境界愛說,順趣欲界,名趣下分。次約自體愛說,與身俱生,行相難了,故言微細。餘文易知。


寅三、依此漂溺


依此漂溺者,謂依色等五種諸行而被漂溺。即於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行品類差別,數數攀緣,順流漂溺。


寅四、如此漂溺


如此漂溺者,云何漂溺?謂於諸行如前所說流轉等事,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計為我及我所故。


  如前所說流轉等事等者:謂如前說:諸行流轉雜染、清淨因緣,及清淨體不如實知故。又如前說:愛味當知即是雜染因緣,過患即是清淨因緣,出離即清淨體。於諸行中不正觀察,是故不如實知。


寅五、漂溺時相


於漂溺時所有相者,謂彼如是被漂溺時,雖寶愛身欲使長久,由自性滅不能令住。


子二、兼顯逆流 丑一、例前相違


如為漂溺,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逆流行者。


丑二、出聰慧相 寅一、標


又聰慧者有十種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寅二、列


謂成就俱生慧故。又成就方便聞思修所成慧故。又成就心 無動搖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


  又成就心無動搖故者:由諸定地名無動處,是故此說心無動搖。


又能自依己所有性,未嘗為命依附於他。


  未嘗為命依附於他者:此說聖慧命者受用正法,以無上慧命清淨自活。非如外有欲者受用欲塵,而從他所非法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由是說言未嘗為命依附於他。


又有所求無不安樂。又有所求能依正行,皆悉以法,不以非法。又自所宜資產眾具,能正防守,不令散失。又觀過患而受用之。又於病緣所有醫藥,觀察思擇,然後服行。又能善避非時死緣。


寅三、結


如是十種聰慧者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7 智斷相
7 智斷相
【雜】

五二[1];五二(二六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所應法,當盡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比丘!何等法非汝所應,當速捨離?如是色、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斷彼法已,長夜安樂。譬如祇桓林中樹木,有人斫伐枝條,擔持而去。汝等亦不憂慼,所以者何?以彼樹木非我、非我所。如是比丘!非汝所應者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何等非汝所應?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速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諸比丘!色為常耶?為無常耶」?諸比丘白佛言:「無常,世尊」!「比丘!無常者為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佛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有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如是受、想、行、識,為是常耶?無常耶」?答言:「無常,世尊」!「比丘!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佛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有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比丘!是故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聖弟子觀此五受陰,非我、我所。如是觀時,於諸世間無所取著,無所取著者自得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知斷相

「知斷相」:復次,於諸行中,依無我理,知者、斷者,當知略由三相差別:謂於諸行能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彼於諸行,忘念之行多分現行,少不忘念。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一差別之相。又於諸行雖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於諸廣大可愛事中,多生喜樂,於諸下劣不可愛境,多生憂苦。彼二境界現在前時,無縱逸者尚自不能繫守正念,況縱逸者!彼於爾時,薩迦耶見纏繞其心,由彼令心不能解了。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如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二差別之相。又於諸行薩迦耶見未永斷者,未能於內一切行中,現前安立離有情想,如於草木葉等外事。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是名第三差別之相。如是已斷薩迦耶見,有此三種差別之相,當知復有三種勝利:一者、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二者、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三者、既作自義利已,即依彼道方便勤修現法樂住,由此獲得極安樂住。

【論】知斷相

癸七、知斷相 子一、知斷差別 丑一、標


復次,於諸行中,依無我理知者、斷者,當知略由三相差別。


丑二、釋 寅一、第一差別相 卯一、辨 辰一、舉未斷


謂於諸行能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彼於諸行忘念之行多分現行,少不忘念。


辰二、例永斷


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


卯二、結


是名第一差別之相。


寅二、第二差別相 卯一、辨 辰一、舉未斷 巳一、令心流漏


又於諸行雖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於諸廣大可愛事中多生喜樂,於諸下劣不可愛境多生憂苦。


巳二、令失正念


彼二境界現在前時,無縱逸者尚自不能繫守正念,況縱逸者。


巳三、令不正知


彼於爾時,薩迦耶見纏繞其心,由彼令心不能解了。


辰二、例永斷


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


卯二、結


是名第二差別之相。


寅三、第三差別相 卯一、辨 辰一、舉未斷


又於諸行薩迦耶見未永斷者,未能於內一切行中,現前安立離有情想,如於草木葉等外事。


辰二、例永斷


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


卯二、結


是名第三差別之相。


子二、已斷勝利


如是已斷薩迦耶見,有此三種差別之相,當知復有三種勝利。一者、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二者、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


  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者:謂入諦現觀已,修習如所得道故。


三者、既作自義利已,即依彼道,方便勤修現法樂住,由此獲得極安樂住。

8 想立
8 想立
【雜】

五三[1];五三(二七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田夫,於夏末秋初,深耕其地,發荄、斷草。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比丘!如人刈草,手攬其端,舉而抖擻,萎枯悉落,取其長者。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菴羅果著樹,猛風搖條,果悉墮落。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樓閣,中心堅固,眾材所依,攝受不散。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一切眾生跡,象跡為大,能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閻浮提,一切諸河悉赴大海,其大海者最為第一,悉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日出,能除一切世間闇冥。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轉輪聖王,於諸小王最上、最勝。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諸比丘!云何修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若比丘於空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佛說是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想立

「想立」:復次,由四差別,當知修習一切種行無常、苦想。何等為四?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果差別者,謂修此想,能遣一切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當知此中顯示三種本煩惱斷,及顯三種隨煩惱斷。欲貪煩惱,掉為助伴;色貪煩惱,慢為助伴;無色貪惑,無明為伴。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是名第二三種差別。又由所依、所緣、作意,隨其次第,當知是名為乘、為事、為隨建立。又由長時串修習故,說名純熟,數數無倒修方便故,說名善受及與善發。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能永拔一切隨眠,棄捨下地一切善法,攝受上地一切善法;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能善住持,遍行一切,猶如觀察所取之事。即如是觀能取之事,彼相解脫,能得無漏無常之想。若有漏想,若無漏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皆能對治無明大闇,一切永斷。永斷彼故,清淨鮮白。諸無學想,皆由一切無漏學想增上故得。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閑,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2]。


【論】想立

癸八、想 子一、標


復次,由四差別,當知修習一切種行無常苦想。


子二、徵


何等為四?


子三、列


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子四、釋 丑一、果差別 寅一、由惑斷別 卯一、總標


果差別者,謂修此想能遣一切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


卯二、別顯


當知此中,顯示三種本煩惱斷,及顯三種隨煩惱斷。欲貪煩惱,掉為助伴;色貪煩惱,慢為助伴;無色貪惑,無明為伴。


寅二、由結盡別


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


丑二、自性差別 寅一、親近修習多修習 卯一、約三慧辨


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


卯二、約作意辨


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是名第二三種差別。


寅二、為乘為事為隨建立


又由所依、所緣、作意,隨其次第,當知是名為乘、為事、為隨建立。


  為乘為事者:五識身相應地說:應觀五識所依,如往餘方者所乘。所緣,如所為事。(陵本一卷九頁)此應準釋。


寅三、純熟善受及與善發


又由長時串修習故,說名純熟;數數無倒修方便故,說名善受及與善發。


丑三、品類差別 寅一、約修果辨


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能永拔一切隨眠,棄捨下地一切善法,攝受上地一切善法。


寅二、約譬喻差別辨 卯一、象跡喻攝


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能善任持,遍行一切。


  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等者:攝異門分說:象跡者,謂於不淨等想,為第一故,所緣廣大故。(陵本八十三卷二十頁6)由是此說無常能善任持,遍行一切。


卯二、臺閣喻攝


猶如觀察所取之事,即如是觀能取之事,彼相解脫能得無漏無常之想。


卯三、流注喻攝


若有漏想、若無漏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


卯四、日出喻攝


皆能對治無明大闇,一切永斷;永斷彼故,清淨鮮白。


卯五、輪王喻攝


諸無學想,皆由一切無漏學想增上故得。


丑四、方便差別


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閑,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


  隨得涅槃二種皆具者:聲聞地說:諸阿羅漢,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度生死海,已到彼岸,亦名住持最後有身。先業煩惱所引諸蘊自然滅故,餘取無故,不相續故,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8)此應準釋。

9違糧
9違糧
【雜】

五四[1];五四(二七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比丘名曰低舍,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語諸比丘言:「諸尊!我不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爾時,眾中有一比丘,往詣佛所,禮佛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低舍比丘與[2]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如是說:唱言我不能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佛告比丘:「是低舍比丘是愚癡人,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覺悟,懈怠嬾惰,不勤精進,不善觀察思惟善法。彼於分別法,心樂修梵行,離諸睡眠,於正法中離諸疑惑,無有是處。若當比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樂分別法,樂修梵行,離於睡眠,心不疑法,斯有是處」。

爾時,世尊告一比丘:「汝往語低舍比丘言:大師呼汝」。比丘白佛:「唯然,受教」。前禮佛足,詣低舍所,而作是言:「長老低舍!世尊呼汝」。低舍聞命,詣世尊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爾時,世尊語低舍比丘言:「汝低舍實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是唱言:諸長老!我不能分別於法,不樂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耶」?低舍白佛:「實爾,世尊」!佛問低舍:「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於意云何?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於汝意云何?當起憂悲惱苦,為不耶」?低舍白佛:「如是,世尊!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世尊!實爾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低舍!正應如是(色)不離貪欲說法。低舍!於受……。想……。行……。(於)識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識若變、若異,於汝意云何?當起憂悲惱苦,為不耶」?低舍白佛:「如是,世尊!於識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識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世尊!實爾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正應如是識不離貪欲說法」。佛告低舍:「於意云何?若於色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彼色若變、若異時,當生憂悲惱苦耶」?低舍白佛:「不也,世尊!如是不異」。「於意云何?受……。想……。行……。識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彼識若變、若異,當生憂悲惱苦耶」?低舍答曰:「不也,世尊!如是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低舍!今當說譬,夫[3]智慧者以譬得解。如二士夫,共伴行一路,一善知路,一不知路。其不知者語知路者,作如是言:我欲詣某城、某村、某聚落,當示我路。時知路者即示彼路,語言:士夫!從此道去,前見二道,捨左從右。前行復有坑澗,渠流,復當捨左從右。復有叢林,復當捨左從右。汝當如是漸漸前行,得至某城」。佛告低舍:「其譬如是:不知路者,譬愚癡凡夫;其知路者,譬如來、應、等正覺。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左路者,三不善法——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城者,謂般涅槃」。佛告低舍:「佛為大師,為諸聲聞所作已作,如今當作,哀愍悲念,以義安樂,皆悉已作。汝等今日當作所作,當於樹下,或空露地、山巖、窟宅,敷草為座,善思正念,修不放逸,莫令久後心有悔恨!我今教汝」。爾時,低舍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違糧

「違糧」:復次,為住涅槃,仍未積集善資糧者,略有五種違資糧法:一者、憶念往昔笑戲、歡娛、承奉等事,因發思慕俱行作意,生愁歎等。二者、由彼種種為依,於所領受究竟法中,多生忘念,令於諸法不能顯了。三者、所食或過、或少,由此令身沈重、羸劣,於諸梵行不樂修行。四者、憙眠,不串習斷,故為上品睡眠所纏。五者、親近猥雜而住,遠離諦思正法加行。如是五種違資糧法。復有五種隨順彼法:一者、於二離欲,猶未能離隨一種欲,謂於諸纏遠分離欲勤修善品,及於隨眠永害離欲得正對治。二者、不護根門。三者、食不知量。四者、初夜、後夜不能勤修,勉勵警覺。五者、不能觀察善法究竟。與上相違,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麁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4]。

【論】違糧

癸九、立違糧 子一、出違逆 丑一、五違糧法 寅一、標


復次,為住涅槃,仍未積集善資糧者,略有五種違資糧法。


寅二、列


一者、憶念往昔笑戲歡娛承奉等事,因發思慕俱行作意,生愁歎等。二者、由彼種種為依,於所領受究竟法中,多生忘念,令於諸法不能顯了。三者、所食或過、或少,由此令身沈重羸劣,於諸梵行不樂修行。四者、喜眠,不串習斷,便為上品睡眠所纏。五者、親近猥雜而住,遠離諦思正法加行。


丑二、五順彼法 寅一、標


如是五種違資糧法,復有五種隨順彼法。


寅二、列


一者、於二離欲,猶未能離隨一種欲。謂於諸纏遠分離欲勤修善品,及於隨眠永害離欲得正對治。


  於二離欲者:由世間道及出世道二差別故,而得離欲,名二離欲。如下自釋,勤修善品、得正對治,如次配釋世出世間二種離欲應知。


二者、不護根門。三者、食不知量。四者、初夜後夜不能勤修勉勵警覺。五者、不能觀察善法究竟。


子二、明隨順 丑一、例前相違


與上相違,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


丑二、明師制立 寅一、標


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


寅二、釋 卯一、住時攝 辰一、別辨 巳一、如所觀察得無惑疑


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


巳二、不著三事不正尋思


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


  或隨有一非愛現行等者:謂於六種可樂、可愛、可重、無違諍法,隨一違越應知。


巳三、由依聞思生正見等


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


辰二、總結


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


卯二、行時攝 辰一、標


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


辰二、釋 巳一、第一言教


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麤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


巳二、第二言教


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


寅三、結


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

10 師所作事
10 師所作事
【雜】

五五[1];五五(二七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眾中有少諍事,世尊責諸比丘故,晨朝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食已出,攝舉衣鉢,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樹下,獨靜思惟。作是念:「眾中有少諍事,我責諸比丘。然彼眾中,多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我已長夜於諸比丘生哀愍心,今當復還攝取彼眾,以哀愍故」。時大梵王知佛心念,如力士屈伸臂頃,從梵天沒,住於佛前,而白佛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責諸比丘,以少諍事故。於彼眾中,多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世尊長夜哀愍攝受眾僧,善哉!世尊!願今當還攝諸比丘」!爾時,世尊心已垂愍梵天故,默然而許。時大梵天知佛世尊默然已許,為佛作禮,右繞三匝,忽然不現。

爾時世尊,大梵天王還去未久,即還祇樹給孤獨園。敷尼師檀,歛[2]身正坐,表現微相,令諸比丘敢來奉見。時諸比丘來詣佛所,懷慚愧色,前禮佛足,卻坐一面。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髮持鉢,家家乞食,如被禁[3]呪。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諸善男子!汝不為王、賊所使,非負債人,不為恐怖,不為失命而出家,正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汝等不為此而出家耶」?比丘白佛:「實爾,世尊」!佛告比丘:「汝等比丘為如是勝義而出家,云何於中,猶復有一愚癡凡夫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迷亂!譬如士夫從闇而入闇,從冥入冥,從糞廁出復墮糞廁,以血洗血,捨離諸惡還復取惡。我說此譬,凡愚比丘亦復如是。又復譬如焚尸火燼[4],捐棄塚間,不為樵伐之所採拾。我說此譬,愚癡凡夫比丘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散亂,亦復如是。比丘!有三不善覺法,何等為三?貪覺,恚覺,害覺,此三覺由想而起。云何想?想有無量種種,貪想、恚想、害想,諸不善覺從此而生。比丘!貪想、恚想、害想,貪覺、恚覺、害覺,及無量種種不善,云何究竟滅盡?於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無餘永盡。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出家,修習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世間頗有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思惟已,都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若取受、想、行、識,則有罪過。作是知已,於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應說、小土摶,泡沫、二無知,河流、祇林、樹,低舍責、諸想[5]。


【雜】
【論】師所作

「師所作」:復次,大師於諸聲聞,略有五種師所作事:一者、正折伏,二者、正攝受,三者、正訶責,四者、正說雜染,五者、正說清淨。復次,由二因緣,於諸諍事違越聲聞,覆相記別彼所諍事:一、擾亂增廣故,二、與律相應故。

復次,由七因緣,大師驅擯諸聲聞眾:一者、見一切種皆行邪行故,二者、見彼多分故,三者、由彼眾首上座、阿遮利耶、鄔波拕耶方便故,四者、不堪共住故,五者、被驅擯故,六者、避現前過故,七者、令不生起未來過故。

復次,由十因緣,如來入於聚落乞食:一者、當顯杜多功德故。二者、為欲引彼一分令入乞食故。三者、為欲以同事行攝彼一分故。四者、為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暫起觸證故。五者、為欲引彼麁弊勝解諸外道故。六者、為彼承聲起謗,故現妙色寂靜威儀,令其驚歎,心生歸向故。七者、為彼處中眾生,以其少功而樹多福故。八者、為令壞信、放逸,深生恥愧,雖用小功而獲大福故;如為放逸者,懈怠者亦然。九者、為彼盲、聾、癲狂、心亂眾生,種種災害,皆令靜息故。十者、為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隨從如來至所入家,深生羨仰,勤加賓衛,不為惱害故。

復次,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一者、為引樂雜住者,令入遠離故。二者、為欲以同事行,攝遠離者故。三者、自受現法樂住故。四者、為與大族諸天示同集會故。五者、為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現大神化,隨其所應,作饒益事故。六者、為令諸聲聞眾,於見如來深生渴仰故。七者、為顯諸大聲聞,於所略說善能悟入故。八者、勸捨樂著戲論制作言詞故。

復次,由五種相,大師攝受諸聲聞眾:一、以法故,二、以財故,三、與依止故,四、初攝受故,五、擯攝受故。

復次,由七因緣,釋、梵天等往如來所:一、為供養如來故。二、為聽聞正法故。三、為決所生疑故。四、為順他而為翼從故。五、為愍他欲為饒益故。六、由愛重如來聖教故。七、知如來起世俗心,欲令赴會故。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一切初新者性:一、由晚出家故。二、由幼出家故。三、由少出家故。四、由勞策出家故。五、由受具出家故。

復次,由三種相,生起惡作:一、違越所學增上故;二、誓受法律增上故;三、棄捨居家增上故。

復次,如來將欲為諸聲聞宣說正法,現四種相:一者、從極下坐安詳而起,昇極高座,儼然而坐。二者、安住隨順說法威儀。三者,發謦欬音,示將說法。四者、面目顧視,如龍象王。

復次,犯戒聲聞,當於三處安住慚羞往大師所:一者、深知己犯,為增上處。二者、師事失儀,為增上處。三者、由事乖則,當以方便,謂順威儀往大師所,為增上處。

復次,由三種相,應正呵責犯戒聲聞:一曰、汝期鄙劣活命;二曰、汝意樂不清淨,三曰、汝以活命意樂行非法行。

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由六相,當知遍攝一切邪行:一者、現行過失故;二者、意樂過失故;三者、加行過失故;四者、智慧過失故;五者、尋思過失故;六者、依止過失故。現行過失者,謂由貪纏故染,瞋纏故憎,既懷猛利貪、瞋等故,遂無羞恥;無羞恥故,住惡不捨。意樂過失者,謂於染者邊,此貪意樂最為下劣。如是於憎者邊,此瞋意樂最為下劣。加行過失者,謂或有不發精進,或有精進慢緩。智慧過失者,謂或於聞、思所成慧中,忘失正念,多住愚癡;於修所成,心不寂定。尋思過失者,謂於隨順居家所有惡不善覺,多分尋思,於正法律其心錯亂。依止過失者,謂彼依止於其往昔不修集因;由不修集因故,成就自性微褊小信,成就自性修住小戒,成就自性住守小念,成就自性俱生小慧。

復次,由四種相,能令彼人雖入聖教而行邪行:一、由微劣不淨意樂故;二、由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三、由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故;四、由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故。若行如是諸邪行者,便於二事有所稽留:一者、失壞在家自義稽留,二者、失壞出家自義稽留。

復次,如是邪行,有二因緣:謂於三事不正尋思,及彼前行諸不正想。其三事者,如前應知。於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於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

復次,為斷如是邪行因緣,當知亦有二種對治:一者、為斷不正尋思,以無顛倒、數數二行,於諸念住善住其心。二者、為斷諸不正想,修習無相心三摩地。此修對治,要由於彼修對治中猛利樂欲,方得成辦,非彼樂欲不猛利者。此猛利欲,由二緣生:謂此對治有大果故,不共一切諸外道故。有大果者,謂修習時便能剋證無相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門,所謂斷界及無欲界,若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者,近二涅槃,未於今時一切皆得。言不共者,謂無相定唯內法有,諸外道無。何以故?由彼外道,若有所得即便增益,不如量觀;若無所得,即妄分別。由我見故愚於諸行,或唯於身,或唯無色,或總於二生我執著。以執我故,謂我當無,使於涅槃心不欣樂,尚未能入,況乎安住!唯增驚怖,其心退還。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於般涅槃心無退轉,了唯苦滅,見唯靜德。若諸有學,唯祈內滅,非為生道,更從他求教授教誡。若諸無學,唯欣內滅,終不更求盡諸煩惱;唯有先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而般涅槃[6]。


【論】師所作

癸十、師所作等 子一、標列五事


復次,大師於諸聲聞,略有五種師所作事。一者、正折伏,二者、正攝受,三者、正訶責,四者、正說雜染,五者、正說清淨。


子二、別廣品類 丑一、正折伏攝 寅一、由記別


復次,由二因緣,於諸諍事違越聲聞,覆相記別彼所諍事。一、擾亂增廣故;二、與律相應故。


  於諸諍事違越聲聞等者:聲聞諍事,略有四種。一者、他舉諍事,二者、互疑諍事,三者、自舉諍事,四者、互舉諍事。如下調伏事說。(陵本九十九卷二十四頁767)如是諍事違越學處,由是說言違越聲聞。若除滅已,不應重舉前所犯事。今此不爾,由二因緣,重舉所犯,是名覆相記別彼所諍事。


寅二、由驅擯


復次,由七因緣,大師驅擯諸聲聞眾。一者、見一切種皆行邪行故;二者、見彼多分故;三者、由彼眾首上座阿遮利耶、鄔波柁耶方便故;四者、不堪共住故;五者、被驅擯故;六者、避現前過故;七者、令不生起未來過故。


丑二、正攝受攝7 寅一、入於聚落乞食


復次,由十因緣,如來入於聚落乞食。一者、當顯杜多功德故。二者、為欲引彼一分令入乞食故。三者、為欲以同事行攝彼一分故。四者、為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暫起觸證故。


  令彼暫起觸證等者:謂令現在眾生現見如來,入於聚落乞食故。


五者、為欲引彼麤弊勝解諸外道故。六者、為彼承聲起謗,故現妙色寂靜威儀,令其驚歎,心生歸向故。七者、為彼處中眾生,以其少功而樹多福故。八者、為令壞信放逸深生恥愧,雖用小功而獲大福故。如為放逸者,懈怠者亦然。九者、為彼盲聾、顛 狂、心亂眾生種種災害,皆令靜息故。十者、為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 、緊捺洛、牟呼洛伽等,隨從如來至所入家,深生羨仰,勤加賓衛,不為惱害故。


寅二、入於寂靜天住


復次,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一者、為引樂雜住者令入遠離故。二者、為欲以同事行攝遠離者故。三者、自受現法樂住故。四者、為與大族諸天示同集會故。五者、為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現大神化,隨其所應,作饒益事故。六者、為令諸聲聞眾,於見如來深生渴仰故。七者、為顯諸大聲聞,於所略說善能悟入故。八者、勸捨樂著戲論,制作言詞故。


寅三、攝受諸聲聞眾


復次,由五種相,大師攝受諸聲聞眾。一、以法故;二、以財故;三、與依止故;四、初攝受故;五、擯攝受故。


寅四、釋梵天等往如來所


復次,由七因緣,釋梵天等往如來所。一、為供養如來故;二、為聽聞正法故;三、為決所生疑故;四、為順他,而為翼從故;五、為愍他,欲為饒益故;六、由愛重如來聖教故;七、知如來起世俗心,欲令赴會故。


寅五、初新者性及起惡作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一切初新者性。一、由晚出家故;二、由幼出家故;三、由少出家故;四、由勞策出家故;五、由受具出家故。復次,由三種相,生起惡作。一、違越所學增上故;二、誓受法律增上故;三、棄捨居家增上故。


寅六、為諸聲聞說法現相


復次,如來將欲為諸聲聞宣說正法,現四種相。一者、從極下座 安詳而起,昇極高座儼然而坐;二者、安住隨順說法威儀;三者、發謦欬音,示將說法;四者、面目顧視,如龍象王。


寅七、犯戒慚羞往大師所


復次,犯戒聲聞當於三處安住慚羞,往大師所。一者、深知己 犯為增上處;二者、師事失儀為增上處;三者、由事乖則,當以方便調順威儀,往大師所為增上處。


丑三、正訶責攝


復次,由三種相,應正訶責犯戒聲聞。一曰:汝期鄙劣活命。二曰:汝意樂不清淨。三曰:汝以活命意樂行非法行。


丑四、正說雜染攝 寅一、由六相 卯一、標列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略由六相,當知遍攝一切邪行。一者、現行過失故;二者、意樂過失故;三者、加行過失故;四者、智慧過失故;五者、尋思過失故;六者、依止過失故。


卯二、隨釋6 辰一、現行過失


現行過失者,謂由貪纏故染,瞋纏故憎;既懷猛利貪瞋等故,遂無羞恥;無羞恥故,住惡不捨。


辰二、意樂過失


意樂過失者,謂於染者邊,此貪意樂最為下劣;如是於憎者邊,此瞋意樂最為下劣。


辰三、加行過失


加行過失者,謂或有不發精進,或有精進慢緩。


辰四、智慧過失


智慧過失者,謂或於聞思所成慧中,忘失正念,多住愚癡;於修所成,心不寂定。


辰五、尋思過失


尋思過失者,謂於隨順居家所有惡不善覺,多分尋思,於正法律其心錯亂。


辰六、依止過失


依止過失者,謂彼依止於其往昔不修集因;由不修集因故,成就自性微褊小信,成就自性修住小戒,成就自性住守小念,成就自性俱生小慧。


寅二、由四相 卯一、略標列


復次,由四種相,能令彼人雖入聖教,而行邪行。一、由微劣不淨意樂故;二、由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三、由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故;四、由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故。


卯二、明過患


若行如是諸邪行者,便於二事有所稽留。一者、失壞在家自義稽留;二者、失壞出家自義稽留。


  便於二事有所稽留等者:當知此中,由初二相,失壞在家自義稽留;由後二相,失壞出家自義稽留。可愛無罪,名之為義。依戒律儀能引自義,是故說有在家、出家差別。


寅三、彼因緣 卯一、略標列


復次,如是邪行有二因緣。謂於三事不正尋思,及彼前行諸不正想。


卯二、指三事


其三事者,如前應知。


卯三、釋因緣


於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於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


  如前應知者:前說: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如彼應知。


丑五、正說清淨攝 寅一、標列對治


復次,為斷如是邪行因緣,當知亦有二種對治。一者、為斷不正尋思,以無顛倒數數二行,於諸念住善住其心。


  以無顛倒數數二行者:此中二行,謂奢摩他、毗鉢舍那應知。


二者、為斷諸不正想,修習無相心三摩地。


寅二、料簡修相 卯一、總標簡


此修對治,要由於彼修對治中猛利樂欲,方得成辦,非彼樂欲不猛利者。


卯二、廣猛利 辰一、標列二緣


此猛利欲由二緣生,謂此對治有大果故,不共一切諸外道故。


辰二、別釋其相 巳一、有大果


有大果者,謂修習時,便能剋證無相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門。所謂斷界及無欲界,若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者近二涅槃,未於今時一切皆得。


  所謂斷界及無欲界等者:前說: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無欲界。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此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陵本八十五卷十頁66)此應準釋。謂有餘依及無餘依,皆無欲界之所攝故,依此建立二界妙甘露門。攝異門分說:甘露者,謂生老病死皆永盡故。(陵本八十三卷二十一頁6)斷界及無欲界為依,能證此果,說之為門。


巳二、不共他 午一、標


言不共者,謂無相定唯內法有,諸外道無。


午二、徵


何以故?


午三、釋 未一、諸外道無


由彼外道,若有所得,即便增益不如量觀;若無所得,即妄分別。由我見故,愚於諸行,或唯於身、或唯無色、或總於二生我執著;以執我故,謂我當無,便於涅槃心不欣樂。尚未能入,況乎安住,唯增驚怖,其心退還。


未二、唯內法有 申一、總簡


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於般涅槃心無退轉,了唯苦滅,見唯靜德。


申二、別辨 酉一、有學


若諸有學唯祈內滅,非為生道更從他求教授教誡。


酉二、無學


若諸無學唯欣內滅,終不更求盡諸煩惱,唯有先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而般涅槃。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六


B5 釋因六門
B5 釋因六門
1 因
1 因
【雜】

五六;五六(五九)

[1]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觀此五受陰是生滅法,所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云何色集?云何色滅?云何受、想、行、識集?云何受、想、行、識滅?愛喜集,是色集;愛喜滅,是色滅。觸集是受、想、行集,觸滅是受、想、行滅。名色集是識集,名色滅是識滅。比丘!如是色集、色滅,是為色集、色滅。如是受、想、行、識集,受、想、行、識滅,是為受、想、行、識集,受、想、行、識滅」。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嗢拕南

[2]復次,嗢拕南曰:

因、勝利、二智,愚夫分位五,二種見差別,於斯聖教等。

【論】嗢拕南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七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三


辛五、因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因勝利二智 愚夫分位五 二種見差別 於斯聖教等

【論】因

「因」: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


【論】因

壬二、長行釋 

癸一、因 

子一、標列


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


子二、隨釋 丑一、共因 寅一、出體


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


寅二、釋義


為欲將生所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


寅三、顯說


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


  又即此喜唯依色說等者:謂由先所習業,於當生處,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 色所礙,中有隨滅,生有續起。義如意地中說。(陵本一卷十七頁87)此應準釋。


丑二、不共因 寅一、出體


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


寅二、釋義


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


  無間滅意及俱生名等者:若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是名無間滅意。於爾所時俱起心所,名俱生名。當知此約等無間緣,望六種識為不共因。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與法處,是名十種色等。當知此約所緣緣、或增上緣,望六種識為不共因。由彼六識雖從先因所生,要待餘因差別為緣,方得生起。此差別緣,名不共因,剎那剎那變異轉故。

2 勝利
2 勝利
【雜】

五七;五七(六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所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善哉比丘不樂於色,不讚歎色,不取於色,不著於色。善哉比丘不樂於受……。想……。行……。(不樂於)識,不讚歎識,不取於識,不著於識。所以者何?若比丘不樂於色,不讚歎色,不取於色,不著於色,則於色不樂,心得解脫。如是受……。想……。行……。[1]不樂於識,不讚歎識,不取於識,不著於識,則於識不樂,心得解脫。若比丘不樂於色,心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樂,心得解脫。不滅不生,平等捨住,正念、正智。彼比丘如是知、如是見者,前際俱見永盡無餘;前際俱見永盡無餘已,後際俱見亦永盡無餘;後際俱見永盡無餘已,前、後際俱見永盡無餘,無所封著。無所封著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者亦無所求,無所求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勝利

「勝利」:復次,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諸阿羅漢,有四勝利,當知不與諸外道共。一、於行時恒常住性;二、於住時無相住性;三、往昔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四、後有行今因斷故,當不復生。為證如是四種勝利,有三漸次:謂學智見為依止故,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喜樂,乃至不生耽湎而住;厭離為先而得離欲;離欲為先心善解脫。自斯已後,即由如是心善解脫恒常住故,無順無違。又於行時,或於住時,於一切相無復作意,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能障於此一切見趣,先已永斷,況當為礙!彼由是二,若行、若住,乃至壽盡,便以無學內般涅槃而般涅槃。先所生有,於今永盡,當來諸行,無復更生。

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前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去世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為是誰?云何曾有?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來世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為是誰?云何當有?前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此沒已去何所至?

又[2]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又有十六有見想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我論者。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如是五種,復略為三: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

又此一切諸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一、由因緣故,二、由依教故,三、由依靜慮故,四、由依世故,五、由依諸見故,六、由生處故。由因緣者,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為因緣。由依教者,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法藏,師弟傳聞,展轉相授為方便故。由依靜慮者,謂以靜慮為依止故,於先所聞、先所信解而得決定。又此靜慮復有二種:一、與宿住隨念俱行,二、與所得天眼俱行。宿住隨念俱行者,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下、中、上清淨差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由彼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若時憶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若有一向憶念上下,下至無間捺落迦下,上至第四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住無邊想。若有憶念二種俱行,便於世間住二俱想。若時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復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說一分常論,或說無因論,或說不死矯亂論。應知此中有二淨天: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若唯能入世俗定者,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若能證入內法定者,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當知無亂亦有二種:一、無相無分別,二、有相有分別。此中第一是善清淨天,第二是不善清淨天。前清淨天,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無亂。後不清淨,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詰問,便託餘事矯亂避之;以於諸諦、無相心定不善巧故,先興心慮,作是思惟:我等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彼所成德望我為勝。彼苦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彼於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問中,皆不應記。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有行諂者作是思惟:我於此中應如是記,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自所證及清淨道。如是思已,故設詭言而相矯亂。彼既如是住邪思惟,遍布其心,於彼最上清淨天所,故稱我是不死無亂。由懷恐怖而無記別,勿我劣昧為他所知。由是因緣,不能解脫,以此為室而自安處。又有愚戇專修止行,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但作是思:諸有來問,我當反詰,隨彼所答,我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順之。由是計度有差別故,建立四種。由依世者,謂依過去及現在世起分別故,名計前際;依未來世起分別故,名計後際。由依諸見者,謂依三見,如前應知。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非無想。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後所計,如前應知。依第三見,我論有二:一者、說我有色無色,二者、說我非有色非無色,餘如前說。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論,依第三見,立為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無量。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說我有邊,說我無邊,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說我非有邊非無邊:隨其次第,如前應知。又即依止如是諸見,及依我論,復宣說我清淨解脫,於欲靜慮皆得自在,隨其所欲多住處化。如其所欲安住靜慮,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便法樂,如是名為依諸見故,應知安立。由生處者,謂我有一想,乃至廣說。有一想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有種種想者,謂在下地。即如所說,隨其次第,應知說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一向有樂者,謂在下三靜慮;一向有苦者,謂在捺落迦;有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有不苦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種衰損: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二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三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此中三種,若計有想,若計無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當知是名第一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謂於若諸雜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如是一切世俗、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以為先故,得有差別。從此無智何所趣向?謂三、四轉: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自作他作等。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又於聖法毘奈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容計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有差別,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邊無邊等諸轉,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自作論;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作論;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爾,名俱作論;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謂有沙門、若婆羅門,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為求利養恭敬等事,樂欲開闡,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求出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當知彼是薄塵種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彼由為得初靜慮定教授教誡,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於現法中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無聞無知,即於此中生涅槃想。如由彼故證遠離喜,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未般涅槃起涅槃慢,當知是名第三衰損。此中如來自然證覺,寂靜妙迹,於如所說一切行相三種衰損,由五種相如實了知,謂若彼自性,若彼諸見,若由無智彼得生起,若所緣轉,若彼所緣麁弊過患及上出離。於如是事如實了知,即出離中常自出離。


【論】勝利

癸二、勝利 子一、出四勝利 丑一、標列體性


復次,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諸阿羅漢。


  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者:謂心解脫、慧解脫應知。


有四勝利,當知不與諸外道共。一、於行時恆常住性;


  一於行時恆常住性者:諸阿羅漢,具足成就六恆住法。謂眼見色已,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如是耳聞聲已、鼻齅香已、舌嘗味已、身覺觸已、意了法已,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義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8)


二、於住時無相住性;三、往昔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四、後有行今因斷故,當不復生。


丑二、別釋其相 寅一、明漸次


為證如是四種勝利,有三漸次。謂學智見為依止故,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喜樂,乃至不生耽湎而住;厭離為先,而得離欲;離欲為先,心善解脫。


寅二、釋勝利 卯一、第一勝利


自斯已後,即由如是心善解脫恆常住故,無順無違。


卯二、第二勝利


又於行時、或於住時,於一切相無復作意,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能障於此一切見趣先已永斷,況當為礙。


卯三、後二勝利


彼由是二若行、若住,乃至壽盡,便以無學內般涅槃而般涅槃,先所生有於今永盡,當來諸行無復更生。


子二、不共外道 丑一、舉外道 寅一、出見趣 卯一、明建立 辰一、由三分 巳一、標列


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


巳二、隨釋 午一、前際俱行


前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去世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為是誰?云何曾有?


午二、後際俱行


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於來世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為是誰?云何當有?


午三、前後際俱行


前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我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此沒已去何所至?


辰二、廣差別 巳一、總標


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


巳二、別辨 午一、計前際攝


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


午二、計後際攝 未一、列數


又有十六有想見 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我論者。


未二、略攝 申一、攝為五


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


申二、攝為三


如是五種,復略為三。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


卯二、釋因緣 辰一、標列


又此一切諸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一、由因緣故;二、由依教故;三、由依靜慮故;四、由依世故;五、由依諸見故;六、由生處故。


辰二、隨釋6 巳一、由因緣


由因緣者,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為因緣。


巳二、由依教


由依教者,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法藏,師弟傳聞展轉相授為方便故。


巳三、由依靜慮 午一、得邪決定 未一、標


由依靜慮者,謂以靜慮為依止 故,於先所聞、先所信解而得決定。


未二、廣 申一、標列二種


又此靜慮,復有二種。一、與宿住隨念俱行,二、與所得天眼俱行。


申二、隨釋後一 酉一、標


宿住隨念俱行者,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下中上清淨差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


  由下中上清淨差別者:有尋有伺地說: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陵本六卷十五頁)此應準知。


由彼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


酉二、釋 戌一、憶念成劫


若時憶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若有一向憶念上下,下至無間捺落迦下,上至第四靜慮之上,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住有邊想。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住無邊想。若有憶念二種俱行,便於世間住二俱想。


戌二、憶念壞劫


若時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午二、說邪言論 未一、標三種


復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說一分常論,或說無因論,或說不死矯亂論。


未二、廣後一 申一、簡差別 酉一、別辨相 戌一、辨二淨天 亥一、標列


應知此中,有二淨天。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亥二、隨釋 天一、不善清淨


若唯能入世俗定者,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


天二、善清淨


若能證入內法定者,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


戌二、辨二無亂 亥一、標列


當知無亂,亦有二種。一、無相無分別,二、有相有分別。


亥二、配釋


此中第一是善清淨天,第二是不善清淨天。


酉二、總釋名 戌一、名不死無亂


前清淨天,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無亂。


戌二、名不死矯亂


後不清淨,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詰問,便託餘事矯亂避之。


申二、出種類 酉一、辨 戌一、覺未開悟 亥一、怖畏妄語


以於諸諦無相心定不善巧故,先興心慮,作是思惟:我等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彼所成德望我為勝。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彼於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問中皆不應記。


亥二、怖他輕笑


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


戌二、起增上慢


有行諂者作是思惟:我於此中應如是記: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自所證及清淨道。如是思已,故設詭言而相矯亂。彼既如是住邪思惟,遍布其心,於彼最上清淨天所,故稱我是不死無亂。


戌三、覺未決定


由懷恐怖,而無記別,勿我劣昧為他所知。由是因緣,不能解脫,以此為室,而自安處。


戌四、羸劣愚鈍


又有愚戇專修止行,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但作是思:諸有來問,我當反詰;隨彼所答,我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順之。


酉二、結


由是計度有差別故,建立四種。


巳四、由依世 午一、計前際


由依世者,謂依過去及現在世起分別故,名計前際。


午二、計後際


依未來世起分別故,名計後際。


巳五、由依諸見 午一、辨 未一、計命即身等 申一、標依三見


由依諸見者,謂依三見,如前應知。


  謂依三見如前應知者:謂若計命即身;或復計命異身;或復計我俱遍,無二無闕;是名三見。如有尋有伺地說應知。(陵本六卷十六頁6)


申二、配有色等及有邊等 酉一、計我有色等 戌一、計我有色


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非無想。


戌二、計我無色


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後所計,如前應知。


  於後所計如前應知者:謂後計我或有想、或無想、或非有想非無想,如依初見中說應知。


戌三、計我俱非


依第三見,我論有二。一者、說我有色、無色,二者、說我非有色非無色。餘如前說。


  餘如前說者:謂後計我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如依初見中說應知。


酉二、計我有邊等 戌一、出計因


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此二我論,依第三見立為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無量。


戌二、列差別


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說我有邊,說我無邊,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說我非有邊非無邊,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隨其次第如前應知者:謂若計我有色,說我有邊;計我無色,說我無邊;計我有色無色,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計我非有色非無色,說我非有邊非無邊。如前已說四種我論差別,今此有邊、無邊等,隨其次第應知。


未二、計我清淨解脫


又即依止如是諸見及依我論,復宣說我清淨解脫,於欲、靜慮皆得自在,隨其所欲,多住變化;如其所欲,安住靜慮。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便法樂。


午二、結


如是名為依諸見故,應知安立。


  於欲靜慮皆得自在等者: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攝受,嬉戲娛樂,隨意受用,是名心得自在。由是說言:隨其所欲,多住變化。若於四種靜慮得具足住,是名觀得自在。由是說言:如其所欲,安住靜慮。妄計清淨論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如有尋有伺地說應知。(陵本七卷十三頁6)


巳六、由生處 午一、總標


由生處者,謂我有一想,乃至廣說。


午二、別辨 未一、約有想辨


有一想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有種種想者,謂在下地。即如所說,隨其次第,應知說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


未二、約有樂等辨


一向有樂者,謂在下三靜慮。一向有苦者,謂在捺落迦。有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有不苦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寅二、明衰損 卯一、標列


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種衰損。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二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三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


卯二、隨釋 辰一、第一衰損 巳一、標類


此中三種,若計有想、若計無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當知是名第一衰損。


巳二、釋由


由彼諸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故。


辰二、第二衰損 巳一、出差別 午一、明無智


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謂於若諸雜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如是一切世俗、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以為先故,得有差別。


午二、辨所趣 未一、徵


從此無智何所趣向?


未二、標


謂三四轉。


未三、列


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自作他作等。


  謂三四轉者:謂有三種四句分別差別轉故。


未四、釋 申一、總明問記 酉一、由趣向差別


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


酉二、於不可記事


又於聖法毗奈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


  又於聖法毗奈耶中等者:顯揚頌云:真如無漏性,成所作義利,靜慮者如來,無譬自在故。(顯揚論十七卷九頁,6b)此說智者不可記事,應準彼知。


申二、別釋四轉 酉一、常無常等 戌一、一向常等


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


戌二、一分常等


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有差別,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


酉二、邊無邊等


邊無邊等諸論 ,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


酉三、自作他作等 戌一、自作論


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自作論。


戌二、他作論


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作論。


戌三、俱作論


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爾,名俱作論。


戌四、俱非作論


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


巳二、結衰損


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由彼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


辰三、第三衰損 巳一、出種別


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謂有沙門、若婆羅門,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為求利養恭敬等事,樂欲開闡,於惡說法毗奈耶中而求出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當知彼是薄塵種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


巳二、明證得 午一、舉初靜慮


彼由為得初靜慮定教授教誡,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於現法中,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無聞無知,即於此中生涅槃想。


午二、例餘等至


如由彼故,證遠離喜;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


巳三、結衰損


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未般涅槃,起涅槃慢,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丑二、明不共 寅一、知衰損


此中如來自然證覺寂靜妙跡,於如所說一切行相三種衰損,由五種相如實了知。謂若彼自性,若彼諸見,若由無智彼得生起,若所緣轉,若彼所緣麤弊過患及上出離。


寅二、常出離


於如是事如實了知,即出離中常自出離。


  由五種相如實了知等者:於五相中,初二種相,第一衰損所攝;次一種相,第二衰損所攝;後二種相,第三衰損所攝。如前釋相差別應知。

3 二智
3 二智
【雜】

五八;五八(六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云何色受陰?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受陰。復次,彼色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云何受受陰?謂六受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受陰。復次,彼受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云何想受陰?謂六想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想,乃至意觸生想,是名想受陰。復次,彼想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復次,彼行受陰,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比丘!若於此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分別、忍,是名隨信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比丘!若於此法,增上智慧思惟、觀察、忍,是名隨法行,超昇離生,越凡夫地,未得須陀洹果,中間不死,必得須陀洹果。比丘!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三結盡斷知,謂身見、戒取、疑。比丘!是名須陀洹果,不墮惡道,必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然後究竟苦邊。比丘!若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不起心漏,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離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二智

「二智」:復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法住智者,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涅槃智者,謂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即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說乃至名為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即此二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彼淨。一、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彼淨;二、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淨。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忍轉;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復有三種現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一、能順生無漏智[1],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初、世間第一法所攝智;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斷一切煩惱;第三、煩惱斷後,解脫相續智。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地,未得預流果。雖未剋證第三解脫預流果智,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剋證,終無中夭,以時少故,從此無間必證第三。住此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惑故,非善清淨。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繫故,名善清淨。又無餘斷,三相應知[2]: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故,三、由事故。不現行者,謂雖生起而不染著,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成遠分,諸纏煩惱不復現行。界者,三界如前應知。事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又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繫品五種界中,[3]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乃至涅槃為其最後,差別應知。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知割捨父母等事。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說名無有相續、無取、無生。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知建立三結差別: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毘奈耶品。又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脫惡趣,成就二種解脫決定:一者、煩惱解脫決定,二者、後有解脫決定。由是因緣,故名預流,乃至廣說。又若證得阿羅漢果,先在學地,於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後於諸漏皆得解脫。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論】二智

癸三、二智 子一、出自性 丑一、標列


復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


丑二、隨釋 寅一、法住智 卯一、標差別


法住智者,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


卯二、隨難釋


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者:諸行自相,非法住智所能證知,然隨種類亦可分別,是故說言能了諸行自相種類差別。


寅二、涅槃智


涅槃智者,謂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即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說乃至名為涅槃。如是了知,名涅槃智。


  廣說乃至名為涅槃者:諸行永滅,證無為相,有多差別。謂名無動、無轉,乃至最後名為涅槃。如攝異門分釋應知。(陵本八十三卷二十一頁6)


子二、明修習 丑一、約補特伽羅辨 寅一、標列


即此二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彼淨。一、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彼淨;二、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淨。


寅二、隨釋 卯一、第一補特伽羅


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忍轉。


卯二、第二補特伽羅


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


  唯一味故止觀所緣者:三摩呬多地說:應時時間作意思惟奢摩他等差別之相,不應一向。為欲對治沈掉等故。若於止、舉未串習者,唯一向修,是沈掉相。如此修者,當知住在方便道位。若時時間思惟捨相,如是在於成滿道位。亦由於此一向修故,於緣起法及聖諦中不思擇故,心不正定,不盡諸漏。於諸諦中,若未現觀,不能現觀;或已現觀,不得漏盡。(陵本十三卷十一頁)此說一味,即彼一向,謂無差別轉故。


丑二、約現觀邊智辨 寅一、標列


復有三種現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一、能順生無漏智 ,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


寅二、隨釋 卯一、釋自性


初,世間第一法所攝智;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斷一切煩惱;第三,煩惱斷後,解脫相續智。


卯二、釋修次


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地,未得預流果。雖未剋證第三解脫預流果智,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剋證,終無中夭,以時少故,從此無間必證第三。


卯三、簡差別 辰一、見清淨


住此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惑故,非善清淨。


辰二、善清淨


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繫故,名善清淨。


子三、釋斷相 丑一、無餘斷 寅一、標列


又無餘斷三相應知 。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故;三、由事故。


寅二、隨釋 卯一、不現行


不現行者,謂雖生起,而不染著;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成遠分,諸纏煩惱不復現行。


卯二、界


界者,三界,如前應知。


卯三、事


事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


  界者三界如前應知者:前說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三界。如彼釋義應知。(陵本八十五卷十頁66)


丑二、離繫界


又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繫品五種界中,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乃至涅槃為其最後差別應知。


  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者:無餘地中,說有寂滅施設安立、寂滅異門安立,如彼廣釋應知。(陵本五十卷二十三頁6)


丑三、棄捨


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知割捨父母等事。


  當知割捨父母等事者:有餘依地說七攝受事,名攝受依。又說: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住有餘依地,與六攝受事不共相應。(陵本五十卷二十三頁)其義應知。


丑四、無相續等


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說名無有相續、無取、無生。


子四、明所依 丑一、未發趣等 寅一、出障礙


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知建立三結差別。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


寅二、釋三品


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毗奈耶品。


  又於三品等者:如下自釋,在家等品,是名三品。未發趣等,名三種門。煩惱差別能和合苦,故名為結。由彼品類障礙解脫,其相各異,是故說結有三差別。


丑二、預流等 寅一、明解脫


又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脫惡趣,成就二種解脫決定。一者、煩惱解脫決定,二者、後有解脫決定。


寅二、釋得名


由是因緣,故名預流,乃至廣說。


丑三、阿羅漢 寅一、明解脫


又若證得阿羅漢果,先住 學地,於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後於諸漏皆得解脫。


寅二、釋得名


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4 愚位分位有五
4 愚位分位有五
【雜】

五九;五九(六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生我見、繫著、使、心結縛[1]而生貪欲。比丘!多聞聖弟子,有慧、有明,於此五受陰,不為見我、繫著、使、心結縛而起貪欲。云何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見我、繫著、使、心結縛而生貪欲?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見色是我,異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如是愚癡無聞凡夫,無慧、無明,於五受陰說我、繫著、使、心結縛而生貪欲。比丘!云何聖弟子,有慧、有明,不說我、繫著、使、結縛心而生貪欲?聖弟子不見色是我,異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識,不見是我,異我,相在。如是多聞聖弟子,有慧、有明,於五受陰不見我、繫著、使、結縛心而生貪欲。若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正觀皆悉無常。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正觀皆悉無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愚夫分位五

「愚夫分位五」:復次,愚位有五,若於中轉,墮愚夫數。何等為五?一、不獲得俱生慧故,二、不獲得從聞他音緣生慧故,三、不獲得真聖慧故,四、愚癡纏所纏縛故,五、彼隨眠所隨縛故。復有四種妄計我論:一者、宣說諸行是我,二者、宣說我有諸行,三者、宣說諸行屬我,四者、宣說我在行中。由二因緣,妄計我論,作諸雜染:一,執著故,二、隨眠故。執著故者,謂諸外道雖求解脫,由彼為障,於一切種不能獲得。隨眠故者,謂諸內法耽著境界,暫時為障而非究竟。

【論】愚夫分位五

癸四、愚位 

子一、標列差別

復次,愚位有五,若於中轉,墮愚夫數。何等為五?一、不獲得俱生慧故;二、不獲得從聞他音緣生慧故;三、不獲得真聖慧故;四、愚癡纏所纏縛故;五、彼隨眠所隨縛故。


子二、別廣其相 丑一、由妄計我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一者、宣說諸行是我,二者、宣說我有諸行,三者、宣說諸行屬我,四者、宣說我在行中。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等者:於四種中,初是我見,餘是我所見,如是差別應知。集論中說:於五取蘊,有二十句薩迦耶見。謂計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如是計受、想、行、識是我,我有識等,識等屬我,我在識等中。於此諸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謂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何因十五是我所見?由相應我所故,隨轉我所故,不離我所故。(集論一卷八頁,66c)今此總說,故有四種。


丑二、由作雜染 寅一、標列


由二因緣,妄計我論作諸雜染。一、執著故;二、隨眠故。


寅二、隨釋 卯一、執著


執著故者,謂諸外道雖求解脫,由彼為障,於一切種不能獲得。


卯二、隨眠


隨眠故者,謂諸內法耽著境界,暫時為障,而非究竟。

5 二種見差別
5 二種見差別
【雜】

六〇[1];六〇(六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比丘!若沙門、婆羅門計有我,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計有我。何等為五?諸沙門、婆羅門,於色見是我,異我,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見是我,異我,相在。如是愚癡無聞凡夫計我,無明分別。如是觀,不離我所,不離我所者入於諸根,入於諸根已而生於觸;六觸入所觸,愚癡無聞凡夫,生苦、樂,從是生此等及餘,謂六觸身。云何為六?謂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比丘!有意界,法界,無明界。無明觸所觸,愚癡無聞凡夫,言有,言無,言有無,言非有非無;言我最勝,(言我劣,)言我相似;我知,我見。復次,比丘!多聞聖弟子,住六觸入處,而能厭離無明,能生於明。彼於無明離欲而生於明:不有,不無,非有無,非不有無;非有我勝,非有我劣,非有我相似;我知,我見。作如是知、如是見已,所起前無明觸滅,後明觸集起」。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二種見差別

「二種見差別」:復次,若有我見,若無我見,同緣諸行為境事故,說名同分。而於彼事,邪取、正取,染污、清淨等義別故,名不同分。又由四相,於所緣事邪僻執著增上力故,能令我見作諸雜染:一、因緣故,二、自性故,三、由果故,四、等流故。因緣故者,謂二愚癡:一、事愚癡,二、見愚癡。事愚癡者,由愚事故,先聞邪法,後起我見。見愚癡者,謂愚見故,於見相應諸無明觸所生起受,妄計為我;由此為緣,恒為我愛之所隨逐;復由此故,常於我見不能捨離。自性故者,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隨觀察,於彼隨眠不得遠離。由果故者,謂即以彼薩迦耶見為依止故,不能遠離我慢、隨眠。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能引當來諸根令起,由彼領納苦、樂二受,因更發起計我、我所,不如正理思惟相應意言分別,謂我、我所有其領受。等流故者,謂由先因力所持故,即見種子所隨逐意,後有意界,由前因緣所熏修力而得成滿。即於如是後有意中,有無明種及無明界。是二種子所隨逐意所緣法界,彼由宿世依惡說法及毘奈耶所生分別薩迦耶見以為依止,集成今界;即由此界增上力故,發起俱生薩迦耶見,於善說法毘奈耶中,亦復現行能為障礙。又即此見,由二種相,六轉現行:一、由世故,二、由慢故。由世故者,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乃至廣說,如應當知。由慢故者,謂我為勝,乃至廣說。彼於如是一切如實,不知、不見,由此因緣,不如正理起於邪觀。又明位有三:謂聞他音如理作意,是初明位;已能證入正性離生,是第二明位;心善解脫阿羅漢果,是第三明位。其無明位,復有二種:一、先,二、後。隨眠位是先,諸纏位為後。又約見、修所斷有異,當知是名第二差別。


【論】二種見差別

癸五、二見差別 

子一、略辨


復次,若有我見、若無我見,同緣諸行為境事故,說名同分;而於彼事邪取、正取、染汙、清淨等義別故,名不同分。


  而於彼事邪取正取者:謂於諸行不如實取,是名邪取。若如實取,是名正取。義如下說。(陵本八十八卷一頁668)由邪取故,令心染汙;由正取故,令心清淨。由染汙故,能為繫縛;由清淨故,能得離繫。如是等類,名不同分。


子二、廣釋 丑一、有我見 寅一、邪取所緣 卯一、標列


又由四相,於所緣事邪僻執著增上力故,能令我見作諸雜染。一、因緣故;二、自性故;三、由果故;四、等流故。


卯二、隨釋 辰一、因緣故 巳一、標列


因緣故者,謂二愚癡。一、事愚癡,二、見愚癡。


巳二、隨釋 午一、事愚癡


事愚癡者,由愚事故,先聞邪法,後起我見。


午二、見愚癡


見愚癡者,謂愚見故,於見相應諸無明觸所生起受妄計為我;由此為緣,恆為我愛之所隨逐;復由此故,常於我見不能捨離。


辰二、自性故


自性故者,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隨觀察,於彼隨眠不得遠離。


  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者:謂事愚癡及見愚癡,名二因緣。我見種子常所隨逐,名彼隨眠不得遠離。


辰三、由果故


由果故者,謂即以彼薩迦耶見為依止故,不能遠離我慢隨眠。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能引當來諸根令起,由彼領納苦樂二受,因更發起計我、我所不如正理思惟相應意言分別,謂我、我所有其領受。


  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者:我見、我慢二種隨眠,名二隨眠應知。


辰四、等流故 巳一、明意界


等流故者,謂由先因力所持故,即見種子所隨逐意,後有意界由前因緣所熏修力而得成滿。


  即見種子所隨逐意者:此句隨釋前未了義。當知此意,謂即異熟所攝阿賴耶識,由是前說先因所持。又為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由是說見種子之所隨逐。


即於如是後有意中,有無明種及無明界。


巳二、明法界


是二種子所隨逐意所緣法界,


  有無明種及無明界者:謂彼無明,住自性界,是名為種;習增長界,是名為界。當知界即種子異名,由義不同,故別建立。


彼由宿世依惡說法及毗奈耶所生分別薩迦耶見以為依止,集成今界。即由此界增上力故,發起俱生薩迦耶見。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亦復現行能為障礙。


  集成今界者:此中界言,意說法界。謂依宿世分別薩迦耶見所熏修力,於現在世所緣法界得成就故。


寅二、邪取行相 卯一、標列差別


又即此見,由二種相,六轉現行。一、由世故;二、由慢故。


卯二、隨釋其相 辰一、由世故


由世故者,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乃至廣說,如應當知。


  乃至廣說如應當知者:謂如前說,薩迦耶見有三分別。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其義應知。


辰二、由慢故


由慢故者,謂我為勝,乃至廣說。


  謂我為勝乃至廣說者:謂我為等、為劣,是名廣說應知。


卯三、結成邪觀


彼於如是一切如實不知不見,由此因緣,不如正理起於邪觀。


丑二、無我見 寅一、明位 卯一、標


又明位有三。


卯二、釋


謂聞他音、如理作意,是初明位;已能證入正性離生,是第二明位;心善解脫阿羅漢果,是第三明位。


寅二、無明位 卯一、第一差別


其無明位,復有二種。一、先,二、後。隨眠位是先,諸纏位為後。


卯二、第二差別


又約見、修所斷有異,當知是名第二差別。

6 於斯聖教等
6 於斯聖教等
【雜】

六一[1];六一(六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東園鹿子母講堂。爾時,世尊晡時從禪起,出講堂,於堂陰中大眾前,敷座而坐。爾時,世尊歎優陀那偈:

「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我既非當有,我所何由生?

比丘解脫此,則斷下分結」。

時有一比丘,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云何無吾我,亦無有我所,我既非當有,我所何由生,比丘解脫此,則斷下分結」?佛告比丘:「愚癡無聞凡夫,計色是我,異我,相在;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多聞聖弟子,不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相在;亦非知者,亦非見者。此色是無常,受、想、行、識是無常。色是苦,受、想、行、識是苦。色是無我,受、想、行、識是無我。此色非當有,受、想、行、識非當有。此色壞有,受、想、行、識壞有。故非我、非我所,我、我所非當有,如是解脫者,則斷五下分結」。時彼比丘白佛言:「世尊!斷五下分結已,云何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比丘:「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於無畏處而生恐畏。愚癡凡夫、無聞眾生,怖畏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攀緣四識住。何等為四?謂色識住,色攀緣,色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於受、想、行、識住,攀緣,愛樂,增進,廣大生長。比丘!識於此處,若來、若去、若住、若起、若滅,增進、廣大生長。若作是說:更有異法識,若來、若去、若住、若起、若滅、若增進、廣大、生長者,但有言說,問已不如,增益生疑[2]以非境界故。所以者何?比丘!離色界貪已於色意生縛亦斷;於色意生縛斷已,識攀緣亦斷,識不復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受、想、行界離貪已,於受、想、行意生縛亦斷;受、想、行意生縛斷已,攀緣亦斷,識無所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識無所住故不增長,不增長故無所為作,無所為作故則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脫,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比丘!我說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滅盡、寂靜、清涼」。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生滅以不樂,及三種分別,貪著、等觀察,是名優陀那[3]。

【雜】
【論】聖教

「聖教」:復次,是處世尊依自聖教,為欲顯示善說發起依他邪教,為欲顯示惡說失墜自有所說。後結集者,於法門中,稱為世尊嗢拕南說。由二因緣,善說法律,名為發起大果大利,惡說法律即為唐捐。一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一切眾苦永離可得,謂三種苦性。二者、一切諸結永斷可得,謂下、上分結。於惡說法毘奈耶中,如是二事皆不可得。彼由依止薩迦耶見,於諸行中心厭苦苦,欲樂為依,起茲勝解,願於當來無有苦我,我無有苦。或復已斷,即彼苦因及彼當果,於未來世,由二種相而生勝解:謂苦未來當離於我,及我未來當無有苦。雖由如是四種行相,樂斷為依,離欲界欲,生初靜慮,次第乃至於彼非想非非想處,若定、若生,由是因緣,超越苦苦而未能斷下分諸結。未斷彼故,當知苦苦未永超越。彼於壞、行二苦斷中,尚不生樂,何況能斷?由彼隨順所未斷故,當知於順上分諸結,亦未能斷。住內法者,初修觀時,雖於欲界未得離欲,有情勝故,而於三苦深心厭離。依樂斷欲,於諸行中,用無我見以為依止,發其勝解,願於未來無三苦我,我無三苦。彼初修習如是行已,於欲界欲而得遠離,永斷苦苦。如前復生如是勝解:當無彼我,我當無彼。如是行者,於其苦苦究竟解脫,亦永超越順下分結。即於此道次第進修,乃至能得阿羅漢果。若諸愚夫,薩迦耶見以為依止,於永超越壞、行二苦,及永斷滅隨順上分一切結中,謂我當無,於不應怖妄生怖畏,尚不起樂,況當能斷!

又於是處,由二因緣不應生怖,謂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又唯有心,斷四識住,無轉無染。復有四依,謂色、受、想、行。復有四取,謂於欲、見、戒禁、我語所有欲貪。復有二緣:謂若所緣,及若能緣。復有六識,謂眼識等。復有二識住,謂煩惱纏住,及彼隨眠住。此中諸取增上力故,以不如理分別為先,由我、我所邪境界取,由緣自相境界之取,由俱有依,此三因緣令諸識轉,及令染污。復由三種:謂於現法趣集諦故;緣未來苦,我當如是如是愛故;於彼先因所生現苦而安住故。復由三種:謂趣樂位故,緣苦位故,安住不苦不樂位故。復由三種:謂趣來世故,緣去世故,住現世故。復由三種:謂由後有愛,趣後有故;由彼彼喜樂愛,緣未來境界故;由喜貪俱行愛,住現在已得境界故。復由三種:由貪欲身繫,趣向隨順貪處事故;由瞋恚身繫,緣彼事故;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繫,住彼事故。中嗢拕南[4]曰:「果、因與受,世、愛及繫」。喜愛滋潤,如前應知,謂如諸行因中宣說。又即彼識如是轉時,於二生處,當知結生相續、增廣:一、於有色,二、於無色。於有色處,依止中有而有去來;於無色處,唯有徙生,即於兩處乃至壽盡相續而住,故名為住。當知此住,欲界人中有三分位:謂初入胎;識所滋潤,胎分圓滿;自胎而出。當知此三復有差別:欲、色、無色,如其次第。若有棄捨如來所說識流轉道,而作是言:我當更作別異施設,當知是人所施設者,其文有異,其義無別,但有言事。或餘智者,於其異文,先示道理,後方詰問:汝所施設,別異者何?彼於爾時,茫然不了。或於後時,自得達鑑,於前所立,如理諦觀,反生愚昧;由愚昧故,自覺無知,我本受持為惡非善。又十色界,名為色界;當知復有六種受界、想界、行界。又於三位,當知諸識解脫煩惱:謂於諸行深見過患,能令諸纏遠分離故;於見地中,一切外道諸繫、隨眠永斷滅故;依止修道,得究竟故。又諸外道,於所妄計一切生處,謂大自在、那羅衍拏、及眾主等無量品類,樂生彼故,名貪身繫。於他諸見異分法中,深憎嫉故,名瞋身繫。依於邪願修梵行故,於同梵行可樂法中起憎[5]背故,由此二緣,於增[6]上戒學能為雜染;當知即彼由戒禁取,於增上心學能為雜染;由此實執取身繫故,於增上慧學能為雜染。如是四法,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立事中,令心繫縛,故名身繫。又彼在意地故,意分別故,意相應故,意隨眠故,染污意故,名意所成。又彼斷者,謂緣彼境諸煩惱斷,非彼所緣,即於彼境無倒解故。又由後有諸業煩惱之所攝持後有種識,當知於此依止建立,彼無有故,當來三種,如前所說差別理趣,生長、廣大,當知一切悉皆盡滅。又即由彼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諸道所攝而得生長。又彼空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無所為;無願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為喜足;無相解脫門為依止故,說名為住。於彼愛樂數修習故,得善解脫;一切隨眠永滅盡故,心善解脫;從是已後逮得恒住,雖住諸行而無所畏。已得諸蘊任運而滅,餘因斷故無復更生。彼有漏識由永滅已,遍於十方皆無所趣,唯除如影諸受,與彼識蘊、識樹,當知如燈皆歸寂滅。即於有餘涅槃界中,依初纏斷,說名寂靜;依第二斷,說名清涼;依第三斷,說名宴默。又由三緣,識趣、識住皆無所有:一、由自然非染污故,二、由所餘不染污故,三、由餘識助伴無故。


【論】聖教

癸六、聖教等 

子一、簡善惡說 

丑一、標明所為


復次,是處世尊,依自聖教為欲顯示善說發起,依他邪教為欲顯示惡說失墜,自有所說。後結集者,於法門中,稱為世尊嗢柁南說。


丑二、釋其因緣 寅一、辨得失 卯一、略標


由二因緣,善說法律名為發起大果大利,惡說法律即為唐捐。


卯二、別釋 辰一、於善說


一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一切眾苦永離可得,謂三種苦性。二者、一切諸結永斷可得,謂下上分結。


辰二、於惡說


於惡說法毗奈耶中,如是二事皆不可得。


寅二、廣所由 卯一、依他邪教 辰一、約苦苦辨 巳一、出彼勝解 午一、初二相


彼由依止薩迦耶見,於諸行中心厭苦苦欲樂為依,起茲勝解:願於當來無有苦我,我無有苦。


午二、後二相


或復已斷即彼苦因及彼當果,於未來世,由二種相而生勝解。謂苦未來當離於我,及我未來當無有苦。


  或復已斷者:謂於苦苦不現行故,說名為斷。前說於諸行中心厭苦苦,今此復說於彼已斷,由是故有四種行相勝解差別,若厭、若斷分位別故。


巳二、明未永越


雖由如是四種行相樂斷為依,離欲界欲,生初靜慮,次第乃至於彼非想非非想處若定、若生。由是因緣,超越苦苦,而未能斷下分諸結;未斷彼故,當知苦苦未永超越。


辰二、約壞苦行苦辨


彼於壞、行二苦斷中尚不生樂,何況能斷。由彼隨順所未斷故,當知於順上分諸結亦未能斷。


卯二、依自聖教 辰一、發正勝解 巳一、厭離三苦


住內法者初修觀時,雖於欲界未得離欲,有情勝故,而於三苦深心厭離。依樂斷欲,於諸行中,用無我見以為依止,發其勝解:願於未來無三苦我,我無三苦。


  有情勝故者:謂住內法補特伽羅,望彼外道沙門、婆羅門,說名為勝,由彼希求邪解脫故。


巳二、永斷苦苦


彼初修習如是行已,於欲界欲而得遠離,永斷苦苦,如前復生如是勝解:當無彼我,我當無彼。


辰二、證永解脫


如是行者,於其苦苦究竟解脫,亦永超越順下分結,即於此道次第進修,乃至能得阿羅漢果。


子二、廣明識住 丑一、流轉攝 寅一、出愚相 卯一、標由怖畏


若諸愚夫,薩迦耶見以為依止,於永超越壞、行二苦,及永斷滅隨順上分一切結中,謂我當無,於不應怖妄生怖畏,尚不起樂,況當能斷。


卯二、釋不應怖


又於是處,由二因緣不應生怖,謂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又唯有心斷四識住,無轉無染。


  謂唯有心住四識住等者:於五蘊中,識蘊名心,所餘四蘊名四識住。義顯無我,說唯有心住四識住。由是因緣,有生流轉及有染汙。


寅二、明轉染 卯一、約種種辨 辰一、釋因緣 巳一、略標列 午一、長行6 未一、果攝 申一、列種種 酉一、四依


復有四依。謂色、受、想、行。


酉二、四取


復有四取。謂於欲、見、戒禁、我語所有欲貪。


酉三、二緣


復有二緣。謂若所緣及若能緣。


酉四、六識


復有六識。謂眼識等。


酉五、二識住


復有二識住。謂煩惱纏住及彼隨眠住。


申二、攝略義


此中諸取增上力故,以不如理分別為先,由我、我所邪境界取,由緣自相境界之取,由俱有依,此三因緣令諸識轉,及令染汙。


  由我我所邪境界取等者:於四取中,我語取名我、我所取,見取、戒禁取名邪境界取,欲取名緣自相境界之取。前說四依,名俱有依。由此三種因緣、所緣、能緣,眼識等轉,名諸識轉。煩惱纏住及彼隨眠住,說名染汙。如是諸相,略攝前義應知。顯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


未二、因攝


復由三種。謂於現法趣集諦故;緣未來苦,我當如是如是愛故;於彼先因所生現苦而安住故。


未三、受攝


復由三種。謂趣樂位故,緣苦位故,安住不苦不樂位故。


未四、世攝


復由三種。謂趣來世故,緣去世故,住現世故。


未五、愛攝


復由三種。謂由後有愛,趣後有故;由彼彼喜樂愛,緣未來境界故;由喜貪俱行愛,住現在已得境界故。


未六、繫攝


復由三種。由貪欲身繫,趣向、隨順貪處事故;由瞋恚身繫,緣彼事故;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繫,住彼事故。


午二、嗢柁南


中嗢柁南曰:

 果因與受 世愛及繫


  果因與受世愛及繫者:前說諸識轉染,因緣有六三種,如次配釋應知。


巳二、隨難釋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謂如諸行因中宣說。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等者:謂一切行喜為共因;由此為先,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如前已說應知。


辰二、釋邊際 巳一、生邊際 午一、標列


又即彼識如是轉時,於二生處,當知結生相續增廣。一、於有色,二、於無色。


午二、料簡


於有色處,依止中有而有去來;於無色處,唯有從 生。


巳二、住邊際 午一、標於兩處


即於兩處乃至壽盡相續而住,故名為住。


午二、別顯人中


當知此住,欲界人中有三分位。謂初入胎識所滋潤、胎分圓滿、自胎而出。


卯二、約三界辨


當知此三復有差別,欲、色、無色,如其次第。


  當知此三復有差別等者:前依若趣、若緣、若住,望義差別,說多三種。今此更說復有差別。謂趣諸欲故,緣諸色故,住無色故。由是說言如其次第。


寅三、斥餘說 卯一、由義無別


若有棄捨如來所說識流轉道,而作是言:我當更作別異施設。當知是人所施設者,其文有異,其義無別,但有言事。


卯二、由不知答


或餘智者,於其異文先示道理,後方詰問:汝所施設別異者何?彼於爾時茫然不了。


卯三、由後覺非


或於後時自得達鑒,於前所立如理諦觀,反生愚昧;由愚昧故,自覺無知,我本受持為惡非善。


丑二、寂止攝 寅一、出因緣 卯一、廣依緣


又十色界名為色界,當知復有六種受界、想界、行界。


卯二、明斷位 辰一、略標列


又於三位,當知諸識解脫煩惱。謂於諸行深見過患,能令諸纏遠分離故;於見地中,一切外道諸繫隨眠永斷滅故;依止修道得究竟故。


辰二、釋身繫 巳一、辨相 午一、貪瞋身繫 未一、顯差別


又諸外道,於所妄計一切生處,謂大自在、那羅衍拏,及眾主等無量品類。樂生彼故,名貪身繫;於他諸見異分法中深憎嫉故,名瞋身繫。


未二、結雜染


依於邪願修梵行故,於同梵行可樂法中起憎 背故,由此二緣,於增 上戒學能為雜染。


  依於邪願修梵行等者:如次配釋前說貪、瞋二種身繫應知。


午二、戒禁取身繫


當知即彼由戒禁取,於增上心學能為雜染。


午三、此實執取身繫


由此實執取身繫故,於增上慧學能為雜染。


巳二、釋名 午一、名身繫


如是四法,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立事中,令心繫縛,故名身繫。


  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住事中者:前說:由貪欲身繫,趣向、隨順貪處事故;由瞋恚身繫,緣彼事故;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繫,住彼事故。此應準知。


午二、名意所成


又彼在意地故,意分別故,意相應故,意隨眠故,染汙意故,名意所成。


卯三、釋彼斷


又彼斷者,謂緣彼境諸煩惱斷,非彼所緣,即於彼境無倒解故。


寅二、明邊際 卯一、滅因緣


又由後有諸業煩惱之所攝持後有種識,當知於此依止建立。彼無有故,當來三種如前所說差別理趣生長廣大,當知一切悉皆盡滅。


  當來三種等者:此說三種,謂趣、緣、住。如前已廣分別應知。


卯二、得對治 辰一、總標


又即由彼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諸道所攝而得生長。


辰二、別釋 巳一、解脫所依


又彼空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無所為;無願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為喜足;無相解脫門為依止故,說名為住。於彼愛樂數修習故,得善解脫。


巳二、解脫究竟 午一、逮得恆住


一切隨眠永滅盡故,心善解脫。從是已後逮得恆住,雖住諸行,而無所畏。


午二、滅不更生


已得諸蘊任運而滅,餘因斷故,無復更生。


午三、遍無所趣


彼有漏識由永滅已,遍於十方皆無所趣,唯除如影諸受,與彼識蘊、識樹,當知如燈皆歸寂滅。


  唯除如影諸受等者:謂所有受是識樹影,說名如影諸受,當知此謂果已成滿受。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時,此亦永滅。義如菩薩地決擇中說。(陵本七十七卷十九頁9)由是故言如燈皆歸寂滅。


巳三、解脫異名


即於有餘涅槃界中,依初纏斷,說名寂靜;依第二斷,說名清涼;依第三斷,說名宴默。


  依第二斷等者:隨眠永斷,名第二斷。餘依永滅,名第三斷。


巳四、解脫因緣


又由三緣,識趣、識住皆無所有。一、由自然非染汙故;二、由所餘不染汙故;三、由餘識助伴無故。


  一由自然非染汙故等者:心性本淨,名自非染。不為餘染,名餘不染。

B6 釋斷支等七門
B6 釋斷支等七門
1 斷支2 實顯了3 行緣
1 斷支2 實顯了3 行緣
【雜】

六二[1];六二(六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如實觀察。云何如實觀察?此是色,此是色集,此是色滅;此是受……。想……。行……。(此是)識,此是識集,此是識滅。云何色集?受、想、行、識集?愚癡無聞凡夫,於苦、樂、不苦不樂受,不如實觀察此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不如實觀察故,於受樂著生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從集而生,是名色集,是名受、想、行、識集。云何色滅?受、想、行、識滅?多聞聖弟子,受諸苦、樂、不苦不樂受,如實觀察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如實觀察故,於受樂著滅,著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皆悉得滅,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是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比丘禪思住,內寂其心,精勤方便,如實觀察」。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六三——七三;六三——七三()

如觀察,如是分別,種種分別,知,廣知,種種知,親近,親近修習[2],入,觸,證,十[3]二經亦如是廣說。

七四;七四(六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所以者何?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已,如實觀察。云何如實觀察?如實觀察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云何色集?云何受、想、行、識集?比丘!愚癡無聞凡夫,不如實觀察色集,色味,色患,色離故,樂彼色,讚歎、愛著,於未來世色復生;受、想、行,識,亦如是廣說。彼色生,受、想、行、識生已,不解脫於色,不解脫於受、想、行、識,我說彼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純大苦聚,是名色集,受、想、行、識集。云何色滅?受、想、行、識滅?多聞聖弟子,如實觀察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4]故,不樂於色,不讚歎色,不樂著色,亦不生未來色;受、想、行、識,亦如是廣說。色不生,受、想、行、識不生故,於色得解脫,於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純大苦[5]聚,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是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精勤方便,如實觀察」。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七五——八五;七五——八五()

如觀察,如是乃至作證,十二經亦應廣說。

八六;八六(六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已,如實觀察。云何如實觀察?如實知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云何色集?受、想、行、識集?愚癡無聞凡夫,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樂著彼色,讚歎於色;樂著於色,讚歎色故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生,是名色集,受、想、行、識集。云何色滅?受、想、行、識滅?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色,不讚歎色;不樂著、讚歎色故,愛樂滅,愛樂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6]多聞聖弟子,如實知受……。想……。行……。(如實知)[7]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8]彼故,不樂著彼識,不讚歎於識,不樂著、讚歎識故,樂愛滅,樂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9]。比丘!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八七——九七;八七——九七()

如觀察,乃至作證,十二經亦如是廣說。

九八;九八(六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如實觀察。云何如實觀察?如實知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云何色集?受、想、行、識集?緣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乃至純大苦聚生,是名色集。如是緣耳……。鼻……。舌……。身……。[10]緣意及法生意識,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如是乃至純大苦聚生,是名色集,受、想、行、識集。云何色滅?受、想、行、識滅?緣眼及[11]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乃至純大苦聚滅。如是耳……。鼻……。舌……。身……。[12]緣意及法意識生,三事和合生觸;觸滅則受滅,受[13]滅乃至純大苦聚滅,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是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禪思,內寂其心」。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九九——一〇九;九九——一〇九()

如觀察,乃至作證,十二經亦如是廣說。

受與生及樂,亦說六入處,一一十二種,禪定三昧經。


【雜】
【論】嗢拕南曰

復次,嗢拕南曰:

斷支、實顯了行、緣、無等教,四種有情眾,道四、究竟五。

【論】嗢拕南曰

辛六、斷支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斷支實顯了 行緣無等教 四種有情眾 道四究竟五


【論】斷支

「斷支」:諸修斷者,略由五支攝受於斷,能於諸行如實顯了:一、由身遠離故,二、由心遠離故,三、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四、由毘鉢舍那品三摩地故,五、由常委所作故。




【論】斷支

壬二、長行釋 

癸一、斷支

諸修斷者,略由五支攝受於斷,能於諸行如實顯了。一、由身遠離故;二、由心遠離故;三、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四、由毗鉢舍那品三摩地故;五、由常委所作故。



【論】實顯了行

「實顯了行」:復次,當知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攝異門分說:謂聽聞各別、善取、惡取故,正教、現量、比量境界故,自相、共相故,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故,入見、究竟地故[14]。

【論】實顯了行

癸二、實顯了


復次,當知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攝異門分說。謂聽聞、各別善取、惡取故,正教、現量、比量境界故,自相、共相故,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故,入見、究竟地故。


  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等者:攝異門分說有解釋、開示、顯了、了、解、知、等解了、近解了、黠了、通達、觸、作證種種差別,是名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六頁6)今此聽聞、各別善取、惡取,當知十二種中,謂初三種。正教、現量、比量境界,謂彼第四、第五、第六。自相、共相,謂彼第七、第八 。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謂彼第九、第十。入見、究竟地,謂後二種。如是於法正聞思修,如實顯了,故名行相。

【論】緣

「緣」:復次,略有四種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緣事:謂住內法異生,於率爾墮境所起受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如實知故,能令清淨。復有在眾異生,於欣後有等所依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復有諸外道,於所愛樂虛妄分別定生喜愛所依行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復有住於內法有學,依諸根境所有妄念,於餘殘行不如實知增上力故,流轉雜染;斷餘殘故,便得清淨。當知於此一切品中,諸清淨品皆住內法,如是名為四所緣事。

【論】緣

癸三、行緣 

子一、標


復次,略有四種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緣事。


子二、釋 丑一、別辨染淨 寅一、約內法異生辨


謂住內法異生,於率爾墮境所起受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如實知故,能令清淨。


寅二、約在家異生辨


復有在家異生,於欣後有等所依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於欣後有等所依中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受用諸欲應知。


寅三、約諸外道辨


復有諸外道,於所愛樂虛妄分別定生喜愛所依行中,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寅四、約內法有學辨


復有住於內法有學,依諸根境所有忘念,於餘殘行不如實知增上力故,流轉雜染;斷餘殘故,便得清淨。


丑二、料簡清淨


當知於此一切品中,諸清淨品皆住內法。


子三、結


如是名為四所緣事。

4 無等教5 四種有情眾
4 無等教5 四種有情眾
【雜】

一一〇[1];一一〇(六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集趣道,及有身集滅道。云何有身集趣道?愚癡無聞凡夫,[2]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樂色,歎色,著色,住色;樂色,歎色,著色,住色故愛樂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生。如是受、想、行、識,(亦如是)廣說,是名有身集趣道。比丘!有身集趣道,當知即是苦集趣道。云何有身集滅道?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於色不樂,不歎,不著,不住;不樂,不歎,不著,不住故,彼色愛樂滅,愛樂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純大苦聚滅。如色,受、想、行、識亦如是,是名有身滅道跡。有身滅道跡,則是苦滅道跡,是故說有身滅道跡」。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一二()

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

一一三[3];一一三(七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云何有身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邊。云何有身集邊?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云何有身滅邊?即此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是故當說有身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一四——一一五;一一四——一一五()

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

一一六[4];一一六(七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有身集,有身滅,有身滅道跡。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有身?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云何有身集?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5]著,是名有身集。云何有身滅?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是名有身滅。云何有身滅道跡?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有身滅道跡。是名當說有身,有身集,有身滅,有身滅道跡」。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一七——一一八;一一七——一一八()

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6]。


【雜】
【論】無等教

「無等教」:復次,由三因緣,如來所說教無與等:一、宣說不共法故,二者、宣說無倒法故,三者、宣說自覺法故。此中宣說,若趣薩迦耶集行,即是趣苦集行;若趣薩迦耶滅行,即是趣苦滅行,是名宣說不共法教。若復說言此真實有,是名宣說無倒法教。若復說言我如實知,是名宣說自覺法教。

復有三種諸行流轉差別:一者、薩迦耶,是諸有情染著安足處所義故。二者、世間,是染著處敗壞義故。三者、有,是染著者更生義故。


【論】無等教

癸四、無等教 

子一、出因緣 

丑一、標列

復次,由三因緣,如來所說教無與等。一者、宣說不共法故;二者、宣說無倒法故;三者、宣說自覺法故。


丑二、隨釋 

寅一、由不共

此中宣說:若趣薩迦耶集行,即是趣苦集行;若趣薩迦耶滅行,即是趣苦滅行。是名宣說不共法教。


寅二、由無倒

若復說言:此真實有。是名宣說無倒法教。

若復說言此真實有者:謂諸行中,無我性有,名真實有應知。


寅三、由自覺

若復說言:我如實知。是名宣說自覺法教。


子二、廣流轉


復有三種諸行流轉差別。一者、薩迦耶,是諸有情染著安足處所義故。二者、世間,是染著處敗壞義故。三者、有,是染著者更生義故。

【論】四種有情眾

「四種有情眾」:復次,彼有情眾,略有四種。何等為四?一者、一向安住可愛業果,即於此果耽著受用,謂生天處,專行放逸。二者、一向因轉,謂希求彼,所有沙門、若婆羅門。三者、樂般涅槃諸有情眾。四者、諸雜種類,謂住於此,或住於果,耽著受用;或樂攝受當來愛果;或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於前三種有情眾中,隨其所應,當知世間彼集、滅邊,及薩迦耶彼集、滅邊。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當知薩迦耶彼集、彼滅、趣道差別。


【論】四種有情眾

癸五、四有情眾 

子一、總標


復次,彼有情眾略有四種。


子二、徵起


何等為四?


子三、列釋 丑一、一向住可愛果


一者、一向安住可愛業果,即於此果耽著受用。謂生天處專行放逸。


丑二、一向因轉


二者、一向因轉。謂希求彼所有沙門、若婆羅門。


丑三、樂般涅槃


三者、樂般涅槃諸有情眾。


丑四、諸雜種類


四者、諸雜種類。謂住於此、或住於果耽著受用;或樂攝受當來愛果;或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


子四、料簡


於前三種有情眾中,隨其所應,當知世間彼集、滅邊,及薩迦耶彼集、滅邊。


  於前三種有情眾中等者:初有情眾,一向安住可愛業果;次有情眾,一向因轉;此是世間彼集、滅邊。後有情眾,樂般涅槃,是薩迦耶彼集、滅邊。如是隨其所應當知。


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當知薩迦耶彼集、彼滅趣道差別。


  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等者:若住於此、或住於果耽著受用,或樂攝受當來愛果,是薩迦耶彼集趣道;若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是薩迦耶彼滅趣道。如是差別應知。

6 道四
6 道四
【雜】

一一九;一一九()

餘如是說,差別者:「當知有身,當知斷有身集,當知證有身滅,當知修斷有身道跡」。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1]。


【雜】
【論】道四

「道四」:復次,依二種道,當知施設四種行相。云何依二種道?謂依見道,及依修道。云何施設四種行相。一、應遍知行相,二、應永斷行相,三、應作證行相,四、應修習行相。如是四種,三依見道,一依修道。入見道時,諦現觀俱,能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滅。於彼一分能斷證者,於修道中,為求無餘斷及證故,如所得道,應勤修習。因修如是諸思擇道及修道故,永斷餘集,證得餘滅。


【論】道四


癸六、道四 

子一、標


復次,依二種道,當知施設四種行相。


子二、釋 丑一、依二種道


云何依二種道?謂依見道及依修道。


丑二、施設四種行相 寅一、徵


云何施設四種行相?


寅二、列


一、應遍知行相,二、應永斷行相,三、應作證行相,四、應修習行相。


寅三、配


如是四種,三依見道,一依修道。


寅四、釋 卯一、依見道


入見道時諦現觀俱,能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滅。


卯二、依修道


於彼一分能斷證者,於修道中,為求無餘斷及證故,如所得道應勤修習。因修如是諸思擇道及修道故,永斷餘集,證得餘滅。

7 究竟五
7 究竟五
【雜】

一二〇;一二〇()

又復差別者:「比丘知有身,斷有身集,證有身滅,修斷有身道,是名比丘斷愛欲縛,諸結等法,修無間等,究竟苦邊」。

一二一;一二一()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究竟邊際,究竟離垢,究竟梵行純淨上士」。

一二二;一二二()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阿羅漢盡諸有漏,所作已作,已捨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解脫」。

一二三;一二三()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斷關,度塹,超越境界,脫諸防邏,建聖法幢」。

一二四;一二四()

又復差別者:「云何斷關?謂斷五下分結。云何度塹?謂度無明深塹。云何超越境界?謂究竟無始生死。云何脫諸防邏?謂有愛盡。云何建聖法幢?謂我慢盡」。

一二五;一二五()

又復差別者:「是名比丘斷五枝,成六枝,守護一,依四種,棄捨諸諦,離諸求,淨諸覺,身行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純一立梵行無上士」。

其道有三種,實、覺亦三種,有身四種說,羅漢有六種。


【雜】
【論】究竟五

「究竟五」:復次,證得如是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何等為五?謂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故;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圓滿故;證得畢竟斷及智故;能入究竟涅槃城故;即得入已,於其聖住能安住故。於第一相,有割愛等四種差別,如前應知。於第二相,有阿羅漢盡諸漏等,所有差別,如前應知。於第三相,有畢竟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斷故;有畢竟無垢,一切煩惱畢竟斷故;有畢竟梵行以為後邊,謂已獲得彼對治故。於第四相,譬如世間具五種相名入宮城,隨闕一種不名為入。如是要具與彼相似五種相故,當知名入涅槃宮城。何等名具世間五相?一者、闢宮城門;二者、超踰隍塹而不墮落;三者、深起果決而越度之;四者、越隍塹已,逼臨宮闕;五者、非自非餘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如是入宮,無諸罣礙。入涅槃宮亦復如是:先斷能順五下分結,如彼闢門。次於涅槃起深坑想,無明怖畏斷無餘故,如超隍塹而不墮落。能到薩迦耶彼岸故,能持最後身故,如彼果決而越度之。將入無餘依涅槃界,如逼宮闕,已斷有愛,於諸境界無復愛生。遍於一切憍慢不起而入涅槃,如非自他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如前所說五種因緣,入涅槃宮當知亦爾。又既入已,由二種相安住聖住:一、由行故,二、由住故。行由三相,應正了知:一、不共故,二、無染故,三、正依止所依止故。永斷順五下分結故,於諸欲中畢竟離欲,即於是處而遊行故,說名不共。於六恒住常攝受故,名為無染。於一分法思擇遠離,謂惡象馬等,於一分法思擇習近,謂衣服、飲食等,是名為正依止所依。如是於行善清淨已,復由五相應了知住:謂若由此而住,若此為依,若由此離繫,若此為依,若由此相應。當知此中,由不動心解脫而住。於一分法思擇除遣,謂遊行散亂,劬勞因緣,身心疲怠;於一分法思擇忍受,謂寒、熱等,是名為依。由於三種雜染離繫,謂見雜染及愛雜染,尋思雜染。由見雜染得離繫故,於後有中心無動搖。由愛雜染得離繫故,於諸境界不被漂淪。尋思雜染得離繫故,尋思唯善,無有不善。如是名為由此離繫。此依四種靜慮無動三摩地,安住第一現法樂住,是名為依。由與無學心善解脫、慧善解脫而共相應。又離愛者,於第二身不復生故,於涅槃舍無退轉故,剋證無上圓滿德故。由此五相,應知圓滿住第一住。


【論】究竟五

癸七、究竟五 

子一、標

復次,證得如是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


子二、徵

何等為五?


子三、列


謂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故;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圓滿故;證得畢竟斷及智故;能入究竟涅槃城故;既得入已,於其聖位 能安住故。


子四、釋 丑一、第一相


於第一相,有割愛等四種差別,如前應知。


  有割愛等四種差別等者:前說:有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於後有一切行中,由不現行道理,名已割貪愛及轉三結。無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止慢現觀故,及一切苦本貪愛隨眠永拔除故,名已作苦邊。(陵本八十五卷二十頁68)如是四種差別應知。


丑二、第二相


於第二相,有阿羅漢盡諸漏等所有差別,如前應知。


  於第二相至如前應知者:謂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辦,無復所作,證得自義,盡諸有結。已正奉行如來聖教,心善解脫。已具成就十無學法。如是等類所有差別,如前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四頁88)


丑三、第三相 寅一、畢竟究竟


於第三相,有畢竟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斷故。


  一切行事皆悉斷故者:謂於當來後有眾苦,已得寂靜,不復現前故。


寅二、畢竟無垢


有畢竟無垢,一切煩惱畢竟斷故。


寅三、畢竟梵行以為後邊


有畢竟梵行以為後邊,謂已獲得彼對治故。


丑四、第四相 寅一、舉喻 卯一、標


於第四相,譬如世間具五種相,名入宮城;隨闕一種,不名為入。如是要具與彼相似五種相故,當知名入涅槃宮城。


卯二、徵


何等名具世間五相?


卯三、列


一者、闢宮城門;二者、超踰隍塹而不墮落;三者、深起果決而越度之;


  深起果決而越度之者:謂於宮闕深心愛樂,策勤精進,越度隍塹故。


四者、越隍塹已,逼臨宮闕;五者、非自非餘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寅二、合法 卯一、標


如是入宮無諸罣礙。


  非自非餘之所希望等者:謂若自勝於他,心生高舉,是名勝幢。當於爾時,不名究竟。既勝他已,不計自他,無增上慢,名仆勝幢。齊爾所時,乃名究竟。


入涅槃宮亦復如是。


卯二、配 辰一、如彼闢門


先斷能順五下分結,如彼闢門。


辰二、如超隍塹


次於涅槃起深坑想,無明怖畏斷無餘故,如超隍塹而不墮落。


辰三、如彼越度


能到薩迦耶彼岸故,能持最後身故,如彼果決而越度之。


辰四、如逼宮闕


將入無餘依涅槃界,如逼宮闕。


辰五、如仆勝幢徐入中宮


已斷有愛,於諸境界無復愛生,遍於一切憍慢不起,而入涅槃,如非自他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卯三、結


如前所說五種因緣,入涅槃宮,當知亦爾。


丑五、第五相 寅一、標列


又既入已,由二種相安住聖住。一、由行故;二、由住故。


寅二、隨釋 卯一、由行故 辰一、標列


行由三相,應正了知。一、不共故;二、無染故;三、正依止所依止故。


辰二、隨釋 巳一、不共


永斷順五下分結故,於諸欲中畢竟離欲,即於是處而遊行故,說名不共。


巳二、無染


於六恆住常攝受故,名為無染。


巳三、正依止所依


於一分法思擇遠離,謂惡象馬等;


  謂惡象馬等者:聲聞地說:不與暴亂惡象俱行,不與暴亂眾車、惡馬、惡牛、惡狗而共同行,乃至廣說。(陵本二十四卷十五頁)此應準知。


於一分法思擇習近,謂衣服、飲食等;是名為正依止所依。


  謂衣服飲食等者:此中等言,等取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是謂四依。由依此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受具,成苾芻分。如菩薩地說應知。(陵本四十二卷九頁)


卯二、由住故 辰一、標列


如是於行善清淨已,復由五相應了知住。謂若由此而住,若此為依,若由此離繫,若此為依,若由此相應。


辰二、隨釋 巳一、由此而住


當知此中,由不動心解脫而住。


巳二、若此為依


於一分法思擇除遣,謂遊行散亂劬勞因緣,身心疲怠;於一分法思擇忍受,謂寒熱等;是名為依。


巳三、由此離繫 午一、標


由於三種雜染離繫,謂見雜染及愛雜染、尋思雜染。


午二、釋


由見雜染得離繫故,於後有中心無動搖;由愛雜染得離繫故,於諸境界不被漂淪;尋思雜染得離繫故,尋思唯善,無有不善。


午三、結


如是名為由此離繫。


巳四、由此為依


此依四種靜慮無動三摩地,安住第一現法樂住,是名為依。


巳五、由此相應 午一、標二解脫


由與無學心善解脫、慧善解脫而共相應。


午二、別廣離愛


又離愛者,於第二身不復生故,於涅槃舍無退轉故,剋證無上圓滿德故。


辰三、總結


由此五相,應知圓滿住第一住。

B7 釋二品等十一門
B7 釋二品等十一門
1 二品總略
1 二品總略
【雜】

一二六[1];一二六(七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說所知法、智及智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所知法?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所知法。云何為智?調伏貪欲,斷貪欲,越貪欲,是名為智。云何智者?阿羅漢是。阿羅漢者,非有他世死,非無他世死,非有無他世死,非非有無他世死;廣說無量,諸數永滅。是名說所知法、智及智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嗢拕南

復次,嗢拕南曰:

二品總略、三、有異,勝解、斷、流轉、有性,不善清淨善清淨,善說惡說師等別。


【論】嗢拕南

辛七、二品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二品總略三有異 勝解斷流轉有性

 不善清淨善清淨 善說惡說師等別


【論】二品總略

「二品總略」: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一、由所遍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所遍知法者,謂苦諦,集諦,當知總攝一切黑品。遍知者,謂滅諦,當知此攝白品一分。成遍知者,謂補特伽羅及道諦。補特伽羅雖是假有,當知亦是白品所攝,此即如來、諸聖弟子。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悉善巧,依二道理,如實隨觀俱不可記:謂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取,亦不可記。所以者何?且依勝義,彼不可得,況其滅後或有、或無?若依世俗,為於諸行假立如來,為於涅槃?若於諸行,如來滅後無有一行流轉可得,爾時何處假立如來?既無如來,何有、無等?若於涅槃,涅槃唯是無行所顯,絕諸戲論,自內所證。絕戲論故,施設為有,不應道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又此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

【論】二品總略

壬二、長行釋 

癸一、二品總略 

子一、總攝一切 

丑一、標列


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一、由所遍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


丑二、隨釋 寅一、所遍知法


所遍知法者,謂苦諦、集諦,當知總攝一切黑品。


寅二、遍知


遍知者,謂滅諦,當知此攝白品一分。


  當知此攝白品一分者:謂餘道諦亦白品攝,故言一分。當知此中,滅諦名遍知者,謂是遍知果故。


寅三、成遍知


成遍知者,謂補特伽羅及道諦。補特伽羅雖是假有,當知亦是白品所攝,此即如來。


子二、別廣滅諦 丑一、標不可記 寅一、依理


諸聖弟子,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悉善巧,依二道理如實隨觀,俱不可記。


寅二、舉事


謂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取,亦不可記。


丑二、徵釋其義 寅一、徵


所以者何?


寅二、釋 卯一、依勝義


具 依勝義,彼不可得,況其滅後或有、或無。


  具依勝義彼不可得者:謂依勝義,如來境界不可思議,名不可得,非如言說可取相故。


卯二、依世俗 辰一、雙徵


若依世俗,為於諸行假立如來?為於涅槃?


辰二、別詰 巳一、於諸行


若於諸行,如來滅後無有一行流轉可得,爾時何處假立如來?既無如來,何有無等?


巳二、於涅槃 午一、詰有非有 未一、有


若於涅槃,涅槃唯是無行所顯,絕諸戲論,自內所證。絕戲論故,施設為有不應道理。


未二、非有


亦復不應施設非有,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


午二、顯其實相 未一、名甚深


又此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


未二、名廣大


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


未三、名無量


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

2 2 三有異:內外荷擔,內外縛,如來與阿羅漢
2 2 三有異:內外荷擔,內外縛,如來與阿羅漢
【雜】

一二七[1];一二七(七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重擔、取擔、捨擔、擔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重擔?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云何取擔?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云何捨擔?若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永斷無餘,已滅,已吐,盡,離欲,滅,沒。云何擔者?謂士夫。是士夫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族,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命齊限。是名為重擔、取擔、捨擔、擔者」。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已捨於重擔,不復應更取,重任為大苦,捨任為大樂。

當斷一切愛,則盡一切行,曉了有餘境,不復轉還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三

「三」:復次,由三因緣,內荷擔苦與外荷擔苦有其差別:一、所荷擔,二、能荷擔,三、荷擔時。謂外荷擔,色一分攝,或稈或薪,或餘種類,是所荷擔;愚夫乃以一切諸行為所荷擔。又外荷擔,屬在身肩,是能荷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為能荷擔。又外荷擔,唯以現肩荷擔所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荷擔所擔。欲捨所擔,要并除蘊,無別方便而能棄捨;乃至未能捨所擔來,恒常荷擔大重擔故,執持尫劣、微弱、細軟不靜肩故,長時無間荷所擔故。內有三德,領受如是荷擔眾苦,外則不然,是名二種荷擔差別。


【論】三

癸二、三有異 

子一、內外荷擔重苦差別 

丑一、標列

復次,由三因緣,內荷擔苦與外荷擔苦有其差別。一、所荷擔,二、能荷擔,三、荷擔時。


丑二、別辨 

寅一、所荷擔

謂外荷擔,色一分攝,或稈、或薪、或餘種類,是所荷擔。愚夫乃以一切諸行為所荷擔。


寅二、能荷擔

又外荷擔,屬在身肩是能荷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為能荷擔。

  一切愛蘊者:謂五有取蘊應知。由愛最勝,故名愛蘊。


寅三、荷擔時 

卯一、標辨二種

又外荷擔,唯以現肩荷擔所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荷擔所擔。


卯二、隨廣內擔

欲捨所擔,要并除蘊,無別方便而能棄捨。乃至未能捨所擔來,恆常荷擔大重擔故,執持尫劣、微弱、細軟、不靜肩故,長時無間荷所擔故。


丑三、總結

內有三德,領受如是荷擔眾苦,外則不然。

  內有三德者:前說愚夫內所荷擔,與能荷擔,及荷擔時諸差別相,名有三德。外無如是勝功能故。

是名二種荷擔差別。

子二、內外縛別 

丑一、總標

復次,由五種相,愚夫內縛與彼外縛而有差別。


丑二、別辨 

寅一、約色一分及諸行辨

謂彼外縛,為色一分之所繫縛,或木、或鐵、或索所繫。愚夫乃為諸行所縛。


寅二、約他縛自縛辨

又彼外縛,他縛所縛。愚夫乃為自縛所縛。


寅三、約易知難知辨

又彼外縛,易可了知縛、縛因緣、脫、脫方便。愚夫內縛,一切難知。


寅四、約死後即無及不捨辨

又彼外縛,死後即無。愚夫內縛,死後諸行隨逐往來,循環不捨。


寅五、約能解脫未能解脫辨 

卯一、標辨二種

又彼外縛,所有出家能捨諸欲便得解脫,一切怨讎不能拘礙。愚夫內縛,雖得離欲乃至有頂,尚未能脫,況唯出家。


卯二、別廣內縛 

辰一、離欲未離欲別

當知此中,在離欲位,魔羂 於彼不得自在;未離欲位,便得自在。


辰二、出家在家別

其出家位未脫魔手,若在家位隨欲所作。


辰三、未離欲及生有頂別

未離欲位,魔縛所縛;由世間道雖生有頂,未脫魔羂。


子三、如來聲聞同分異分 

丑一、總標

復次,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

  與慧解脫阿羅漢等者:此中等言,等取心解脫、俱解脫阿羅漢應知。


丑二、別辨 

寅一、同分

由一種相,說名同分。謂解脫等故。


寅二、異分 

卯一、標列

由三種相,說名異分。謂現等覺故,能說法故,行正行故。


卯二、隨釋 

辰一、由現等覺 

巳一、了達四相

此中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等正覺已,遍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覺菩提。

  遍依勝義等者:謂於補特伽羅,若已成熟,即於現法得般涅槃,是名有能;或證現觀,名現見法。若未成熟,即於現法不般涅槃,是名無能;或不證現觀,名不現見法。於此一切皆悉了達,當知此由等覺為依,故能如是遍行一切,是名遍依勝義。


巳二、不共聲聞 

午一、明解脫

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得解脫,謂并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諸天眾及餘世間為解脫師,獨一無二。


午二、結不共

當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由此不與諸聲聞共。

  當知了達如是四相者:此中四相,謂即前說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應知。


辰二、由能說法 

巳一、標

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

  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者:作所應作,名作所作。等言,等取不應作、非所作應知。


巳二、徵

何等為五?


巳三、列

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為道,一切種非道為非道。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為令趣道,不趣非道。三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為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為宣說。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


巳四、結

是名能說不同分法。


辰三、由行正行 

巳一、約有依無依辨

此中正行不同分者,謂彼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依。


巳二、約自他種姓辨

又彼成就聲聞種姓,行於正行。而佛如來成自種姓。


巳三、約成熟二行辨 

午一、標簡


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


  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者:前說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唯約證般涅槃為論,是故說隨道行,及於現法成大師教,是名二行。菩薩不爾,不般涅槃,非有二行可得,故作是說。


午二、別釋 未一、釋二行


若未熟者,彼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若已熟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是行。


未二、明果利 申一、標辨


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若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果涅槃。


申二、隨廣


即此聖道及聖道果,無損樂故,名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說為善。


  無損樂故者:無漏界中,一切麤重諸苦永斷,住無損惱勝義樂故,名無損樂。

【雜】

一二八[1];一二八(七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愚癡無聞凡夫,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於色所樂,讚歎,繫著,住。色縛所縛,內縛所縛,不知根本,不知津[2]際,不知出離。是名愚癡無聞凡夫,以縛生,以縛死,以縛從此世至他世;於彼亦復以縛生,以縛死。是名愚癡無聞凡夫,隨魔自在,入魔網中,隨魔所化,魔縛所縛,為魔所牽。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貪喜色,不讚歎,不繫著住。非色縛所縛,非內縛所縛,知根本,知津濟,知出離。是名多聞聖弟子,不隨縛生,不隨縛死,不隨縛從此世至他世。不隨魔自在,不入魔手,不隨魔所作,非魔所縛;解脫魔縛,離魔所牽。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五)

(五):復次,由五種相,愚夫內縛與彼外縛而有差別:謂彼外縛,為色一分之所繫縛,或木、或鐵、或索所繫;愚夫乃為諸行所縛。又彼外縛,他縛所縛;愚夫乃為自縛所縛。又彼外縛,易可了知縛、縛因緣,脫、脫方便;愚夫內縛,一切難知。又彼外縛,死後即無;愚夫內縛,死後諸行隨逐往來,循環不捨。又彼外縛,所有出家能捨諸欲,便得解脫,一切怨讐不能拘礙;愚夫內縛,雖得離欲,乃至有頂尚未能脫,況唯出家!當知此中,在離欲位,魔羅於彼不得自在;未離欲位,便得自在。其出家位,未脫魔手;若在家位,隨欲所作。未離欲位,魔縛所縛,由世間道,雖生有頂未脫魔羂。


【論】(五)
5 勝解
5 勝解
【雜】

一三〇[1];一三〇(七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汝等比丘當觀察於色,觀察色已,見有我,異我,相在不」?諸比丘白佛言:「不也,世尊」!佛告比丘:「善哉!善哉!色無我,無我者則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若苦者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當作是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觀察非我、非我所。如是觀察已,於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者則無所著,無所著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勝解

「勝解」: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無我勝解:一者、聞、思增上勝解,二者、修證增上勝解。此中聞、思增上勝解,能與修證增上勝解作生依止。諸善男子淨信出家,雖復在此極善殷到,且於其中不應喜足。要此為依,於諸行中漸次修習無常等想,證得無我增上勝解。為令彼證轉增勝故,勤修觀解。



【論】勝解

癸三、勝解 子一、略標列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無我勝解。一者、聞思增上勝解,二者、修證增上勝解。


子二、明漸次 丑一、標


此中聞思增上勝解,能與修證增上勝解作生依止。


丑二、釋 寅一、由聞思


諸善男子淨信出家,雖復在此極善殷到,且於其中不應喜足。


  雖復在此極善殷到者:謂於無我無倒、無間、殷重如理思惟,是名極善殷到。義如攝異門分說。(陵本八十三卷十三頁6)


寅二、由修證


要此為依,於諸行中漸次修習無常等想,證得無我增上勝解。為令彼證轉增勝故,勤修觀解。

6 斷
6 斷
【雜】

一三一[1];一三一(七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色欲貪,欲貪斷已則色斷,色斷已得斷知,得斷知已則根本斷,如截多羅樹頭,未來不復更生。如是受、想、行、識欲貪斷,乃至未來世不復更生」。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斷

「斷」:復次,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何等為四?一、諸纏斷故,二、隨眠斷故,三、後有諸行因性斷故,四、現在諸行染行斷故。如是四種,當知總說為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斷。前之二相,名煩惱斷;後之二相,說為事斷。


【論】斷

癸四、斷 子一、總標


復次,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


子二、別釋 丑一、四種相


何等為四?一、諸纏斷故;二、隨眠斷故;三、後有諸行因性斷故;四、現在諸行染行斷故。


丑二、二種斷 寅一、標列


如是四種,當知總說為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斷。


寅二、配屬


前之三 相,名煩惱斷;後之一 相,說為事斷。

7 流轉
7 流轉
【雜】

一三二[1];一三二(七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色起、住、出,則苦於此起,病於此住,老死於此出。受、想、行、識,亦如是說。比丘!若色滅、息、沒,苦於此滅,病於此息,老死於此沒。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流轉

「流轉」:復次,於欲界中,諸行流轉初、中、後位,當知略有三種密苦:一者、生時為其胎藏所覆障故,有覆障苦;二者、生已處嬰稚位,多疾病苦;三者、衰耄諸根成熟,有老死苦。又彼諸行流轉生起初、中、後滅,當知即是三種苦滅。


【論】流轉

癸五、流轉 子一、標列三苦


復次,於欲界中,諸行流轉初中後位,當知略有三種密苦。一者、生時為其胎藏所覆障故,有覆障苦;二者、生已處嬰稚位,多疾病苦;三者、衰耄諸根成熟,有老死苦。


子二、兼顯苦滅


又彼諸行流轉生起初中後滅,當知即是三種苦滅。


  初中後滅者:謂如前說,於欲界中初中後位,諸行流轉諸苦滅故。

8 有性
8 有性
【雜】

一三三[-1];一三三(七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未來色尚無常,況復現在色!多聞聖弟子,如是觀察已,不顧過去色,不欣未來色,於現在色厭,離欲,滅寂靜。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若無過去色者,多聞聖弟子,無不顧過去色;以有過去色故,多聞聖弟子不顧過去色。若無未來色者,多聞聖弟子無不欣未來色;以有未來色故,多聞聖弟子不欣未來色。若無現在色者,多聞聖弟子不於現在色生厭,離欲,滅盡向;以有[2]現在色故,多聞聖弟子於現在色生厭,離欲,滅盡向。受、想、行、識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三四——一三六;一三四——一三六()

如無常,苦,空,非我三經,亦如是說。


【雜】
【論】有性

「有性」:復次,有三有性,為斷彼故,諸聖弟子當勤修學。一、依過去為因有性,由是因緣,淨信捨家,趣於非家,深見過患,厭棄諸欲。二、依未來所生諸行為因有性。三、依現在未斷意樂雜染有性。為斷如是三種有性,故有三斷:謂無顧戀故,不欣樂故,斷、離欲、滅界集成故。


【論】有性

癸六、有性 

子一、總標

復次,有三有性,為斷彼故,諸聖弟子當勤修學。


子二、別釋 丑一、辨有性


一、依過去為因有性。由是因緣,淨信捨家,趣於非家,深見過患,厭棄諸欲。


  依過去為因有性者:謂於過去諸欲顧戀為因,有體性故。


二、依未來所生諸行為因有性。


  依未來所生諸行為因有性者:謂於未來諸行欣樂為因,有體性故。


三、依現在未斷意樂雜染有性。


  依現在未斷意樂雜染有性者:謂於現在雜染,未為修涅槃道之所對治,有體性故。


丑二、辨斷相


為斷如是三種有性,故有三斷。謂無顧戀故,不欣樂故,斷、離欲、滅界集成故。

9 不善清淨與善清淨
9 不善清淨與善清淨
【雜】

一三七;一三七(八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說聖法印,及見清淨。諦聽,善思。若有比丘作是說:我於空三昧未有所得,而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莫作是說!所以者何?若於空未得者,而言我得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無有是處。若有比丘作是說:我得空,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此則善說。所以者何?若得空已,能起無相、無所有、離慢知見者,斯有是處。云何為聖弟子及見清淨」?比丘白佛:「佛為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說法已,如說奉行」。佛告比丘:「若比丘於空閑處,樹下坐,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如是觀察受、想、行、識,無常,磨滅,離欲之法。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我[1]所從何而生?[2]觀察我、我所,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復作是觀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識因緣為常,為無常?復作是思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復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是名比丘當說聖法印知見清淨,如是廣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不善清淨善清淨

「不善清淨善清淨」: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何等為二?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云何名為不善清淨?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又能制伏四外繫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謂貪欲身繫,攝貪所有;瞋恚身繫,攝瞋所有;餘二身繫,攝癡所有。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一者、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有麁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為勝。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二者、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死歿法故,說名歿法。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由後名善清淨見。


【論】不善清淨善清淨

癸七、不善清淨等 

子一、標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


子二、徵


何等為二?


子三、列


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子四、釋 丑一、不善清淨 寅一、徵


云何名為不善清淨?


寅二、釋 卯一、明觀相 辰一、空


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


辰二、無相


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


  由世間智者:此世間智,謂順決擇分攝下中上忍應知。


辰三、無所有 巳一、標能制伏


又能制伏四外繫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


巳二、列三所有


謂貪欲身繫攝貪所有,瞋恚身繫攝瞋所有,餘二身繫攝癡所有。


巳三、釋所有義


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


卯二、出智體


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


卯三、廣因緣 辰一、總標


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


辰二、別釋 巳一、第一因緣 午一、舉於空觀


一者、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有麤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由是空故,計我為勝。


午二、例無相等


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


  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等者:此中無相,謂無我、我所相。無所有者,謂無貪瞋癡三種所有。如前已說應知。


巳二、第二因緣 午一、標體性


二者、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


午二、明過患


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


  由此意樂等者:謂於長夜,其心愛樂世間色聲香味觸等,為諸色聲香味觸等滋長積集。由是因緣,雖於涅槃深心願樂,而復於彼不能趣入、不能證淨、不能安住、不能勝解,其心退轉。於寂靜界未能深心生希仰故,有疑慮故,其心數數厭離、驚怖。如前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四卷十八頁78)


丑二、善清淨 寅一、總標


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


寅二、別釋 卯一、八能遍知8 辰一、無常


又於此中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


辰二、有為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


辰三、思所造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


辰四、緣生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


辰五、盡法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


辰六、歿法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


辰七、破壞法


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


辰八、離欲法及滅法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卯二、配釋觀相


當知此中,除離欲法及以滅法,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由所除相,觀彼出離。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


卯三、法無我性 辰一、名諸法印


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


辰二、名聖法印


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


寅三、結簡


當知此中,由前名通達智,由後名善清淨見。


  由前名通達智等者:眾聖位中,有學名前,無學名後,如其次第,名通達智、善清淨見。

10 善說惡說師11 苦樂不定
10 善說惡說師11 苦樂不定
【雜】

一三八[1];一三八(八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毘耶離獼猴池側重閣講堂。爾時,有離車名摩訶男,日日遊行,往詣佛所。時彼離車作是念:若我早詣世尊所者,世尊及我知識比丘皆悉禪思,我今當詣七菴羅樹阿耆毘外道所。即往詣彼富蘭那迦葉住處。時富蘭那迦葉外道眾主,與五百外道,前後圍遶,高聲嬉戲,論說俗事。時富蘭那迦葉,遙見離車摩訶男來,告其眷屬,令寂靜住:「汝等默然!是離車摩訶男,是沙門瞿曇弟子。此是沙門瞿曇白衣弟子,毘耶離中最為上首,常樂寂靜[2],讚歎寂靜。彼所之詣,寂靜之眾,是故汝等應當寂靜」。時摩訶男詣彼眾富蘭那所,與富蘭那共相問訊,相慰勞已,卻坐一面。時摩訶男語富蘭那言:「我聞富蘭那為諸弟子說法:無因無緣眾生有垢,無因無緣眾生清淨。世有此論,汝為審有此,為是外人相毀之言,世人所撰?為是法,為非法?頗有世人共論難問嫌責以不」?富蘭那迦葉言:「實有此論,非世妄傳。我立此論,是如法論。我說此法,皆是順法,無有世人來共難問而呵責者。所以者何?摩訶男!我如是見,如是說:無因無緣眾生有垢,無因無緣眾生清淨」。

時摩訶男聞富蘭那所說,心不喜樂,呵罵已,從坐起去。向世尊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以向與富蘭那所論事,向佛廣說。佛告離車摩訶男:「彼富蘭那為出意語,不足記也。如是富蘭那,愚癡不辨、不善非因而作是說:無因無緣眾生有垢,無因無緣眾生清淨。所以者何?有因有緣眾生有垢,有因有緣眾生清淨。摩訶男!何因何緣眾生有垢?何因何緣眾生清淨?摩訶男!若色[3]一向是苦,非樂、非隨樂、非樂長養,離樂者,眾生不應因此而生樂著。摩訶男!以色非一向是苦,是樂、隨樂、樂所長養,不離樂,是故眾生於色染著,染著故繫,繫故有惱。摩訶男!若受、想、行、識[4]一向是苦,非樂、非隨樂、非樂長養,離樂者,眾生不應因此而生樂著。摩訶男!以識非一向是苦,是樂、隨樂、樂所長養,不離樂,是故眾生於識染著,染著故繫,繫故生惱。摩訶男!是名有因有緣眾生有垢。摩訶男!何因何緣眾生清淨?摩訶男!若色一向是樂,非苦、非隨苦、非憂苦長養,離苦者,眾生不應因色而生厭離。摩訶男!以色非一向樂,是苦、隨苦、憂苦長養,不離苦,是故眾生厭離於色,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摩訶男!若受、想、行、識,一向是樂,非苦、非隨苦、非憂苦長養,離苦者,眾生不應因識而生厭離。摩訶男!以受、想、行、識,非一向樂,是苦、隨苦、憂苦長養、不離苦,是故眾生厭離於識,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摩訶男!是名有因有緣眾生清淨」。時摩訶男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佛而退。

知法及重擔,往詣,(差別)、觀、欲貪,生及與略說,法印、富蘭那[5]。

【雜】
【論】善說惡說師等別

「善說惡說師等別」:復次,應知由五種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一、由住故,二、由御眾故,三、由論決擇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五、由行故。謂諸外道師及弟子,恒常住於憒鬧之住;內法師弟,時時住於極寂靜住,是名第一高下差別。又外道師,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諸外道僧,說名有僧,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諸外道眾,說名有眾,希彼一切共許為師,故名眾師。愚類眾生咸謂有德,是故說名共推善色。當知如來與彼相違,雖為一切天及世間無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所冀。又外道師與自弟子,共興議論決擇之時,凡有所說,展轉意解各各差別,不相扶順,轉增愚昧,非淨其智;當知內法與彼相違。又外道師為諸弟子,依止無因、不平等因,施設建立開顯其道。聽聞如是不正法故,為大羅剎嬈亂其心。又由不正尋思相應非理作意,其心散動,以於他所懷勝負心,咎責於他,若他反詰,便興辛暴,不審思擇,輕出言詞。自為無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為雜染。由此愚夫於染因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故名愚昧。離清淨故,名不明了。於清淨因不善巧故,說名不善。又乃至於應所說語,如所說語,是處說語,如是一切不如實知,是故說彼為不知量,為不知思。當知內法與彼相違。又諸外道師及弟子,雖無異說,所說無減,無顛倒故;雖不流漫,所說無增,無加益故。雖等所說,義相似故;雖是法說,文平等故;雖復記別法及隨法,然於同法樂為朋黨,當知彼於法隨法行,自義證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況縱逸者!彼由如是不得自義,便為他論制伏輕毀,并彼所受諸惡邪法;當知內法與彼相違。是名五種高下差別。

【論】善說惡說師等別

癸八、善說惡說師等別 

子一、內外師弟高下差別 

丑一、標列


復次,應知由五種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一、由住故;二、由御眾故;三、由論決擇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五、由行故。


丑二、隨釋 寅一、由住故


謂諸外道師及弟子,恆常住於憒鬧之住;內法師、弟子 ,時時住於極寂靜住。是名第一高下差別。


寅二、由御眾故 卯一、外道師


又外道師,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諸外道僧,說名有僧;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諸外道眾,說名有眾。希彼一切共許為師,故名眾師。愚類眾生咸謂有德,是故說名共推善色。


  是故說名共推善色者:謂彼如是色類補特伽羅,愚類眾生咸共推許名為善故。


卯二、內法師


當知如來,與彼相違。雖為一切天及世間無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所冀。


寅三、由論決擇故 卯一、外道


又外道師與自弟子,共興議論決擇之時,凡有所說展轉意解,各各差別,不相扶順,轉增愚昧,非淨其智。


卯二、內法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 卯一、外道師 辰一、總顯所依


又外道師為諸弟子,依止 無因、不平等因,施設、建立、開顯其道。聽聞如是不正法故,為大羅剎嬈亂其心;又由不正尋思相應非理作意,其心散動。


辰二、別釋其相 巳一、名雜染


以於他所懷勝負心,咎責於他。若他反詰,便興卒 暴。不審思擇,輕出言詞。自為無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為雜染。


巳二、名愚昧


由此愚夫於染因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故名愚昧。


巳三、名不明了


離清淨故,名不明了。


巳四、名不善


於清淨因不善巧故,說名不善。


巳五、名不知量等


又乃至於應所說語、如所說語、是處說語,如是一切不如實知,是故說彼為不知量、為不知田 。


卯二、內法師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寅五、由行故 卯一、辨 辰一、外道 巳一、舉說因


又諸外道師及弟子,雖無異說,所說無減無顛倒故;雖不流漫,所說無增無加益故;雖等所說,義相似故;雖是法說,文平等故;雖復記別法及隨法,然於同法樂為朋黨。


巳二、顯無義


當知彼於法隨法行自義證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況縱逸者。彼由如是不得自義,便為他論制伏輕毀,并彼所受諸惡邪法。


  并彼所受諸惡邪法者:謂彼所受諸惡邪法,亦為他論制伏輕毀故。


辰二、內法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卯二、結


是名五種高下差別。



【論】(非定)

(非定):復次,由四種相,當知諸行非定苦染;又由四相,非定樂淨。如是四相,總依三事。何等為三?一、依生處故,二、依受故,三、依世故。此中樂者,謂在第三靜慮;樂所隨者,謂在人中,容有二種;喜樂遍者,謂在初二靜慮;未永離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此中苦者,謂在餓鬼及以傍生;苦所隨者,謂在人中;憂苦遍者,謂在那落迦;未永離苦者,謂在上天眾中,當苦所隨故。又言樂者,謂不苦、不樂受現在前位;樂所隨者,謂苦受現在前位;喜樂遍者,謂樂受現在前位;不永離樂者,謂於一切位,樂因所隨故。若與此相違,當知苦差別。又言樂者,謂順樂行,及樂已滅;樂所隨者,謂有樂因,於未來世當生起樂;喜樂遍者,謂於現在隨順樂處;未永離樂者,謂餘三世。與此相違,苦差別四,如應當知[6]。

【論】(非定)

子二、說苦樂等善惡差別 

丑一、遮非

復次,由四種相,當知諸行非定苦染。又由四相,非定樂淨。


丑二、顯正 寅一、標列三事

如是四相,總依三事。何等為三?一、依生處故;二、依受故;三、依世故。


寅二、辨釋四相 

卯一、依生處辨 

辰一、樂等

此中樂者,謂在第三靜慮。樂所隨者,謂在人中容有二種。

  謂在人中容有二種者:於人趣中,多分引苦,少分引樂,名樂所隨。

喜樂遍者,謂在初二靜慮。未永離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

  未永離樂等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現雖無樂,然有隨眠,猶為當樂所隨故。


辰二、苦等

此中苦者,謂在餓鬼及以傍生。苦所隨者,謂在人中。憂苦遍者,謂在那落迦。未永離苦者,謂在上天眾中,當苦所隨故。


卯二、依受辨 

辰一、舉樂等

又言樂者,謂不苦不樂受現在前位。樂所隨者,謂苦受現在前位。喜樂遍者,謂樂受現在前位。未 永離樂者,謂於一切位,樂因所隨故。


辰二、例苦等

若與此相違,當知苦差別。


卯三、依世辨 

辰一、舉樂等

又言樂者,謂順樂行及樂已滅。樂所隨者,謂有樂因,於未來世當生起樂。喜樂遍者,謂於現在隨順樂處。未永離樂者,謂餘二 世。


辰二、例苦等

與此相違,苦差別四,如應當知。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七

B8 釋智事等四門
B8 釋智事等四門
1 二智並其事
1 二智並其事
【雜】

一三九;一三九(八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支提竹園精舍。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多聞聖弟子,於何所而見無常、苦」?諸比丘白佛言:「世尊為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如說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多聞聖弟子,於色見無常、苦,於受、想、行、識見無常、苦。比丘!色為是常、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比丘!無常者是苦耶」?比丘白佛:「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皆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如是觀察,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故: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〇;一四〇(八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毘耶離獼猴池側重閣講堂。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多聞聖弟子,於何所見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正觀,如實知見」?比丘白佛:「世尊為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如說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多聞聖弟子,於色見非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正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佛告諸比丘:「色為是常,為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又告比丘:「若無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見有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正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如是觀察,於色得解脫,於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純大苦聚」。佛說此經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一[1];一四一(八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是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我,非我者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是名正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觀察,如是觀察,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二;一四二(八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比丘於何所不見我,異我,相在」?比丘白佛:「世尊為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如說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於色不見有我,異我,相在,不於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色為是常、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佛言:「比丘!若無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多聞聖弟子,觀察五受陰非我、非我所。如是觀察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嗢拕南

[2]復次,嗢拕南曰:

二智并其事,樂等行轉變,請無請說經,涅槃有二種。

【論】嗢拕南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八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四


辛八、智事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二智并其事 樂等行轉變 

請無請說經 涅槃有二種

【論】二智并其事

「二智并其事」:智有二種:一者、正智,二者、邪智。此中正智依有事生,邪智亦爾。雖此二智俱依有事,然正智如實取事,邪智邪分別不如實取事。由有正教、如理作意為前行故,於所知境正智得生;由有邪教、非理作意為前行故,於所知境邪智得生。非正智生壞所知境,但於此境捨於邪執而起正智。如闇中色,明燈生時,不壞此色,但能照了;當知此義亦復如是。

【論】二智并其事

壬二、長行釋 

癸一、二智并事 

子一、標列二智


智有二種。一者、正智,二者、邪智。


子二、釋其差別 丑一、依同


此中正智依有事生,邪智亦爾。


丑二、取別 寅一、釋行相


雖此二智俱依有事,然正智如實取事,邪智、邪分別不如實取事。


寅二、出前行


由有正教、如理作意為前行故,於所知境正智得生;由有邪教、非理作意為前行故,於所知境邪智得生。


子三、廣正智義 丑一、標相


非正智生壞所知境,但於此境捨於邪執,而起正智。


丑二、喻合


如闇中色,明燈生時不壞此色,但能照了。當知此義亦復如是。

2 樂等行轉變
2 樂等行轉變
【雜】

一四三;一四三(八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無常色有常者,彼色不應有病、有苦;亦不應於色有所求,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常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不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於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比丘,無常為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見是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實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正觀於色,正觀已,於色生厭,離欲,不樂,解脫;受、想、行、識生厭,離欲,不樂,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四;一四四(八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是苦,若色非是苦者,不應於色有病、有苦生;亦不欲令如是,亦不令不如是。以色是苦,以色是苦故,於色病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色為常、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比丘!無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觀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於色得解脫,於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純大苦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1]。

一四五;一四五(三三)

[2]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於意云何?色為是常,為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比丘!若無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見有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觀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如實觀察。如實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六[3];一四六(三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餘五比丘:「色非有我,若色有我者,於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於意云何?色為是常、為無常耶」?比丘白佛:「無常,世尊」!「比丘!若無常者,是苦耶」?比丘白佛:「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是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實觀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見非我、非我所。如是觀察,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餘五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樂等行轉變

「樂等行轉變」:復次,隨順樂受諸行,與無常相共相應故,若至苦位,爾時說名損惱迫迮;若至不苦不樂位,爾時方於行苦名苦迫迮;若不至彼位,便應畢竟唯順樂受,勿至餘位。又生、老等法所隨諸行,皆悉是苦,彼若至疾病位,說名損惱迫迮;若至生等苦位,名苦迫迮;若不至彼位,於諸行中生等苦因之所隨逐,勿至果位。又本性諸行,眾緣生故,不得自在,亦無宰主。若有宰主,彼一切行雖性無常,應隨所樂流轉不絕,或不令生,廣說乃至於死。


【論】樂等行轉變

癸二、行轉變 

子一、約諸位辨 

丑一、於樂受等位 

寅一、辨差別


復次,隨順樂受諸行,與無常相共相應故,若至苦位,爾時說名損惱迫迮;若至不苦不樂位,爾時方於行苦名苦迫迮。


寅二、遮無轉


若不至彼位,便應畢竟唯順樂受,勿至餘位。


丑二、於生老等位 寅一、辨差別


又生老等法所隨諸行,皆悉是苦。彼若至疾病位,說名損惱迫迮;若至生等苦位,名苦迫迮。


寅二、遮無轉


若不至彼位,於諸行中,生等苦因之所隨逐,勿至果位。


子二、約眾緣辨 丑一、釋道理


又本性諸行眾緣生故,不得自在,亦無宰主。


丑二、遮無轉


若有宰主,彼一切行雖性無常,應隨所樂流轉不絕;或不令生,廣說乃至於死。

3 請無請說經4 涅槃有二種
3 請無請說經4 涅槃有二種
【雜】

一四七;一四七(三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支提竹園精舍。爾時,有三正士出家未久,所謂尊者阿㝹律陀,尊者難提,尊者金毘羅。爾時,世尊知彼心中所念而為教誡:「比丘!此心,此意,此識;當思惟此,莫思惟此;斷此欲,斷此色,身作證具足住。比丘!寧有色若常、不變易、正住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佛告比丘:「善哉!善哉!色是無常、變易[1]之法,厭,離欲,滅,寂,沒。如是色從本以來,一切無常、苦、變易法。如是知已,緣彼色生諸漏、害、熾然、憂惱,皆悉斷滅。斷滅已無所著,無所著已安樂住,安樂住已得般涅槃。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佛說此經時,三正士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八[2];一四八(三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摩偷羅國跋提河側傘蓋菴羅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住於自洲,住於自依,住於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比丘!當正觀察,住自洲、自依,法洲、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何因生憂、悲、惱、苦?云何有因[3]?何故何繫著?云何自觀察未生憂、悲、惱、苦而生,已生憂、悲、惱、苦生長增廣」?諸比丘白佛:「世尊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如說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有色,因色繫著色,自觀察未生憂、悲、惱、苦而生,已生而復增長廣大。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頗有色常、恒、不變易、正住耶」?答言:「不也,世尊」!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色是無常,若善男子知色是無常已,變易、離欲、滅、寂靜、沒。從本以來,一切色無常、苦、變易法,知已,若色因緣生憂、悲、惱、苦斷。彼斷已無所著,不著故安隱樂住,安隱樂住已名為涅槃。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佛說此經時,十六比丘不生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竹園、毘舍離,清淨、正觀察,無常、苦、非我,五、三與十六。

【雜】
【論】請無請說經

「請無請說經」:復次,有二種契經:一、因請而說,二、不因請說。因請說者,謂若有補特伽羅,由此諸行相教而調伏者,因彼請故,為轉如是諸行相教。不因請說者,謂若於彼多百眾中,以無量門作美妙說;或為大師近住弟子阿難陀等作如是說,為令正法得久住故。


【論】請無請說經

癸三、請無請說經 

子一、標列


復次,有二種契經。一、因請而說,二、不因請說。


子二、隨釋 丑一、因請說


因請說者,謂若有補特伽羅,由此諸行相教而調伏者,因彼請故,為轉如是諸行相教。


  為轉如是諸行相教者:謂若法教,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緣起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是名諸行相教。義如攝釋分說應知。(陵本八十一卷四頁67)


丑二、不因請說


不因請說者,謂若於彼多百眾中,以無量門作美妙說,或為大師近住弟子阿難陀等作如是說,為令正法得久住故。

【論】涅槃有二種

「涅槃有二種」:復次,當知由三分故,攝受圓滿涅槃:一、由隨順教授故,二、由正觀察一切行故,三、由永斷一切煩惱故。隨順教授者,謂記說、教誡、神變所攝。如來隨欲記說彼心,由自定意,以三行相遍照他心:若展轉久遠滅心,若無間滅心,若於現在所緣轉心。從定起已,隨念分別,思惟定內所受他心,如其所受即如是記:汝有如是心,謂久遠滅者;如是意,謂無間滅者;如是識,謂現在者。此據種類,不據剎那。即以如是記說、神變為依止故,於其三處而為教誡:一、於行處現前境界,開許如理作意,遮止不如理作意;二、於住處,遮止不正尋思,開許正尋思;三、於止觀勤修行處,開許令斷未斷諸行,及令煩惱永得離繫而證涅槃。如是宣說,令從三處諸隨煩惱心得清淨,謂從行處、住處、依處。又正觀察過去、未來、現在諸行,名正觀察一切諸行。又有三漏;三漏為先而有欲害;欲害為先而有尋思熱惱;尋思熱惱為先而有追求憂惱,如是一切皆永斷故,說名永斷一切煩惱。如是定住心善解脫,無相樂住無恐怖時,於現法中名入圓滿般涅槃數。

又依三法,依止自義,名住歸依;依止他義,名住洲渚。何者為三?一、依內如理作意為先,法隨法行;二、依佛聽聞所說正法;三、依親近正法內善士,不依親近餘正法外一切外道諸不善士。如是三法,當知顯示人中四種多所作法:謂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復由三緣及五種相,當知證得彼分涅槃。何等三緣?一、遍知苦故,二、深見一切隨順苦行諸過患故,三、超過愁等一切苦故。云何五相?一、知苦種類相交涉時發生愁等,是名於彼遍知自性。二、知有種子彼法得生,是名於彼遍知因性。三、知自所行所知境界,是名於彼遍知緣性。四、隨觀執著我所及我,皆是能順眾苦諸行,是名於彼遍知行性。五、隨觀三世欲界所繫諸行過患,能斷一切愁等諸苦。當知由此三緣、五相,獲得如是彼分涅槃。由可愛事無常轉變,悲傷心慼,故名為愁。由彼發言咨嗟歔欷,故名為歎。因此拊膺,故名為苦。內懷冤結,故名為憂。因茲迷亂,故名為惱。又以喪失財寶、無病、親戚等事隨一現前,創生憂惱,說名為愁。由依此故,次乃發言哀吟悲冤,舉身煩熱,名歎、苦位。過此愁歎身煩熱已,內燒外靜,心猶未平,說名憂位。過初日已,或二、三、五、十,日、夜、月,由彼因緣,意尚未寧,說名為惱。


【論】涅槃有二種

癸四、二種涅槃 

子一、圓滿涅槃 

丑一、明攝受 

寅一、標列

復次,當知由三分故,攝受圓滿涅槃。一、由隨順教授故;二、由正觀察一切行故;三、由永斷一切煩惱故。


寅二、隨釋 

卯一、隨順教授 

辰一、標所攝

隨順教授者,謂記說、教誡、神變所攝。


辰二、別釋相 巳一、記說神變 午一、記差別


如來隨欲記說彼心,由自定意,以三行相遍照他心,若展轉久遠滅心、若無間滅心、若於現在所緣轉心。從定起已,隨念分別,思惟定內所受他心。如其所受,即如是記:汝有如是心,謂久遠滅者;如是意,謂無間滅者;如是識,謂現在者。


午二、釋說相


此據種類,不據剎那。


  此據種類不據剎那者:前說久遠滅心,名之為心。無間滅心,名之為意。現在轉因,名之為識。唯據種類差別為論,不據剎那說此異名。


巳二、教誡神變 午一、略標列


即以如是記說神變為依止故,於其三處而為教誡。一、於行處現前境界,開許如理作意,遮止不如理作意。二、於住處,遮止不正尋思,開許正尋思。三、於止觀勤修行處,開許令斷未斷諸行,及令煩惱永得離繫,而證涅槃。


午二、明說意


如是宣說,令從三處諸隨煩惱心得清淨。謂從行處、住處、依處。


卯二、觀察一切諸行


又正觀察過去、未來、現在諸行,名正觀察一切諸行。


卯三、永斷一切煩惱 辰一、出煩惱


又有三漏;三漏為先,而有欲害;欲害為先,而有尋思熱惱;尋思熱惱為先,而有追求憂惱。


  又有三漏者:謂欲漏、有漏、無明漏應知。


辰二、明永斷


如是一切皆永斷故,說名永斷一切煩惱。如是安 住心善解脫,無相樂住無恐怖時,於現法中,名入圓滿般涅槃數。


丑二、顯所依 寅一、標列三法


又依三法,依止自義,名住歸依;依止他義,名住洲渚。何者為三?一、依內如理作意為先法隨法行;二、依佛聽聞所說正法;三、依親近正法內善士,不依親近餘正法外一切外道諸不善士。


寅二、結顯說因


如是三法,當知顯示人中四種多所作法,謂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


子二、彼分涅槃 丑一、明能證 寅一、總標


復由三緣及五種相,當知證得彼分涅槃。


寅二、別辨 卯一、三緣


何等三緣?一、遍知苦故;二、深見一切隨順苦行諸過患故;三、超過愁等一切苦故。


卯二、五相


云何五相?一、知苦種類相交涉時,發生愁等,是名於彼遍知自性。


  知苦種類相交涉時者:謂若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名苦種類應知。


二、知有種子彼法得生,是名於彼遍知因性。三、知自所行所知境界,是名於彼遍知緣性。四、隨觀執著我所及我,皆是能順眾苦諸行,是名於彼遍知行性。五、隨觀三世欲界所繫諸行過患,能斷一切愁等諸苦。


寅三、總結


當知由此三緣五相,獲得如是彼分涅槃。


丑二、釋愁等 寅一、約行相辨


由可愛事無常轉變,悲傷心慼,故名為愁。由彼發言咨嗟歔欷,故名為歎。因此拊膺,故名為苦。內懷冤結,故名為憂。因茲迷亂,故名為惱。


寅二、約分位辨


又以喪失財寶、無病、親戚等事隨一現前,創生憂惱,說名為愁。由依此故,次乃發言哀吟悲冤,舉身煩熱,名歎苦位。過此愁歎身煩熱已,內燒外靜,心猶未平,說名憂位。過初日已,或二三五十日夜月,由彼因緣,意尚未寧,說名為惱。

B9 釋諍等七門
B9 釋諍等七門
1 諍
1 諍
【雜】

一四九[1];一四九(三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與世間諍,世間與我諍。所以者何?比丘!若如法語者,不與世間諍,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云何為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謂色是常、恒、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受、想、行、識,常、恒、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是名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比丘!有世間世間法,我亦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非我咎也。諸比丘!云何為世間世間法,我自知[2]自覺,為人演說、分別、顯示?盲無目者,不知不見。[3]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世間世間法。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世間世間法。比丘!此是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盲無目者不知不見,我於彼盲無目不知不見者,其如之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五〇;一五〇(三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人為卑下業,種種求財活命而得巨富,世人皆知;如世人之所知,我亦如是說。所以者何?莫令我異於世人。諸比丘!譬如一器,有一處人名為揵茨,有名鉢,有名匕匕羅,有名遮留,有名毘悉多,有名婆闍那,有名薩牢。如彼所知,我亦如是說。所以者何?莫令我異於世人故。如是比丘!有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知見而說。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我其如之何?比丘!云何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覺,乃至不知不見?色無常、苦、變易法,是為世間世間法。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世間世間法。比丘!是名世間世間法,我自知自見,乃至盲無目者不知不見,其如之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嗢拕南

復次,嗢拕南曰:

諍、芽、見大染,一趣、學、四怖,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

【論】嗢拕南

辛九、諍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諍芽見大染 一趣學四怖 

善說惡說中 宿住念差別

【論】諍

「諍」:由四因緣,如來不與世間迷執共為怨諍,然彼世間起邪分別,謂為怨諍。何等為四?一者、宣說道理義故,二者、宣說真實義故,三者、宣說利益義故,四者、有時隨世轉故。此中如來依四道理宣說正法,如前所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由此如來名法語者。如來終不故往他所求興諍事,所以者何?由諸世間,違返他義謂為自義,故興諍論;如來乃以一切他義即為自義,故無所諍。唯除哀愍令其得義,故往他所為說正法。而諸邪執愚癡世間顛倒,妄謂自義、我義而有差別,故興我諍。由此因緣,當知如來名道理語者。又復如來名真實語者,謂若世間諸聰敏者共許為有,如來於彼亦說為有,謂一切行皆是無常。若於世間諸聰敏者共許為無,如來於彼亦說為無,謂一切行皆是常住。又復如來名利益語者,謂諸世間有盲冥者,自於世法不能了知,如來於彼自現等覺而為開闡。又復如來或時隨順世間而轉,謂阿死羅、摩登祇等,依少事業以自存活,然諸世人為彼假立大富、大財、大食名想;如彼世人假立名想,如來隨彼亦如是說。又如一事,於一國土假立名想,於餘國土即於此事立餘名想,如來隨彼亦如是說。若懷怨諍而興怨諍,則不得名道理語者,真實語者,利益語者,隨世轉者。由具如是四種因緣,是故當知如來無諍。又佛世尊,自然觀察所應作義,雖無請問而自宣揚現等覺法,能以稱當名、句、文身,施設建立諸法差別,廣說如前攝異門分[4],如是當知乃至說名平等開示。

【論】諍

壬二、長行釋 

癸一、諍 

子一、如來無諍 

丑一、標

由四因緣,如來不與世間迷執共為怨諍,然彼世間起邪分別,謂為怨諍。


丑二、徵


何等為四?


丑三、列


一者、宣說道理義故;二者、宣說真實義故;三者、宣說利益義故;四者、有時隨世轉故。


丑四、釋 寅一、由道理義 卯一、辨 辰一、依四道理


此中如來依四道理,宣說正法。如前所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


  如前所謂觀待道理等者:如前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五卷九頁)


由此如來名法語者。


辰二、明無諍事 巳一、標


如來終不故往他所,求興諍事。


巳二、徵


所以者何?


巳三、釋 午一、出無所諍


由諸世間違返他義謂為自義,故興諍論。如來乃以一切他義即為自義,故無所諍。


午二、釋往他所


唯除哀愍令其得義,故往他所為說正法。而諸邪執愚癡世間,顛倒妄謂自義、我義,而有差別,故興我諍。


卯二、結


由此因緣,當知如來名道理語者。


寅二、由真實義 卯一、標


又復如來名真實語者。


卯二、釋 辰一、於有說有


謂若世間諸聰敏者共許為有,如來於彼亦說為有。謂一切行皆是無常。


辰二、於無說無


若於世間諸聰敏者共許為無,如來於彼亦說為無。謂一切行皆是常住。


寅三、由利益義 卯一、標


又復如來名利益語者。


卯二、釋


謂諸世間有盲冥者,自於世法不能了知,如來於彼自現等覺而為開闡。


  自於世法不能了知者:所謂雖有生老及死,數數死生,而諸有情於老死等上昇、出離不如實知。如菩薩地說應知。(陵本四十四卷十八頁99)


寅四、由隨世轉義 卯一、標


又復如來,或時隨順世間而轉。


卯二、釋 辰一、於假說名


謂阿死羅摩登祇等,依少事業以自存活;然諸世人,為彼假立大富、大財、大食名想。如彼世人假立名想,如來隨彼亦如是說。


辰二、於實事名


又如一事,於一國土假立名想;於餘國土,即於此事立餘名想。如來隨彼亦如是說。


丑五、簡


若懷怨諍而興怨諍,則不得名道理語者、真實語者、利益語者、隨世轉者。


丑六、結


由具如是四種因緣,是故當知如來無諍。


子二、世尊自說


又佛世尊自然觀察所應作義,雖無請問,而自宣揚現等覺法,能以稱當名句文身,施設、建立諸法差別,廣說如前攝異門分,如是當知,乃至說名平等開示。


  廣說如前攝異門分等者:攝異門分說有施設、安立、分別、開示、顯發、教、遍開示諸差別名,如彼一一別釋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頁6)

2 芽3 見大染
2 芽3 見大染
【雜】

一五一[1];一五一(三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種種子,何等為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自落種子,實種子。此五種子,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新熟堅實,有地界而無水界,彼種子不生長增廣。若彼種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水界而無地界,彼種子亦不生長增廣。若彼種子新熟堅實,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有地、水界,彼種子生長增廣。比丘!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地界者,譬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為四?於色中識住,攀緣色,喜貪潤澤,生長增廣;於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比丘!識於中若來、若去、若住、若沒、若生長增廣。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色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受、想、行界離貪,離貪已,於行封滯意生縛[2]斷;於行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不復生長增廣。不生長故不作行,不作行已住,住已知足,知足已解脫。解脫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說彼識不至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無所至趣,唯見法,欲入涅槃、寂滅、清涼、清淨、真實」。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五二[3];一五二(四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封滯者不解脫,不封滯則解脫。云何封滯不解脫?比丘!攀緣四取陰識住。云何為四?色封滯識住,受、想、行封滯識住。乃至非境界故,是名封滯故不解脫。云何不封滯則解脫?於色界離貪,受、想、行界[4]離貪,乃至清涼、真實,是則不封滯則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芽

「芽」:復次,一因、二緣,令後有芽當得生長。謂五品行中,煩惱種子所隨逐識,說名為因。與因相似四種識住,說名為緣。又由憙貪滋潤其識,令於彼彼當受生處,結生相續,感薩迦耶,亦名為緣。此中有一,由四識住攝受所依,由憙貪故,於現法中新新造集及以增長。彼於後時成阿羅漢,令識種子悉皆腐敗,一切有芽永不得生。又復有一,具一切縛,勤修正行,欣樂涅槃,遍於一切諸受生處,起厭逆想。彼具縛故,種子不壞,識住和合,然於諸有起厭逆想故無憙貪。彼由如是修正行故,於現法中堪般涅槃,其後有芽亦不得生。又復有一,住於學地,得不還果,唯有非想非非想處諸行為餘,於有頂定具足安住。彼識種子猶未一切悉皆滅盡,然於識住能遍了知,能遍通達。彼由忘念增上力故,上地貪愛猶殘少分,是不還者,當來下地一切有芽不復更生。與此相違,當知一切諸後有芽,皆得生長。

【論】芽


癸二、芽 

子一、出因緣 丑一、標


復次,一因、二緣,令後有芽當得生長。


丑二、釋 寅一、因


謂五品行中,煩惱種子所隨逐識,說名為因。


寅二、緣 卯一、由識住


與因相似四種識住,說名為緣。


卯二、由喜貪


又由喜貪滋潤其識,令於彼彼當受生處結生相續,感薩迦耶,亦名為緣。


子二、辨種類 丑一、舉不生 寅一、因緣皆具


此中有一,由四識住,攝受所依;


  由四識住攝受所依者:謂如經說:有四依取,以為所緣,令識安住。由是說言攝受所依。


由喜貪故,於現法中,新新造集及以增長。彼於後時成阿羅漢,令識種子悉皆腐敗,一切有芽永不得生。


寅二、緣闕喜貪


又復有一,具一切縛,勤修正行,欣樂涅槃,遍於一切諸受生處起厭逆想。彼具縛故,種子不壞,識住和合;然於諸有起厭逆想,故無喜貪。彼由如是修正行故,於現法中堪般涅槃,其後有芽亦不得生。


寅三、緣餘上貪


又復有一,住於學地,得不還果,唯有非想非非想處諸行為餘,於有頂定具足安住。


  唯有非想非非想處諸行為餘者:謂已離下地乃至無所有處欲,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欲,名為餘故。


彼識種子猶未一切悉皆滅盡,然於識住能遍了知、能遍通達。彼由忘念增上力故,上地貪愛猶殘少分。是不還者,當來下地一切有芽不復更生。


丑二、例生長


與此相違,當知一切諸後有芽皆得生長。

【論】見大染

「見大染」:復次,雜染有二:一、見雜染,二、餘煩惱雜染。見雜染者,謂於諸行計我、我所邪執而轉薩迦耶見。由此見故,或執諸行以為實我,或執諸行為實我所,復有所餘此為根本諸外見趣。其餘貪等所有煩惱,當知是名第二雜染。又見雜染得解脫時,亦能於餘畢竟解脫,非餘雜染得解脫時,即能解脫諸見雜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世間道,乃至能離無所有處所有貪欲,於諸下地其餘煩惱心得解脫,而未能脫薩迦耶見。由此見故,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體,不觀差別,總計為我,或計我所。由此因緣,雖昇有頂而復退還。若於如是一切自體,遍知為苦,由出世道,先斷一切薩迦耶見,後能永斷所餘煩惱。由此因緣,無復退轉。是故當知唯見雜染是大雜染。


【論】見大染

癸三、見大染 

子一、出二雜染 丑一、標列


復次,雜染有二。一、見雜染,二、餘煩惱雜染。


丑二、隨釋 寅一、見雜染


見雜染者,謂於諸行計我、我所邪執而轉薩迦耶見。由此見故,或執諸行以為實我,或執諸行為實我所,復有所餘此為根本諸外見趣。


  復有所餘等者: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如前已廣分別應知。(陵本八十七卷二頁68)此望根本薩迦耶見,故名為餘。


寅二、餘煩惱雜染


其餘貪等所有煩惱,當知是名第二雜染。


子二、校量勝劣 丑一、標


又見雜染得解脫時,亦能於餘畢竟解脫;非餘雜染得解脫時,即能解脫諸見雜染。


丑二、徵


所以者何?


丑三、釋 寅一、由有退還 卯一、無餘雜染


由生此者,依世間道,乃至能離無所有處所有貪欲,於諸下地其餘煩惱心得解脫,而未能脫薩迦耶見。


  由生此者者:謂生此世間補特伽羅應知。


卯二、有見雜染


由此見故,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體不觀差別,總計為我,或計我所。由此因緣,雖昇有頂,而復退還。


寅二、由無退還


若於如是一切自體遍知為苦,由出世道,先斷一切薩迦耶見,後能永斷所餘煩惱。由此因緣,無復退轉。


丑四、結


是故當知,唯見雜染是大雜染。

4 一趣
4 一趣
【雜】

一五三[1];一五三(四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我於此五受陰,五種如實知。色如實知,色集、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云何色如實知?諸所有色,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是名色,如是色如實知。云何色集如實知?於色喜愛,是名色集,如是色集如實知。云何色味如實知?謂色因緣生喜樂,是名色味,如是色味如實知。云何色患如實知?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如是色患如實知。云何色離如實知?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如是色離如實知。云何受如實知?有六受身: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如是受如實知。云何受集如實知?觸集是受集,如是受集如實知。云何受味如實知?緣六受生喜樂,是名受味,如是受味如實知。云何受患如實知?若受無常、苦、變易法,是名受患,如是受患如實知。云何受離如實知?於受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如是受離如實知。云何想如實知?謂六想身。云何為六?謂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想,如是想如實知。云何想集如實知?謂觸集是想集,如是想集如實知。云何想味如實知?想因緣生喜樂,是名想味,如是想味如實知。云何想患如實知?謂想無常、苦、變易法,是名想患,如是想患如實知。云何想離如實知?若於想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想離,如是想離如實知。云何行如實知?謂六思身,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為行,如是行如實知。云何行集如實知?觸集是行集,如是行集如實知。云何行味如實知?謂行因緣生喜樂,是名行味,如是行味如實知。云何行患如實知?若行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行患,如是行患如實知。云何行離如實知?若於[2]行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行離,如是行離如實知。云何識如實知?謂六識身,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為識身,如是識身如實知。云何識集如實知?謂名色集是名識集,如是識集如實知。云何識味如實知?識因緣生喜樂,是名識味,如是識味如實知。云何識患如實知?若識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識患,如是識患如實知。云何識離如實知?謂於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識離,如是識離如實知。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色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知、如是見,離欲向,是名正向,若正向者我說彼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沙門、婆羅門,於色如實知、如實見,於色生厭、離欲,不起諸漏,心得解脫。若心得解脫者,則為純一,純一者則梵行立,梵行立者離他自在,是名苦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一趣

「一趣」:復次,應知由三種相,道名一趣。謂於異生地,以五行相,觀察諸行五處差別。即此觀察,於二時中修治令淨,謂於行向學地及無學地。云何名為五種行相觀察諸行?一者、觀察諸行自性,二者、觀察諸行因緣,三者、觀察雜染因緣,四者、觀察清淨因緣,五者、觀察清淨。

【論】一趣

癸四、一趣 

子一、標


復次,應知由三種相,道名一趣。


子二、釋


謂於異生地,以五行相,觀察諸行五處差別。即此觀察,於二時中修治令淨,謂於行向學地及無學地。


子三、廣


云何名為五種行相,觀察諸行?一者、觀察諸行自性;二者、觀察諸行因緣;三者、觀察雜染因緣;四者、觀察清淨因緣;五者、觀察清淨。


  由三種相道名一趣等者:謂於異生地、行向學地及無學地觀察諸行,有未清淨、清淨、善清淨別,名由三相。依世間道及出世道觀察諸行,無二無別,說名一趣。

5 學
5 學
【雜】

一五四[1];一五四(四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處善,三種觀義,盡於此法得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云何比丘七處善?比丘!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滅道跡,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云何色如實知?諸所有色,一切四大及四大造色,是名為色,如是色如實知。云何色集如實知?愛喜,是名色集,如是色集如實知。云何色滅如實知?愛喜滅,是名色滅,如是色滅如實知。云何色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色滅道跡,如是色滅道跡如實知。云何色味如實知?謂色因緣生喜樂,是名色味,如是色味如實知。云何色患如實知?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如是色患如實知。云何色離如實知?謂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如是色離如實知。云何受如實知?謂六受,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如是受如實知。云何受集如實知?觸集是受集,如是受集如實知。云何受滅如實知?觸滅是受滅,如是受滅如實知。云何受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受滅道跡,如是受滅道跡如實知。云何受味如實知?受因緣生喜樂,是名受味,如是受味如實知。云何受患如實知?若受[2]無常、苦、變易法,是名受患,如是受患如實知。云何受離如實知?若於受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如是受離如實知。云何想如實知?謂六想,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是名為想,如是想如實知。云何想集如實知?觸集是想集,如是想集如實知。云何想滅如實知?觸滅是想滅,如是想滅如實知。云何想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想滅道跡,如是想滅道跡如實知。云何想味如實知?想因緣生喜樂,是名想味,如是想味如實知。云何想患如實知?若想無常、苦、變易法,是名想患,如是想患如實知。云何想離如實知?若於想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想離,如是想離如實知。云何行如實知?謂六思身,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是名為行,如是行如實知。云何行集如實知?觸集是行集,如是行集如實知。云何行滅如實知?觸滅是行滅,如是行滅如實知。云何行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行滅道跡,如是行滅道跡如實知。云何行味如實知?行因緣生喜樂,是名行味,如是行味如實知。云何行患如實知?若行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行患,如是行患如實知。云何行離如實知?若於行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行離,如是行離如實知。云何識如實知?謂六識身,眼識、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為識,如是識如實知。云何識集如實知?名色集是識集,如是識集如實知。云何識滅如實知?名色滅是識滅,如是識滅如實知。云何識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是名識滅道跡,如是識滅道跡如實知。云何識味如實知?識因緣生喜樂,是名識味,如是識味如實知。云何識患如實知?若識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識患,如是識患如實知。云何識離如實知?若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識離如實知。比丘!是名七處善。云何三種觀義?比丘!若於空閑、樹下、露地,觀察陰、界、入,正方便思惟其義,是名比丘三種觀義。是名比丘七處善,三種觀義,盡於此法得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學

「學」:復次,應知於異生位,先於五處得善巧已,後於學位,即於如是五種處所,更以五種差別行相,審諦觀察,能令獲得速疾通慧。何等名為五種行相?謂觀察諸行,諸行因緣,雜染因緣,清淨因緣[3]。滅寂靜故,趣向清淨道出離故;諸行種種眾多性故,各自種子所生起故,各待餘緣所生起故。

【論】學

癸五、學 

子一、標


復次,應知於異生位,先於五處得善巧已,後於學位,即於如是五種處所,更以五種差別行相審諦觀察,能令獲得速疾通慧。


子二、徵


何等名為五種行相?


子三、列


謂觀察諸行,諸行因緣、雜染因緣、清淨因緣,滅寂靜故;趣向清淨道出離故;諸行種種眾多性故;各自種子所生起故;各待餘緣所生起故。

6 四怖
6 四怖
【雜】

一五五[1];一五五(四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取故生著,不取則不著。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白佛:「唯然,受教」。佛告比丘:「云何取故生著?愚癡無聞凡夫,於色見是我,異我,相在,見色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色若變、若異,心亦隨轉;心隨轉已,亦生取著攝受心住。攝受心住故,則生恐怖、障礙、心亂,以取著故。愚癡無聞凡夫,於受……。想……。行……。(於)識見我,異我,相在,見識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識若變、若異,彼心隨轉,心隨轉故則生取著攝受心住。住已,則生恐怖、障礙、心亂,以取著故。是名取著。云何名不取[2]著?多聞聖弟子,於色不見我,異我,相在,於色不見我、我所而取。不見我、我所而取已[3],彼色若變、若異,心不隨轉;心不隨轉故,不生取著攝受心住。不攝受(心)住故,則不生恐怖、障礙、心亂,(以)不取著故。如是受、想、行、識,不見我,異我,相在,不見我、我所而取,彼識若變、若異,心不隨轉,心不隨轉故,不取著攝受心住。不攝受心住故,心不恐怖、障礙、心亂,以不取著故,是名不取著。是名取著、不取著」。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五六[4];一五六(四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生則繫著,不生則不繫著。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若生則繫著?愚癡無聞凡夫,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於色愛喜、讚歎、取著,於色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色若變、若異,心隨變異;心隨變異故,則攝受心住。攝受心住故,則生恐怖、障礙、顧念,以生繫著故。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生(則)繫著。云何不生(則)不繫著?多聞聖弟子,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故,不愛喜、讚歎、取著,不繫我、我所而取。以不取故,彼色若變、若異,心不隨變異;心不隨變異故,心不繫著攝受心住。不攝受心住故,心不恐怖、障礙、顧念,以不生不著故。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不生(則)不繫著」。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四怖

「四怖」:復次,應知由四因緣,於二處所發生恐怖,能為障礙。何等為四?一者、若於此位生起,二者、若依此法生起,三者、若彼如是生起,四者、若彼行相生起。位生起者,謂於非聖位中生起,於諸聖諦未得善巧;又此非聖,於五處所亦未善巧。依生起者,謂於諸行起邪行相,計我、我所,薩迦耶見為依生起。如是生起者,謂由二種諸行變壞差別生起:一、由異緣所變壞故,二、由自心起邪分別而變壞故。行相生起者,謂於所愛,慮恐未來當變壞故,生恐怖行相;於正變壞,生損惱行相;即於所愛已變壞中,欣彼重生,起顧戀行相。又於涅槃,分別自體永變壞故,起怖畏行相。如是行相差別轉時,於愛樂聖教及愛樂涅槃,能為障礙。又由二種門,於所緣境自所行處,我、我所執差別而轉,謂推求故,及領受故,即見及受。


【論】四怖

癸六、四怖 

子一、出怖因緣 

丑一、標


復次,應知由四因緣,於二處所發生恐怖,能為障礙。


  於二處所發生恐怖者:此二處所,謂滅、道諦。成唯識說:滅道是彼怖畏處故。(成唯識論六卷十四頁,a)


丑二、徵


何等為四?


丑三、列


一者、若於此位生起,二者、若依此法生起,三者、若彼如是生起,四者、若彼行相生起。


丑四、釋 寅一、位生起


位生起者,謂於非聖位中生起,於諸聖諦未得善巧。又此非聖,於五處所亦未善巧。


  於五處所亦未善巧者:此五處所,謂如前說觀察諸行五處差別應知。


寅二、依生起


依生起者,謂於諸行起邪行相,計我、我所薩迦耶見為依生起。


寅三、如是生起


如是生起者,謂由二種諸行變壞差別生起。一、由異緣所變壞故;二、由自心起邪分別而變壞故。


寅四、行相生起 卯一、辨依處 辰一、於諸行


行相生起者,謂於所愛,慮恐未來當變壞故,生恐怖行相;於正變壞,生損惱行相;即於所愛已變壞中,欣彼重生,起顧戀行相。


辰二、於涅槃


又於涅槃,分別自體永變壞故,起怖畏行相。


卯二、結能障


如是行相差別轉時,於愛樂聖教及愛樂涅槃,能為障礙。


子二、廣邪執轉


又由二種門,於所緣境自所行處,我、我所執差別而轉。謂推求故,及領受故,即見及受。

7 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
7 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
【雜】

一五七[1];一五七(四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若諸沙門、婆羅門見有我者,一切皆於此五受陰見我。諸沙門、婆羅門,見色是我,色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是我,識異我,我在識,識在我。愚癡無聞凡夫,以無明故,見色是我,異我,相在,言我真實不捨。以不捨故,諸根增長;諸根長已,增諸觸。六觸入處所觸故,愚癡無聞凡夫起苦、樂覺,從觸入處起。何等為六?謂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如是比丘!有意界,法界,無明界。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觸故,起有覺、無覺、有無覺;我勝覺、我等覺、我卑覺;我知、我見覺,如是知、如是見覺,皆由六觸入故。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觸入處,捨離無明而生明,不生有覺、無覺、有無覺;勝覺、等覺、卑覺;我知、我見覺。如是知、如是見已,先所起無明觸滅,後明觸覺起」。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2]。

一五八[1];一五八(四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1],受、想、行、識受陰。若沙門、婆羅門,以宿命智自識種種宿命,已識、當識、今識,皆於此五受陰已識、當識、今識。我過去所經,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若可閡、可分,是名色受陰。指所礙,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飢、若蚊虻諸毒蟲、風雨觸,是名觸閡,是故閡是色受陰。復以此色受陰,無常、苦、變易。諸覺相是受受陰,何所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是故名覺相是受受陰。復以此受受陰,是無常、苦、變易。諸想是想受陰,何所想?少想、多想、無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是故名想受陰。復以此想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為作相是行受陰,何所為作?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是故為作相是行受陰。復以此行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別知相是識受陰,何所識?識色,識聲、香、味、觸、法,是故名識受陰。復以此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諸比丘!彼多聞聖弟子,於此色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為現在色所食,過去世已曾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復作是念:我今為現在色所食,我若復樂著未來色者,當復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作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色,不樂著未來色,於現在色生厭、離欲、滅盡[3],向滅。多聞聖弟子,於此受……。想……。行……。識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現在為現在識所食,於過去世已曾為識所食,如今現在。我今已為現在識所食,若復樂著未來識者,亦當復為彼識所食,如今現在。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識,不樂未來識,於現在識生厭、離欲、滅盡,向滅。減[4]而不增,退而不進,滅而不起,捨而不取。於何減而不增?色減而不增,受、想、行、識減而不增。於何退而不進?色退而不進,受、想、行、識退而不進。於何滅而不起?色滅而不起,受、想、行、識滅而不起。於何捨而不取?色捨而不取,受、想、行、識捨而不取。減而不增,寂減而住;退而不進,寂退而住;滅而不起,寂滅而住;捨而不取,不生繫著。不繫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時,眾多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我、卑下、種子,封滯、五轉、七,二繫著及覺,三世陰所[5]食。


【雜】
【論】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

「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復次,由三種相,善說法者、惡說法者,於等事中宿住隨念,當知染、淨有其差別。何等為三?謂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於彼諸行自相、共相不如實知,便於諸行或全計常,或一分常,或計非常,或計無因。善說法者宿住隨念,如實知故,無邪分別,是名第一二念差別。又惡說法者,隨依何定發宿住念,不能如實了知是苦,便生愛味;由愛味故,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善說法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是名第二二念差別。又惡說法者,如是邪行,四種雜染所雜染故,能感後有。何等名為四種雜染?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若諸新業造作增長,若諸故業數數觸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若於諸行,邪分別起薩迦耶見,於他有情,以諸沙門、婆羅門等與己挍量,謂自為勝、或等、或劣,是名見、我慢纏雜染。於內於外所起貪欲,於愛行中應知其相,是名愛纏雜染。於相續中,見、我慢、愛三品麁重常所隨逐,是名彼隨眠雜染。如是四種,總攝為二:謂業,煩惱。煩惱復二:纏及隨眠。於諸行中,先起邪執,後生貪著。由此二種增上力故,雖復有餘煩惱雜染,而但取此。爾所煩惱於諸行中,不挍量他,自起邪執,說名為見;挍量於他,說名我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由此為先,發起貪著,名為愛品。由此二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絕。若善說法毘奈耶中正修行者,能斷如是四種雜染,於現法中能般涅槃;又由此故,能住究竟圓滿涅槃。若不爾者,尚不能住彼分涅槃,何況究竟!是名第三二念差別。又於此中,見及我慢,說名高視,愛說名烟。何以故?於諸行中,為見、我慢所覆障者,不如實知其性弊劣諸行體相,於人、天身及彼眾具,謂為高勝,是故彼二說名高視。愛猶如烟,令心擾亂不得安隱,是故名烟。

【論】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


癸七、宿住念別 

子一、標


復次,由三種相,善說法者、惡說法者,於等事中宿住隨念,當知染淨有其差別。


子二、徵


何等為三?


子三、釋 丑一、第一差別 寅一、辨 卯一、惡說法者


謂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於彼諸行自相、共相不如實知,便於諸行或全計常、或一分常、或計非常、或計無因。


卯二、善說法者


善說法者宿住隨念,如實知故,無邪分別。


寅二、結


是名第一二念差別。


丑二、第二差別 寅一、辨 卯一、舉惡說法


又惡說法者,隨依何定發宿住念,不能如實了知是苦,便生愛味;由愛味故,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


卯二、例善說法


善說法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


寅二、結


是名第二二念差別。


丑三、第三差別 寅一、辨差別 卯一、辨 辰一、惡說法者 巳一、出四雜染 午一、標


又惡說法者,如是邪行,四種雜染所雜染故,能感後有。


午二、徵


何等名為四種雜染?


午三、列


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


午四、釋 未一、業雜染


若諸新業造作增長,若諸故業數數觸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


未二、見我慢纏雜染


若於諸行邪分別起薩迦耶見,於他有情,以諸沙門、婆羅門等與己校量,謂自為勝、或等、或劣,是名見我慢纏雜染。


未三、愛纏雜染


於內、於外所起貪欲,於愛行中應知其相,是名愛纏雜染。


未四、彼隨眠雜染


於相續中,見、我慢、愛三品麤重常所隨逐,是名彼隨眠雜染。


  於愛行中應知其相者:攝異門分說:藏者,謂於內所攝自體中愛故。護者,謂於他相續中愛故。執者,謂於我所中愛故。(陵本八十四卷十六頁6)如是行相,是名於內、於外所起貪欲。


巳二、總攝二類 午一、略標二


如是四種總攝為二,謂業、煩惱。


午二、廣隨一 未一、辨體性


煩惱復二,纏及隨眠。


未二、顯增上


於諸行中先起邪執,後生貪著。由此二種增上力故,雖復有餘煩惱雜染,而但取此爾所煩惱。


未三、辨品類 申一、明所攝 酉一、無明品


於諸行中,不校量他,自起邪執,說名為見;校量於他,說名我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


酉二、愛品


由此為先,發起貪著,名為愛品。


申二、結流轉


由此二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絕。


辰二、善說法者 巳一、能斷雜染


若善說法毗奈耶中正修行者,能斷如是四種雜染,於現法中能般涅槃。


巳二、能住涅槃


又由此故,能住究竟圓滿涅槃。若不爾者,尚不能住彼分涅槃,何況究竟。


卯二、結


是名第三二念差別。


寅二、廣染名 卯一、標


又於此中,見及我慢說名高視,愛說名煙。


卯二、徵


何以故?


卯三、釋 辰一、名高視


於諸行中,為見、我慢所覆障者,不如實知其性弊劣諸行體相,於人天身及彼眾具謂為高勝,是故彼二說名高視。


辰二、名煙


愛猶如煙,令心擾亂,不得安隱,是故名煙。

B10 釋無厭等八門
B10 釋無厭等八門
1 無厭患無欲
1 無厭患無欲
【雜】

一五九;一五九(四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信心善男子應作是念:我應隨順法,我當於色多修厭離住,於受、想、行、識多修厭離住。信心善男子即於色多修厭離住,於受、想、行、識多修厭離住故,於色得厭,於受、想、行、識得厭。厭已,離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六〇[1];一六〇(四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信心善男子,正信非家出家,自念:我應隨順法,於色當多修厭住,於受、想、行、識多修厭住。信心善男子正信非家出家,於色多修厭住,於受、想、行、識多修厭住已,於色得離,於受、想、行、識得離,我說是等悉離一切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嗢拕南

復次,嗢拕南曰:

無厭患無欲,無亂問記、相,障、希奇、無因、毀他[2],染俱後。

【論】嗢拕南

辛十、無厭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無厭患無欲 無亂問記相 

障希奇無因 毀純染俱後

【論】無厭患無欲

「無厭患無欲」:有二信者,而非稱當信者所作。何等為二?一、在家信者,信有涅槃,及一切行是無常性,然於諸行不觀過患,不厭離住,不知出離而受用之。二、捨離家法,趣於非家有淨信者,彼於涅槃不能安住猛利樂欲,不用此欲為所依止,常勤修習所有善法,於現法中不般涅槃。與此相違,應知稱當信者所作。

【論】無厭患無欲

壬二、長行釋 

癸一、無厭無欲 

子一、出彼二類 丑一、標


有二信者,而非稱當信者所作。


丑二、徵


何等為二?


丑三、釋 寅一、在家


一、在家信者,信有涅槃,及一切行是無常性,然於諸行不觀過患,不厭離住,不知出離而受用之。


寅二、出家


二、捨離家法趣於非家有淨信者,彼於涅槃不能安住猛利樂欲,不用此欲為所依止,常勤修習所有善法,於現法中不般涅槃。


子二、例此相違


與此相違,應知稱當信者所作。

2 無亂問記
2 無亂問記
【雜】

一六一[1];一六一(四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尊者阿難曰:「若信心長者、長者子來問汝言:於何等法知其生滅?汝當云何答乎」?阿難白佛:「世尊!若有長者、長者子來問我者,我當答言:知色是生、滅法,知受、想、行、識是生、滅法。世尊!若長者、長者子如是問者,我當如是答」。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應如是答。所以者何?色是生、滅法,受、想、行、識是生、滅法。知色是生、滅法者,名為知色;知受、想、行、識是生、滅法者,名為知(受、想、行、)識」。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六二;一六二(五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尊者阿難曰:「若有諸外道出家來問汝言:阿難!世尊何故教人修諸梵行?如是問者,云何答乎」?阿難白佛:「世尊!若外道出家來問我言:阿難!世尊何故教人修諸梵行者,我當答言:為於色修厭、離欲、滅盡、解脫、不生故,世尊教人修諸梵行。為於受、想、行、識,修厭、離欲、滅盡、解脫、不生故,教人修諸梵行。世尊!若有外道出家作如是問者,我當作如是答」。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應如是答。所以者何?我實為於色修厭、離欲、滅盡、解脫、不生故,教人修諸梵行。於受、想、行、識,修厭、離欲、滅盡、解脫、不生故,教人修諸梵行」。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無亂問記

「無亂問記」:復次,於內法中,略有二種具聰明者,若有淨信或諸外道來請問時,能無亂記,謂依中道。於諸行中問生、滅時,不增有情,不減實事,唯於諸行安立生、滅,不亂而記。若立有情有生、有滅,是名一邊,謂增益邊。若立生、滅都無所有,是第二邊,謂損減邊。唯於諸行安立生、滅,是名中道,遠離二邊。是故若能如是記別,為善記別,如來所讚。或復有言:何因緣故乃於沙門喬答摩所修習梵行?若得此問,應如前說,遠離增益、損減二邊,依中道記,名不亂記。若謂有情修習染、淨,是名一邊,謂增益邊。若謂一切都無修習,是第二邊,謂損減邊。若為諸行厭、離欲、滅而修習者,是名中道,遠離二邊。是故此記名不亂記,名為善記,當知此記諸佛所讚。


【論】無亂問記

癸二、無亂問記 

子一、總標二種


復次,於內法中,略有二種具聰明者。


  略有二種具聰明者:謂於諸行生滅,及於修習梵行,能正記別,不增不減,是名二種具聰明者。如下釋義,易可了知。


若有淨信、或諸外道來請問時,能無亂記。


子二、別釋其相 丑一、於有淨信來請問時 寅一、標安立相


謂依中道,於諸行中問生滅時,不增有情,不減實事,唯於諸行安立生滅,不亂而記。


寅二、釋離二邊 卯一、出邊執


若立有情有生有滅,是名一邊,謂增益邊。若立生滅都無所有,是第二邊,謂損減邊。


卯二、明遠離


唯於諸行安立生滅,是名中道,遠離二邊。


寅三、結善記別


是故若能如是記別,為善記別,如來所讚。


丑二、於諸外道來請問時 寅一、標記別相


或復有言:何因緣故,乃於沙門喬答摩所修習梵行?若得此問,應如前說,遠離增益、損減二邊,依中道記,名不亂記。


寅二、釋離二邊 卯一、出邊執


若謂有情修習染淨,是名一邊,謂增益邊。若謂一切都無修習,是第二邊,謂損減邊。


卯二、明遠離


若為諸行厭離欲滅而修習者,是名中道,遠離二邊。


寅三、結名善記


是故此記名不亂記,名為善記,當知此記諸佛所讚。

3 相
3 相
【雜】

一六三[1];一六三(五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為汝說壞、不壞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色是壞法;彼色滅,涅槃是不壞法。受、想、行、識是壞法;彼識滅,涅槃是不壞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相

「相」:復次,法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此中有為是無常性,三有為相施設可得:一、生,二、滅,三、住異性。如是三相,依二種行流轉安立:一、依生身展轉流轉,二、依剎那展轉流轉。依初流轉者,謂於彼彼有情眾同分中,初生名生;終沒名滅;於二中間嬰孩等位立住異性,乃至壽住說名為住;諸位後後轉變差別,名住異性。依後流轉者,謂彼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生,說名為生;生剎那後不住名滅;唯生剎那住故名住。異性有二:一、異性異性,二、轉變異性。異性異性者,謂諸行相似相續而轉。轉變異性者,謂不相似相續而轉。非此異性離住相外別體可得,是故二種總攝為一,施設一相。與此相違,應知常住無為三相。

【論】相

癸三、相 

子一、總標二法


復次,法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


子二、別釋其相 丑一、舉有為 寅一、明施設


此中有為,是無常性,三有為相施設可得。一、生,二、滅,三、住異性。


寅二、辨安立 卯一、標列


如是三相,依二種行流轉安立。一、依生身展轉流轉,二、依剎那展轉流轉。


卯二、隨釋 辰一、依初流轉


依初流轉者,謂於彼彼有情眾同分中,初生名生,終沒名滅,於二中間嬰孩等位立住異性,乃至壽住說名為住,諸位後後轉變差別名住異性。


辰二、依後流轉 巳一、出三相


依後流轉者,謂彼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生說名為生,生剎那後不住名滅,唯生剎那住故名住。


巳二、釋異性 午一、顯差別 未一、標列


異性有二。一、異性異性,二、轉變異性。


未二、隨釋 申一、異性異性


異性異性者,謂諸行相似相續而轉。


申二、轉變異性


轉變異性者,謂不相似相續而轉。


午二、結施設


非此異性離住相外別體可得,是故二種總攝為一,施設一相。


丑二、例無為


與此相違,應知常住無為三相。

4 障
4 障
【雜】

一六四[1];一六四(五二)

鬱低迦修多羅,如增一阿含經四法中說。

【雜】
【論】障

「障」:復次,應知修集涅槃資糧,略有三障:一者、依廣事業,財寶具足,多行放逸。二者、無善知識方便曉喻。三者、未聞正法,未得正法,忽遇死緣,非時夭沒。與此相違,當知無障亦有三種。又諸聖者將欲終時,略有二種聖者之相;謂臨終時諸根澄淨,蒙佛所記。由三種相,佛為過世一切聖者記別聖性,種性滿故,但記物類。我已了知法及隨法者,法謂正見前行聖道;言隨法者,謂依彼法,聽聞他音如理作意。又我未曾惱亂正法所依處者,謂為此義如來告命,及為此義有所宣說,乃至為令諸漏永盡;彼由此故,已得盡漏。


【論】障

癸四、障 

子一、有障 

丑一、標


復次,應知修集涅槃資糧,略有三障。


丑二、列


一者、依廣事業財寶具足,多行放逸;二者、無善知識方便曉喻;三者、未聞正法、未得正法,忽遇死緣,非時夭沒。


子二、無障 丑一、例前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無障亦有三種。


丑二、廣其差別 寅一、無死緣障 卯一、標列二相


又諸聖者將欲終時,略有二種聖者之相。謂臨終時,諸根澄淨,蒙佛所記。


  諸根澄淨者:此中諸根,謂五善根,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得四證淨,能正攝受澄淨性故,是名澄淨。


卯二、釋蒙佛記


由三種相,佛為過世一切聖者記別聖性。


  由三種相等者:顯揚論說:又三種果由三因故,如來記別。一、證淨記別;謂預流果,由得見道,四證淨故。二、喜處記別;謂一來果,將得根本定,已受少喜故。三、隨念記別;謂不還果,已得根本定,現見諸天眾,與梵眾等共興言論,隨念所求自乘功德未圓滿故。(顯揚論二十卷二頁,78c)此應準釋。


種性滿故,但記物類。


  種性滿故但記物類者:謂阿羅漢修果滿故,名種性滿。住有餘依涅槃界中,有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要增壽行,方能成辦。世尊多分依此,密意說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餘一劫。餘如有餘依及無餘依地決擇中說應知。(陵本八十卷二十三頁6)


寅二、無方便障


我已了知法及隨法者,法謂正見前行聖道;言隨法者,謂依彼法聽聞他音、如理作意。


寅三、無依處障


又我未曾惱亂正法所依處者,謂為此義如來告命,及為此義有所宣說,乃至為令諸漏永盡。彼由此故,已得盡漏。

5 希奇
5 希奇
【雜】

一六五;一六五(五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於薩羅聚落,村北申恕林中住。爾時,聚落主大姓婆羅門,聞沙門釋種子,於釋迦大姓,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成無上等正覺。於此拘薩羅國人間遊行,到薩[1]羅聚落村北申恕林中住。又彼沙門瞿曇,如是色貌、名稱、真實功德,天、人讚歎,聞于八方,為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諸世間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中,大智能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為世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演說妙法。善哉應見!善哉應往!善應敬事!作是念已,即便嚴駕,多將翼從,執持金瓶、金杖[2]、傘蓋,往詣佛所,恭敬奉事。到於林口,下車步進,至世尊所,問訊安不,卻坐一面。白世尊曰:「沙門瞿曇!何論、何說」?佛告婆羅門:「我論因、說因」。又白佛言:「云何論因?云何說因」?佛告婆羅門:「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婆羅門白佛言:「世尊!云何為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佛告婆羅門:「愚癡無聞凡夫,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愛樂於色,讚歎於色,染著心住。彼於色愛樂故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是則大苦聚集。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婆羅門!是名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婆羅門白佛言:「云何為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佛告婆羅門:「多聞聖弟子,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彼色不愛樂,不讚歎,不染著,不留住。不愛樂、不留住故,色愛則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惱苦滅。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婆羅門!是名有因有緣滅世間,[3]有因有緣世間滅。婆羅門!是名論因,是名說因」。婆羅門白佛言:「瞿曇!如是論因,如是說因。世間多事,今請辭還」。佛告婆羅門:「宜知是時」。佛說此經已,諸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雜】
【論】希奇

「希奇」:復次,諸佛如來略有二種甚希奇法,謂未信者令信,已信者令增長,速於聖教令得悟入。謂大師相,或法教相,或已證得第一德相,普於十方美妙聲稱,廣大讚頌,無不遍滿。又能除遣說無因論及惡因論,攝受一切說正因論。所以者何?說無因論及惡因論,尚非欲往人、天善趣,及樂解脫諸聰慧者勝解依處,況是其餘當所趣入!說正因論,當知其相與彼相違。大師相者,謂薄伽梵是真如來、應、正等覺、乃至世尊,廣釋如前攝異門分[4]。法教相者,謂說正法,初、中、後善,乃至廣說,當知亦如攝異門分[5]。證得第一德相者,謂於一切此世、他世,自然通達現等正覺,乃至廣說。此中欲界,說名此世;色、無色界,名為他世。現在、過去二世別故,當知是名第二差別。不由師故,說名自然。六種通慧現所得故,名為作證。於諸有情最第一故,說名圓滿。此第一性自然知故,顯示他故,說名開示。


【論】希奇


癸五、希奇 子一、總標


復次,諸佛如來略有二種甚希奇法,謂未信者令信,已信者令增長,速於聖教令得悟入。


子二、別釋 丑一、辨二種 寅一、未信令信


謂大師相,或法教相,或已證得第一得相,普於十方美妙聲稱、廣大讚頌無不遍滿。


寅二、信令增長 卯一、標說差別


又能除遣說無因論及惡因論,攝受一切說正因論。


卯二、釋其所以 辰一、明彼失


所以者何?說無因論及惡因論,尚非欲往人天善趣及樂解脫諸聰慧者勝解依處,況是其餘當所趣入。


辰二、翻相違


說正因論,當知其相與彼相違。


丑二、釋法句 寅一、大師相


大師相者,謂薄伽梵,是真如來應正等覺,乃至世尊。廣釋如前攝異門分。


  廣釋如前攝異門分者:攝異門分廣釋如來諸差別名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八頁6)


寅二、法教相


法教相者,謂說正法初中後善,乃至廣說。當知亦如攝異門分。


  當知亦如攝異門分者:攝異門分廣釋善說差別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二頁6)


寅三、證得第一得相 卯一、標指


證得第一得 相者,謂於一切此世、他世自然通達,現等正覺,乃至廣說。


卯二、釋名 辰一、此世他世 巳一、第一義


此中欲界說名此世,色無色界名為他世。


巳二、第二義


現在、過去二世別故,當知是名第二差別。


辰二、自然


不由師故,說名自然。


辰三、作證


六種通慧現所得故,名為作證。


  六種通慧等者:菩薩地說:諸佛六種神通威力。一者、神境智作證通,二者、隨念宿住智作證通,三者、天耳智作證通,四者、見死生智作證通,五者、知心差別智作證通,六者、漏盡智作證通。(陵本三十七卷一頁9)如彼別釋應知。


辰四、圓滿


於諸有情最第一故,說名圓滿。


辰五、開示


此第一性自然知故,顯示他故,說名開示。

6 無因7 毀
6 無因7 毀
【雜】

一六六;一六六(五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彼時,毘迦多魯迦聚落,有婆羅門,來詣佛所,恭敬問訊,卻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有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為諸大眾占相吉凶,言有必有,言無必無,言成必成,言壞必壞。瞿曇!於意云何」?佛告婆羅門:「且置汝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婆羅門!於意云何?色本無種耶」?答曰:「如是,世尊」!「受、想、行、識本無種耶」?答曰:「如是,世尊」!佛告婆羅門:「汝言我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為諸大眾作如是說:言有必有,言無必無,知見非不實耶」?婆羅門白佛:「如是,世尊」!佛告婆羅門:「於意云何!頗有色常住百歲耶?為異生異滅耶?受、想、行、識常住百歲耶?異生異滅耶」?答曰:「如是,世尊」!佛告婆羅門:「於意云何?汝年少弟子,知天文、族姓,為大眾說成者不壞,知見非不異耶」?答曰:「如是,世尊」!佛告婆羅門:「於意云何?此法、彼法,此說、彼說,何者為勝」?婆羅門白佛言:「世尊!此如法說。如佛所說,顯現、開發。譬如有人溺水能救,獲囚[1]能救,迷方示路,闇惠[2]明燈。世尊!今日善說勝法,亦復如是,顯現、開發」。佛說此經已,毘迦多魯迦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即從坐起,禮足而去。

【雜】
【論】無因

「無因」:復次,由二種相,無因論者於諸行中執無因轉。謂於諸行生起因緣、滅盡因緣不了知故。由此生故,彼諸行生;由此滅故,彼諸行滅:於此二事不能證得。又不證得諸行性相,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者定有,無者定無;無不可生,有不可滅。即此論者,於三位中現可證得諸行生滅,一切世間共所了達麁淺現量,毀謗違逆。何以故?現見彼彼若剎帝利,或婆羅門、吠舍等家,所有男女和合因緣,或過八月或九月已,便生男、女。如是生已,或有一類當於爾時壽盡中夭,復有一類乃至住壽存活支持;或苦、或樂、或非苦樂受位差別,心、諸心法,皆是新新而非古古。

【論】無因

癸六、無因 子一、出彼執 丑一、總標


復次,由二種相,無因論者,於諸行中執無因轉。


丑二、別辨 寅一、由不證得諸行生滅


謂於諸行生起因緣、滅盡因緣不了知故。由此生故,彼諸行生;由此滅故,彼諸行滅;於此二事不能證得。


寅二、由不證得諸行性相


又不證得諸行性相,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者定有,無者定無;無不可生,有不可滅。


子二、顯彼失 丑一、出違現量


即此論者,於三位中現可證得諸行生滅,一切世間共所了達麤淺現量,毀謗違逆。


  於三位中者:謂受生位、生已位及受俱位,是名三位。如下釋義,易可了知。


丑二、釋其所以 寅一、於受生位


何以故?現見彼彼若剎帝利、或婆羅門、吠舍等家,所有男女和合因緣,或過八月、或九月已,便生男女。


寅二、於生已位


如是生已,或有一類,當於爾時壽盡中夭;復有一類,乃至住壽存活支持。


寅三、於受俱位


或苦、或樂、或非苦樂受位差別心諸心法,皆是新新,而非古古。

【論】毀他

「毀他」:復次,略有二種自讚毀也,謂唯語言及說法正行。若唯語言而自稱讚、毀呰他者,彼但由於非善士法纏擾其心,是名自毀,非勝賢善。若由說法行正行者,雖無讚毀而是真實自讚毀他。又諸如來宣說正法,速能壞滅二種無智:謂聞不正法生勝解等,長時積習堅固無智,及非久習近生無智;復由俱生,不能了知往善趣道,亦不了知能往現法涅槃道故。

【論】毀他



癸七、毀 

子一、標列二種


復次,略有二種自讚毀他。謂唯語言及說法正行。


  說法正行者:十法行中,開演法行,是名說法正行。為悲愍他,令獲義利故。


子二、別釋其相 丑一、由唯語言


若唯語言,而自稱讚毀訾他者,彼但由於非善士法纏擾其心,是名自毀,非勝賢善。


丑二、由說正法 寅一、標


若由說法行正行者,雖無讚毀,而是真實自讚毀他。


寅二、廣 卯一、標能壞滅


又諸如來宣說正法,速能壞滅二種無智。


卯二、釋二無智 辰一、約加行辨


謂聞不正法,生勝解等長時積習堅固無智,及非久習近生無智。


辰二、約俱生辨


復由俱生不能了知往善趣道,亦不了知能往現法涅槃道故。

8 純染俱後
8 純染俱後
【雜】

一六七[1];一六七(五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陰及受陰。云何為陰?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隨諸所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一切總說受、想、行、識陰,是名為陰。云何為受陰?若色是有漏,是取;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瞋恚、愚癡,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受陰」。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六八;一六八(五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漏、無漏法。若色有漏,是取,彼色能生愛、恚。如是受、想、行、識有漏,是取,彼(受,想、行、)識能生愛、恚,是名有漏法。云何無漏法?諸所有色無漏,非受,彼色若過去、未來、現在,彼色不生愛、恚。如是受、想、行、識無漏,非受,彼(受、想、行、)識若過去、未來、現在,不生貪、恚,是名無漏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信、二阿難,壞法、鬱低迦,薩[2]羅及世間,陰[3]、漏無漏法。

【雜】
【論】染俱

「染俱」:復次,當知十一種相總攝諸行,立為行聚,應知聚義是其蘊義。又由一向雜染因緣增上力故,建立取蘊,當知取蘊唯是有漏。又由雜染、清淨因緣二增上力,建立總蘊,當知此蘊通漏、無漏。又由三相,於諸行中煩惱生起:謂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


【論】染俱

癸八、純染俱 

子一、總標蘊義


復次,當知十一種相總攝諸行,立為行聚。應知聚義是其蘊義。


  十一種相總攝諸行者:謂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劣、若妙、若遠、若近,此十一義總攝諸行。如前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中,已廣分別應知。(陵本五十六卷四頁9)


子二、釋蘊差別 丑一、純雜染


又由一向雜染因緣增上力故,建立取蘊。當知取蘊唯是有漏。


丑二、通染淨


又由雜染清淨因緣二增上力,建立總蘊。當知此蘊通漏無漏。


丑三、能起惑


又由三相,於諸行中煩惱生起。謂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

B11 釋欲住等十八門
B11 釋欲住等十八門
1 少欲住
1 少欲住
【雜】

一六九[1];一六九(五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還,持衣鉢,不語眾,不告侍者,獨一無二,於西方國土人間遊行。時安陀林中有一比丘,遙見世尊不語眾,不告侍者,獨一無二。見已,進詣尊者阿難所,白阿難言:「尊者當知!世尊不語眾,不告侍者,獨一無二而出遊行」。爾時,阿難語彼比丘:「若使世尊不語眾,不告侍者,獨一無二而出遊行,不應隨從。所以者何?今日世尊欲住寂滅,[2]少事故」。爾時,世尊遊行,北至半闍國、波陀聚落,於人所守護林中,住一跋陀薩羅樹下。時有眾多比丘,詣阿難所,語阿難言:「今聞世尊住在何所」?阿難答曰:「我聞世尊北至半闍國、波陀聚落,人所守護林中,跋陀薩羅樹下」。時諸比丘語阿難曰:「尊者當[3]知!我等不見世尊已久,若不憚勞者,可共往詣世尊,哀愍故」。阿難知時,默然而許。

爾時,尊者阿難與眾多比丘,夜過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乞食已,還精舍,舉臥具,持衣鉢,出至西方人間遊行,北至半闍國、波陀聚落,人(所)守護林中。時尊者阿難與眾多比丘,置衣鉢,洗足已,詣世尊所,頭面禮足,於一面坐。爾時,世尊為眾多比丘說法,示教、利喜。爾時,座中有一比丘,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疾得漏盡」?爾時,世尊知彼比丘心之所念,告諸比丘:「若有比丘於此座中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疾得漏盡者,我已說法言:當善觀察諸陰,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我已說如是法,觀察諸陰,而今猶有善男子不勤欲作,不勤樂,不勤念,不勤信而自慢惰,不能增進得盡諸漏。若復善男子,於我所說法,觀察諸陰,勤欲、勤樂、勤念、勤信,彼能疾得盡諸漏。愚癡無聞凡夫,於色見是我,若見我者,是名為行。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轉?無明觸生愛,緣愛起彼行。彼愛何因、何集、何生、何轉?彼愛受因、受集、受生、受轉。彼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彼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彼觸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彼觸六入處因、六入處集,六入處生、六入處轉。彼六入處,無常,有為,心緣起法;彼觸、受、愛、行[4],亦無常,有為,心緣起法。如是觀者,而見色是我,不見色是我而見色是我所,不見色是我所而見色在我,不見色在我而見我在色;不見我在色而見受是我,不見受是我而見受是我所,不見受是我所而見受在我,不見受在我而見我在受;不見我在受而見想是我,不見想是我而見想是我所,不見想是我所而見想在我,不見想在我而見我在想;不見我在想而見行是我,不見行是我而見行是我所,不見行是我所而見行在我,不見行在我而見我在行;不見我在行而見識是我,不見識是我而見識是我所,不見識是我所而見識在我,不見識在我而見我在識。不見我在識,復作斷見、壞有見,不作斷見、壞有見而不離我慢,不離我慢者而復見我,見我者即是行。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轉?如前所說,乃至我慢。作如是知,如是見者,疾得漏盡」。佛說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嗢拕南

復次,嗢拕南曰:

少欲、自性等、記、三,似正法、疑癡處所,不記、變壞、大師記,三見滿,外愚相等。

【論】嗢拕南

辛十一、少欲住攝 

壬一、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少欲自性等記三 似正法疑癡處所

 不記變壞大師記 三見滿外愚相等

【論】少欲

「少欲」:由三種相,如來心入少欲住中:一、由爾時化事究竟,為欲安住現法樂住;二、由弟子於正行門深可厭薄;三、為化導常樂營為多事多業所化有情。又如前說如來入于寂靜天住,一切因緣,當知此中亦復如是。


【論】少欲

壬二、長行釋 

癸一、少欲 

子一、出由三相

由三種相,如來心入少欲住中。一、由爾時化事究竟,為欲安住現法樂住;二、由弟子於正行門深可厭薄;三、為化導常樂營為、多事多業所化有情。


子二、指說因緣

又如前說如來入於寂靜天住一切因緣,當知此中亦復如是。


  又如前說如來入於寂靜天住等者:前說: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如彼別釋應知。(陵本八十六卷二十一頁6)

2 自性等
2 自性等
【雜】
【雜】
【論】自性(恭敬住)(三種無上)(見慢)

「自性」:復次,諸所化者,略有三種所調伏性:一、愚癡放逸性,二、極下劣心性,三、能修正行性。


(恭敬住):復次,由四種相,於四處所生恭敬住,速證無上:一、於所應得,生猛利樂欲故;二、於得方便法隨法行,生猛利愛樂故;三、於大師所,生猛利愛敬故;四、於所說法,生猛利淨信故。


(三種無上):復次,有三種無上,謂妙智無上、正行無上、解脫無上。妙智無上者,謂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智。正行無上者,謂樂速通行。解脫無上者,謂不動心解脫。當知此中總說智、斷、現法樂住,有學妙智、正行解脫,不名無上,猶有上故。當知一切阿羅漢行,皆得名為樂速通行,一切麁重永滅故,一切所作已辦故。


(見慢):復次,依菩提分擇諸行故,於二時中,由四種相如實遍知薩迦耶見,即於二時無間證得諸漏永盡。云何二時?一、在異生地,二、在見地。云何由四種相?一,由自性故,二、由處所故,三、由等起故,四、由果故。自性故者,謂諸行自性,薩迦耶見及五種行,彼計為我,或為我所。處所故者,謂所緣境。等起故者,謂見取所攝無明觸生受、為緣愛。此復有五緣起次第:謂界種種性為緣生觸種種性,觸種種性為緣生受種種性,受種種性為緣生愛種種性,愛種種性為緣生取種種性。夫緣生者,體必無常。由果故者,謂於三時,薩迦耶見能為障礙: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二、現觀時,三、得阿羅漢時。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增上力故,有惑、有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為因緣故,雖於疑、惑少能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由此隨眠薩迦耶見增上力故,於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斷、當壞、當無,便於涅槃發生斷見及無有見。由此因緣,於般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入。彼於異時,雖從此過淨修其心,又於聖諦已得現諦,然謂我能證諦現諦;彼於此慢,由隨眠故仍未能離。又時時間,由忘念故觀我起慢,因此慢纏差別而轉,謂我為勝、或等、或劣。前兩位中,由隨眠力能作障礙;於第三位,由習氣力能作障礙。又由三緣,諸行生長:一、由宿世業、煩惱力,二、由願力,三、由現在眾因緣力。於異生地能遍知故,於見地中無間能得見道所斷諸漏永盡;於見地中能遍知故,次斷餘結得阿羅漢,無間證得諸漏永盡。


【論】自性(恭敬住)(三種無上)(見慢)

癸二、自性等 

子一、三所化性

復次,諸所化者,略有三種所調伏性。一、愚癡放逸性,二、極下劣心性,三、能修正行性。

子二、四敬依處

復次,由四種相,於四處所生恭敬住,速證無上。一、於所應得生猛利樂欲故;二、於得方便法隨法行生猛利愛樂故;三、於大師所生猛利愛敬故;四、於所說法生猛利淨信故。

子三、三種無上 

丑一、標列

復次,有三種無上。謂妙智無上、正行無上、解脫無上。


丑二、隨釋 

寅一、妙智無上

妙智無上者,謂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智。


寅二、正行無上

正行無上者,謂樂速通行。


寅三、解脫無上

解脫無上者,謂不動心解脫。當知此中,總說智斷現法樂住。


丑三、料簡 

寅一、簡有學三種

有學妙智、正行、解脫,不名無上,猶有上故。


寅二、釋樂速通行

當知一切阿羅漢行,皆得名為樂速通行,一切麤重永滅故,一切所作已辦故。


子四、二時遍知及證漏盡 

丑一、由四相 

寅一、標

復次,依菩提分擇諸行故,於二時中,由四種相,如實遍知薩迦耶見;即於二時,無間證得諸漏永盡。


寅二、釋 

卯一、二時

云何二時?一、在異生地,二、在見地。


卯二、四相 

辰一、徵

云何由四種相?


辰二、列

一、由自性故;二、由處所故;三、由等起故;四、由果故。


辰三、釋 

巳一、自性故

自性故者,謂諸行自性薩迦耶見,及五種行,彼計為我、或為我所。

  及五種行者:色等五蘊名五種行應知。


巳二、處所故

處所故者,謂所緣境。


巳三、等起故 

午一、出體性

等起故者,謂見取所攝,無明觸生受為緣愛。


午二、廣緣起

此復有五緣起次第。謂界種種性為緣,生觸種種性;觸種種性為緣,生受種種性;受種種性為緣,生愛種種性;愛種種性為緣,生取種種性。


午三、顯無常

夫緣生者,體必無常。


巳四、由果故 

午一、標列

由果故者,謂於三時,薩迦耶見能為障礙。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二、現觀時,三、得阿羅漢時。


午二、隨釋 

未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 

申一、有惑有疑

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增上力故,有惑有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為因緣故,雖於疑惑少能除遣,然於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故,恐於涅槃我當無有。


申二、起邪分別

由此隨眠薩迦耶見增上力故,於諸行中起邪分別,謂我當斷、當壞、當無,便於涅槃發生斷見及無有見。由此因緣,於般涅槃其心退還,不樂趣入。


未二、現觀時

彼於異時,雖從此過淨修其心,又於聖諦已得現觀 ,然謂我能證諦現觀 。彼於此慢,由隨眠故,仍未能離。


未三、得阿羅漢時

又時時間由忘念故,觀我起慢,因此慢纏差別而轉,謂我為勝、或等、或劣。


午三、料簡

前兩位中,由隨眠力能作障礙;於第三位,由習氣力能作障礙。


丑二、由三緣 

寅一、略標列

又由三緣,諸行生長。一、由宿世業、煩惱力,二、由願力,三、由現在眾因緣力。


寅二、顯知斷

於異生地能遍知故,於見地中,無間能得見道所斷諸漏永盡;於見地中能遍知故,次斷餘結,得阿羅漢,無間證得諸漏永盡。


3 記三
3 記三
【雜】

一七〇[1];一七〇(五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東園鹿母講堂。爾時,世尊於晡時從禪覺,於諸比丘前敷座而坐。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時有一比丘,從座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此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耶」?佛告比丘:「還坐而問,當為汝說」。時彼比丘為佛作禮,還復本坐。白佛言:「世尊!此五受陰以何為根?以何集?以何生?以何轉[2]」?佛告比丘:「此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轉」。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而白佛言:「世尊為說五陰即受,善哉所說。今當更問:世尊!陰即受,為五陰異受耶」?佛告比丘:「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比丘白佛:「善哉!世尊!歡喜隨喜。今復更問:世尊!有二陰相關耶」?佛告比丘:「如是,如是!猶若有一人,如是思惟:我於未來得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是名比丘陰、陰相關也」。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歡喜隨喜。更有所問:世尊!云何名陰」?佛告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陰,是名為陰。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是比丘!是名為陰」。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歡喜隨喜。更有所問:世尊!何因、何緣名為色陰?何因、何緣名受、想、行、識陰」?佛告比丘:「四大因、四大緣,是名色陰。所以者何?諸所有色陰,彼一切悉皆四大緣、四大造故。觸因、觸緣,生受、想、行,是故名受、想、行陰。所以者何?若所有受、想、行,彼一切觸緣故。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為識陰。所以者何?若所有識,彼一切名色緣故」。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歡喜隨喜。更有所問:云何色味?云何色患?云何色離?云何受……想……行……(云何)識味?云何識患?云何識離」?佛告比丘:「緣色生喜樂,是名色味。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若緣受、想、行、識生喜樂,是名(受、想、行、)識味。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名(受、想、行、)識患。於受、想、行、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想、行、)識離」。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歡喜隨喜。更有所問:世尊!云何生我慢」?佛告比丘:「愚癡無聞凡夫,於色見我、異我、相在,於受、想、行、識見我、異我、相在:於此生我慢」。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歡喜隨喜。更有所問:世尊!云何得無我慢」?佛告比丘:「多聞聖弟子,不於色見我、異我、相在,不於受、想、行、識見我、異我、相在」。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更有所問:何所知、何所見,疾[3]得漏盡」?佛告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如是知、如是見,疾得漏盡」。爾時,會中復有異比丘,鈍根無知,在無明㲉,起惡邪見而作是念:「若無我者,作無我業,於未來世誰當受報」?爾時,世尊知彼比丘心之所念,告諸比丘:「於此眾中,若有愚癡人,無智、明而作是念:若色無我,受、想、行、識無我,作無我業,誰當受報?如是所疑,先以解釋。彼云何?比丘!色為常耶?為非常耶」?答言:「無常,世尊」!「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見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若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是見者,是為正見。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使修厭,厭已離欲,離欲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時,眾多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名字、因、味、二我慢、疾漏盡[4]。


【雜】
【論】記

「記」:復次,由五種相,於諸行中如理問記。何等為五?一、自性故,二、流轉還滅根本故,三、還滅故,四、流轉故,五、流轉、還滅方便故。自性故者,當知色等五種自性。流轉、還滅根本故者,謂欲。由善法欲,乃至能得諸漏永盡,是故此欲名還滅根本。若由是欲,願我當得人中下類,乃至當生梵眾天等眾同分中,由於此心親近、修習、多修習故,得生於彼,是故此欲名流轉根本。還滅故者,於諸行中,唯欲貪取得斷滅故。若即諸行是取性者,應不可滅,以阿羅漢猶有諸行現可得故。若異諸行有取性者,應是無為,無為故常,亦不可滅。是故取性,但是諸行一分所攝,即此一分已得斷滅,畢竟不行,故可還滅。流轉故者,復有三種:一、後有因故,二、品類別故,三、現在因故。後有因者,謂如有一,願樂當來造作諸業。彼作是念:願我來世當成此行。由是因緣,能引後有諸行生因,不引現在,彼於現在不能引故。施設諸行,唯有二種。品類別者,謂十一種諸行品類,如前應知。現在因者,謂所造色,因四大種;受等心法,以觸為緣;所有諸識,名色為緣。流轉方便者,謂薩迦耶見為所依故,於諸行中發生我慢,及諸愛味、我我所見。還滅方便者,謂於諸行遠離我慢,及見過患并彼出離,無我我所。又流轉方便者,謂無明、愛品,隨其所應,當知其相。還滅方便者,謂彼對治。又由二緣,諸不聰慧聲聞弟子,越大師教,墮惡見中,或起言說。何等二緣?一、愚世俗諦,二、愚勝義諦。由此愚故,違越一向世俗諦理,及違越一向勝義諦理,於行流轉,不正思惟。

【論】記

癸三、記三 

子一、記諸行 丑一、如理記 寅一、標


復次,由五種相,於諸行中如理問記。


寅二、徵


何等為五?


寅三、列


一、自性故;二、流轉、還滅根本故;三、還滅故;四、流轉故;五、流轉、還滅方便故。


寅四、釋 卯一、自性故


自性故者,當知色等五種自性。


卯二、流轉還滅根本故 辰一、出體性


流轉、還滅根本故者,謂欲。


辰二、別釋相 巳一、還滅根本


由善法欲,乃至能得諸漏永盡,是故此欲名還滅根本。


巳二、流轉根本


若由是欲,願我當得人中下類,乃至當生梵眾天等眾同分中。由於此心親近、修習、多修習故,得生於彼,是故此欲名流轉根本。


卯三、還滅故 辰一、出體性


還滅故者,於諸行中,唯欲貪取得斷滅故。


辰二、遮異說 巳一、遮即諸行


若即諸行是取性者,應不可滅,以阿羅漢猶有諸行現可得故。


巳二、遮異諸行


若異諸行有取性者,應是無為;無為故常,亦不可滅。


辰三、結行攝


是故取性,但是諸行一分所攝。即此一分已得斷滅,畢竟不行,故可還滅。


卯四、流轉故 辰一、標列


流轉故者,復有三種。一、後有因故;二、品類別故;三、現在因故。


辰二、隨釋 巳一、後有因


後有因者,謂如有一願樂當來,造作諸業。彼作是念:願我來世當成此行。由是因緣,能引後有諸行生因,不引現在;彼於現在不能引故,施設諸行唯有二種。


  施設諸行唯有二種者:前說:又由三緣,諸行生長。一、由宿世業、煩惱力,二、由願力,三、由現在眾因緣力。今簡現在,故說唯二,謂業及願應知。


巳二、品類別


品類別者,謂十一種諸行品類。如前應知。


  十一種諸行品類等者:謂過去等十一義,是名諸行品類。如前決擇分中,已廣分別應知。(陵本五十六卷四頁9)


巳三、現在因


現在因者,謂所造色因四大種,受等心法以觸為緣,所有諸識名色為緣。


卯五、流轉還滅方便 辰一、約雜染清淨辨 巳一、流轉方便


流轉方便者,謂薩迦耶見為所依故。於諸行中,發生我慢及諸愛味我、我所見。


巳二、還滅方便


還滅方便者,謂於諸行遠離我慢,及見過患并彼出離,無我、我所。


辰二、約所治能治辨 巳一、流轉方便


又流轉方便者,謂無明愛品。隨其所應,當知其相。


巳二、還滅方便


還滅方便者,謂彼對治。


丑二、不如理記 寅一、標由二緣


又由二緣,諸不聰慧聲聞弟子越大師教,墮惡見中,或起言說。


寅二、釋其差別


何等二緣?一、愚世俗諦,二、愚勝義諦。由此愚故,違越一向世俗諦理,及違越一向勝義諦理,於行流轉不正思惟。


子二、記三處 

丑一、總標

復次,於三種處,唯諸聖者隨其所樂能如實記,非諸異生,除從他聞。


  於三種處者:謂諸行中我、我所見及二種慢,名三種處。如下釋義可知。


丑二、別釋 寅一、記差別


謂諸行中我、我所見,我非如實,若彼為依有我慢轉。


  若彼為依有我慢轉者:此說執著現行我慢。此以我、我所見為依而得轉故。


彼雖已斷,而此我慢一切未斷。若無起依,我慢不斷,如故現行。


  彼雖已斷等者:此說率爾現行我慢。我、我所見雖已永斷,而此我慢隨眠與纏一切未斷。如諸聖者,薩迦耶見已永斷故,不與執著現行我慢作所依止,然有習氣常所隨逐,於失念時率爾現行,我慢如故現行。如下釋義,此可了知。


寅二、廣我慢 卯一、標列二種


當知此中二種我慢。一、於諸行執著現行,二、由失念率爾現行。


卯二、隨釋差別 辰一、執著現行我慢


此中執著現行我慢,聖者已斷,不復現行。


辰二、失念現行我慢 巳一、標


第二我慢由隨眠故,薩迦耶見雖復永斷,以於聖道未善修故,猶起現行。


巳二、釋


薩迦耶見唯有習氣常所隨逐,於失念時,能與我慢作所依止,令暫現行。是故此慢亦名未斷,亦得現行。


丑三、料簡 寅一、我慢現不現行 卯一、聖者 辰一、思惟諸行


又諸聖者,若於諸行思惟自相,尚令我慢不復現行,況觀共相。


辰二、思惟假法 巳一、不現行


若於假法作意思惟,住正念者,亦令我慢不得現行。


巳二、暫現行


若於假法作意思惟,不住正念,爾時我慢暫得現行。


卯二、異生


若諸異生,雖於諸行思惟共相,尚為我慢亂心相續,況住餘位。


  況住餘位者:此說餘位,謂於諸行思惟自相應知。


寅二、見慢斷及未斷 卯一、見


又薩迦耶見,聖相續中,隨眠與纏皆已斷盡;於學位中,習氣隨逐,未能永斷。


卯二、慢 辰一、總標未斷


若諸我慢,隨眠與纏皆未能斷。


辰二、別顯纏攝


又計我欲者,當知即是我慢纏攝。何以故?由失念故,於欲、於定為諸愛味所漂淪者,依此欲門,諸我慢纏數數現起。


  又計我欲等者:此顯於學位中,由薩迦耶見習氣隨逐,計我為勝、或等、或劣,名計我欲,如前已說。又時時間,由忘念故,觀我起慢,因此慢纏差別而轉,其義應知。


辰三、未斷異名 巳一、未斷


言未斷者,由隨眠故。


巳二、未遍知


未遍知者,由彼纏故,彼於爾時有忘念故。


巳三、未滅


言未滅者,雖於此纏暫得遠離,尋復現行。


巳四、未吐


言未吐者,由彼隨眠未永拔故。


子三、記慰問 丑一、辨二種 寅一、標列


復次,同梵行者,於餘同梵行所,略有二種慰問。一、問病苦,二、問安樂。


寅二、隨釋 卯一、問病苦攝 辰一、寧可忍不


問病苦者,如問彼言所受疹疾寧可忍不者,謂問:氣息無擁滯乎?


辰二、得支持不


得支持不者,謂問:苦受不至增乎?非無間乎?非不愛觸之所觸乎?非違慮乎?非笮身乎?或被笮者得除釋乎?


  非笮身乎者:前問心苦,此問身苦。苦受逼切迫迮於身,是名笮身。


卯二、問安樂攝 辰一、少病不


問安樂者,謂如有一,隨所問言少病不者,此問:不為嬰疹惱耶?


辰二、少惱不


少惱不者,此問:不為外諸災橫所侵逼耶?


辰三、起居輕利不


起居輕利不者,此問:夜寐得安善耶?所進飲食易消化耶?


辰四、有歡樂不 巳一、釋


有歡樂不者,此問:得住無罪觸耶?


巳二、指


如是等類差別言詞,如聲聞地於所飲食知量中釋。


  如是等類差別言詞等者:聲聞地說:若受飲食,為除饑渴、為攝梵行、為斷故受、為令新受當不更生、為當存養力樂無罪安隱而住,如是習近無罪無染所有存養,而自存活。(陵本二十三卷十五頁989)決擇分中,釋此義云:舊受者,饑所起。苦受者,食所起。撫育者,增梵行故。力者,能害所治故。樂者,現法樂住故。無罪者,淨福田故。安隱住者,煩惱苦斷能作證故。(陵本七十卷五頁6)由是此說:如是等類差別言詞。


丑二、攝四位


當知此問,在四位中。一、內逼惱分,二、外逼惱分,三、住於夜分,四、住於晝分。

【雜】

一七一[1];一七一(一〇三)

[2]如是我聞:一時,有眾多上座比丘,住拘舍彌國瞿師羅園。時有差摩比丘,住拘舍彌國跋陀梨園,身得重病。時有陀娑比丘,為瞻病者。時陀娑比丘詣諸上座比丘,禮諸上座比丘足,於一面住。諸上座比丘告陀娑比丘言:「汝往詣差摩比丘所,語言:諸上座問汝:身小差,安隱,苦患不增劇耶」?時陀娑比丘受諸上座比丘教,至差摩比丘所,語差摩比丘言:「諸上座比丘問訊,汝苦患漸差不?眾苦不至增耶」?差摩比丘語陀娑比丘言:「我病不差、不安隱,身諸苦轉增無救。譬如多力士夫,取羸劣人,以繩繼[3]頭,兩手急絞,極大苦痛;我今苦痛,有過於彼。譬如屠牛,以利刀生割其腹,取其內藏,其牛腹痛,當何可堪!我今腹痛,甚於彼牛。如二力士,捉一劣夫,懸著火上,燒其兩足;我今兩足,熱過於彼」。時陀娑比丘還至諸上座所,以差摩比丘所說病狀,具白諸上座。時諸上座,還遣陀娑比丘至差摩比丘所,語差摩比丘言:「世尊所說,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汝差摩能少觀察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耶」?時陀娑比丘受諸上座比丘教已,往語差摩比丘言:「諸上座語汝:世尊說五受陰,汝能少觀察非我、非我所耶」?差摩比丘語陀娑言:「我於彼五受陰,能觀察非我、非我所」。陀娑比丘還白諸上座:「差摩比丘言:我於五受陰,能觀察非我、非我所」。諸上座比丘復遣陀娑比丘,語差摩比丘言:「汝能於五受陰觀察非我、非我所,如漏盡阿羅漢耶」?時陀娑比丘受諸上座比丘教,往詣差摩比丘所,語差摩言:「比丘!能如是觀五受陰者,如漏盡阿羅漢耶」?差摩比丘語陀娑比丘言:「我觀五受陰非我、非我所,非漏盡阿羅漢也」。時陀娑比丘還至諸上座所,白諸上座:「差摩比丘言:我觀五受陰非我、非我所,而非漏盡阿羅漢也」。時諸上座語陀娑比丘:「汝復還語差摩比丘:汝言我觀五受陰非我、非我所,而非漏盡阿羅漢,前後相違」!陀娑比丘受諸上座比丘教,往語差摩比丘:「汝言我觀五受陰非我、非我所,而非漏盡阿羅漢,前後相違」!差摩比丘語陀娑比丘言:「我於五受陰,觀察非我、非我所,而非阿羅漢者,我於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陀娑比丘還至諸上座所,白諸上座:「差摩比丘言:我於五受陰,觀察非我、非我所,而非漏盡阿羅漢者,於五受陰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諸上座復遣陀娑比丘語差摩比丘言:「汝言有我,於何所有我?為色是我?為我異色?受、想、行、識是我?為我異(受、想、行、)識耶」?差摩比丘語陀娑比丘言:「我不言色是我,我異色;受、想、行、識是我,我異(受、想、行、)識,然於五受陰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差摩比丘語陀娑比丘言:「何煩令汝駈馳[4]往反,汝取杖來,我自扶杖詣彼上座,願授以杖」!

差摩比丘即自扶杖,詣諸上座。時諸上座遙見差摩比丘扶杖而來,自為敷座,安停脚机,自往迎接,為持衣鉢,命令就座,共相慰勞。慰勞已,語差摩比丘言:「汝言我慢,何所見我?色是我耶?我異色耶?受、想、行、識是我耶?我異(受、想、行、)識耶」?差摩比丘白言:「非色是我,非我異色;非受、想、行、識是我,非我異(受、想、行、)識,然[5]於五受陰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譬如優鉢羅、鉢曇摩、拘牟頭、分陀利華香,為即根香耶?為香異根耶?為莖、葉、鬚、精麤香耶?為香異精麤耶?為等說不」?諸上座答言:「不也。差摩比丘!非優鉢羅、鉢曇摩、拘牟頭、分陀利根即是香,非香異根;亦非莖、葉、鬚、精麤是香,亦非香異精麤也」。差摩比丘復問:「彼何等香」?上座答言:「是華香」。差摩比丘復言:「我亦如是。非色即我,我不離色;非受、想、行、識即我,我不離(受、想、行、)識。然我於五受陰見非我、非我所,而於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諸上座!聽我說譬,凡智者因譬類得解。譬如乳母衣,付浣衣者,以種種灰湯浣濯塵垢,猶有餘氣,要以種種雜香薰令消滅。如是多聞聖弟子,雖[6]於五受陰,正觀非我、非我所,然[7]於五受陰我慢、我欲、我使,未斷、未知、未離、未吐。然後於五受陰,增進思惟,觀察生滅: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於五受陰如是觀生滅已,我慢、我欲、我使一切悉除,是名真實正觀」。差摩比丘說此法時,彼諸上座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差摩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法喜利故,身病悉除。時諸上座比丘語差摩比丘言:「我聞仁者初所說,已解、已樂,況復重聞!所以問者,欲發仁者微妙辯才,非為嬈亂,汝便堪能廣說如來、應、等正覺法」。時諸上座聞差摩比丘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三(問病)

「三」:復次,於三種處,唯諸聖者,隨其所樂能如實記,非諸異生,除從他聞。謂諸行中我、我所見,我非如實,若彼為依,有我慢轉。彼雖已斷,而此我慢一切未斷,若無起依,我慢不斷,如故現行。當知此中二種我慢:一、於諸行執著現行,二、由失念率爾現行。此中執著現行我慢,聖者已斷,不復現行。第二我慢,由隨眠故,薩迦耶見雖復永斷,以於聖道未善修故,猶起現行。薩迦耶見唯有習氣常所隨逐,於失念時,能與我慢作所依止,令暫現行,是故此慢亦名未斷,亦得現行。又諸聖者,若於諸行思惟自相,尚令我慢不復現行,況觀共相!若於假法作意思惟,住正念者亦令我慢不得現行;若於假法作意思惟,不住正念,爾時我慢暫得現行。若諸異生,雖於諸行思惟共相,尚為我慢亂心相續,況住餘位!又薩迦耶見,聖相續中,隨眠與纏皆已斷盡。於學位中,習氣隨逐未能永斷。若諸我慢隨眠與纏皆未能斷,又計我欲者,當知即是我慢纏攝。何以故?由失念故。於欲、於定,為諸愛味所漂淪者,依此欲門,諸我慢纏數數現起。言未斷者,由隨眠故。未遍知者,由彼纏故,彼於爾時有忘念故。言未滅者,雖於此纏暫得遠離,尋復現行。言未吐者,由彼隨眠未永拔故。


(問病):復次,同梵行者於餘同梵行所,略有二種慰問:一、問病苦,二、問安樂。問病苦者,如問彼言:所受疹疾寧可忍不者,謂問氣息無擁滯乎。得支持不者,謂問苦受不至增乎,非無間乎,非不愛觸之所觸乎,非違慮乎,非笮身乎,或被笮者得除釋乎。問安樂者,謂如有一隨所問言:少病不者,此問不為嬰疹惱耶。少惱不者,此問不為外諸災橫所侵逼耶。起居輕利不者,此問夜寐得安善耶,所進飲食易消化耶。有歡樂不者,此問得住無罪觸耶。如是等類差別言詞,如聲聞地,於所飲食知量中釋。當知此問,在四位中:一、內逼惱分,二、外逼惱分,三、住於夜分,四、住於晝分。


【論】三(問病)
4似正法
4似正法
【雜】

一七二[1];一七二(一〇四)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比丘名焰摩迦,起惡邪見,作如是言:「如我解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時有眾多比丘,聞彼所說,往詣其所,語焰摩迦比丘言:「汝實作是說,如我解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耶」?答言:「實爾,諸尊」!時諸比丘語焰摩迦:「勿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說,汝當盡捨此惡邪見」!諸比丘說此語時,焰摩迦比丘猶執惡邪見,作如是言:「諸尊!唯此真實,異則虛妄」。如是三說。時諸比丘不能調伏焰摩迦比丘,即便捨去。往詣尊者舍利弗所,語尊者舍利弗言:「尊者當知!彼焰摩迦比丘起如是惡邪見言:我解知佛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更無所有。我等聞彼所說已,故往問焰摩迦比丘:汝實作如是知見耶?彼答我言:諸尊!實爾,異則愚說。我即語言:汝勿謗世尊!世尊不作此語,汝當捨此惡邪見。再三諫彼,猶不捨惡邪見,是故我今詣尊者所,唯願尊者當令焰摩迦比丘息惡邪見,憐愍彼故」。舍利弗言:「如是,我當令彼息惡邪見」。時眾多比丘,聞舍利弗語,歡喜隨喜而還本處。

爾時,尊者舍利弗,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出城,還精舍,舉衣鉢已,往詣焰摩迦比丘所。時焰摩迦比丘遙見尊者舍利弗來,即為敷座洗足,安停脚机;奉迎,為執衣鉢,請令就座。尊者舍利弗就座,洗足已,語焰摩迦比丘:「汝實作如是語,我解知世尊所說法,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耶」?焰摩迦比丘白舍利弗言:「實爾,尊者舍利弗」!舍利弗言:「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云何焰摩迦!色為常耶?為非常耶」?答言:「尊者舍利弗!無常」。復問:「若無常者是苦不」?答言:「是苦」。復問:「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復問:「云何焰摩迦!色是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受、想、行、識是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云何焰摩迦!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非色、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如是焰摩迦!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汝云何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為時說耶」?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復問焰摩迦:「先言我解知世尊所說,漏盡阿羅漢身壞命終無所有,云何今復言非耶」?焰摩迦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我先不解、無明故,作如是惡邪見說。聞尊者舍利弗說已,不解、無明一切悉斷」。復問焰摩迦:「若復問比丘,如先惡邪見所說,今何所知見,一切悉得遠離?汝當云何答」!焰摩迦答言:「尊者舍利弗!若有來問者,我當如是答:漏盡阿羅漢色無常,無常者是苦,苦者寂靜、清涼、永沒。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有來問者,作如是答」。舍利弗言:「善哉!善哉!焰摩迦比丘!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漏盡阿羅漢色無常,無常者是苦,若[2]無常苦者是生滅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尊者舍利弗語焰摩迦比丘:「今當說譬,夫智者以譬得解。如長者子,長者子大富多財,廣求僕從,善守護財物。時有怨家惡人,詐來親附,為作僕從,常伺其便。晚眠早起,侍息左右,謹敬其事,遜其言辭,令主意悅,作親友想、子想,極信不疑,不自防護,然後手執利刀以斷其命。焰摩迦比丘!於意云何?彼惡怨家為長者親友,非為初始方便,害心常伺其便,至其終耶?而彼長者不能覺知,至今受害」。答言:「實爾」。尊者舍利弗語焰摩迦比丘:「於意云何?彼長者本知彼人詐親欲害,善自防護,不受害耶」?答言:「如是,尊者舍利弗」!「如是,焰摩迦比丘!愚癡無聞凡夫,於五受陰作常想、安隱想、不病想,我想、我所想,於此五受陰保持、護惜,終為此五受陰怨家所害,如彼長者為詐親怨家所害而不覺知。焰摩迦!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非我所,於此五受陰不著、不受,不受故不著,不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焰摩迦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尊者舍利弗為焰摩迦比丘說法,示教、照喜已,從座起去。


【雜】
【論】似正法

「似正法」:復次,若有說言:諸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物務、蘊界處等,若順、不順不如實知,言阿羅漢不順。不順,是不如理虛妄分別,非阿羅漢現法不順。所以者何?彼於食物務、蘊界處等現可見故。由此因緣,諸阿羅漢於其滅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是故世尊言阿羅漢是不順者,定是密語。當知此是似正法見。由二種義,勢力為緣,諸同梵行或大聲聞,為欲斷滅如是所生似正法見,極作功用,勿令彼人或自陳說,或示於他,由是因緣墮極下趣;或由愛敬如來聖教,勿因如是似正法見,令佛聖教速疾隱滅。復有二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見:一者、於內薩迦邪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計流轉、還滅士夫。為斷如是二種因故,說二正法以為對治。謂於諸行,次第宣說無常、無我,於四句中,推求流轉、還滅士夫都不可得。謂依有為,或依無為,聲聞、獨覺、佛世尊我,說名如來。當知此我,二種假立:有餘依中假立有為,無餘依中假立無為。若依勝義,非有為,非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由說如是正法教故,於六種相覺悟生時,當知永斷似正法見。謂阿羅漢,於依所攝滅壞法故,覺悟無常;於現法中為老病等眾苦器故,覺悟是苦;於任運滅斷界、離界及與滅界,覺悟為滅,寂靜、清涼、及與永沒。若具如是正覺悟者,是阿羅漢邪增上慢俱行妄想尚不得有,況可如是於其滅後,若順不順戲論執著!當知未斷薩迦耶見,有二過患:一、於能害有苦諸行,執我我所,由此因緣,能感流轉生死大苦。二、於現法能礙無上聖慧命根。譬如有人,自知無力能害怨家,恐彼為害,先相親附,以如意事現承奉之。時彼怨家知親附已,便害其命。愚夫異生,亦復如是,恐似怨家薩迦耶見當為苦害,便起愛縛,以可意行而現承奉。如是愚癡異生之類,於能為害薩迦耶見,唯見功德,不見過失,殷到親附。既親附已,由未得退,說名損害聖慧命根。


【論】似正法

癸四、似正法 

子一、出彼見 

丑一、標說非

復次,若有說言:諸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物務、蘊、界、處等,若順不順不如實知,言阿羅漢不順。不順是不如理虛妄分別,非阿羅漢現法不順。


  於食物務等者:食謂飲食。餘所作事,說名物務。諸佛言教,或蘊相應、或界相應、或處相應、或緣起相應,如是等類,是名蘊、界、處等。於彼彼事,理無相違,說名為順;理有相違,說名不順。


丑二、顯自義


所以者何?彼於食、物務、蘊、界、處等現可見故。由此因緣,諸阿羅漢於其滅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是故世尊言阿羅漢是不順者,定是密語。


  於其滅後不順諸行等者:謂於滅後,不能如理分別諸行,是故於彼不如實知,而生執著。由是世尊言阿羅漢不順。此不順言非謂現法,故是密語。


子二、斥四法


當知此是似正法見。


子三、明彼斷 丑一、斷所為 寅一、為哀愍他


由二種義勢力為緣,諸同梵行、或大聲聞,為欲斷滅如是所生似正法見,極作功用,勿令彼人或自陳說、或示於他,由是因緣,墮極下趣。


寅二、為護聖教


或由愛敬如來聖教,勿因如是似正法見,令佛聖教速疾隱滅。


  由二種義者:謂如下說,勿墮惡趣、勿壞聖教,名由二義應知。


丑二、斷所因 寅一、出二因緣


復有二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見。一者、於內薩迦耶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計流轉、還滅士夫。


寅二、明二對治 卯一、略標列


為斷如是二種因故,說二正法以為對治。謂於諸行,次第宣說無常、無我;於四轉 中,推求流轉、還滅士夫都不可得。


  於四轉中者:謂如下說,若有為、若無為、若非有為非無為、若非無為非有為,是名四轉應知。


卯二、隨難釋


謂依有為、或依無為,聲聞、獨覺、佛世尊我說名如來。當知此我二種假立,有餘依中假立有為,無餘依中假立無為。若依勝義,非有為非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丑三、斷勝利 寅一、標永斷


由說如是正法教故,於六種相覺悟生時,當知永斷似正法見。


寅二、別釋相


謂阿羅漢,於依所攝滅壞法故,覺悟無常;於現法中,為老病等眾苦器故,覺悟是苦;於任運滅斷界、離界及與滅界,覺悟為滅、寂靜、清涼及與永沒。


  覺悟為滅寂靜清涼及與永沒者:諸有漏識,於現法中畢竟滅盡,是名為滅。諸無漏識,隨其次第,有學解脫,名為寂靜;無學解脫,名為清涼。餘依永滅,是名永沒。如是四相及無常、苦,總有六相應知。


寅三、釋前非


若具如是正覺悟者,是阿羅漢,邪增上慢俱行妄想尚不得有,況可如是於其滅後,若順不順戲論執著。


子四、斥未斷 丑一、標二過患


當知未斷薩迦耶見,有二過患。一、於能害有苦諸行,執我、我所,由此因緣,能感流轉生死大苦。二、於現法能礙無上聖慧命根。


丑二、喻釋後一 寅一、舉喻


譬如有人,自知無力能害怨家,恐彼為害,先相親附,以如意事現承奉之。時彼怨家如 親附已,便害其命。


寅二、合法


愚夫異生亦復如是,恐似怨家薩迦耶見當為苦害,便起愛縛,以可意行而現承奉。


寅三、結名


如是愚癡異生之類,於能為害薩迦耶見,唯見功德,不見過失,殷勤 親附;既親附已,由未得退,說名損害聖慧命根。

5愚癡處所
5愚癡處所
【雜】

一七三;一七三(一〇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有外道出家,名仙尼,來詣佛所,恭敬問訊,於一面坐。白佛言:「世尊!先一日時,若沙門、若婆羅門、若遮羅迦、若出家,集於希有講堂。如是義稱:富蘭那迦葉為大眾主,五百弟子前後圍遶,其中有極聰慧者,有鈍根者,及其命終,悉不記說其所往生處。復有末迦梨瞿舍利子,為大眾主,五百弟子前後圍遶,其諸弟子有聰慧者,有鈍根者,及其命終,悉不記說所往生處。如是先闍那毘羅胝子,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栴延,尼揵陀若提子等,各與五百弟子前後圍遶,亦如前者。沙門瞿曇爾時亦在。彼論中言:沙門瞿曇為大眾主,其諸弟子有命終者,即記說言:某生彼處,某生此處。我先生疑,云何沙門瞿曇得如此法」?佛告仙尼:「汝莫生疑!以有惑故,彼則生疑。仙尼!當知有三種師。何等為三?有一師,見現在世真實是我,如所知說,而無能知命終後事,是名第一師出於世間。復次,仙尼!有一師,見現在世真實是我,命終之後亦見是我,如所知說。復次,仙尼[1]!有一師,不見現在世真實是我,亦復不見命終之後真實是我。仙尼!其第一師見現在世真實是我,如所知說者,名曰斷見。彼第二師見今世後世真實是我,如所知說者,則是常見。彼第三師不見現在世真實是我,命終之後亦不見我,是則如來、應、等正覺說,現法、愛斷,離欲、滅盡、涅槃」。仙尼白佛言:「世尊!我聞世尊所說,遂更增疑」。佛告仙尼:「正應增疑,所以者何?此甚深處,難見難知,應須甚深照微妙、至到、聰慧所了,凡眾生類未能辯知。所以者何?眾生長夜異見、異忍、異求、異欲故」。

仙尼白佛言:「世尊!我於世尊所心得淨信,唯願世尊為我說法,令我即於此座慧眼清淨」!佛告仙尼:「今當為汝隨所樂說」。佛告仙尼:「色是常耶?為無常耶」?答言:「無常,世尊」!復問:「仙尼!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復問:「仙尼!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復問:「云何仙尼!色是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受、想、行、識是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復問仙尼:「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復問:「仙尼!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復問:「仙尼!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答言:「不也,世尊」!復問:「仙尼!非色,非受、想、行、識有如來耶」?答言:「不也,世尊」!佛告仙尼:「我諸弟子,聞我所說,不悉解義,而起慢無間等,非無間等故慢則不斷,慢不斷故,捨此陰已,與[2]陰相續生。是故仙尼!我則記說是諸弟子,身壞命終,生彼彼處。所以者何?以彼有餘慢故。仙尼!我諸弟子,於我所說能解義者,彼於諸慢得無間等,得無間等故諸慢則斷。諸慢斷故,身壞命終,更不相續。仙尼!如是弟子,我不說彼捨此陰已,生彼彼處。所以者何?無因緣可記說故。欲令我記說者,當記說彼:斷諸愛欲,永離有結,正意解脫,究竟苦邊。我從昔來及今現在,常說慢根[3]、慢集、慢生、慢起,若於慢無間等,觀眾苦不生」。佛說此法時,仙尼出家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爾時,仙尼出家見法,得法,斷諸疑、惑,不由他知,不由他度,於正法中心得無畏。從座起,合掌白佛言:「世尊!我得於正法中出家修梵行不」?佛告仙尼:「汝於正法得出家,受具足戒,得比丘分」。爾時,仙尼得出家已,獨一靜處,修不放逸住。如是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正信出家,出家學道,修行梵行,見法自知得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得阿羅漢。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疑癡處所

「疑癡處所」:復次,諸外道輩於內法律,二種處所疑惑愚癡。何等為二?謂佛世尊,誹毀有見及無有見,而於弟子終歿之後,記一有生,記一無生。又說勝義常住之我,現法、當來都不可得。世有三師而現可得:一、常論者,二、斷論者,三者、如來。此疑癡者,有二種因,當知如前似正法見、二種法教;能斷此因,亦如前說由二因緣。即此所說無我法性,彼諸外道難入、難了。謂此自性難了知故,雖此相貌易可了知,然其相貌不相似故。當知此中無虛誑義,自所證義,是不共義,故彼自性難可悟入。即此自性體是甚深,似甚深現,是故說名無虛誑義。又此自性,於內難見,從他言音亦難覺了,是故說名自所證義。又此自性,非尋思者之所尋思,非度量者所行境界,是故說名是不共義。又即此法,微妙、審諦、聰明、智者內所證故,說名難了。此等差別,當知如前攝異門分[4]。由二種相,一切如來所說義智,皆應了知。何等為二?一者、教智,二者、證智。教智者,謂諸異生聞、思、修所成慧;證智者,謂學、無學慧,及後所得諸世間慧。此中異生,非於一切佛所說義皆能了知,亦非於慢覺察是慢,又未能斷。若諸有學,非於我見一切義中皆不了知,又能於慢覺察是慢而未能斷。若諸無學,能作一切。

【論】疑癡處所

癸五、疑癡處所 

子一、出二種 丑一、標


復次,諸外道輩,於內法律二種處所疑惑愚癡。


丑二、徵


何等為二?


丑三、列 寅一、於有無見


謂佛世尊誹毀有見及無有見,而於弟子終歿之後,記一有生、記一無生。


寅二、於常住我


又說勝義常住之我,現法、當來都不可得,世有三師而現可得。一、常論者,二、斷論者,三者、如來。


  謂佛世尊誹毀有見等者:如下處擇攝說:薩迦耶見為所依止,於諸行中發起常見,名為有見。發起斷見,名無有見。(陵本八十九卷九頁67)此中義顯,若佛世尊誹毀有見,便不應記弟子有生;誹毀無見,便不應記弟子無生。是故諸外道輩,於此處所疑惑愚癡。又復世有三師而現可得,唯如來說勝義常住之我,現法、當來都不可得。是故諸外道輩,於此處所亦起疑惑愚癡。


子二、顯因斷 丑一、指如前說


此疑癡者有二種因,當知如前似正法見。二種法教能斷此因,亦如前說。


  此疑癡者有二種因等者:謂如前說:一者、於內薩迦耶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計流轉、還滅士夫。為斷如是二種因故,說二正法以為對治。謂於諸行,次第宣說無常、無我。此應準知。


丑二、廣無我教 寅一、難入難了 卯一、標列因緣


由二因緣,即此所說無我法性,彼諸外道難入難了,謂此自性難了知故。


  由二因緣等者:無我法性難可悟入,體甚深故,是名第一因緣。又彼外道難可了知,由非微妙審諦聰明智者不能證故,是名第二因緣。前約法性建立,後約補特伽羅建立。如下釋義,應可了知。


雖此相貌易可了知,然其相貌不相似故。


  雖此相貌易可了知等者:如言取義,說名相貌,此易可知。然不稱實,名不相似。


卯二、別釋其相 辰一、釋難入 巳一、總標


當知此中,無虛誑義、自所證義是不共義,故彼自性難可悟入。


巳二、別辨 午一、無虛誑義


即此自性,體是甚深,似甚深現,是故說名無虛誑義。


午二、自所證義


又此自性,於內難見,從他言音亦難覺了,是故說名自所證義。


午三、是不共義


又此自性,非尋思者之所尋思,非度量者所行境界,是故說名是不共義。


辰二、釋難了 巳一、顯內證


又即此法,微妙審諦聰明智者內所證故,說名難了。


巳二、指差別


此等差別,當知如前攝異門分。


  此等差別等者:攝異門分說:微細者,能入真實甚深義故。言審悉者,具能證入一切義故。言聰明者,謂與引發慧相應故。言叡哲者,謂與俱生慧相應故。或復翻此。乃至廣說。(陵本八十三卷六頁69)今此中說微妙審諦聰明智者,文別義同,故指彼釋。


寅二、智相差別 卯一、標列


由二種相,一切如來所說義智皆應了知。何等為二?一者、教智,二者、證智。


卯二、隨釋 辰一、教智


教智者,謂諸異生聞思修所成慧。


辰二、證智


證智者,謂學無學慧及後所得諸世間慧。


卯三、料簡 辰一、異生


此中異生,非於一切佛所說義皆能了知,亦非於慢覺察是慢,又未能斷。


辰二、有學


若諸有學,非於我見一切義中皆不了知,又能於慢覺察是慢,而未能斷。


辰三、無學


若諸無學,能作一切。

6不記
6不記
【雜】

一七四[1];一七四(一〇六)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有比丘名阿㝹羅度,住耆闍崛山。時有眾多外道出家,往詣阿㝹羅度所,共相問訊;共相問訊已,於一面住。白阿㝹羅度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為解釋不」?阿㝹羅度語諸外道言:「隨所欲問,知者當答」。諸外道復問:「云何尊者!如來死後為有耶」?阿㝹羅度言:「如世尊說,此是無記」。又問:「如來死後為無耶」?阿㝹羅度言:「如世尊說,此亦無記」。又問:「如來死後有無耶?非有非無耶」?阿㝹羅度言:「如世尊說,此亦無記」。復問阿㝹羅度言:「云何尊者!如來死後有耶,說言無記?死後無耶,說言無記?死後有無耶,非有非無耶,說言無記?云何尊者!沙門瞿曇為不知不見耶」?阿㝹羅度言:「世尊非不知,非不見」。時諸外道於阿㝹羅度所說,心不喜悅,呵罵已,從座起去。

時阿㝹羅度知諸外道去已,往詣佛所,稽首佛足,於一面住。以諸外道所問,向佛廣說。白佛言:「世尊!彼如是問,我如是答,為順諸法說耶?得無謗世尊耶?為順法耶?為違法耶?無令他來難詰、墮訶責處耶」?佛告阿㝹羅度言:「我今問汝,隨所問答。阿㝹羅度!色為常耶?為無常耶」?答言:「無常」。「受、想、行、識為常、無常耶」?答言:「無常,世尊」!如《焰摩迦契經》廣說,乃至「識是如來耶」?答曰:「不也」。佛告阿㝹羅度:「作如是說者,隨順諸說[2],不謗如來,非為越次,如如來說,諸次法說,無有能來難詰、訶責者。所以者何?我於色如實知,色集、色滅、色滅道跡如實知。阿㝹羅度!若捨如來,所作無知無見說者,此非等說」。佛說此經已,阿㝹羅度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不記

「不記」:復次,諸佛如來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如實知,正觀於彼二種道理,不應記別。若記別者,能引無義,故不記別,亦不執著,謂於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若於如來如是智見為先不記謂無知者,當知自顯妄見俱行無智之性。


【論】不記

癸六、不記 

子一、明不應記 

丑一、標於二種


復次,諸佛如來,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如實知,正觀於彼二種道理,不應記別。


丑二、為遮無義


若記別者,能引無義,故不記別,亦不執著。謂於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子二、斥餘有記


若於如來如是智見為先不記謂無知者,當知自顯妄見俱行無智之性。


7變壞
7變壞
【雜】

一七五[1];一七五(一〇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婆祇國設首婆羅山鹿野深林中。爾時,有那拘羅長者,百二十歲,年耆根熟,羸劣苦病,而欲覲見世尊及先所宗重知識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年衰老,羸劣苦病,自力勉勵,覲見世尊及先所宗重知識比丘。唯願世尊為我說法,令我長夜安樂」!爾時,世尊告那拘羅長者:「善哉長者!汝實年老根熟,羸劣苦患,而能自力覲見如來并餘宗重知識比丘。長者!當知於苦患身,常當修學不苦患身」。爾時,世尊為那拘羅長者,示[2]教、照喜,默然而住。那拘羅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佛而去。

時尊者舍利弗,去世尊不遠,坐一樹下。那拘羅長者往詣尊者舍利弗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時尊者舍利弗問長者言:「汝今諸根和悅,貌色鮮明,於世尊所得聞深法耶」?那拘羅長者白舍利弗:「今日世尊為我說法,示教、照喜,以甘露法灌我身心,是故我今諸根和悅、顏貌鮮明」。尊者舍利弗問長者言:「世尊為汝說何等法,示教、照喜,甘露潤澤」?那拘羅長者白舍利弗:「我向詣世尊所,白世尊言:我年衰老,羸劣苦患,自力而來,覲見世尊及所宗重知識比丘。佛告我言:善哉長者!汝實衰老,羸劣苦患,而能自力詣我及見先所宗重比丘。汝今於此苦患之身,常當修學不苦患身。世尊為我說如是法,示教、照喜,甘露潤澤」。尊者舍利弗問長者言:「汝向何不重問世尊:云何苦患身、苦患心?云何苦患身、不苦患心」!長者答言:「我以是義故,來詣尊者,唯願為我略說法要」!尊者舍利弗語長者言:「善哉長者!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愚癡無聞凡夫,於色集、色滅、色患、色味、色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愛樂於色,言色是我、是我所,而取攝受。彼色若壞、若異,心識隨轉,惱苦生。惱苦生已,恐怖、障閡、顧念、憂苦、結戀。於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身、心苦患。云何身苦患、心不苦患?多聞聖弟子,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生愛樂,見色是我、是我所。彼色若變、若異,心不隨轉惱苦生;心不隨轉惱苦生已,得不恐怖、障閡、顧念、結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身苦患、心不苦患」。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那拘羅長者得法眼淨。爾時,那拘羅長者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心得無畏。從座起,整衣服,恭敬合掌,白尊者舍利弗:「我已超、已度。我今歸依佛、法、僧寶,為優婆塞,證知我!我今盡壽歸依三寶」。爾時,那拘羅長者聞尊者舍利弗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雜】
【論】變壞

「變壞」:復次,應知略有二種變壞:一者、諸行衰老變壞,謂如有一年百二十,其形衰邁,由是因緣,名身老病。二者、心憂變壞,由是因緣,名心老病。第一變壞,若愚、若智,皆於其中不隨所欲。第二變壞,智者於中能隨所欲,非諸愚者。又諸愚夫,若身老病,當知其心定隨老病;其有智者,身雖老病而心自在,不隨老病。是名此中愚、智差別。


【論】變壞

癸七、變壞 

子一、標二種


復次,應知略有二種變壞。


子二、釋彼相 丑一、諸行衰老變壞


一者、諸行衰老變壞。謂如有一,年百二十,其形衰邁。由是因緣,名身老病。


丑二、心憂變壞


二者、心憂變壞。由是因緣,名心老病。


子三、簡差別 丑一、辨 寅一、約所欲辨


第一變壞,若愚、若智,皆於其中不隨所欲。第二變壞,智者於中能隨所欲,非諸愚者。


寅二、約所隨辨


又諸愚夫若身老病,當知其心定隨老病;其有智者身雖老病,而心自在,不隨老病。


丑二、結


是名此中愚智差別。

8 大師記
8 大師記
【雜】

一七六[1];一七六(一〇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釋氏天現聚落。爾時,有西方眾多比丘,欲還西方安居。詣世尊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為其說法,示教、照喜。種種示教、照喜已,時西方眾多比丘從座起,合掌白佛言:「世尊!我西方眾多比丘,欲還西方安居,今請奉辭」!佛告西方諸比丘:「汝辭舍利弗未」?答言:「未辭」。佛告西方諸比丘:「舍利弗淳修梵行,汝當奉辭,能令汝等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時西方諸比丘,辭退欲去。

時尊者舍利弗,去佛不遠,坐一堅固樹下。西方諸比丘,往詣尊者舍利弗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尊者舍利弗言:「我等欲還西方安居,故來奉辭」。舍利弗言:「汝等辭世尊未」?答言:「已辭」。舍利弗言:「汝等還西方,處處異國,種種異眾,必當問汝。汝等今於世尊所,聞善說法,當善受、善持、善觀、善入,足能為彼具足宣說,不毀佛耶?不令彼眾難問詰責、墮負處耶」?彼諸比丘白舍利弗:「我等為聞法故來詣尊者,唯願尊者具為我說,哀愍故」!尊者舍利弗告諸比丘:「閻浮提人聰明利根,若剎利、若婆羅門、若長者、若沙門,必當問汝:汝彼大師云何說法?以何教教?汝當答言:大師唯說調伏欲貪,以此教教。當復問汝:於何法中調伏欲貪?當復答言:大師唯說於彼色陰調伏欲貪,於受、想、行、識陰調伏欲貪,我大師如是說法。彼當復問:欲貪有何過患故,大師說於色調伏欲貪,受、想、行、識調伏欲貪?汝復應答言:若於色欲不斷、貪不斷、愛不斷、念不斷、渴不斷者,彼色若變、若異,則生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見欲貪有如是過故,於色調伏欲貪,於受、想、行、識調伏欲貪。彼復當問:見斷欲貪有何福利故,大師說於色調伏欲貪,於受、想、行、識調伏欲貪?當復答言:若於色斷欲、斷貪、斷念、斷愛、斷渴,彼色若變、若異,不起憂悲惱苦。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諸尊!若受諸不善法因緣故,今得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於善處者,世尊終不說言當斷諸不善法,亦不教人於佛法中修諸梵行,得盡苦邊。以受諸不善法因緣故,今現法苦住、障礙、熱惱,身壞命終墮惡道中,是故世尊說言當斷不善法,於佛法中修諸梵行,平等盡苦,究竟苦邊。若受諸善法因緣,現法苦住、障礙、熱惱,身壞命終墮惡道中者,世尊終不說受持善法,於佛法中修諸梵行,平等盡苦,究竟苦邊。(以)受持善法,現法樂住,不苦、不礙、不惱、不熱,身壞命終生於善處,是故世尊讚歎教人受諸善法,於佛法中修諸梵行,平等盡苦,究竟苦邊」。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西方諸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尊者舍利弗說是法時,諸比丘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雜】
【論】大師記

「大師記」:復次,善取法者,由聞、思故;善思惟者,由修慧故;善顯了者,如所有性故;善通達者,盡所有性故。由二種相,諸聖弟子能正請問大師善記,謂於諸取斷遍知論。何等為二?一者、於此諸取斷遍知論,二者、為此諸取斷遍知論。當知此中,於一切行斷遍知論,所謂如來。又此諸取,若未斷滅,隨觀彼有三種過患;若已斷滅,隨觀彼有三種功德。一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行若變壞,便生愁等,應知是名第一過患,已得諸行變壞所作。二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為得未得可意諸行,於追求時,廣行非一種種眾多差別不善。由此追求行不善故,住四種苦:一、將現前隣近所起,二、正現前現在所起,三、他逼迫增上所起,四、自雜染增上所起。應知是名第二過患。三者、即由如是惡不善法,愛習為因,身壞死後,往諸惡趣,應知是名第三過患。與此相違,於諸取斷,隨觀三種功德勝利,如應當知。


【論】大師記

癸八、大師記 

子一、標於諸取斷遍知論 丑一、辨行相 寅一、善取法善思惟


復次,善取法者,由聞思故。善思惟者,由修慧故。


寅二、善顯了善通達


善顯了者,如所有性故。善通達者,盡所有性故。


寅三、正請問善記


由二種相,諸聖弟子能正請問,大師善記。


丑二、出依處


謂於諸取斷遍知論。


子二、列釋二種善問記相 丑一、徵


何等為二?


丑二、列


一者、於此諸取斷遍知論,二者、為此諸取斷遍知論。


丑三、釋 寅一、明不共


當知此中,於一切取 斷遍知論,所謂如來。


  所謂如來者:謂唯如來能受施設諸取斷遍知論,簡非外道,故作是說。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自戒、我語。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內法大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菩提分法擇攝中說應知。(陵本九十七卷三頁79)


寅二、顯隨觀 卯一、總標


又此諸取若未斷滅,隨觀彼有三種過患;若已斷滅,隨觀彼有三種功德。


卯二、別釋 辰一、舉過患 巳一、第一過患


一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行若變壞,便生愁等。應知是名第一過患,已得諸行變壞所作。


巳二、第二過患 午一、辨 未一、起追求


二者、於諸行中所生諸取,為得未得可意諸行,於追求時,廣行非一種種眾多差別不善。


未二、住四苦


由此追求行不善故,住四種苦。一、將現前,鄰近所起;二、正現前,現在所起;三、他逼迫增上所起;四、自雜染增上所起。


午二、結


應知是名第二過患。


巳三、第三過患


三者、即由如是惡不善法愛習為因,身壞死後往諸惡趣。應知是名第三過患。


辰二、例功德


與此相違,於諸取斷隨觀三種功德勝利,如應當知。

9 三見滿
9 三見滿
【雜】

一七七;一七七(一〇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池水,方五十由旬,深亦如是,其水盈滿。復有士夫以毛、以草、或以指爪,以渧彼水。諸比丘!於意云何?彼士夫水渧為多,池水為多」?比丘白佛:「彼士夫以毛、以草、或以指爪,所渧之水,少少不足言。池水甚多,百千萬倍不可為比」。「如是諸比丘!見諦者所斷眾苦,如彼池水,於未來世永不復生」。爾時,世尊說是法已,入室坐禪。

時尊者舍利弗,於眾中坐,世尊入室去後,告諸比丘:「未曾所聞!世尊今日善說池譬。所以者何?聖弟子具足見諦,得無間等果。若凡俗邪見,身見根本,身見集,身見生,身見起,謂憂慼、隱覆、慶吉、保惜,說我,說眾生,說奇特,矜舉:如是眾邪,悉皆除滅,斷除根本,如折多羅樹,於未來世更不復生。諸比丘!何等為見諦聖弟子斷上眾邪,於未來世永不復起?愚癡無聞凡夫,見色是我,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是我,異我,我在識,識在我。云何見色是我?得地一切入處正受觀已,作是念:地即是我,我即是地,我及地唯一無二,不異不別。如是水,火,風,青,黃,赤,白,一切入處正受觀已,作是念:白即是我,我即是白[1],唯一無二,不異不別。如是於一切入處,一一計我,是名色即是我。云何見色異我?若彼見受是我,見受是我已,見色是我所;或見想、行、識即是我,見色是我所,是名色異我[2]。云何見我中色?謂見受是我,色在我中;又見想、行、識即是我,色在我中,是名我中色[3]。云何見色中我?謂見受即是我,於色中住,入於色,周遍其四體;見想、行、識是我,於色中住,周遍其四體,是名色中我。云何見受即是我?謂六受身: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此六受身,一一見是我[4],是名受即是我。云何見受異我?謂見色是我,受是我所;謂想、行、識是我,受是我所,是名受異我。云何見我中受?謂色是我,受在其中;想、行、識是我,受在其中,是謂我中受[5]。云何見受中我?謂色是我,於受中住,周遍其四體;想、行,識是我,於受中住,周遍其四體,是名受中我。云何見想即是我?謂六想身: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此六想身,一一見是我,是名想即是我。云何見想異我?謂見色是我,想是我所;受、行、識[6]是我,想是我所,是名想異我。云何見我中想?謂色是我,想在中住;受、行、識是我,想在中住,是謂我中想[7]。云何見想中我?謂色是我,於想中住,周遍其四體;受、行、識是我,於想中住,周遍其四體[8],是名想中我。云何見行是我?謂六思身;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於此六思身,一一見是我,是名行即是我。云何見行異我?謂色是我,行是我所;受、想、識是我,行是我所,是名行異我。云何見我中行?謂色是我,行在中住;受、想[9]、識是我,行在中住,是謂我中行。云何見行中我?謂色是我,於行中住,周遍其四體,謂受、想、識是我,於行中住,周遍其四體,是名行中我。云何見識即是我?謂六識身:眼識,耳、鼻、舌、身、意識身。於此六識身,一一見是我,是名識即是我。云何見識異我?見色是我,識是我所;見受、想、行是我,識是我所,是名識異我。云何見我中識?謂色是我,識在中住;受、想、行是我,識在中住,是名我中識。云何識中我?謂色是我,於識中住,周遍其四體;受、想、行是我,於識中住,周遍其四體,是名識中我。如是聖弟子見四真諦,得無間等果,斷諸邪見,於未來世永不復起。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一向積聚,作如是觀:一切無常,一切苦,一切空,一切非我,不應愛樂、攝受、保持。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不應愛樂、攝受、保持。如是觀,善繫心住,不愚於法。復觀精進,離諸懈怠,心得喜樂,身心猗息,寂靜捨住,具諸道品,修行滿足,永離諸惡,非不消煬,非不寂滅。滅而不起,減而不增,斷而不生[10],不取不著,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舍利弗說是法時,六十比丘不受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
【論】三見滿

「三見滿」:復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云何名為三種聖者?一、正見具足,謂於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二、已見聖諦,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住有學位者。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住無學位者。云何名為三見圓滿?一、初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此三圓滿,依說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云何名為超三種苦?謂初見圓滿,能超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切惡趣眾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眾苦。此中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謂此正法毘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呪、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覩相為祥、不祥。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云何違諍所生眾苦?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增盛,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謂己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凌蔑於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內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斷如是眾苦。所以者何?彼於當來,由意樂故,於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又即依此初見圓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於內諸行發生法智,於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為一聚,以不緣他智而入現觀,謂以無常行或隨餘一行。彼於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能超第二苦。彼住此已,如先所得七覺分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苦。此中第一補特伽羅,猶殘二苦,及殘現在所依身苦。第二補特伽羅,唯殘一苦,及依身苦。第三補特伽羅,一切苦斷,但依身苦暫時餘在,譬如幻化。又依分別薩迦耶見,立二十句,不依俱生。又內法者,無如是行,依遍處定,謂地為我,我即是地,乃至廣說,一切應知。

【論】三見滿

癸九、三見滿 

子一、總標


復次,當知略有三種聖者、三見圓滿,能超三苦。


子二、別釋 丑一、三種聖者


云何名為三種聖者?一、正見具足,謂於無倒法無我忍,住異生位者。二、已見聖諦,已能趣入正性離生,已入現觀,已得至果,住有學位者。三、已得最後究竟第一阿羅漢果,住無學位者。


丑二、三見圓滿 寅一、徵


云何名為三見圓滿?


寅二、列


一、初聖者隨順無漏、有漏見圓滿;二、未善淨無漏見圓滿;三、善清淨無漏見圓滿。


寅三、配


此三圓滿,依說三種補特伽羅,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隨其次第如前應知者:謂如前說異生、有學、無學次第應知。


丑三、超三種苦 寅一、徵


云何名為超三種苦?


寅二、列


謂初見圓滿,能超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第二見圓滿,能超一切惡趣眾苦;第三見圓滿,能超一切後有眾苦。


寅三、釋 卯一、超違諍苦 辰一、出彼苦 巳一、徵


此中云何名諸外道我見違諍所生眾苦?


巳二、釋 午一、由我見 未一、總顯


謂此正法毗奈耶外,所有世間種種異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生一切顛倒見趣,如是一切總稱我見。


未二、別列 申一、我論者見趣


謂我論者,我論相應一切見趣。


申二、一切常等論者見趣


或一切常論者、或一分常論者、或無因論者、或邊無邊論者、或斷滅論者、或現法涅槃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


申三、有情論者見趣


或有情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諸邪見撥無一切化生有情,誹謗他世。


申四、命論者見趣


或命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命論者計命即身,或異身等。


申五、吉祥論者見趣


或吉祥論者,彼論相應一切見趣。謂觀參羅、曆算、卜筮種種邪論,妄計誦呪、祠祀火等得所愛境,能生吉祥、能斷無義;又計覩相為祥不祥。


未三、略攝


彼復云何?謂二十句薩迦耶見為所依止,發起妄計前際、後際六十二種諸惡見趣,及起總謗一切邪見。


午二、顯眾苦 未一、徵


云何違諍所生眾苦?


未二、列


謂彼展轉見、欲相違,互興諍論,發起種種心憂惱苦、深愛藏苦、互勝劣苦、堅執著苦。


  展轉見欲相違等者:聞所成地說:諍論者,謂或依諸欲所起,或依諸見所起。此說展轉見、欲相違,如彼釋相應知。(陵本十五卷四頁89)


未三、釋 申一、心憂惱苦


當知此中,若他所勝,便生愁惱。是名初苦。


申二、深愛藏苦


若勝於他,遂作方便,令自見品轉復增盛,令他見品漸更隱昧。唯我見淨,非餘所見,執著邪見,深起愛藏。由此因緣,發生種種不正尋思,及起種種不寂靜意,損害其心。名第二苦。


申三、互勝劣苦


愛藏邪見增上力故,以他量己 ,謂己 為勝、或等、或劣;因自高舉,陵懱於他。是名第三互勝劣苦。


申四、堅執著苦


彼依此故,追求利養,即為追求苦之所觸。凡有所作,皆為惱亂詰責他論,及為自論免脫他難。是名第四堅執著苦。


未四、結


如是四種,名見違諍所生眾苦。


辰二、明超越 巳一、標


內法異生安住上品無我勝解,當知已斷如是眾苦。


巳二、徵


所以者何?


巳三、釋


彼於當來,由意樂故,於如是等諸惡見趣堪能除遣。是故若住初見圓滿,能超初苦。


卯二、超惡趣苦 辰一、明現觀


又即依此初見圓滿,親近、修習、極多修習,於內諸行發生法智,於不現見發生類智。總攝為一聚,以不緣他智而入現觀。


  總攝為一聚等者:謂不分別欲、色、無色諸行,或是現見、或非現見,是名總攝一聚。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中說:修觀行者,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賴耶識中,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由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而得轉依。轉依無間,當言已斷阿賴耶識。(陵本五十一卷十頁9)其義應知。


謂以無常行,或隨餘一行。


辰二、結超苦


彼於爾時,能隨證得第二見圓滿,及能超第二苦。


  或隨餘一行者:苦行、空行、無我行,名隨餘一行應知。


卯三、超後有苦


彼住此已,如先所得七覺分法,親近、修習、極多修習,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能隨證得後見圓滿,超後有苦。


  能斷如前所說四種業等雜染者:前說業雜染、見我慢纏雜染、愛纏雜染、彼隨眠雜染,是名四種雜染。如彼別釋應知。


子三、料簡 丑一、眾苦差別


此中第一補特伽羅,猶殘二苦,及殘現在所依身苦。


  猶殘二苦者:此中二苦,謂彼一切惡趣眾苦,及與一切後有眾苦應知。


第二補特伽羅,唯殘一苦,及依身苦。第三補特伽羅,一切苦斷,但依身苦暫時餘在,譬如幻化。


丑二、我見差別 寅一、唯依分別


又依分別薩迦耶見立二十句,不依俱生。


寅二、簡內法無


又內法者無如是行,依遍處定,謂地為我,我即是地,乃至廣說一切應知。


  依遍處定等者:十遍處三摩鉢底,名遍處定。賢聖於此無我、我所二差別故,名為無二義。如三摩呬多地說。(陵本十二卷七頁99)由是此言,又內法者無如是行,謂地為我,我即是地,乃至廣說一切應知。

10 外愚相等
10 外愚相等
【雜】

一七八[1];一七八(一一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毘舍離獼猴池側。毘舍離國有尼揵[2]子,聰慧明哲,善解諸論。有聰明慢,所廣集諸論,妙智入微,為眾說法,超諸論師。每作是念:「諸沙門、婆羅門無敵我者,乃至如來亦能共論。諸論師輩聞我名者,頭額津,腋下汗,毛孔流水。我論議風,能偃草折樹,摧破金石,伏諸龍象,何況人間諸論師輩能當我者」!時有比丘,名阿濕波誓,晨朝著衣持鉢,威儀詳序,端視平涉,入城乞食。爾時,薩遮尼揵子有少緣事,詣諸聚落,從城門出。遙見比丘阿濕波誓,即詣其所,問言:「沙門瞿曇為諸弟子云何說法?以何等法教諸弟子令其修習」?阿濕波誓言:「火種居士!世尊如是說法,教諸弟子,令隨修學。言:諸比丘!於色當觀無我,受、想、行、識當觀無我。此五受陰,勤方便觀: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薩遮尼揵子聞此語,心不喜,作是言:「阿濕波誓!汝必誤聽,沙門瞿曇終不作是說。若沙門瞿曇作是說者,則是邪見,我當詣彼難詰令止」。爾時,薩遮尼揵子,往詣聚落,諸離車等集會之處。語諸離車言:「我今日見沙門瞿曇第一弟子,名阿濕波誓,薄共論議。若如其所說者,我當詣彼沙門瞿曇,與共論議,進卻迴轉,必隨我意。譬如士夫,刈拔茇草,手執其莖,空中抖擻,除諸亂穢。我亦如是,與沙門瞿曇論議難詰,執其要領,進卻迴轉,隨其所欲,去其邪說。如沽酒家,執其酒囊,壓取清醇,去其糟滓。我亦如是,詣沙門瞿曇,論議難詰,進卻迴轉,取其清真,去諸邪說。如織席師,以席盛諸穢物,欲市賣時,以水洗澤,去諸臭穢。我亦如是,詣沙門瞿曇所,與共論議,進卻迴轉,執其綱領,去諸穢說。譬如王家調象之師,牽大醉象,入深水中,洗其身體,四支、耳、鼻,周遍沐浴,去諸塵[3]穢。我亦如是,詣沙門瞿曇所,論議難詰,進卻迴轉,隨意自在,執其要領,去諸穢說。汝諸離車,亦應共往觀其得失」。中有離車作如是言:「若薩遮尼揵子能與沙門瞿曇共論議者,無有是處」。復有說言:「薩遮尼揵子聰慧利根,能共論議」。時有五百離車,與薩遮尼揵子,共詣佛所,為論議故。

爾時,世尊於大林中,坐一樹下,住於天住。時有眾多比丘,出房外,林中經行。遙見薩遮尼揵子來,漸漸詣諸比丘所,問諸比丘言:「沙門瞿曇住在何所」?比丘答言:「在大林中,依一樹下,住於天住」。薩遮尼揵子即詣佛所,恭敬問訊,於一面坐。諸離車長者亦詣佛所,有恭敬者,有合掌問訊者,問訊已,於一面住。時薩遮尼揵子白佛言:「我聞瞿曇作如是說法,作如是教授諸弟子,教諸弟子於色觀察無我,受、想、行、識觀察無我。此五受陰,勤方便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為是瞿曇有如是教,為是傳者毀瞿曇耶?如說說耶?不如說說耶?如法說耶?法次法說耶?無有異忍來相難詰,令墮負處耶」?佛告薩遮尼揵子:「如汝所聞,彼如說說,如法說,法次法說,非為謗毀,亦無難問令墮負處。所以者何?我實為諸弟子如是說法,我實常教諸弟子令隨順法,教令觀色無我,受、想、行、識無我。觀此五受陰: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薩遮尼揵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佛告薩遮尼揵子:「宜知是時」。「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神界、藥草、樹本,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耶」?答言:「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佛告火種居士:「且立汝論本,用引眾人為」!薩遮尼揵子白佛言:「色實是我人」。佛告火種居士:「我今問汝,隨意答我。譬如國王,於自國土,有罪過者,若殺、若縛、若擯,若鞭、斷絕手足;若有功者,賜其象、馬、車乘、城邑、財寶,悉能爾不」?答言:「能爾,瞿曇」!佛告火種居士:「凡是主者,悉得自在不」?答言:「如是,瞿曇」!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受、想、行、識即是我,得隨意自在,令彼如是,不令如是耶」?時薩遮尼揵子默然而住。佛告火種居士:「速說,速說,何故默然」?如是再三,薩遮尼揵子猶故默然。時有金剛力士[4]鬼神,持金剛杵,猛火熾然,在虛空中,臨薩遮尼揵子頭上,作是言:「世尊再三問,汝何故不答?我當以金剛杵碎破汝頭,令作七分」。佛神力故,唯令薩遮尼揵子見金剛神,餘眾不見。薩遮尼揵子得大恐怖,白佛言:「不爾,瞿曇」!佛告薩遮尼揵子:「徐徐思惟,然後解說。汝先於眾中,說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而今言不,前後相違!汝先常說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火種居士!我今問汝:色為常耶?為無常耶」?答言:「無常,瞿曇」!復問:「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瞿曇」!復問:「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瞿曇」!受、想、行、識,亦如是說。佛告火種居士:「汝好思而後說」。復問火種居士:「若於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念、未離愛、未離渴,彼色若變、若異,當生憂悲惱苦不」?答曰:「如是,瞿曇」!受、想、行、識,亦如是說。復問火種居士:「於色離貪、離欲、離念、離愛、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則不生憂悲惱苦耶」?答曰:「如是,瞿曇!如實無異」。受、想、行、識,亦如是說。「火種居士!譬如士夫身嬰眾苦,常與苦俱,彼苦不斷、不捨,當得樂不」?答言:「不也,瞿曇」!「如是火種居士!身嬰眾苦,常與苦俱,彼苦不斷、不捨,不得樂也。火種居士!譬如士夫,持斧入山,求堅實材,見芭蕉樹,洪大𦟛直,即斷其根葉,剽剝其皮,乃至窮盡,都無堅實。火種居士!汝亦如是,自立論端,我今善求真實之義,都無堅實,如芭蕉樹也。而於此眾中,敢有所說,我不見沙門、婆羅門中,所知、所見,能與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共論議不摧伏者。而便自說:我論議風,偃草折樹,能破金石,調伏龍象,要能令彼額津、腋汗、毛孔水流。汝今自論己義而不自立,先所誇說能伏彼相,今盡自取而不能動如來一毛」。爾時,世尊於大眾中,被欝多羅僧,現胸而示:「汝等試看!能動如來一毛以不」?爾時,薩遮尼揵子默然低頭,慚愧失色。

爾時,眾中有一離車,名突目佉,從座起,整衣服,合掌白佛言:「世尊!聽我說譬」。佛告突目佉:「宜知是時」。突目佉白佛言:「世尊!譬如有人執持斗斛,於大聚穀中,取二三斛,今此薩遮尼揵子亦復如是。世尊!譬如長者巨富多財,忽有罪過,一切財物悉入王家。薩遮尼犍子亦復如是,所有才辯,悉為如來之所攝受。譬如城邑、聚落邊有大水,男女大小悉入水戲,取水中蟹,截斷其足,置於陸地,以無足故,不能還復入於大水。薩遮尼揵子亦復如是,諸有才辯,悉為如來之所斷截,終不復敢重詣如來,命敵論議」。爾時,薩遮尼揵子忿怒熾盛,罵唾突目佉離車言:「汝麁疎物,不審諦,何為其鳴!吾自與沙門瞿曇論,何豫汝事」?

薩遮尼揵子呵罵突目佉已,復白佛言:「置彼凡輩鄙賤之說,我今別有所問」。佛告薩遮尼揵子:「恣汝所問,當隨問答」。「云何瞿曇為弟子說法,令離疑惑」?佛告火種居士:「我為諸弟子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如實觀察,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學必見跡,不斷壞,堪任成就,厭離知見,守甘露門。雖非一切悉得究竟,且向涅槃。如是弟子從我教法,得離疑惑」。復問瞿曇:「復云何教諸弟子,於佛法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告火種居士:「正以此法,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如實知,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於爾時,成就三種無上:智無上,道無上,解脫無上[5]。成就三種無上已,於大師所,恭敬、尊重、供養如佛。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安隱,令得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世尊為涅槃故,為弟子說法。火種居士!我諸弟子,於此法中,得盡諸漏,得心解脫,得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薩遮尼揵子白佛言:「瞿曇!猶如壯夫鋒刃亂下,猶可得免,瞿曇論手,難可得脫!如盛毒蛇猶可得避,曠澤猛火猶可得避,兇惡醉象亦可得免,狂餓師子悉可得免,沙門瞿曇論議手中,難可得脫!非我凡品輕躁鄙夫,論具不備,以論議故來詣瞿曇。沙門瞿曇!此毘舍離豐樂國土,有遮波梨支提,漆菴羅樹支提,多子支提,瞿曇在拘樓陀支提,婆羅受持支提,捨重擔支提,力士寶冠支提。世尊!當安樂於此毘舍離國,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諸世間,於世尊所常得恭敬、奉事、供養,令此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長夜安樂,唯願止此!明朝與諸大眾,受我薄食」!爾時,世尊默然而許。時薩遮尼揵子,知佛世尊默然受請已,歡喜隨喜,從座起去。爾時,薩遮尼揵子於彼道中,語諸離車:「我已請沙門瞿曇及諸大眾,供設飯食,汝等人各辦一釜食,送至我所」。諸離車各還其家,星夜供辦,晨朝送至薩遮尼揵子所。薩遮尼揵子晨朝灑掃,敷座,供辦淨水。遣使詣佛,白言:「時到」!爾時,世尊與諸大眾,著衣持鉢,往薩遮尼揵子所,大眾前坐。薩遮尼揵子自手奉施清淨飲食,充足大眾。食已,洗鉢竟。薩遮尼揵子知佛食竟,洗鉢已,取一卑床,於佛前坐。爾時,世尊為薩遮尼揵子說隨喜偈言:

「於諸大會中,奉火為其最;闈[6]陀經典中,婆毘諦為最;

人中王為最;諸河海為最;諸星月為最;諸明日為最;

十方天人中,等正覺為最」!

爾時,世尊為薩遮尼揵子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還歸本處。

時諸比丘,於彼道中眾共論議:五百離車各為薩遮尼揵子供辦飲食,彼諸離車於何得福?薩遮尼揵子於何得福?爾時,諸比丘還自住處,舉衣鉢,洗足已,至世尊所,頭面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等向於路中,自共論議:五百離車為薩遮尼揵子供辦飲食,供養世尊、諸大眾,彼諸離車於何得福?薩遮尼揵子於何得福」?佛告諸比丘:「彼諸離車,供辦飲食,為薩遮尼揵子,於薩遮尼揵子所因緣得福。薩遮尼揵子得福,佛功德。彼諸離車得施有貪、恚、癡因緣果報;薩遮尼揵子得施無貪、恚、癡因緣果報」。

波多羅、十問[7],差摩、焰、仙尼,阿㝹羅、長者,西、毛端、薩遮[8]。

【雜】
【論】外愚相(成就六分)(二種論)(學無學差別)

「外愚相」:復次,諸外道輩,略有五種愚夫之相,由彼相故,墮愚夫數。謂諸外道性聰慧者,猶尚不免懷聰慧慢,況非聰慧,是名第一愚夫之相。又諸外道,多為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二愚夫之相。又諸外道,若諸聖者為說正法、正教、正誡,即便違逆,呵罵毀呰,是名第三愚夫之相。又諸外道,憙自陳說似正法論,或開示他,是名第四愚夫之相。又諸外道,雖為如來、如來弟子之所降伏,亦知如來所說法律是真善說,知自法律是妄惡說,然由我慢增上力故,都不信受,乃至不集觀察因緣,是名第五愚夫之相。


(成就六分):復次,如來成就六分,得名無間論師子王。何等為六?所謂最初往詣外道敵論者所,乃至恣其問一切義,凡所興論,非為諍論,唯除哀愍諸有情故。其未信者令彼生信,若已信者令倍增長。又興論時,諸根寂靜,形色無變,亦無怖畏習氣隨逐。又終不為諸天世間之所勝伏,一切世間無敵論者,能越一翻,唯說一翻皆能摧伏。又諸世間極聰慧者、極無畏者,若與如來共興論時,所有辯才皆悉謇訥。增上怖畏逼切身心,一切矯術虛詐言論皆不能設。又復一切同一會坐,處中大眾,皆於佛所起勝他心,於彼外道敵論者所起他勝心。又佛世尊言辭威肅,其敵論者所出言詞無有威肅。


(二種論):復次,有二種論,何等為二?一、有我論,二、無我論。無我論有力,有我論無力。有我論者常為無我論者所伏,唯除論者其力羸劣。云何名為有我論者?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為我,謂我有行,行是我所,我在行中,不流、不散,遍隨支節無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生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譬如農夫依止良田,營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是名我論。云何名為無我論者?謂有二種:一、破我論,二、立無我。破我論者,若計實我能有作用,於愛非愛諸果業中得自在者,此我恒時欣樂厭苦,是故此我唯應生福、不生非福!又我作用常現在前,內外諸行若變異時,不應發生愁憂悲歎!又我是常,以覺為先,凡所生起,常應隨轉,無有變易,然不可得。如是名為破有我論。立無我者,以一切行從眾緣生,若隨福緣福便生起,與此相違生起非福。由此為緣,能招一切愛非愛果。依眾緣故,皆是無常,唯於如是因果所攝諸行流轉假立我等。若依勝義,一切諸法皆無我等,如是名為立無我論。


(學無學差別):復次,由五種相,有學、無學二種差別:謂諸無學所成就智,說名無上;一切有學所成就智,說名有上。如智無上,當知正行及與解脫無上亦爾。又諸無學,以善清淨諸聖慧眼,觀佛法身,有學不爾。又諸無學,以善圓滿無顛倒行,奉事如來,有學不爾,是名五相[9]。


【論】外愚相(成就六分)(二種論)(學無學差別)

癸十、外愚相等 

子一、外愚夫相 

丑一、略標五種


復次,諸外道輩,略有五種愚夫之相,由彼相故,墮愚夫數。


丑二、別釋其相 寅一、第一愚相


謂諸外道,性聰慧者,猶尚不免懷聰慧慢,況非聰慧。是名第一愚夫之相。


寅二、第二愚相


又諸外道,多為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二愚夫之相。


寅三、第三愚相


又諸外道,若諸聖者為說正法正教正誡,即便違逆、呵罵、毀訾。是名第三愚夫之相。


寅四、第四愚相


又諸外道,喜自陳說似正法論,或開示他。是名第四愚夫之相。


寅五、第五愚相


又諸外道,雖為如來、如來弟子之所降伏,亦知如來所說法律是真善說,知自法律是妄惡說,然由我慢增上力故,都不信受,乃至不集觀察因緣。是名第五愚夫之相。


  乃至不集觀察因緣者:謂不修集聖道資糧,觀察一切雜染、清淨因緣故。


子二、論師子王 丑一、標


復次,如來成就六分,得名無間論師子王。


丑二、徵


何等為六?


丑三、釋6 寅一、成就初分


所謂最初往詣外道敵論者所,乃至恣其問一切義,凡所興論非為諍論,唯除哀愍諸有情故。其未信者令彼生信,若已信者令倍增長。


寅二、成就第二分


又興論時,諸根寂靜,形色無變,亦無怖畏習氣隨逐。


寅三、成就第三分


又終不為諸天世間之所勝伏,一切世間無敵論者,能越一翻唯說一翻,皆能摧伏。


  能越一翻唯說一翻者:如次配屬一切世間無敵論者,及與如來應知。


寅四、成就第四分


又諸世間極聰慧者、極無畏者,若與如來共興論時,所有辯才皆悉謇訥,增上怖畏逼切身心,一切矯術虛詐言論皆不能設。


寅五、成就第五分


又復一切同一會坐處中大眾,皆於佛所起勝他心,於彼外道敵論者所起他勝心。


寅六、成就第六分


又佛世尊言詞威肅,其敵論者所出言詞無有威肅。


子三、二論差別 丑一、標列二種


復次,有二種論。何等為二?一、有我論,二、無我論。


丑二、校量勝劣


無我論有力,有我論無力。有我論者,常為無我論者所伏,唯除論者其力羸劣。


丑三、廣釋建立 寅一、有我論者 卯一、徵


云何名為有我論者?


卯二、釋 辰一、標義


謂如有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於色等行建立為我。謂我有行,行是我所,我在行中不流不散,遍隨支節無所不至。是故色等諸行性我,依諸行田生福非福,因茲領受愛不愛果。


辰二、喻成


譬如農夫依止良田,營事農業,及與種植藥草叢林。


卯三、結


是名我論。


寅二、無我論者 卯一、徵


云何名為無我論者?


卯二、釋 辰一、標列二種


謂有二種。一、破我論,二、立無我。


辰二、別釋其相 巳一、破我論 午一、破 未一、唯應生福不生非福難


破我論者,若計實我能有作用,於愛非愛諸果業中得自在者,此我恆時欣樂厭苦,是故此我唯應生福,不生非福。


未二、不應發生愁憂等難


又我作用常現在前,內外諸行若變異時,不應發生愁憂悲歎。


未三、常應隨轉無有變易難


又我是常,以覺為先,凡所生起常應隨轉,無有變易。然不可得。


午二、結


如是名為破有我論。


巳二、立無我 午一、辨 未一、出緣生


立無我者,以一切行從眾緣生,若遇福緣,福便生起;與此相違,生起非福。由此為緣,能招一切愛非愛果。


未二、明假立


依眾緣故,皆是無常,唯於如是因果所攝諸行流轉假立我等。若依勝義,一切諸法皆無我等。


午二、結


如是名為立無我論。


  假立我等者:此中等言,等取有情、意生、摩納縛迦、養育、補特伽羅、命者、生者。如攝異門分釋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六頁6)


子四、有學無學差別 丑一、標


復次,由五種相,有學、無學二種差別。


丑二、釋 寅一、約成就三種辨 卯一、舉智無上等


謂諸無學所成就智,說名無上;一切有學所成就智,說名有上。


卯二、例正行解脫


如智無上,當知正行及與解脫無上亦爾。


寅二、約觀佛法身辨


又諸無學,以善清淨諸聖慧眼觀佛法身,有學不爾。


寅三、約奉事如來辨


又諸無學,以善圓滿無顛倒行奉事如來,有學不爾。


丑三、結


是名五相。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八

校注

[b001001] 《出三藏記集》卷一四(大正五五.一〇五下)。[b001002] 《歷代三寶紀》卷一〇(大正四九.九一上)。《大唐內典錄》卷四(大正五五.二五八下)。[b001003] 《出三藏記集》卷二(大正五五.一三上)。[b002004] 《內學》第一輯(一〇八——一〇九)。[b003005] 拙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九七——九八)。[b003006] 《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一中)。[b003007] 《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二〇上)。[b003008] 《開元釋教錄》卷四(大正五五.五一八下——五一九上)。[b003009]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上(大正六四.四四六上——中)。[b004010] 《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三下)。[b004011] 水野弘元《部派佛教與雜阿含》(《國譯一切經》卷一.四三二——四三三)。[b004012] 《阿毘達磨俱舍論稽古》卷上(大正六四.四四六上)。[b00600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〇七中)。[b006002] 《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b006003] 《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八下)。《顯揚聖教論》卷六相同(大正三一.五〇八下)。[b008004]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〇七中)。[b010005] 《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八中——下)。[b012001] 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六三六——六六四)。[b013002] 《瑜伽師地論》卷九八(大正三〇.八六一下——八六二上)。[b014003] 《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上)。[b014004] 《相應部》(四八)〈根相應〉(南傳一六下.四〇——四一)。《瑜伽師地論》卷九八(大正三〇.八六三中)。[b014005] 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對於〈道品〉的缺失部分,推定為卷二三、卷二五——兩卷(六六五)。今改正為卷二五——一卷;《雜阿含經》缺失的另一卷,應為原譯本卷二二,如下「如來所說」中說。[b015006] 《長阿含經》(二一)《梵動經》,為法藏部誦本。赤銅鍱部所誦,為《長部》(一)《梵網經》。說一切有部也名為《梵網經》,但沒有譯出。依論義抉擇,還論到《中部》(一〇二)《五三經》。在說一切有部,《五三經》應屬於《長阿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七二一)。[b019001] 《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八中——下)。[b019002] 《一切善見律註序》(南傳六五.三八)。[b019003] 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七〇——七一)。[b019004] 《瑜伽師地論》卷一八(大正三〇.三七八上)。[b019005] 《雜阿含經》卷四八(大正二.三四八中)。《相應部.諸天相應》(南傳一二.一——二)。[b020006] 《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〇六下——三〇七上)。[b022007] 《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b022008] 結偈而別為部類的,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b023009] 參閱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五一二——五一八)。[b023010] 呂澂〈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一一〇——一一三)。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五四——六五五)。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六六九——六七一)。[b024001] 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五一九——五三九)。[b025002] 《雜阿含經》卷三四——三五(大正二.二四四上——二五四下)。[b025003] 《雜阿含經》卷三五(大正二.二五七中——下)。《增支部.六集》(南傳二〇.九三)。[b025004] 《雜阿含經》卷三三(大正二.二三九下——二四〇中)。《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六六——二七〇)。[b026005] 《雜阿含經》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七上——下)。《相應部.預流相應》(南傳一六下.二四〇——二四五)。[b026006] 《相應部.勒叉那相應》(南傳一三.三七七——三八七)。《雜阿含經》卷一九(大正二.一三五上——一三九上)。[b026007] 《相應部.龍相應》(南傳一四.三九七)。[b026008] 《相應部.禪定相應》(南傳一四.四五六)。《雜阿含經》卷三一(大正二.二二二下——二二三中)。[b026009] 《相應部.見相應》(南傳一四.三四六)。[b027010] 《雜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中)。《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三.六七——七一)。[b027011] 《雜阿含經》卷三五(大正二.二五五下)。《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二一六)。[b027012] 《雜阿含經》卷三五(大正二.二五六上)。《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二一七)。[b027013] 《雜阿含經》卷四三(大正二.三一〇中)。《增支部.六集》(南傳二〇.一五八——一六一)。[b027014] 《雜阿含經》卷二〇(大正二.一四四中——下)。《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一三——一四)。[b027015] 《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一六下)。《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八七)。[b027016] 《雜阿含經》卷二一(大正二.一四九中)。[b027017] 《雜阿含經》卷二〇(大正二.一四三上——中)。《增支部.十集》(南傳二二上.二七〇——二七一)。[b027018] 《雜阿含經》卷三五(大正二.二五五下)。《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二一六);《雜阿含經》卷三五(大正二.二五六上)。《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二一七);《雜阿含經》卷四三(大正二.三一〇中)。《增支部.六集》(南傳二〇.一五八——一六一)。[b027019]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大正二七.八六六中)。[b02702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六九(大正二七.三五八中)。[b029021] 《雜阿含經》卷三一(大正二.二一九中)。[b032001] 《雜阿含經》卷五(大正二.三七中)。《瑜伽師地論》卷八八(大正三〇.七九七中)。[b033002] 《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二九八)。[b033003] 《銅鍱律.經分別》(南傳一.二六八)。[b033004] 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二二——二四)。[b033005] 《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四下)。又卷九(大正五五.六三中)。[b034006] 《瑜伽師地論》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b037007] 原始結集時,攝十經為一頌,稱為「祇夜」。後來,集經的偈頌,偈頌的類集,被稱為優陀那——嗢拕南,這是北方佛教優陀那的習慣用法。[b038008] 〈攝事分〉有《中阿含》及「如來記說」的論義,從前以為:說一切有系重視《中阿含》,所以「《雜阿含經》為主,《中阿含經》為助,加以抉擇,奠定佛法的思想宗要」(《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六六五),自「總頌」與「異品」的發見,改變了上一看法,理解為:《大空經》等,原本是附於「修多羅」總集的「異品」。[b038009] 《大正藏》《增壹阿含經》校記(大正二.八三〇中)。[b038010] 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六九五——七九二)。[b03801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六(大正二七.七九中)。[b038012] 《分別功德論》卷二(大正二五.三四中)。[b038013] 《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二下)。[b038014] 《成唯識論》卷三(大正三一.一五上)。《攝大乘論本》卷上(大正三一.一三四上)。[b039015] 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二七八——二八四)。[b039016] 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八二七——八二八)。[b039017] 參閱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五〇——五五)。[b041001] 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三〇二六中——下)。[b042002] 見《國譯一切經》目錄。[b042003] 《國譯一切經》《雜阿含經》(六四七下注)。[b042004] 〈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一〇七——一〇八)。[b042005] 〈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一一六)。[b050006] 《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八中)。又卷八五(大正三〇.七七二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〇七中)。[b050007] 《瑜伽師地論》卷九六(大正三〇.八四六下)。[b051008] 《雜阿含經》卷三一(大正二.二二四下)。[b053001] 律的原始結集,也是分為五篇的(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一三二——一三八)。[b053002]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九一上)。[b053003] 《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b053004] 《毘尼母經》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上)。[b054005] 前田惠學《原始佛教聖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五九——六六〇)。[b054006] 《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b054007] 《中部》(一〇三)《如何經》(南傳一一上.三一一——三一六)。[b055008] 《雜阿含經》卷八(大正二.五一上——中)。[b055009] 《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中、下)。[b055010] 《相應部》(四八)〈根相應〉(南傳一六下.六、一〇——一一)。[b056011]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總頌(大正二六.四五三下)。《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一〇(大正二六.七三三上)。[b056012]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五(大正二六.九四三中)。《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〇(大正二七.四六六中)。[b057013] 《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一中)。[b057014] 《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二〇上)。[b057015]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八三——八六)。[b058016]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一一一——一一五)。[b058017] 《中阿含經》卷二九(大正一.六〇九上)。[b058018] 《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三二〇)。[b058019]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五)。[b058020]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上)。[b058021]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五)。[b058022]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上)。[b058023] 《雜阿含經》卷五(大正二.三五中)。[b058024]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二六二——二六四)。[b059025] 《雜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二〇〇下)。《相應部》(四五)〈道相應〉(南傳一六上.一四五)。[b059026] 《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中)。[b059027] 《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四上)。《相應部》(四八)〈根相應〉(南傳一六下.七)。[b059028] 《瑜伽師地論》卷九八(大正三〇.八六三中——下)。[b059029] 《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二〇中)。《瑜伽師地論》卷八七(大正三〇.七九二上)。[b059030] 《雜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六五下)。《瑜伽師地論》卷八六(大正三〇.七八〇上)。《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三八——三九)。[b059031] 《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五八中)。又卷八(大正二.五四上)。又卷二(大正二.一四上)。[b059032] 《雜阿含經》卷四三(大正二.三一七上)。《瑜伽師地論》卷九一(大正三〇.八一九下)。[b060033]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七九下)。《中阿含經》卷五六(大正一.七七六上)。[b060034]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三)。《中部》(二六)《聖求經》(南傳九.二九四)。[b060035]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四〇——一四五)。[b063001] 《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五九中)。[b064002] 《瑜伽師地論》卷九七(大正三〇.八五九上)。[b066003] 《善見律毘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一切善見律註序》(南傳六五.二三、三六)。[b067004]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九四)。[b068005]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九〇)。[b069006] 《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一八上)。[b071007] 《雜阿含經》卷一五(大正二.一〇四上)。[b073008] 《雜阿含經》卷七(大正二.四六上)。[0001001] 〈五陰誦第一〉,為《雜阿含經》之初誦。原本卷一——卷七,共七卷,與《相應部.蘊篇》相當。卷六與卷七,今編入〈如來所說誦〉。前五卷,即〈五陰誦〉主體。(全部五一相應中)第一〈陰相應〉。[0001002] 〈行擇攝第一〉,為《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中,抉擇契經宗要,四分中之初分,自卷八五起。[0001003] 〈陰相應〉,共一七八經。與《相應部》(二二)〈蘊相應〉相當。[0001004] 凡正楷字是《論》文。[0002005] 此是每一相應經數次第。[0002006] 此是全經次第經數。()以內者,為《大正藏》所計經數。[0002007]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二經。又〈蘊相應〉五一經。凡宋體字,是《經》文。[0002008] 「見」,原本作「觀」。依《相應部.蘊相應》五一經,本經(二)〈入處相應〉一經,及《論》義,均作「見」,今改。[0003009]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三、一四經。《相應部》說苦,無我,無「空」經。依下攝頌,無常,苦,空,無我是四經,故別出。[0003010]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二經。[0003011] 此下,原本有「如是正思惟無常,苦,空,無我,亦復如是」——十五字。今依下攝頌,正思惟為一經;《相應部》五二經,及本經〈入處相應〉五經,但說「正思惟無常」,故刪。[0006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四經。[0007002] 「色」下,原本有「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越生老病死怖。諸比丘」二十字,依經前後文義,是重出衍文,今刪。[0007003] 「諸比丘」下,原本有「於色愛喜者……於苦得解脫。諸比丘」一大段文,於「無知」四經中,體例不合;《論》義亦缺。考此一段文字,實係下一經誤寫入此。雖有「不明不離欲」五字之異,亦與經文前後不合。此是衍文,今刪。[0007004] 「心」上原本有「貪」字,衍文,今刪。[0009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九經。[0010002] 此頌,是前十經之攝頌。下例。[0010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經。[0011002]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〇、一一經。[0012003] 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四(大正三〇.四七〇下、四七四中)。[0013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五經。[0013002] 大同前經。[0015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八——二〇經。[0015002]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八——二〇經。[0017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八經。[0017002] 〔〕中文字,可刪,下例。[0017003]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七經。[0018004] ()中文字,原本所無,依文義補之,下例。[0018005] 「以」與「已」,古通用,今存原本之舊。[0019006] 原本作「如」,今依《論》義改。[0021001] 參照《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六三經義。[0024001] 見《瑜伽師地論》卷三七(大正三〇.四九三下——四九四上)。[0024001-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六九經。[0025002] 參照上經義。[0026003] 「汝」下,原本有「云何」二字,與前後文義不合,今刪。[0027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七〇經。[0028002] 「染」原本作「深」。依《論》:「二、愛結所染諸有漏事」,知深乃染字形似之誤,今改。「染經」與上「結所繫」經,與《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七〇經相當。[0028003]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六三——六五經。[0030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二四、一二五經。[003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一經。又(一八)〈羅睺羅相應〉二一經。[0031002] 「觀」下,原本有「若」字,衍文,今刪。[0031003] 「如是知如是見」下,原本衍「如是知如是見」六字,今刪。[0032004]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二經。又(一八)〈羅睺羅相應〉二二經。[0032005] 「迦」,原本作「伽」,依宋本改。[0032006] 「染」原本缺,今依經補之。[0034007] 「正」,原本作「止」,依宋本改。[0035001] 「遠離四具」義,出二一——二八經。[0035001-1] 三二——三四經。參照《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一五、一一六經。[0036002] 「於」,原本缺,依宋本補。[0036003] 「識」下,原本有「於識」,衍文,今刪。[0036004] 〔〕表示可刪,下例。[0037005]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一五經。[0037006] 世尊為根本,為法眼,為依止,見上三〇經。[0037007] 《瑜伽師地論》卷八五終。[0038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四九經。[0038002] 「變易,不安隱色」,原本作「不安隱色變易」,今依上下經文改正。[0039003] 《瑜伽師地論》卷八六。[004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〇經。[0042002] 「而」,原本作「已」,依上下經文改。[0043003] 《雜阿含經》卷一終。[0044001] 此下拘絺羅三經,與《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三三——一三五經相近。[0044002] 《雜阿含經》卷二(舊誤編為卷一〇)。[0045003] 原本作「知色無常,知色無常如實知」。「知色」之「知」,衍文,今刪。[0047004] 「知」下,原本有「如是」二字,依宋本刪。[0047005] 貪瞋癡異名義,見《瑜伽師地論》卷八四(大正三〇.七七〇下——七七二上)。[0048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二二、一二三經。《增壹阿含經》(三四)〈等見品〉一經。[0048002] 原本作「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然依《論》義及下四八經等,均作:「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為」與「如」,草書形似易誤,今改正。餘處例。[0050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一經。[0051002] 《論》義與「我見差別」義,次第顛倒,今依經次第。[0052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三經。[0052002] 「察」下,原本有「不」字,文義相反,今刪。[0053003] 《論》義在「三相行」前,今依經次第移此。[0054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〇經。[0058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〇一經。《增支部.七集》六七經。[0058002] 「卵」原本作「餾」,宋本作「留」,元本等作「鷚」,義均難通。經說「伏雞」、「蔭餾」,乃雞母孵卵之喻,「蔭餾」應為「蔭卵」之誤。卵與留之[留-田],字形相似,宋本乃誤作「留」,義不可通,乃改為「餾」為「鷚」。若改為「卵」,則「隨時蔭卵,消息冷暖」,文義了然。今改「卵」,下例此。[006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六經。《中阿含經》(六一)《牛糞喻經》。《增壹阿含經》(二四)〈高幢品〉四經。[0063002] 「釜」,原本作「飲」,依宋本改。[0064003] 「厭」下,原本有「離厭」二字,衍文,今刪。[0065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五經。[0067002] 「偽」,原本作「為」,依宋本改。[0067003] 《瑜伽師地論》卷八四(大正三〇.七六八下——七六九上)。[0068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九經。[0070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〇〇經。[0070002] 「所」,原本作「使」,依元本改。[0070003] 「所」,原本作「使」,依元本改。[0071004] 「所染」,原本作「種種」,今依上文所說改正。[0071005] 「樂」,原本作「染」,今依上下文改正。[0072006] 「趨」,原本作「趣」,依宋本改。[0073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三經。[0075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三三、三四經。[0076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〇二經。[0078002] 經說修無常想,又如《瑜伽師地論》卷八三說(大正三〇.七六五中——下)。[0079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四經。[0079002] 「與」,原本作「以」,今改。[0080003] 「夫」,原本作「大」,依宋本改。[0082004] 行道譬喻,又見《瑜伽師地論》卷八三說(大正三〇.七六五下)。[0082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〇經。[0083002] 「歛」,原本作「𣫍」,依明本改。[0083003] 「禁」,原本作「噤」,依宋本改。[0083004] 「燼」,原本作「𣕊」,宋本作「[火*忝]」。依《中阿含經》(一四〇)《至邊經》,知「[火*忝]」乃「燼」字之誤。「燼」草書似「[火*忝]」,今改。[0084005] 《雜阿含經》卷二(舊誤編為卷一〇)終。[0088006] 《瑜伽師地論》卷八六終。[0088001] 《雜阿含經》卷三。[0089002] 《瑜伽師地論》卷八七。[0090001] 「不」上,原本有「識」字,今刪。[0091002] 此下論義,「六十二見」,依《長部》(一)《梵網經》、《長阿含經》(二一)《梵動經》。「略攝有五」,「復略為三」,兼依《中部》(一〇二)《五三經》。[0097001] 「智」下,原本衍一「智」字,依宋本刪。[0097002] 「知」,原本作「智」,依宋本政。[0097003] 經說「無餘永斷,……滅盡涅槃」,〈攝事分〉解說,見《論》卷八三(大正三〇.七六六上——中)。[0098001] 「結縛」,原本作「繫著」,依下文改正。[0099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四七經。[010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五經。[0102002] 「疑」,原本作「癡」,今改。[0103003] 「等觀察」乃六〇經,如《論》說「等隨觀察」。「貪著」乃五九經。「三種分別」乃五八經,不知何為三種。或如經中所說:隨信行、隨法行之「分別觀察忍」,及須陀洹與阿羅漢之「如實正慧等」,可參考《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之一〇八——一一〇經,同一如實知,而以沙門、預流、阿羅漢為三經。[0104004] 「中嗢拕南」,乃依上來經義,攝為偈頌,列在文中,與別立嗢拕南不同。[0105005] 「憎」,原本作「增」,依宋本改。[0105006] 「增」,原本作「憎」,依宋本改。[0107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六經。[0107002] 「觀察」至「證」,凡十二經,今本僅有十一。《瑜伽師地論》卷八六(大正三〇.七八三中),約聞、思、修慧,解釋「親近、修習、多修習」。疑今「親近,親近修習」,即「親近、修習、多修習」之訛脫。[0107003] 經脫「十」字,今補。[0108004] 「知」下,原本有「如實知」,衍文,依宋本刪。[0108005] 「純大苦」,原本缺,依宋本補。[0109006] 「多」上,原本有「云何」二字,不順文義,今刪。[0109007] 「識」上,原本有「識」字,今刪。[0109008] 「知」下,原本衍一「知」字,今刪。[0109009] 此下原本有「皆悉得滅」四字,今刪。[0110010] 「緣」上,原本有「意」字,今刪。[0110011] 「及」,原本作「乃至」,依宋本改。[0110012] 「緣」上,原本有「意」字,今刪。[0110013] 「受」,原本作「愛」,依宋本改。[0111014] 《瑜伽師地論》卷八三(大正三〇.七六四中)。[0112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四四經。[0112002] 「不」上,原本有「見」字,今刪。[0113003]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〇三經。[0114004]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〇五經。[0114005] 「樂」,原本作「染」,今改。[0114006] 依攝頌:「其道有三種,實、覺亦三種」,三經各有「當說」,「有」(實有),「知」(覺),成為九經。此處經文,獨缺「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尋經文,乃被誤寫於下經之後,故今移此以符頌義。[0116001] 此下原有「如當說,有及當知,亦如是說」十一字。然經說「當知」,不應再立「有及當知」。古人誤寫於此,今移於前經下。[0119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〇六經。[0120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二經。《增壹阿含經》(二五)〈四諦品〉四經。[012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一七經。[0121002] 「津」,原本作「邊」,今改。[0122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八經。[0124001] 《相應部》(二一)〈蘊相應〉一一八、一一九經。[0125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五經。[0126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三〇經。[0126001-1] 以下四經,立三世有性,為說一切有部立義所依。[0127002] 「有」,原本作「欲」,依元本改。[0128001] 「我所」上,原本少一「我」字,依宋本補。[0128002] 「觀察」上,原本有「復有正思惟三昧」,衍文,今刪。[0130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六〇經。[0130002] 「寂靜」,原本作「靜寂」,依宋本改。[0131003] 「一向」上,原本有「非」字,文義相反,今刪。[0131004] 「一向」上,原本有「非」字,文義相反,今刪。[0131005] 攝頌缺等正覺與阿羅漢差別。「略說」即說三世有性。[0133006] 《瑜伽師地論》卷八七終。[0135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四五經。[0136002] 《瑜伽師地論》卷八八。[0138001] 《雜阿含經》卷三終。[0138002] 《雜阿含經》卷四(舊誤編為卷二)。[0139003]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九經。[0140001] 「易」下,原有「正住……變易」二十五字,衍文,依宋本刪。[0141002]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四三經。[0141003] 「因」,原本作「四」,今依下文「有色、因色、繫著色」句,改為「因」。[0143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九四經。[0144002] 「自」上,原有「我」字,衍文,今刪。[0144003] 「比」上,原有「是」字,衍文,今刪。[0146004] 如《瑜伽師地論》卷八三(大正三〇.七六三中)。[0146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四經。[0147002] 「縛」原本作「觸」,依上六一經「意生縛斷」,今改「縛」。[0147003]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三經。[0147004] 「界」,原本作「識」,今依上「色界」例改。[0149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六經。[0150002] 「於」字,依宋本補。[015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五七經。[0152002] 「受」,原本缺,依宋本補。[0154003] 「因緣」下,應有「清淨」二字。「滅寂靜」以下,初二句即滅與道,後三句即陰、界、入。[0154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七經。[0155002] 「取」下,原本有「不」字,依宋本刪。[0155003] 「已」,原本作「色」,依宋本改。[0155004]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經。[0156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四七經。[0157002] 本經與〈陰相應〉六〇經大同,《論》義見前。[0157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七九經。[0157002-1] 原本缺「受陰」二字,依宋本補。[0158003] 「滅盡」,原本作「滅患」,「患」字誤,今改,下例。[0158004] 「減而不增」,原本作「滅而不增」;次下復有「滅而不起」,應有一誤。依《相應部》經,知是「減而不增」,今改為「減」,下例。[0159005] 「所食」,原本作「世食」,依經文改。[016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四六經,參一四七、一四八經。[0161002] 「他」,原本作「純」,今依下《論》義改。[0162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三七經。[0163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三二經。[0164001] 《鬱低迦修多羅》,別部所誦《增壹阿含經》,及《增支部》,均未見此經。[0165001] 「薩」,原本作「婆」,依元本改。[0165002] 「金杖」,原本作「杖枝」,依宋本改。[0166003] 「世間」下,原本有「是名」二字,今刪。[0167004] 《瑜伽師地論》卷八三(大正三〇.七六五上——中)。[0167005] 《瑜伽師地論》卷八三(大正三〇.七六三中)。[0168001] 「囚」,原本作「彼」,依宋本改。[0168002] 「惠」,原本作「慧」,依宋本改。[0169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四八經。[0170002] 「薩」,原本作「婆」,今依經改。[0170003] 「陰」,原本作「除」,今依經改。[0170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一經。[0171002] 原本有二「滅」字,依宋本刪去一「滅」。或可下一「滅」字,是「減」之誤寫。[0171003] 「當」,原本缺,依宋本補。[0172004] 原本作「行受」。今依經說行、愛、受、觸次第,改為「愛、行」。[0175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二經。《中部》(一〇九)《滿月大經》。[0175002] 「何根何集何生何轉」,或作「何根何集何生何觸」,經中一再論及,而有一字之異。〈陰相應〉一七七經,〈聖道分相應〉三經,又譯作「根本、集、生、起」。日譯《相應部》,每譯「轉」為「起」。今以為:「轉」是轉起義,如轉識或譯生起識。「觸」乃「轉」之訛寫,以草書形似而誤,今一律改「觸」為「轉」。[0176003] 「疾」,原本作「盡」,今依經義及攝頌改。[0177004] 此頌是「內攝頌」,攝一經十問之義,與攝十經為一頌不同。又原本作「二味」,今改「二我慢」,即「我慢」與「無我慢」。又《雜阿含經》卷四(舊誤作卷二)終。[0179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九經。[0179002] 《雜阿含經》卷五。[0179003] 「繼」,古與「繫」通。[0181004] 「馳」,原本作「駈」,依宋本改。[0181005] 「然」,原本作「能」,今改。[0181006] 「雖」原本作「離」,今改。[0181007] 「然」,原本作「能」,今改。[0184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五經。[0186002] 「若」,原本作「苦」,依宋本改。[0189001] 「仙尼」,原本作「先尼」,依宋本改。[0190002] 「與」,疑「異」之誤。[0190003] 原本「慢過慢集慢生慢起」,「慢過」應為「慢根」之誤,今改「慢根」。[0191004] 「微細、審悉、聰明、叡哲」,如《瑜伽師地論》卷八三說(大正三〇.七六一下)。[0191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八六經。[0192002] 「說」,原本作「記」,依宋本改。[0193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一經。《增壹阿含經》(一三)〈利養品〉四經。[0193002] 「示教」,原本誤作「宗教」,今改。[0195001] 《相應部》(二二)〈蘊相應〉二經。[0198001] 「白即是我,我即是白」,原本「白」均作「行」,今依義改。[0198002] 「是名色異我」,今補。[0199003] 「是名我中色」,今補。[0199004] 「我」下,原本有「我是受」三字,依宋本刪。[0199005] 「是為我中受」,原本缺,依宋本補。[0199006] 「識」上,原本缺「受行」二字,依宋本補。[0199007] 「是謂我中想」原本缺,依宋本補。[0199008] 「受行……遍其四體」十四字,原本缺,依宋本補。[0199009] 「想識」間,原本有「行」字,衍文,依宋本刪。[0200010] 「不生」下,原衍「不生」二字,依宋本刪。[0203001] 《中部》(三五)《薩遮迦小經》。《增壹阿含經》三七.一〇。[0203002] 「尼揵」,或寫作「尼犍」,通篇不一致,今悉作「尼揵」。[0204003] 「塵」,原本作「麁」,依宋本改。[0205004] 原本缺「士」,依宋本補。[0208005] 「道無上,解脫無上」,原本作「解脫無上,解脫知見無上」。《相應部》及《論》義,與宋本同,今依宋本改。[0209006] 「闈」,宋本作「闡」。[0210007] 原作「彼多羅十問」。《大正藏》以為:「彼多羅十問經缺」,並推定為《相應部》(四三)〈聚落主相應〉之一二經,即《中阿含經》(二〇)《波羅牢經》。此乃不知前「陰根陰即受」為內攝頌而引起之誤解。今謂:「彼多羅」一頌,即今一六九——一七八經。「十問」為一七〇經,乃與陰有關之十項問答。「彼多羅」即今一六九經。「彼多羅」應為「波多羅」之誤。依巴利文,經在 pārileyya(波陀)說,「波多羅」即「波陀」,今改「彼」為「波」。[0210008] 《雜阿含經》卷五終。[0211009] 《瑜伽師地論》卷八八終。

[A1] 《成實論》卷1〈8 十二部經品〉(CBETA, T32, no. 1646, p. 245, a9)

[A2] 《瑜伽師地論》卷85(CBETA, T30, no. 1579, p. 772, c15-16)

[A3] 《瑜伽師地論》卷85(CBETA, T30, no. 1579, p. 772, c21-22)

[A4] 《瑜伽師地論》卷85(CBETA, T30, no. 1579, p. 772, c15-16)

[A5] 《長阿含經》卷3(CBETA, T01, no. 1, p. 17, c2-p. 18, a22)

[A6] 《四阿鋡暮抄解》卷1(CBETA, T25, no. 1505, p. 1, a5)

[A7] 《雜阿含經》卷8(CBETA, T02, no. 99, p. 50, a12、a25)

[A8] 《雜阿含經》卷8(CBETA, T02, no. 99, p. 50, b7-13)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第 30 冊 No. 30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4-08,最後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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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
A2六入處誦第二(雜含)=處擇攝第二(攝事分)
A2六入處誦第二(雜含)=處擇攝第二(攝事分)
A3雜因誦第三(雜含)=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攝事分)
A3雜因誦第三(雜含)=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攝事分)
A4道品誦第四(雜含)=菩提分法擇攝第四(攝事分)
A4道品誦第四(雜含)=菩提分法擇攝第四(攝事分)